2005年~2010年北京地区医疗卫生违法行为调查城乡结合部形势依然严峻
2011-10-17□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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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员查处正在为患者输液的无证行医者
日前,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收集了北京市19个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上报的2005年~2010年医疗卫生执法工作统计报表,对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了医疗卫生违法行为的变化趋势。为卫生监督机构在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行动提供参考。笔者就此次统计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
城乡结合部无证行医逐年增加
2005年5月~2010年12月,北京市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共取缔无证行医1.2561万户次。其中,城市社区占12.28%,城乡结合部占63.55%,农村地区占24.16%(见图1)。无证行医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城市社区、农村地区无证行医有减少趋势。
无证行医违法执业的主要诊疗科目内容分为:内科、牙科、性病、医学美容、接生、义诊推销、计划生育服务、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引产、其他9类。北京地区无证行医的主要执业范围为内科,占71.83%;其次为牙科,占12.11%。
其中,北京地区开展内科诊疗活动的无证行医呈现上升趋势,开展牙科、性病、义诊推销、接生的无证行医呈现下降趋势,开展医学美容、计划生育服务的无证行医没有明显变化,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引产的无证行医近4年来变化不大。
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类别增多
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5月~2010年12月,北京市卫生监督机构查处的医疗机构违法行为分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其他违法行为5类。2007年~2010年,调整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违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其他违法行为6类。
2005年5月~2010年12月,北京市卫生监督机构共查处各类医疗机构、计生机构违法行为1736户次。其中,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占35.02%,出租承包科室占1.55%,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占0.81%,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占1.79%,其他违法行为占60.83%。
2007年~2010年,北京市卫生监督机构查处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行为1036户次。其中,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占26.64%,出租承包科室占0.87%,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占12.36%,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占27.32%,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占0.19%,其他违法行为占32.63%。综合以上数据,不难得出,医疗机构违法行为主要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和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图1 不同场所无证行医取缔数量变化情况
卫生监督员查到藏匿在沙发下的非法药品
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现象严重
针对北京市卫生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按照医院(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其他7个大类,9个小类进行分类统计。结果显示,2005年5月~2010年12月,北京市卫生监督机构查处医疗机构、计生机构违法行为1736户次。一级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1312户次,占总数的75.58%(见表1)。其中,一级医院占27.13%,门诊部占22.81%,个体诊所占25.63% 。一级医院违法行为中,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占46.79%,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占23.08%,超出登记范围执业占11.54%;门诊部违法行为中,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占28.40%,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占29.63%,超出登记范围执业占13.99%;个体诊所违法行为中,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占8.36%,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占24.04%,超出登记范围执业占12.89%。
调查结果显示,一级医院、门诊部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其次为超出登记范围执业;个体诊所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出登记范围执业,还一有部分为违法发布医疗广告。
城乡结合部仍为重灾区
2005年5月,北京地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出动卫生监督人员7.2235万人次,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1.2561万户次。统计结果表明,城乡结合部无证行医仍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突出问题,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务。
6年来,取缔户次每年约为2200户次,无增加或减少趋势;无证行医内容以内科、牙科为主。这说明无证行医的存在具有其刚性需求。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的不断投入,看病难问题得到解决,无证行医现象将逐步减少,直至消失。
表1 2005年~2010年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地区医疗机构违法行为中,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比例为35.02%,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比例为27.32%,超出登记范围执业比例为12.36%。其中,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呈下降趋势,超出登记范围执业呈上升趋势,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呈高发状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一级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违法行为发生率高,占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75.58%。
据此,笔者认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针对北京地区医疗机构违法执业现状,抓住突出问题,集中精力,有的放矢。将一级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降低违法率,缓解执法力量不足。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研究,探索治理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有效途径,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规范医疗服务信息的提供,改善医疗服务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减少违法医疗广告造成的误导。同时,在医疗广告监测中,应关注网络、非正式刊物的广告影响,关注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执业违法行为的发生情况,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提出进一步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