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六君子汤合五消饮治疗小儿厌食症32例观察
2011-09-01张立军
张立军
(湖南省耒阳市中医院,湖南耒阳421800)
小儿厌食症是指小儿较长时间食欲不振或减退、进食量明显减少甚至拒食为主症的疾病,属中医“厌食”、“恶食”、“食滞”、“伤食”等范畴。2009年3月~2011年2月,我们用香砂六君子汤合五消饮治疗小儿厌食症32例取得较好疗效,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共63例,按随机数字表法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32例,男20例,女12例;病程3月~2.9年,平均7.3月;年龄1~12岁,平均6.8岁。对照组31例,男18例,女13例;病程3月 ~2.8年,平均6.9月;年龄1~13岁,平均7.1岁。两组性别、病程、年龄、症状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诊断标准根据《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1]。长期食欲不振,见食不贪,饮食量较病前减少1/3以上,发病时间最短2周以上,排除其他系统疾病,体重增长停滞或减轻,有不良饮食习惯或不当喂养史。
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1]症状分级量化表分为3级。主要观察指标为食量、面色、神疲、腹胀、恶心、呕吐,治疗前后各记录1次。主症轻重程度计分按无、轻、中、重分别计0、2、4、6分。症状轻重介于两级之间,分别计1、3、5分。
纳入标准为符合诊断标准,1~14岁患儿,家长或受试者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标准为年龄1岁以下、14岁以上,合并严重佝偻病、贫血及心、脑、呼吸、肝、肾等系统疾病,以及其他疾病致厌食者。
统计学方法:运用SPSS 16.0软件包进行处理。计量资料同组治疗前后比较如符合正态分布及方差齐性用配对t检验,如不符合用配对秩和检验;两组间比较,如符合正态分布及方差齐性,用两独立样本t检验,如不符合用两独立样本秩和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 治疗方法
治疗组:用香砂六君子汤合五消饮治疗。木香、砂仁各3~5g,党参、茯苓、白术、甘草、陈皮、法半夏、焦山楂、神曲、炒谷芽、炒麦芽、鸡内金各5~10g。每日1剂,水煎温服,早晚各1次。
对照组:用醒脾养儿颗粒(贵州健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3岁以下每次1袋(2g),4~7岁每次2袋(4g),8~14岁每次3袋(6g),1日3次口服。
两组服药期间均忌生冷、甜黏、油腻食物,30天为一疗程,1个疗程后进行资料统计。
3 疗效标准
根据《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1]。临床痊愈:食欲与食量均恢复到正常水平。显效:食欲明显恢复,食量恢复到原有3/4。有效:食欲有所改善,食量有所恢复,但未达到原有3/4。无效:食欲与食量均无改善。
4 治疗结果
两组疗效见表1。
表1 两组疗效比较 例(%)
两组治疗前后症状积分见表2。
表2 两组治疗前后症状积分比较(分,±s)
表2 两组治疗前后症状积分比较(分,±s)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 <0.05。
治疗前 治疗后 差值治疗组 32 24.68 ±4.26 4.77 ±2.05* 19.91 ±2.72△组别 n对照组 31 23.83 ±5.29 12.53 ±2.14*11.30 ±2.05
5 讨论
小儿稚阴未长,稚阳未充,运化尚未健全。若脾胃受损,运化失职,不能升清降浊,则影响胃的受纳,出现不思饮食的厌食症[2],因此治疗厌食症在于运脾和胃[3]。
香砂六君子汤益气健脾,行气化痰,主治脾胃气虚,痰阻气滞证。柯琴曰:"四君子气分之总方也,人参致冲和之气,白术培中宫,茯苓清治节,甘草调五藏,胃气既治,病安从来,然拨乱反正又不能无为而治,必举大行气之品以辅之。则补者不至泥而不行,故加陈皮以利肺金之逆气,半夏以疏脾土之湿气,而痰饮可除也,加木香以行三焦之滞气,砂仁以通脾肾之元气,而贲郁可开也,君得四辅则功力倍宣,四辅奉君则元气大振,相得而益彰矣。"可见,香砂六君子汤是补运合用、补而不滞之剂。五消饮(山楂、神曲、谷芽、麦芽、鸡内金)是著名中医万友生所创,用以助运化而消食积[4]。方中山楂既能消化肉积,又能活血化瘀,对胃脘久痛入络,由气滞导致血瘀的,甚为适宜;六曲既能健脾开胃、消食行水、解风寒湿热邪气,也能行血化瘀,适用于气滞食积、水停血瘀的脘腹胀痛;谷芽能助脾胃生发之气,能和中助运、补中益气;麦芽既能消化食积,又能疏泄肝气,适用于木土不和之证;鸡内金能消能补。因此,香砂六君子汤合五消饮有健胃开胃作用,故治疗小儿厌食症有较好疗效。
[1]郑筱萸.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1992.267-269.
[2]杜永平,张月萍.宝宝乐口服液治疗小儿厌食症60例临床观察[J].浙江中医学院学报,2000,24(4):19.
[3]皮精英.自拟畅中饮治疗小儿厌食症30例临床观察[J].中国实用医药,2011,6(4):178 -179.
[4]马超英,王 宁.万友生治疗慢性胃炎经验辑要[J].江西中医药,2003,34(24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