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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世训》看和谐社会理想人格的构建

2011-09-28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理智圣人理性

张 萍

(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从《新世训》看和谐社会理想人格的构建

张 萍

(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同一文本,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视角出发会发掘出不同的内涵和价值。冯友兰先生在抗日战争时期构建的《新世训》,结合具体的生活情景,赋予传统的伦理思想以新的内容和形式,肯定人的理性认识对判断道德行为的意义,从中揭示出和谐社会理想人格所应具有的特征是自由化、平民化和生活化。

《新世训》;理想人格;和谐社会;人性论;自由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人是实现和谐社会的主体力量,所以人的和谐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前提和实现途径。人一生就是围绕着一个事实:活着。“‘人活着’便生发或包含着三大问题:如何活?为什么活?活的怎样?”[1]中国伦理思想家对道德问题的探讨,中心问题就是“成人之道”,亦即“活的怎样”。“活的怎样”是人对“如何活”和“为什么活”的更高层次的追求,即以提高思想觉悟,达到人格完善。从伦理学的角度说,人格是个人在一定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的统一,是个体做人的尊严、责任、价值以及道德品质的总和,它相当于人的道德“品格”或做人的“人品”。人格不是个人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而是个人在社会环境中长期心理积淀的结果。所谓理想人格,它是“一个社会、一个民族文化中人们最为推崇的人格范型,它典型地体现了该社会及其文化的基本特征和价值观念”[2]。

和谐社会需要什么样的理想人格?必然是和谐人格,“这种人格是指个体的需要、动机和意志所导致的行为规范,应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并由此体现出人与社会的和谐、与环境的和谐、与组织的和谐以及与各种事物之间的和谐,从而创造一个人类个体到群体生活秩序的和谐,创造一个社会、自然按可持续发展的规律运行的和谐。”[3]

同一文本,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视角出发会发掘出不同的内涵和价值。冯友兰先生在抗日战争时期构建的《新世训》是“贞元六书”中的第三种,一名“生活方法新论”,结合具体的生活情景赋予传统的伦理思想以新的内容和形式,肯定人的理性认识对判断道德行为的意义,从中体现出和谐社会理想人格所应具有的特征是自由化、平民化和生活化。

一、人性论基础

在中国思想史上,人性问题往往是一个思想家伦理学说的出发点和理论基础,有了对于人性的正确认识,才使得建立一个合理的社会伦理规范体系。也就是说,“当我们希望建立新伦理时,对人性问题必须加以重新探讨,新的伦理必须建立在新的人性观上。”[4]在人类知识创造的进程中,人性问题也一直是一个颇具挑战性的课题。

冯先生通过中西和古今之对比认定,“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在于“人是理性底动物”,而此“理性”指的是兼有“道德底理性”和“理智底理性”二义。“就其一义说,是理性底者是道德底;就其另一义说,是理性底者是理智底。西洋伦理学家所说与欲望相对的理性,及宋明道学家所谓理欲冲突的理,均是道德底理性。西洋普通所说与情感相对底理性,及道家所谓以理化情的理,均是理智底理性。”[5]

就“理智底理性”说,所以人能有理智“底”活动,及理智“的”活动,而“理智‘底’活动与理智‘的’活动不同。理智底活动,是人的活动受理智的指导者。理智的活动,是智力本身自己的活动。例如人见天阴而出门带伞,是理智底活动。算算学题是理智的活动。“理智底活动可以是与一个人的生活全体有关者,而理智的活动则只是人的各官能中底一官能的活动。”[6]所以一个完全不能有理智“底”活动的人,若没有别人保护他,是不能在社会上生活的。理智“的”活动,对于人的生活,固然不必有如此密切关系,也或许有些人不能有理智“的”活动,但人皆有理智“底”活动,这一点即可证明人皆有理智“底”活动。因此“理智底理性”则完全是价值中立的,只跟当下的事实有关,它与情感相对,在理智与情感较量时,要求情感服从理智。

就“道德底理性”说,所以人能有道德的活动,“如社会底组织,道德底规律等,出于人的道德底理性。”[7]“道德底理性”使人有远离动物本能的社会生活,并且能自觉其生活的意义。冯先生认为西方伦理学家说的与欲望相对的理性及中国宋明道学家说的利欲冲突的都是道德的理性。“凡人所有之生理底或心理底要求,皆称为欲或人欲。欲,或人欲之本身,从道德底观点看,皆是无所谓道德底或不道德底。”只有当“欲,或人欲之与由人之性所发出之事”[8]发生冲突,才会出现道德与否的价值判断。所以,从理性的角度,“道德底理性”类似于所谓的价值理性。道德理性内含着价值取向,它既然是与欲望相对的,那么,在理与欲之间存在紧张关系时,道德理性的彻底要求必然是“减得一分人欲,则存得一分天理”,没有其他的路可走。因为有了理性,才产生了人的文化,“文化出于人的理性底活动。如社会底组织,道德底规律等,出于人的道德底理性。科学技术等出于人的理智底理性。人之有文化,证明人是理性底动物。”[9]

“做人”既要注重“道德底理性”,又要注重“理智底理性”。服从“道德底理性”的活动,为“道德底活动”;服从“理智底理性”的活动,为“理智底活动”。由“道德底理性”决定的活动,是道德的;由“理智底理性”主宰的活动,是非道德的。那么,人为什么会作出一些“不道德底”活动?冯先生回答说:“无论就理性的哪一义说,不见得完全是理性底。若人都完全是理性底,则世界上应没有不道德底人,亦没有不聪明底人。”[10]正因为人不是完全地理性的动物,所以人的活动才会流于不道德范围。另一方面,也没有人完全不是理性,或完全是非理性的。因为“没有人能离开社会生活。人的生活都多少必须是社会底生活。社会底生活都多少必须是道德底生活。”[11]我们知道人都是理性的,但却不完全是理性底。可以完全地是理性的却是人的最高的标准,所以人就必须自觉地、努力地,向此方面做,即是“做人”。

二、和谐人格的特征

(一) 自由化

什么是自由?“从最一般的意义来说,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自己的目的来行动,而不是按照外界的强制或限制来行动,就叫做自由。”[12]在《新世训》中,冯先生指出,“一类是:道德底规律,为任何社会所皆须要者,例如仁义礼智信等。一类是:道德底规律,为某种社会所皆须要者,如忠孝。另外一类是:不违反道德底规律底生活方法,如勤俭等。”“积极地合乎道德底规律者,是道德底;积极地违反道德底规律者,是不道德底;虽不积极地合乎道德底规律,而亦不积极地违反道德底规律者,是非道德底”[13]。与传统人生教训相比,《新世训》突出的正是非道德方面的人生劝诫,他对各个条目的论证基本都是从道德的和非道德的两方面来阐述它们的生活意义,也体现了一种新的伦理学立场,就是把大量道德中性的思想、行为从理学的“非此即彼”的框架中解放出来,以减少道德评价对人生的过度介入。就是说不要把传统的“道德至上”无限制地泛化、扩大。相应地,对人的行为评价也要善于把有关“应当”与“失当”的道德评价与有关“正当”的非道德评价区分开来,如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遵纪守法的求利行为,就是一种非道德的正当行为,无所谓有德或缺德。要把人们的行为的评价由原来的两极转向多极。传统的严厉道德态度导致对人们的行为作出要么是道德的要么是不道德的两极评价,而现在我们不仅要注意到诸种道德的和不道德的本身程度上的差异,而且也注意到道德的和不道德的两极之间存在着既不积极的符合道德的,也不积极的违背道德的非道德的的情形。实际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许多行为,并非都是出于一定的道德意识,也并非都能作出泾渭分明的善恶判断,过去我们忽视了或根本就没有看到这一点,对人们的行为的善恶区分绝对化,这显然是不科学的。

所以,一个人可以在不违反基本道德要求的前提下,继续一种一心为道德,为圣洁,为信仰的人生,攀登自己生命的高峰;也可以追求一种为艺术,审美的人生,在另一方面展示人性的崇高和优越;也可以过平静安适的一生,乃至过快乐享受的一生,只要他的追求不损害其他人的合理追求。所以,如果把人格发展的动力结构的需要、欲望的满足抽离了,那么人格发展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二) 平民化

冯先生晚年,他自己是这样评价《新世训》的:“现在看起来,这部书所讲的主要是一种处世术,说不上有什么哲学意义,境界也不高,不过是功利境界中人的一种成功之路,也无可值得回忆的了。”[14]或许是受冯先生本人对《新世训》的低调评价的影响,在当代学者对冯先生新理学思想的广泛探讨中,人们关注的焦点几乎都集中在了《新理学》和《新原人》等其他几部著作中。但是“学圣人并不是社会中一种特别底职业,天下亦没有职业底圣人”[15]。那种高不可攀的“圣人”、“至人”、“佛”,是平常人很难达到和实现的。《新世训》中所说的生活方法不是专对那些专念语录、写功过格的人,多板起面孔,以希圣希贤自居的人讲,而主要是对生活在社会中的普通人、凡人而讲的,只要他在生活中就必须多少依照之。

当进入平等观念居支配地位的现代社会之后,道德面对的是所有人,是其内心信仰和价值观念相当歧异的所有人,道德于是不能不退而求其次,其主要任务不再是造就品行高尚的圣贤君子,而是使人们的行为普遍地合乎某些基本的行为规范,以使他们不至于相互之间动辄动武,诉诸“丛林规则”而使社会崩溃。所以,现代伦理思想研究应关注的重心不是注目于高度,而是注目于广度。雨果在《悲惨世界》中的一段话是有道理的:“做一个圣人,那是特殊情形;做一个正直的人,那却是为人的常轨。”在这里,我们可以套用雨果的话为:做一个圣人,那是特殊情形;做一个凡人,那却是为人的常轨。所以我们要追寻的是“凡人之方”而非“圣贤之道”。

(三) 生活化

个体一生围绕着生活而展开,这是客观事实。若我们离开生活本身而从某一既定的伦理体系或道德原则出发来说明或解释现实生活中的伦理道德事实,无疑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因为生活在社会上的绝大多数都是普普通通的凡人,而且生活是一个人一生的全部,每时每刻都处在生活的状态之中,只要他还活着。我们的研究就是要从如何做人的学问,从人出发,为人立法,最终实现人的完善,进而实现社会完善,因此我们所要构建的不应是古代那种高不可攀的“圣人”、“至人”、“佛”。冯友兰先生说“佛家所谓圣人,是达到一种境界底人。此种底圣人,可以说是静底。”[16]在一个人到此境界以前底活动都是“学”,好像是一种手段。而“我们与此述说圣人时,我们所注意者,不是一种境界,而是一种生活。换句话说,凡是能完全照生活方法生活者,都是圣人。”[17]“但我们既为生活而生活,则在得到某种熟生活以前底生活,仍是生活,不是学,不是手段。”所以,和谐社会所需要的是不重境界而重生活的、自由的、平民化的和谐理想人格。

三、结束语

16世纪德国思想家、改革家马丁·路德说过:“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取决于它的国库之殷实,不取决于它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它的共同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它的公民的文明素养,即人们所受的教育、人们的学识、开明和品格的高下。这才是利害攸关的力量所在。”

理想人格是一种时代精神,体现了人的生存目标和生命价值的最高境界,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前途。传统的理想人格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那种高不可攀的“圣人”、“至人”、“佛”,是平常人很难达到和实现的。《新世训》虽写于抗日战争时期,但它重视实践性和日常生活的具体性这一特点以及强调人的自由和个性的同时,又注意到了社会的协同性,充分地指向了我们这个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和谐人格所应具有的特征。现代社会是知识经济时代,绝大多数人都是自由的平民,所以我们要尽快构建一种多数人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平民化的理想人格,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提供内在动力。

[1]郑家栋,陈鹏.追忆冯友兰[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87.

[2]朱义禄.从圣贤人格到全面发展[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14.

[3]朱浩,黄志斌.关于“和谐人格”的理论探讨[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3,(4).

[4]韦政通.伦理思想的突破[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4.

[5][6][7][9][10][11][13][15][16][17] 冯友兰.贞元六书·新世训[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390,390,391,391,391,391,378,390,381,382.

[8]冯友兰.贞元六书·新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108.

[12]图加林诺夫.论生活和文化的价值[M].上海:三联书店,1964.69.

[14]冯友兰.三松堂自序[M].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84.259-260.

Abstrat:Abstrat:The different people will explore a different meaning and value froma different perspective to the sametext. Xinshixun (New Treatise on the Way of Life) of built in the Sino- Japanese War by Mister Fengyoulancombines concrete living scenes to endow with the new contents and forms to the traditional morals, affirms the person’s rational knowledge to the significance which judges morals behavior, and reveals the reasonableness turn,the civilian turn, the living turn of which harmonious society should be characterized ideal character.

On the Ideal Character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fromthe Book of Xin Shi Xun

ZHANGPing
(MarxismCollege,Nor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Lanzhou 730030, China)

Xinshixun;ideal character;harmonious society;thoughts of human nature;freedom

B261

A

1009-6566(2011)02-0062-04

西北民族大学中青年科研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2009-018,XBMU-2010-AD-21)

2011-03-03

张 萍(1981—),女,陕西咸阳人,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中国伦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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