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视角 自律,公众才放心
——业内权威人士谈中国慈善事业发展
2011-09-12严碧华
□ 本刊记者 严碧华
精英视角 自律,公众才放心
——业内权威人士谈中国慈善事业发展
□ 本刊记者 严碧华
2011年公益圈频频爆发丑闻,症结在哪?要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需重点解决哪些问题?
这是本刊记者近日来与公益圈内人士交流的主要问题,有一种声音很强大,那就是:缺少一部法律约束。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早在1994年就开始关注慈善,见证了慈善事业十几年来由产生到逐渐发展的过程。在他看来,我国慈善事业是一个非常年轻的事业。
他表示,法律滞后是造成公众对慈善缺乏信任的重要因素。从现实实践来看,慈善立法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与运行有序的根本保证,很多国家慈善机构的管理运行费用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而我国却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从2004年呼吁立法,到2006年正式起草慈善事业法,到2008年开始立法研讨,我们原来的预期是在2009年出台慈善事业法,但是没有实现。目前虽有一些有关捐赠的法律规范,但是还不够成熟。例如公益事业捐赠法的可操作性不强,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些过时。”
之所以立法进程的步伐有所放慢甚至停滞,在郑功成看来,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大家对政府和慈善机构的关系如何处理还有分歧,政府和社会的责任边界不明晰。此外,还存在着“先确立基本的社会保障法,再制定慈善事业法”的思维定式。
归根结底是慈善事业的定性、地位和运行方式问题。需要强调的是慈善机构是社会分工的需要,而不是道德机构。其次它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要由法律来赋予。郑功成表示,慈善处于较为失范的状况下,加快慈善立法的步伐十分必要。
那么在慈善法没有出台的背景下,公益组织如何良性运转,郑功成表示,公信力是慈善机构的生命。
首先要慈善机构的公开透明,包括财务状况等信息的公开,还要经过审计程序。
第二,从国外慈善机构发展的经验来看,如果有相当数量的有识之士参与到慈善机构,将有助于其公信力的提升。
第三,要建立慈善机构自律机制。通过成立慈善协会、联合会等组织,慈善机构能够纠正自身的毛病,公众才会对慈善机构更加放心。
“在我国,慈善机构行业自律还很不够。”这是包括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忠祥、“希望工程”创始人徐永光等众多业内人士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的共识。
徐永光另一个身份是基金会中心网理事长,近年来一直在力推公益组织信息公开。让他欣慰的是,全国2532家基金会中,2010年包括财务在内,采集达到了97%,而2005年只有22%,这些无不彰显公益机构信息公开的趋势。
岁末年初,民政部发布了《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据悉,本指引旨在为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和机构公开信息提供指导性规范,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参考性文本,为社会和公众了解、获取和监督慈善捐助信息提供参照性标准。
这一指引或给2012年公益慈善圈带来“希望”,透明公益或将越来越近。
郑功成: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慈善处于较为失范的状况下,加快慈善立法的步伐十分必要。”
寄望2012
电子商务从业者王峰:2000多家基金会,无论是公募还是私募,作为公众我能看到相关信息披露的寥寥无已。希望在2012年这方面能做得好一点,或许类似“郭美美”这样的事件会更少。
《公益时报》副总编李江涛:公益圈频发的热点事件,均起始于信息公开不够,从而引发公众质疑,在慈善立法滞后的背景下,希望公益组织2012年在透明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 编辑 崔银娜 □ 美编 阎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