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形势 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在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09-07□陆兵
□ 陆 兵
(作者系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认清形势 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在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陆 兵
同志们:
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去年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中小河流治理问题,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再次对中小河流治理作出重大部署。7月14日,水利部专门召开了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会议,陈雷部长亲自到会并做重要讲话。刚刚闭幕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厅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中央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中小河流治理经验,研究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进一步加快中小河流治理进行全面部署。方才,自武同志传达了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百君同志通报了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牡丹江市等25个市、县(市、区)汇报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省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 918条,除松花江、嫩江、黑龙江、乌苏里江4条大江大河外,其余均为中小河流。全省中小河流堤防长9 260公里,占全省堤防总长的76%,保护着牡丹江、鸡西市、鹤岗、七台河、双鸭山等48座中型城市及县级城市,保护人口798万人,耕地2 668万亩,分别占全省堤防保护人口、耕地的57%和 58%,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各级政府当前的重要任务。中小河流治理已成为中央关心、人民期盼的重要民生工程,成为水利的重点工作之一,从水利投资的新领域逐步成为重点领域。今年中央1号文件将中小河流治理摆在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重要位置,明确要求加快治理步伐。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在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的同时,加快推进防洪重点薄弱环节建设,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用5年时间对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5 000多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进行集中治理,从整体上提升流域防洪保障水平。温家宝总理指出,必须把中小河流治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防洪建设的重点,尽快使治理河段达到国家防洪标准。吉炳轩书记和王宪魁省长在刚刚结束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地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完成大江大河干流堤防达标工程,提高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因此,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花大气力,下真功夫,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进程。
第二,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民生的迫切需要。过去限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省中小河流治理严重滞后,河道淤积严重,防洪能力低,人口聚集处河道内垃圾堆积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当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中小河流治理,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加快治理步伐。为了加快城镇化步伐,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打造城镇滨水景观,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我们要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使水利更好地惠泽民生,造福人民。
第三,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完善防洪减灾体系的关键。我省中小河流防洪工程基础薄弱、标准低、质量差、不配套,缺少必要的非工程措施,其治理建设速度远远低于大江大河防洪工程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其洪涝灾害已成为我省防洪除涝的主要问题。据统计,仅上世纪九十年代的1991、1994、1996、1998年和本世纪初的2003、2005年汛期,全省中小河流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246亿元,占全省江河洪涝灾害损失的60%。中小河流是防洪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大江大河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陆续完成,中小河流洪涝灾害损失日显突出,已经成为防洪减灾体系中的重点薄弱环节,是我省今后减少洪涝灾害的关键,是支持和保障我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及粮食生产安全的关键。
第四,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对水利部门的重大考验。按照国家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规划,“十二五”期间,我省需完成178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300多个项目的治理任务,总投资规模79亿元。年均需完成36条中小河流、60多个项目,投资约16亿元的治理任务。时间之紧、任务之重、范围之大、强度和要求之高均前所未有。同时,中小河流治理涉及全省大部分地市、县(市、区)和农场,地区分布广,治理战线长,河流的特性差异大。我省地处北方高寒地区,有效施工期短,大部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由县(市、区)和农场等基层组织实施,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监管协调难度较大。如何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按国家要求如期完成治理任务,是对各级水利部门能力和作风的重大考验。我们要发扬“不畏艰难、勇挑重担、敢打硬仗,无私奉献”的龙江水利行业精神,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任务。
二、准确把握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根据《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和《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我省除今年要全部完成41个中小河流近期治理试点项目外,2012年完成规划内后续治理的65条河流82个项目建设任务,总投资13.85亿元;2013-2015年完成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实施方案中143条河流、总投资约57亿元的建设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必须准确把握国家对中小河流治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一是要“加快步伐”。今年中央1号文件将中小河流治理摆在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重要位置,明确要求加快治理步伐,“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二是要“科学合理”。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审查通过了《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对中小河流治理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中小河流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关系到区域防洪安全,也关系到流域防洪安全,还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必须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建设、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第一,准确把握中小河流治理标准。中小河流治理必须体现全局性和系统性,坚持区域服从流域、局部服从整体,妥善处理好与大江大河干支流以及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一是统筹流域防洪要求。中小河流治理要纳入整个流域防洪体系统筹考虑,遵循流域防洪规划和国家颁布的防洪标准。防洪标准不仅要结合本身洪水及灾害特点,充分考虑保护对象、保护范围的防洪现状和防洪需求,还要与流域区域防洪标准相协调。二是统筹河流整体防洪要求。要立足提高河流整体防洪能力。人口密集地区、下游地区以及其他重点地区项目优先安排,尽早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衔接好与其他河段的治理标准,防止风险转移。三是统筹地区发展水平。治理河段防洪标准要与保护对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本着投资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确定合适的建设标准,不能盲目追求高标准,更不能搞形象工程。
第二,准确把握中小河流治理模式。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确定治理模式,维护河流生命健康。一是尽可能保持河流自然形态。在确定治理方式时,既要考虑堤防清淤、疏浚等工程措施,也要在有条件的地方适当考虑留足滩地蓄洪滞洪,给河流以空间。坚决防止在中小河流治理中随意侵占河道和裁弯取直破坏河道自然形态和河道功能。二是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要创新治理模式,避免简单采取硬化、渠化等传统措施,多采用天然材料和先进生态复合材料,保持河流与地下水的联系。堤防和河道的设计断面要尽可能保持自然特性,注重与周边环境及生态景观相协调,营造亲水环境。
第三,准确把握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根据我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及“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有序加以推进。一是突出重要河流河段。对保护区内村镇密集、人口较多、有大片农田的河流河段优先治理、加快建设。在年度投资安排上,突出重点,集中安排项目投资,治理一条、竣工一条、见效一条、销号一条,提高治理整体效益。二是突出安排与支流衔接的项目。重点安排能与正在实施的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共同发挥防洪作用的项目,提高流域整体防洪能力。
成都市幼儿园在户外游戏与体育活动方面想要发展,必须做到领导人员对幼儿体育教育价值有更高的认识,并正确树立起幼儿园体育教育价值观,另外,需要根据幼儿自身的发展特点建立起具备科学性的体育内容安排体系,同时,需要积极落实我国在幼儿教育方面所要求的规制制度,进而促使成都市幼儿园的教育体制向科学化发展。
第四,准确把握中小河流治理方案。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分布广、类型多,不仅关系防洪安全,而且还涉及供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必须科学制定治理方案,确保发挥综合效益。一是充分考虑河流特性。山丘区河流加强护岸建设,少建堤防,尽量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平原河网地区要加强河道的清淤疏浚,畅通水系,保护湿地。二是统筹兼顾河流功能。城镇区域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在确保专项资金用在防洪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可以整合市政园林等各类建设资金,打造亲水走廊,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成为城镇环境的新亮点、休闲娱乐的新去处;农村地区以保护村镇和农田为主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可结合拦蓄水工程,提高洪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加农业灌溉用水、促进粮食增产,同时要改善水生态环境和乡容村貌。
三、全力以赴打好中小河流治理攻坚战
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是继大江大河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又一重大举措,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惠泽百姓的又一项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我们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各级地方政府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要求,我们已提请省政府成立以副省长吕维峰为组长,省水利厅和省财政厅厅长为副组长,省直各有关厅局为成员单位的黑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厅副厅长侯百君兼任。全面负责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有关市(地)、县也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与省财政厅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加快初步设计前期工作审批,加快落实和下达中小河流治理资金。三是明确职责分工。根据财政部和水利部印发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是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因此,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中小河流治理责任制,将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目标。明确中小河流治理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责和责任人,成立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管理,明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同时,建立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责任制。
第二,进一步加强前期工作。今年年初,我厅组织专家对《黑龙江省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大纲》进行修订,下发了通知,开展了国家专项规划内我省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后续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和审批工作,要求5月末向省厅报送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目前,还有46个项目初步设计没有上报,有的甚至还没有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已上报的初步设计我们已进行了审查审批,一旦国家下达投资计划可立即安排开工建设。没有完成初步设计的要抓紧完成上报,以保证年底全部完成2012年后续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为2012年大规模开展中小河流近期治理项目建设做好充分准备。各地要积极协商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水利部最新出台的政策,尽快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对于治理项目集中的地区,可以采用集中设计的方式,对设计打捆招标,择优选择有实力、资质高的勘测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有关勘测设计单位要严格按规程规范和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编制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大纲》编制前期工作文件,我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审查审批。规划内的项目实施动态管理,优先安排实施前期工作完成快和质量好的项目。
第三,切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积极配合省财政厅抓紧出台地方配套资金分配方案,明确省、市、县(市、区)和农场配套资金投入比例和筹措责任,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以保证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任务。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与城区滨水建设相结合,出台优惠政策,创造条件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建设。
第四,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建设管理。一是尽早印发《黑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指导各地加强和规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二是进一步落实好建设管理制度,积极指导项目所在地组建符合要求、组织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项目法人。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管,监督项目法人规范招投标。充实监理队伍,强化对监理人员的监管。三是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奖惩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奖励资金和保证国家后续项目顺利下达。四是制定验收管理办法,对已完工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时进行验收,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第五,全力确保中小河流治理安全。一是确保工程安全。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健全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和政府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质量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二是确保资金安全。要加强资金监管,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的现象。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防洪主体工程建设,不得用于移民征地、城市建设和景观建设、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以及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三是确保生产安全。要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方案和低温、雨季等恶劣条件下施工方案,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是确保干部安全。要加强廉政教育,完善监督预防体系,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健全相关制度,防止发生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合同签订、材料采购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六,建立工程建后管护的长效机制。在加快工程建设的同时,尽快研究建立保障工程良性运行的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一是按照水管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工程建成后的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护经费。二是依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强化中小河流河道管理,杜绝乱采、乱挖、乱堆、乱建等现象,保障河道安全,维持河道健康生命。
四、全力抓好2011年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今年是中小河流治理由试点阶段转向大规模实施阶段的第一年,抓好今年各项工作,对加快中小河流治理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治理任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一,狠抓前期工作。在全面完成规划内我省82项中小河流治理后续项目初步设计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十二五”后三年治理任务,根据国家《2013~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我省的建设项目。立即组织、指导和督促市(地)、县(市、区)及其他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时组织力量审查审批,满足中小河流大规模治理的需要。
第二,狠抓责任落实。今年起,中小河流治理将全面实施责任书制度。省水利厅、财政厅将与各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签订中小河流治理责任书,明确各地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完成时限、工作责任等。把中小河流治理的任务和直接责任落实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形成“省级政府负总体责任、市级政府负管理责任、县级政府负主要责任”的责任目标体系。对工作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对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第三,狠抓建设管理。抓紧研究《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办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河流治理的相关制度,指导项目所在地抓好项目法人组建、招投标、项目管理、项目验收和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工作。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千方百计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制订实施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对已下达投资,工程进度较慢和尚未开工的项目,当地政府要制订整改方案,倒排工期,明确各项建设任务完成时间节点,上报省水利厅和财政厅,我们将跟踪督办。
第四,狠抓机制创新。一是建立健全质量保证机制,完善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企业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从工程设计到工程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进度通报机制,实行从前期工作到投资计划落实、从开工到工程验收的全过程的工作进度“旬报制”和工作“月通报制”。对项目建设进度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及时通报和督办进展较慢的项目。三是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把责任承诺落实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同中小河流治理计划及资金安排挂钩。对组织不力、进度慢、问题多、绩效差的地区和项目,除减少或停止资金安排、取消后续项目安排外,还将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达不到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要求、得不到国家专项资金奖补的,缺口资金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对违反办法规定,被国家通报,影响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项目实施的,将追究当地政府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除停止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施外,还要停止其他各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水利投资计划。
第五,狠抓监督检查。除配合国家和省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和稽察外,各地市要承担起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根据中小河流治理通报,及时对所辖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行督促检查,整改所发现的问题。今年第四季度,省水利厅将与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绩效评价,对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进行一次大检查,对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等进行全方位监督指导,督促各地尽快整改工程建设的问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检查、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采用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问题特别突出的项目要挂牌督办。
第六,狠抓宣传培训。加大中小河流治理成效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对治理项目在防洪减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行广泛深入报道,为加快中小河流治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针对中小河流建设管理、设计、监理力量薄弱的问题,举办培训班,聘请水利部和松辽委业内专家对建设管理责任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水平。
今年是加快实施中小河流近期治理的关键之年,试点项目要全面完成,近期规划要全面实施,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如期完成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重托。我们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兑现承诺,保证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任务,以实际成效,让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作者系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