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当前网络政治参与的有限性

2011-09-26贺筱华

唯实 2011年5期
关键词:有限性黑客网民

贺筱华

(四川农业大学 研究生处,四川 雅安 625014)

论当前网络政治参与的有限性

贺筱华

(四川农业大学 研究生处,四川 雅安 625014)

网络技术的出现带来了新型的政治参与形式:网络政治参与。网络政治参与开拓了政治参与的途径,提高了民众的政治参与热情,给政治民主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活力。但现阶段由于网络政治参与主体及代表意志的有限性,网络政治参与带来的民主只是针对网民的有限的民主。

网络政治参与;主体;有限性;民主

民主问题一直是诸多政治问题的重中之重,它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已经经历了数个世纪不同模式的发展。上个世纪末,网络的出现及其发展,为政治参与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理念和操作方式,网络政治参与为政治民主注入了强劲的活力与动力。许多学者兴奋地认为,网络民主必然取代传统的民主形式。然而,这是一种过于乐观的预测。这种观念的实现必须有一个预定的前提,即每个公民都能够理性地表达自己的呼声,政府也必须按照多数人的呼声行事。然而,在网络政治参与中,是否每个公民都能成为政治参与的主体,而且能够理性地表达自己的呼声呢?这个问题值得研究。

一、网络政治参与主体的有限性

“民主”一词是由希腊语的 Demas(人民)和Kratia(统治或权威)演变而来,其本义就是“人民的统治”。佩里克斯说:“我们之所以称为民主是因为政府掌握在多数人手中,而不是少数人手中。”因此,“民主的广度是数量问题,决定于受政策影响的社会成员中实际或可能参与决策的比率。”“用数字来衡量一种社会体制虽然不够精确,但在进行比较时,还是不失为一种有用的尺度。我们完全可以说,如其他情况相同,百分之九十的公民参与投票的选举所取得的结果比百分之六十的公民参加投票的选举要更为民主。同样性质和同样大小的社会,其中能经常吸引大部分公民参加投票的,可以说是更民主一些。”[1]12-13网民是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它是指“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在网络上以‘网民’身份享有政治权利,参与政治生活的个体”。[2]网民是网络政治生活中的基本组成单位,与传统意义上政治主体中的公民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网民属于公民,但不等于公民,目前在世界上任何国家和地区,网民都只是公民中的一部分。2010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 IC)在京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了各国网民占本国公民比例的数据,数据直观地告诉了我们这一现象,如下图所示。[3]

截至2009年12月,虽然我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但只占中国公民人数的28.9%。在世界其他地区,如印度号称世界第一信息产业大国,但令其尴尬的是,上网人数却少得可怜,网民的比例只占7.0%;在非洲等更加落后的地区,能够上网的人数占该国公民总数的比例更是低得令人难以想象。

而在我国,与公民人数相比已经占少数的网民,又有多少人上网是为了关注国家的政治生活呢?同样《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网络应用使用率排名前三甲分别是网络音乐(83.5%),网络新闻(80.1%),搜索引擎(73.3%)。”[3]可见,中国网民上网似乎更偏爱娱乐休闲。

在美国,网民打开电脑最主要的目的在于查找行车路线;法国网民则更偏好在网上“奋笔疾书”,制作自己的网页博客;德国网民上网主要是查收电子邮件;日本网民在网上更关注“网上购物”。无论是哪个国家,网民在上网时都喜欢去做自己喜欢和需要的事情,去浏览和自己密切相关的信息,个人的兴趣爱好使得个人上网的目的只是关注个人的独特兴趣爱好或相关信息。现实社会中的政治冷淡在网民身上有着明显的体现,网民往往只有当自身的利益遭到了损害,有重大的政治事件发生和政府要求公民进行某项网上政治活动时,才会去主动关注网上的政治信息,主动在政府网站上发表看法、跟贴、进行投票等政治活动。当然,这一现象和目前各国电子政务发展还不完善的现状是有关系的,但即使是在电子政务建设比较完备的美国,网民们上网也不很关注政府网站。据“皮尤网络与美国生活项目”的调查,美国现有网民2.39亿,占总人口的77.3%。其中87%的网民上网最常做的事情是查地图,与朋友或家人交流的有79%,查天气占到69%,看新闻的为63%,查体育比赛结果的是55%,买票的为55%,查地址、邮编或电话号码等的有50%,玩游戏的有46%。

民主就要承认和服从多数,即实行多数原则。所谓多数原则,是按着多数人的意愿做出最终的选择和裁定。多数原则意味着社会中多数人的意见占主导地位,其合理性就在于它不仅能正视个人能力的不完善性,而且为克服这种缺陷提供了适当的途径。在当代民主制度中,作为民主政治的灵魂,多数原则无疑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大多数人福利的最少弊端的决策模式,也是实现多数人意志和利益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最基本手段。这一点确保了社会的稳定,从而防止了专制与独裁,是民主的价值所在。而在目前以及今后的一定时间内,由于网民人数的有限性和参与政治生活的有限性,网络政治参与带来的民主只是一部分人的民主。与当初由于无法推行直接民主而已经实行了几百年的代议制民主所能覆盖到的范围相比,网络民主可谓有些相形见绌。网络政治参与如果不能广泛地覆盖现实政治参与的主体,其带来的民主就只有限的民主。

二、网络政治参与主体意志的有限性

现阶段能够使用网络这种信息工具的人群,主要集中在知识层次较高和收入相对丰裕的年轻一代。以中国为例,据2009年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调查统计,网民中10~19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最高,达到 31.8%;其次是 20~29岁的网民和30~39岁以下的网民,分别占28.6%和 21.5%;40~49岁的占到10.7%;50~59岁的为4.5%;还有1.9%的网民在60岁及以上。40岁以下的网民占83%,40岁及以上的网民占17%,网民在年龄结构上呈现年轻化的态势。[3]

从2001-2006年中国历次网民年龄调查的数据来看,这一态势并不是短期的,而是过去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显著特征。如下图所示。[4]

作为占网民用户80%以上的青年(40岁以下的人),他们熟练的网络技术为参与政治提供了有效途径。青年对政治的参与热情、积极参与的政治意识、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充分的政治参与行为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活力和政治发展的潜力。尤其在以高速更新为特征的知识经济中,作为掌握着高新技术并具有广阔空间的年轻一代,更因其参与经济领域的广度不断扩大和深度不断增加,而决定了其政治地位的不断提高,决定了他们在政治参与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网络时代青年的政治参与,部分弥补了现实政治表达的“贫困”状态,极大增强了政治信息的传导和反馈系统,日益影响着政治决策和高层思考。

但在各种文化思潮和价值观的冲击下,某些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也腐蚀着青年人的心灵,青年政治参与意识和实际行为效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偏差,这在网络政治参与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

首先,青年思想易受外界干扰,稳固性不强,信息获得能力强而分辨能力弱。网络是个人言论极度自由的领域,正如埃瑟·戴森所指出的:“数字化的世界是一片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5]因此,网络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一些不良分子利用来扩散虚假信息,制造混乱,以至煽动非法政治参与事件,而青年政治参与者往往是最容易受其蛊惑的群体。比如去年,在网络讨论“钓鱼岛事件”上,就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匿名身份进入各大高校BBS,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外交政策,进而迷惑广大青年学生,试图造成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占网民主体的青年网络政治参与者的意志往往就不是自己真实本意的表达,更不能代表人民意志。

其次,青年参与政治的动因呈现出复杂性。在传统社会,人们参与政治或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或出于自己的政治理想。在网络时代年轻的网民参与政治的心态则要复杂许多,除了利益和理想外,有人会单纯为了获得技术突破的快感而参与到网络政治中。中国年轻的“网络精英”们掌握了最新、最高端的计算机技术,在对政治不满时,往往不是通过正常途径表达政治意愿,而往往采取非常规途径来发泄心中的不满,例如以“黑客”身份攻击政府网站。1998年印度尼西亚发生了针对华人的暴乱,中国“黑客”攻击了印尼政府的一大批网站。此后几乎每次重大政治事件中都有中国“黑客”的身影。1999年5月8日,美国轰炸中国驻南使馆,中国“黑客”大规模攻击美国官方网站。1999年8月,李登辉抛出“两国论”,台湾的官方网站又遭到中国内地“黑客”的大规模攻击。同年,日本进行右翼集会,主张修改历史教科书,日本的一些网站也受到了中国“黑客”的攻击。2001年中美撞机事件又直接引发了中美“黑客”网络大战。“黑客”与政治事件有关的行动,并非是单纯技术上的较量,更多的是一种不满情绪的发泄。然而,这种非理性情绪的大肆宣泄,一旦披上“正义”的外衣后,似乎便获得了存在的合法性,甚至受到纵容乃至褒扬,这除了增强与被攻击方的敌意与误解外,毫无建设性意义。不仅年轻的“黑客”们与政治事件有关的攻击行动表现出参与动因的复杂性,网上政治参与的一般行为也多不再简单地为了某一目的,其中或多或少都隐含着青年一代对国内外政治的复杂态度,而这些行为所反映的政治意愿并不是大多数公民的政治意愿。

再次,青年的网络政治参与始终伴随着感性与理性、狂热与温和、激情与极端、思考与宣泄、极端与适度的矛盾斗争,客观上存在着不成熟的表现。非理性的、偏激的网络政治参与,无形中会激化矛盾,给政治稳定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由于心理和生理的不成熟和不稳定,青年网络政治参与往往伴随着诸多政治上的冲动和不成熟。网络上非理性言论的存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影响公众意见的理性表达,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稳定。

总之,就目前而言,网民人数并不占公民多数,再加上占网民绝大多数的青年政治参与者自身的特殊性,其所代表的意愿更不能称得上是人民的意愿,因此可以说,网络政治民主主体存在较大的有限性,其所进行的网络政治参与带来的网络民主只是针对网民的有限的民主。民主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种民主实现方式不断碰撞,不断磨合,制度和技术上的进步共同推动着民主的完善与发展。□

[1]科恩.论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2]李斌.网络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22.

[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http://www.cnnic.net.cn/htm l/Dir/2010/01/15/5767.htm

[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1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http://www.techweb.com.cn/new s/2007-01-23/145059_2.shtm l

[5]戴森.2.0版—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17.

责任编辑:彭安玉

D621.5

A

1004-1605(2011)05-0051-03

贺筱华(1981-),女,河南郑州人,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助教,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政治与网络政治。

猜你喜欢

有限性黑客网民
网络黑客比核武器更可怕
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网民心理与风险沟通
浅析人的有限性与哲学的无限性
论“神化”学校教育倾向
黑客传说
浅谈新课标条件下高中数学概念教学
有感“网民节”
2.9亿
首届网民节遭遇“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