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你傻你就傻
2011-09-27江北
江 北
说你傻你就傻
江 北
有人叫我。开始是在耳边,轻轻的,一小股气流,吹进耳朵眼里,等我睁开眼,那个声音倏地闪开,跳到楼下,大声叫我。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到窗边,玻璃上出现一张脸的灰色轮廓,它应该是我的脸。我几乎不照镜子,如果对面走过来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我也不会知道他就是我。我推开窗户,天还没有大亮,一切都是灰的。楼下的院落静悄悄的,几株夹竹桃没精打采,落了一地的白花。院子里没有人,叫我的人一定躲起来了。他每天都用这种方式把我叫醒,可我从来不知道他是谁,用意何在。身边跟着这样一个幽灵,我可要小心点。
我穿上我的病号服,那种带竖条纹的衣服和裤子。我本来不想穿的,可是妻子非要我穿。警察有警察的制服,空姐有空姐的制服,而这种带条纹的衣服,就是病人的制服。穿上它,我感觉自己真的病了,可事实上,我什么病都没有。国家应该出台规定,不准健康的人穿条纹服,否则就以假冒病人论处,罪同假冒警察。妻子可不听我这一套。她天生缺乏幽默感,说什么就得是什么,你该吃药了,你该睡觉了,你该——医生说你不能做这种事,于是,正硬着的我一下就软了。我越来越爱睡觉。一到晚上九点,脑袋里就有一股力量,把我拉向又黑又甜的深处,直到第二天,那个神秘的声音把我叫醒。我给妻子提到过这个声音,那是一种尖细的,像是从耳朵眼里抽出一根钢丝似的声音,直直的,有时候拖得很长很长。
那个声音叫我傻逼。
在所有骂人的话中,最有力量最痛快的就是这两个字,它就像两颗子弹,短促,干脆,“啪啪”两声,打在被骂者身上。我第一次听到别人这么叫我,是在办公室里。几个人正在交头接耳,见我走进去,大家怔住了,别过头奇怪地看着我。我清楚地听见他们吐出的最后几个字:“那个傻逼。”我的脸顿时发烫,手心冒出了汗,像一个中弹者一样,虚弱地靠在办公桌上。后来的一次是在一个公共场合,大家为了什么话题争论不休。突然,我的上司,一个比我小两岁的年轻人,铁青着脸,冲我喝道:“傻逼!”全场骤然安静,只有两声枪响在大厅的上空回荡。我中弹了,头部和胸口各一枪。我带着两个弹孔,踉踉跄跄,冲出人群。
我走出卧室。客厅里,沙发上,妻子弓着背睡觉,被子的一角掉在地上。房间里,弥漫着栀子花的香气,那是妻子头天带回家的,一大朵一大朵洁白的花,摊在盘子里,摆在客厅的餐桌上。客厅的窗帘紧闭,光线比卧室更暗。沙发、桌子、柜子、椅子黑乎乎的,蠢蠢欲动。我站在沙发边,凝视着妻子的背影,又爱又怜。我很想自己也躺下去,从后面搂住她,就像过去那样,她背对我,蜷着身,而我,也是同样的姿势。她的屁股贴着我的小腹,我的手从她的胳膊下插过去,轻轻捂住她的乳房。这是我俩的标准睡姿,就像两道并列的闪电,被整齐地摆在一起。现在,我不敢惊动她,只能把手悬在空中,沿着她侧着的曲线起伏。
我正浮想联翩,妻子突然坐起:“你干嘛?”从她掀开的被子里蒸出暖烘烘的气息。
“我醒了。”我说。我吓着了她,为此我满怀歉意。
妻子勾着身,从茶几上摸到手机,翻开盖,看了一眼时间:“还早,你再进去睡会吧。”手机屏幕的蓝光映着妻子的脸,像一片水光打在她的脸上,我看不见她的眼睛。我转身走向卧室,妻子几乎立即就裹紧被子,倒头睡下。
我重新躺到床上。四年前,12月23日下午四点,我认识了妻子。那天,我在街上闲逛,在家门口的公交车站,我发现一个高挑的女孩。她脚下放着一个旅行包,穿着黑色铅笔裤,上身是一件褐色的小方格收腰短外套,开领处露出红色的毛衣高领。我足足观察她一个多小时,几乎所有线路的公共汽车都来过四五趟了,她都没有上的意思。但每一辆大巴进站,她都要用眼睛从前门搜到车尾,脸上的表情一次次从希望变成失望。每过一会儿,她就掏出手机,拨号,放在耳边听,对方显然没接,她又恼怒地把手机放回衣服兜里。天快黑了,站台上的人越来越少。我壮起胆子上前,对她说:“小姐,你在等人吗?”她漠然地看我一眼,扭过头,打量一辆正在进站的大巴。我等了一会,又问:“小姐,你是在等人吗?”车子“嗤”一声,关上门,摇摇晃晃出站了,她的眼里慢慢汪起泪水,身子一寸寸低下,蹲在地上哭了起来。我摸出烟盒,拎出一支,点上,吸了两口,弯下腰对她说:“这旁边就是酒吧,我请你进去喝两杯吧。”
妻子说,我生病了,记忆错乱。她从没有见过网友,更没有因为网友爽约而流落街头。她说,我和她是在久库酒吧认识的。当时,她和一帮朋友喝嗨了,她脱掉外套,露出里面火红的毛衣,就站在座位旁边跳舞。我醉醺醺走过去,自称是“啤酒主义者”,夸她跳得漂亮,舞动的红毛衣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在周围水草一样摇曳的人影映衬下,“像水底的火焰”。我还大声告诉她,这是美国诗人庞德的诗,“我的爱人是深深藏在/水底的火焰”。
谁的记忆正确,已经不重要。反正当天晚上,她就跟我回家了。结婚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俩都不愿提那天晚上的事,好像过于冒失而轻佻的开始,配不上我们之后正经八百的情感。
是的,我们认识的第一天就上床了,而现在,我记不清有多长时间我们没睡一块了。有一天,妻子说,你需要安静的睡眠,然后,她抱上一床被子,睡到客厅的沙发上,沙发的扶手正好做她的枕头,而沙发的长度,刚好放下她纤瘦的身体。一个女人,对你好,却不愿和你一起睡,没有比这更教人没办法的事了。她来到床边,一只手心摊着药片和小炸弹似的胶囊,另一只手端着一杯温水;她招呼你把药吞进喉咙,让你闻到她巴掌上的淡淡香味;她把枕头摆正,拍松,还用手在中间压一个坑;她把你平放下来,头正好舒服地陷进枕头的坑里;她给你盖好被子,掖好被角——可是,她连你的额头都不愿亲一下,就逃跑似的离开卧室,关上门,缩到她的沙发上。她不和你做那件事,就像妈妈一样。她是离我十万八千里的妈妈,不,她是镜子里的妈妈,我只能看着她,却不能挨着她。我想着妻子的身体,再一次在心里抚摸她,我的手滑过她瘦削的肩膀,指尖掠过一根根肋骨,在腰间停留一会儿,那儿有块指甲大小的痦子,仔细摸,可以感觉到微微凸起的边缘。我的手继续向下,顺着臀部的弧线,探向细长的谷底。
我几乎就要产生欲望了,可是我的想象总是到此为止,永远进入不了妻子的身体,就像一次失败的潮汐,还没有打到岸边,就退潮了,把我一个人孤零零丢在沙滩上,像一个流浪汉。妻子不愿意和我睡觉。我研究过,但没有取得任何成果。我翻开《辞海》,试图查到这个词条,可是,在第261页“傻”字的下面,只有两个干巴巴的词:傻子,傻瓜。我上百度和Google搜索,也大失所望,没有人能告诉我,是谁第一个喊出傻逼,打响这第一枪的,而一个傻逼的标准又是什么。我能肯定的是,这绝不仅仅是对一个人的智商下判断,否则用“傻瓜”“笨蛋”,甚至“猪”就够了,它远比这些要狠。把愚蠢和毛乎乎的阴户连在一起,竟能产生让人崩溃的力量,难道不值得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性学家作深入细致的探讨吗?
奥古斯特·桑德摄影作品集9
我睁着眼,望着天花板,一只小甲虫背朝下,在上面匆匆走着。它很快就碰到墙,犹豫一阵,向左转,沿着墙壁和天花板的交界匍匐前行。没有爬出多远,它毅然掉头,以更坚决的姿态向相反的方向爬去,迅速就从墙上消失了。我知道它去了哪里。我仿佛看到它翻过窗户的木框,站在窗台的边缘,像一个跳台跳水运动员那样,长满倒刺的小腿用力一蹬,随即张开漂亮的翅膀,朝着楼下等着它的一片树叶飞去。我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为我拥有一只甲虫的秘密而高兴。我决定出去走走。
为了不惊动妻子,我光脚穿过客厅,打开门的时候,锁舌咔嗒一声,我忙回过头看,妻子一动不动,仍然背对着外面。虽然天色已经明亮,但房间里还是一片昏暗,妻子就躺在最黑的角落里,我不由得有些伤感。我轻轻拉上门。走廊的地板是大理石的,光脚踩上去冰凉刺骨,但我很快就适应了。楼道的墙上,有人用煤渣写道,“我操×××”,一个女人的名字。每次看到这句话,我都在心里由衷地祝福:“愿有情人终成眷属!”院子里,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扭腰甩手,摇头晃脑,见了我,他一脸愕然,忘记了做动作。他的脚下,一些夹竹桃的花瓣被踩得支离破碎。转眼间,他的脸就像用瓦刀抹过一样,恢复成没有表情的一块。他双手交叉,毫无意义地轮番拍着肩膀。当我走出大院,他的脸仍然扭向我,他的视线也一直跟着我。我肯定他就是那个精神病人,我早就听说我们小区有个精神病人,他一辈子就说过一句清醒的话。那是某个晚上,一个小偷从一楼攀着花墙往上爬。爬到四楼,正准备从打开的窗户翻进去,就见那个精神病人端坐在黑漆漆的窗前,一字一句地说出那句话:“你从哪来,就跟我回到哪去!”小偷乖乖地原路爬回。“你从哪来,就跟我回到哪去!”它出自一个精神病人的口,精彩,经典。为此,我也扭过头,边走边向那个中年男人致以注目礼。
院子外,紧贴围墙的是一排门面。这是属于我的一道秘密的名人走廊。第一间门面是包子铺,揉面的店老板身材壮实,眼角下的脸颊,生满向两边撇去的皱纹,镜片后的金鱼眼经常翻出鱼肚白的光,我认出了他,他是老萨特;第二间门面是花店,老板的鼻子长得像一种鸟的长嘴,高高的,薄薄的,中间隆起一小块。他喜欢玩手机,总是满面愁容坐在包子铺旁边,他是卡夫卡;第三间面馆,伙计刘翔,瘦高个子,棺材板的脸,没事就在街边蹦啊蹦的……要走完这排门面,还会遇到陈水扁、小矮个拿破仑、孙雁鹰、陈滔、蔡天书和大S。他们聚到这条街上不是没有原因的。白天他们装着互不相识,谁也不搭理谁,一到晚上,他们就聚在一起密谋什么,包子铺门下透出的灯光可以证明一切。值得一提的是最后一家水果店是黑店,老板毕加索两次退给我50元的假钞。第二次妻子带我去找他,他却说我不知被谁骗了,反去诬赖他。我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妻子的脸立刻就红了,连拖带拽把我拉回了家。“黑店,黑店!”妻子气愤地说。从此,妻子每次给我的钱都不超过十块。我经过水果店时,毕加索正在给一个女孩称苹果。他的手指飞快地在嘴唇上一抹,蘸些口水,数了几张钞票找给女孩。他又得逞了。我冲他笑笑,伸出右手,在胸前比了个胜利的手势。他也心照不宣地笑了。
奥古斯特·桑德摄影作品集10
女孩拎着苹果走在我前面,她手里的红塑料袋一晃一晃的。我注意到,她穿着紧身的裤子,白色,发亮,窄窄的裤管下露出粉红的脚踝。让我感兴趣的是她的臀部,裤子上镶嵌两条红色的细带子,在她好看的臀部上形成一个“V”字,“V”的尖端处于正中间的位置,像一个箭头,带着弧度,指向那个诱人的地方。这是一种挑衅,也可以理解为一种邀请。Comeonbaby!我在后面慢慢跟着。女孩在阅报栏前停下,透过玻璃,读里面的报纸。我站在不远处的一棵女贞树下,显得若无其事,斜着眼睛打量那个巨大的“V”字。一个穿着褐色风衣的男子从街道的一头走过来,风扬起他风衣的一角。我认识他,他是我们的邻居,可我一点也不喜欢他,甚至有点怕他。他长得又高又壮,尤其是方方的臀部,比大象的还要厚实。他每天的运动,就是把这两爿肉搬来搬去。我朝女贞树后挤了挤,他从我身边走过,卷起一阵风。他没有发现我。等我从树后出来,女孩不见了。
我四下张望,看见女孩已经穿过马路,走在街的另一侧。我慌忙横穿过去,差点被一辆轿车撞上。司机把头探出来,恶狠狠骂了一句。我害羞地站在马路中央,等他扬长而去,才追上女孩,紧紧跟在后面。一只流浪狗暴露了我。这是一只棕色的哈巴狗,也许是白色的,肮脏的长毛,结成一绺一绺。它的头上曾经扎过小辫,一小撮狗毛高高立起,上面还黏着半截皮筋。开始它一路小跑,跟在我的脚下,后来,它窜到前面,绕女孩跑了一圈,又回到我的脚下。女孩回头时发现了我。她警惕地看我一眼,加快了脚步。我也加快脚步。女孩走着走着,突然跑起来。我也跟着跑起来。我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跟着女孩,跟着那个箭头,让我的肚子升起一小管快意。女孩拐个弯,跑进一条巷子,嘴里喊着什么。我一头扎进巷子,立即就收住了脚。巷子底,女孩挽着一个高个男人的胳膊,边喘气,边指着我说:“他、他追我!”高个男人瞄我一眼,拍拍女孩的头说:“别怕,一个疯子。”他向前跨一步,举起拳头喝斥道:“滚,给我滚!”我后退一步,立定看着他们,友好地一笑。女孩面对着我,我看不见她臀部上的箭头了。高个男人弯腰从旁边的花坛里捡起一块石头:“你滚不滚?”我一步步后退。“傻逼!”他手一扬,石头向我飞来,砸在我的额头上。我转身就逃。
我在大街上狂奔,心里害怕极了。我再也不跟踪女孩了,每个女孩的背后都有一个厉害的男人,我怕男人。一股粘稠的液体从额头上挂下来,糊住我右边的眼睛。我不敢停下,街上的行人、商店、广告牌、车站,纷纷向后倒去,我要飞起来啦,就像那只甲虫一样。有一会儿,我的内心不再迷糊,在一片鲜红的光线中,时间不停地倒退,“V”字形的箭头,女孩,穿褐色风衣的邻居,毕加索,精神病人,他脚下踩碎的花瓣,睡梦中的妻子,栀子花,天花板上的甲虫,最后是床,我多么希望我现在是躺在床上啊,妻子。
有人在叫我。声音由远及近,男女声混合,此一声,彼一声。我瑟缩在一蓬乱草里,焦虑地盼着天黑。天黑以后,河道上会发光的石头就会显现出来。我要在这里等妻子,等她来救我了。不知什么时候,我的脚也受了伤,右脚大脚趾的侧面结着血痂,一点也不疼,只有麻麻的感觉。从草丛望出去,是一条混乱的河,河床两边积满黑色的淤泥,上面乱扔着塑料袋、白色的快餐盒、生锈的铁皮,一根木棍斜插在泥里。要到河的中央,才有一条鼻涕一样的河水缓慢流淌。叫我的声音越来越近,褐色风衣出现在我面前,他欢快地喊道:“快来,他在这!”接着是妻子的惊叫:“你怎么成这个样子了,出来!”站在褐色风衣旁边,妻子纤细得像一棵小草。妻子伸出手掌,把我从草丛里拉出来,拨掉我头上的草屑,撩开我的头发,察看额头上的伤口。然后,她对褐色风衣说:“我们先把他送医院。”
不,我决不去医院。一到医院,她就会把我甩了,听由医生把我绑在床上,灌我辛辣的药水。每一口空气都有股石灰墙的味道,每天都要面对一群神神叨叨的人,有的还动不动给你来一巴掌,你痛得泪水直流,他却咧开嘴笑,像看了一场喜剧似的。“我不去医院,”我坚决地说。我瞅好空子,如果他们逼我,我就从他们的中间冲过去,跳进淤泥里,从那里过河,到对岸去。泥浆这么脏,这么恶心,他们不敢跟着跳的,妻子不敢,褐色风衣也不敢。
妻子看穿我的心思。“我们只是去包扎一下伤口,然后就回家。”她说,“你说是不是?”第二句话是对着褐色风衣说的。
褐色风衣点点头。
我不会再上当了,我说:“你们俩骗我。”
妻子瞥了褐色风衣一眼,无奈地说:“那就回家吧,家里有红药水。”
褐色风衣的车就停在河边的大道上。妻子拉开后门,让我先坐进去,她跟着坐到我的身边。她拍拍前面褐色风衣的肩膀,叮嘱他把车门锁死。“我不会跳车的,”我嘟哝道。他俩都没有听到,褐色风衣专心开车,妻子两眼茫然,望着前方。车子从太慈桥开进市区,加入车流,缓缓从艺校立交桥下穿过。左边的人行道上,一个老头犹豫着要不要横穿马路,他的脚一伸出马路牙子,就赶紧缩回去。我们的车子经过他身边时,我看到他绝望的眼神。他的老脸皱巴巴黑乎乎的,像一块风干的破布。褐色风衣往窗外啐了口唾沫,用手摁了摁喇叭,回过头说:“堵车,太他妈烦人了。”妻子没有说话。天色一点点暗下来,所有的车子都亮起尾灯,亮起尾灯的车子全都活了,像排成长队的昆虫,徐徐前进。霓虹灯闪烁,妻子的脸一会儿绿,一会儿红,一会儿黄,一会儿又躲进黑暗中。我心里非常难过,我给妻子添麻烦了,让她的心情不好。
回到家,妻子打来热水,给我洗脸洗脚,擦拭伤口。妻子一只手扶着我的脸,一只手拿着蘸了红药水的棉签,轻轻涂抹额头上的伤口。伤口火辣辣地疼,可是妻子贴着我脸的小手,白晰,冰凉,手背上细细的血管淌着蓝色的血液。妻子叫我脱下衣服,换上一件干净的条纹服,早上那件沾满血迹,一只袖子还挂了一条口子。褐色风衣,现在应该叫他黑西装了,一进门,他就脱掉风衣,挂到门后的衣帽钩上,露出里面笔挺的黑西装。我宁愿穿条纹服也不愿穿西装。西装是世界上最假的衣服,一个疯子穿上它,也会立刻变得正儿八经。黑西装显得很高兴,自告奋勇要求做饭,他说:“你照顾他,我来露一手。”
我躺在床上,妻子坐在床边削梨。她慢慢转动梨子,水果刀的利刃边翻卷起金黄的皮,一条长长的花边,从她的掌心垂下来。厨房传来黑西装压得低低的歌声,伴着菜刀切在菜板上的欢快的“咚咚”声:“冰雪遮盖着伏尔加河,冰河上跑着三套车,有人在唱着忧郁的歌,唱歌的是那赶车的人……”我对妻子说,我今天看见那个人了,他把我们家的栀子花踩在脚下,踩碎了。妻子说,我们家的栀子花还在盘子里,没有人踩它。她诧异地问我,那个人是谁?
我说,就是那个精神病人,他说,你从哪来,就跟我回到哪去。
妻子苦笑,说:“说这句话的人就是你,那次你帮我们家赶跑了小偷,要不我还不知道怎么对付他呢。”
我怎么会是楼下那个盯着我看的人?我的脑子又乱了。窗外黑漆漆的,玻璃上映出房间里的一切:微弱的床头灯,白色的被子,一个衣柜,打开的门,床头柜上发亮的水果刀。这是两个并行的世界,窗外一个,窗内一个。窗外的那个也有一个我,隔着玻璃,忧郁地望着窗内的我。对面的楼房有人在吵架,男人的叫骂声,接着是女人嘤嘤的哭声。他俩的声音惊动了楼下的猫,它开始像婴儿一样啼叫,一声紧接一声。妻子不在房间里,她帮黑西装做饭去了。
黑西装喜气洋洋,站在卧室门口:“嗨,开饭了,出来吃吧。”饭桌上,摆满了菜,靠墙的盘子里,栀子花果然还在,花瓣微微泛黄,出现了细小的皱纹,像无数张小脸,拼凑在盘子里,它们闭着嘴,憋着气,只等没人的时候就喊叫出来。妻子开了一瓶红酒,可是我不能喝,我只能喝橘子汁,医生吩咐的。黑西装举起晶亮的酒杯,晃动杯子里的红酒,说道:“欢迎你回来,干杯!”他说的话一点也不好笑,妻子也是这样想的,她满怀心事盯着桌子上的菜,而我,出于礼貌,举起橘子水,和他碰了一下杯。
黑西装干笑两声,边倒酒边说:“今天为了你,我耽误了一个特别重要的会,大家都在等我,可我把它推了。”说话时,他的脸对着我,眼睛却瞟着妻子。
“谢谢你!”妻子说,抿了一口红酒。
“我的会太多了,每天都是没完没了的会,少开一次,没关系。”黑西装叹口气,“离了谁,地球还不是照样转。”
“你们知道会议的高潮是什么?我知道,我研究过。”我抢着说。
“是什么?”黑西装问。
“是掌声。如果你听到会场上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就说明会议已经达到高潮,而下一次会,会的子子孙孙都已经成功受孕。”
“我操!”黑西装说道,晃晃大拇指,扭过头问妻子:“你说,他们的脑袋一天到晚都在琢磨些什么?”
妻子抬头望着我说:“他的脑袋里装着个灯泡,一会亮,一会短路。”
我赞成妻子的看法,不过还不够准确。我的脑袋本身就是灯泡,每一根神经都是烧红的钨丝,只在睡觉的时候才会冷下来。
奥古斯特·桑德摄影作品集11
黑西装在给妻子介绍其中一道菜的做法,他伸出粗壮的手臂比划道:“你先把西红柿挖个洞,掏空里面的籽,然后把肉末一点点填进去,再放到锅里去蒸……”我承认,黑西装是一个懂生活的人,他人长得这么粗,手却这么灵巧。黑西装好像听到我心里的话,用筷子夹了一个西红柿放进我碗里,“你尝尝,酸酸的,甜甜的。”西红柿的开口处流出一小股肉汁,红色的皮立刻就塌下去,像泄了气的气球。在饭菜热气的熏蒸下,我关心的栀子花突然间就老了,变成药片的那种黄,蔫蔫的,毫无生气,它们就要坠入黑沉沉的梦乡,马上变成黑色的了。
黑西装凑近妻子,耳语着什么。他肿胀的嘴唇泛着红光。喝了酒,妻子的脸白里透红,露出快活的表情。他们几乎忘记了我。我喝下一口橘子汁,站起身说:“我吃饱了。”黑西装和妻子一起抬头看我。妻子说:“那你在旁边看会儿电视吧。”我推开椅子,坐到沙发上。电视里正在放一段纪录片,几只鱼鹰站在竹排上,一收翅膀,扎进河里,追逐水下的游鱼。一只鱼鹰张开长长的巨大的喙,从石缝间啄住一条鱼,然后,无比欣喜地,得胜般地朝水面疾游,跃上竹排。主人掰开它的嘴,取出卡在里面的鱼。赵忠祥旁白道:“它们每捕获七条鱼,主人就必须喂它们一条鱼,否则,它们就再也不肯下水了。”为什么是七条呢,这是鱼鹰还是它的主人定的规矩?听旁白,应该是鱼鹰和主人讨价还价达成的结果。可是,这太荒唐了,鱼鹰捕鱼给主人,然后再从主人那里乞讨一条鱼吃。连我都看出,鱼鹰是一个傻逼。
我斜眼偷看黑西装和妻子。黑西装一只手举着杯子,一只手拍向妻子的肩膀。妻子的视线和我对上,她把身子往里挪了挪,避开那一掌。黑西装的手就悬在那里,似乎这个古怪的姿势对他来说再自然不过,他的脸上也没有流露出一丝不自在。他忘了那只手了。我开始烦躁起来。
我不停地摁遥控板换台。一个年轻的钢琴家正在演奏。我知道他,他是无数学钢琴的孩子的偶像,更是这些孩子家长的梦想。镜头从侧面打过去,他的手指在琴键上重重按下,脸上陶醉的表情——这个完美小子,这个以给豪门政要演出为荣的贝多芬,他的陶醉与投入,更接近于便秘的痛苦表情。而且,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他凸出的眼球,似乎离开了身体,与身体形成1.5个毫米的距离。这个得意洋洋的家伙。
我又换台。一个身着中山装,教授模样的人正在大声疾呼:“不要让你的孩子输在人生起跑线上!”他伸出一根手指,严厉地指着电视机面前的我。这又是一种傻逼说法。难道一定要卡住那些孩子的脖子,把他们死死压在所谓的起跑线上,只待一声枪响,就拼命朝前狂奔,才叫赢吗?我看过婴儿爬行比赛,大人一放手,那些小可爱们就各奔东西,前面一丈开外的红色终点线成了可笑的摆设。目标不一样,起跑线该设在哪呢?救救孩子。
换一个台,傻逼;再换一个台,傻逼……我连珠炮般地念道:“傻逼,傻逼,傻逼!”
妻子突地站起来,喝问道:“你说什么?”
我没有回答,而是迎着她的目光,在嘴角做出一抹微笑。妻子气恼地说:“你该吃药了。”
妻子喂了我一大把药。她的解释是,我今天一天都没吃药,所以晚上要加大剂量。妻子关了灯,苗条的身影在门口一闪。门关上了,一只巨大的水母游过来,一口把我吞下,我蜷缩在它透明的肚子里,随着它一晃一荡,沉向漆黑的海底。我脑袋里的钨丝熄灭了。
我做了个梦。梦里我是个更年轻的人,我要穿过结冰的湖面,到对岸去找妻子。湖面上的冰似乎很厚,我站上去的时候还用脚使劲跺了两下。可是,等我走到湖中间,脚下咔嚓一声,冰面裂开一道拇指粗的缝,我小心地一步一步捱向湖边。就在离岸上还有四五米的地方,咔咔咔,一阵轻响,裂纹在我脚下切割出一块圆桌大小的冰面,我赶紧趴下,这样可以减少压力。我听到妻子的笑声,费力地偏过头,看见湖的另一头,妻子和几个人正在滑冰,互相追逐嬉闹。奇怪的是,妻子全身赤裸,只在脖子上系了一条红围巾。冰块的一侧开始倾斜,冰冷的湖水漫上来,打湿了我的皮鞋和袜子。我的手已经无法抓牢冰面,我要掉下去了。妻子仍在滑翔,像燕子一样穿梭,她脖子上的红围巾向后飘扬。她正朝我这边滑过来,蜜色的皮肤闪闪发亮。有人叫她,她脚下一个急刹,漂亮地转身,滑走了。我要死了,她近在咫尺,却一无所知。我使劲叫她,可我的喉咙发不出任何声音。眼泪从我的眼角一颗颗浸出来。
呯!我醒了,声音是从客厅传来的,应该是玻璃杯之类的跌在地上。我的眼角还是潮湿的,还没有从梦里回过神来,我的心情糟透了。一小会的寂静后,客厅沙发的弹簧发出轻微的一声吱嘎,又是寂静。接着,像是探路的老鼠,意识到安全后,吱嘎声开始均匀地响起。我悄悄起身,拉开一道门缝,微光下,黑西装的背影骑在沙发上,正在前后运动。他的下面,传出妻子努力克制的喘息声。我又回到冰面上,脑海里响起咔咔的断裂声。妻子不愿意和我,却愿意和他,她把她最强烈的快乐一古脑儿,给了我们的邻居。
黑西装的动作在加快。房间里充斥着刺耳的吱嘎声,我脑子里无数根弹簧绷得紧紧的,妻子的喘息变成了无声的喊叫。她在冰面上飞快地旋转,她的舞蹈渐进高潮。妻子,已经打开人类的走廊,十万雄兵就要登陆,他们马上就要把我生出来了。
弹簧断了。无数的湖水打进我的身体。我浑身冰凉,在床边坐了一会儿,推开玻璃窗,从窗台上跳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