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中生有的馒头税,为何引发公众痛感?
2011-09-20江苏南京王石川
江苏南京 王石川
无中生有的馒头税,为何引发公众痛感?
江苏南京 王石川
要昂扬纳税人的尊严,除了减税,还应及时向公众普及纳税常识,更应该把纳税人究竟享有那些权利、税收的具体流向,向公众说个清楚。
如果不是政协委员潘耀民的一份提案,包括很多记者在内都还不知道馒头税,而且馒头税的税率高达17%。潘耀民委员认为,17%的馒头税设置税率过高,既不科学,还增加百姓消费的负担,更不利于食品安全。现在老百姓对超市的馒头价格有很大抱怨,一个大馒头就得要1块多。但馒头税的税率高达17%,这似乎意味着老百姓买馒头的每1元就有近2毛的税。
馒头税?竟然还有馒头税!不少网友闻言十分错愕,诘问道“天下奇闻,吃馒头也要交税?”更有网友哀叹不已,以“自古未闻粪有税,而今除却屁无捐”来一浇胸中之块垒。
其实,需要厘清一个命题,我们现有的税制并没有设置馒头税,所谓的馒头税,不是仅仅针对馒头的税,而是面向所有消费品的一种税,这个税名即是众所周知的增值税。按照业界的定义,增值税就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一般为17%,低税率为13%。还需要提及的是,所谓的17%,并非消费品售价的17%,而是其税前利润的17%。明乎此,网友也许就会少一些错愕和愤怒。
问题的症结就在于,为什么网友一听馒头税就出离愤怒?为什么一看到“老百姓买馒头的每1元就有近2毛的税”的字眼就有被剥夺感?究其主要原因,正是因为税收常识的缺席。那么,包括广大网友在内的公众为何税收常识缺席?很显然,这是因为相关部门多年来只是单方面强调纳税光荣、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向公众普及纳税常识以及基本的纳税常情。
正因为如此,我们明明纳税了,但不少时候,却不知道我们已经纳了税,纳了多少税。据报道,在商场购一套500元的衣服,其中就涵盖了17%的增值税和13%的营业税;40元一张的电影票含营业税12元,三口之家看场电影缴税就达到了36元;每斤2元的食盐中,就有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然而,现实中绝大多数人并不清楚原来我们买衣服、看电影、吃食盐时都纳了不少的税。公众不知情,最应该归咎的是相关部门的工作失职。因为西方不少国家的通常做法就是,在超市和商店的收银条上都详细列明消费税等流转税的具体数目,而遍观国内,我们根本就找不到类似的做法。
公众的税收知识缺席也与一些人的误导有关。前不久,有政协委员提出了这样的建议:限制不纳税的居民购车,“你都不为国家纳税做贡献,还要买辆车,开到马路上添堵,给国家增加额外的负担,就不应该让这些人买车。”这一言辞极其雷人!但凡掌握基本的税收知识,都会明白一个浅显的道理,芸芸众生,我们每个人都是纳税人,只要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有衣食住行,都在纳税,都在为国家纳税做贡献,何来“不为国家纳税做贡献”一说?堂堂政协委员,知识寡陋如此,令人惊骇,但不得不说,该委员不是个例,他的背后站着一大批误导公众的公职人员。
此外,一些地方故意偷换概念,也在影响着公众掌握纳税常识。比如,某地出台“国八条”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要想购房,外地人须有5年纳税证明。其实,不管有没有本地户籍,任何人只要在本地生活,就已经为本地纳税了,何须非要强调纳税证明?没有纳税证明,不代表没有纳税,只要纳税了就应该有权利购房。但是,相关部门给出的解释是,所谓的5年纳税证明,是指个人所得税的证明,而不是消费税等税的证明。如此一来就给不少外地人造成了一种错觉,原来消费税不算纳税,只有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才算纳税,何其怪诞?!
中国人的税负有多重?有心人算了一笔账:如果你的税前月薪10000元,除去四金和个税,实际拿到手7052元。如果你买了总价100万的新房,有50-70万会通过各种渠道流入政府的腰包。你平时的任何消费,都要交近15%的税,不过这是你不知道的。再联系到所谓的“馒头税”可见,我国的税负确实挺重,税负重就意味着民生难。要昂扬纳税人的尊严,除了减税,还应及时向公众普及纳税常识,更应该把纳税人究竟享有那些权利、税收的具体流向,向公众说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