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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暨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推动会上的讲话

2011-08-17天津市副市长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张俊芳

天津教育 2011年9期
关键词:督学市政府督导

■天津市副市长、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 张俊芳

去年年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成立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今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半年多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已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不仅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也赢得了兄弟省市的普遍好评。我们召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暨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工作推动会,目的主要是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教育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和保障作用,着力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

一、充分认识我市建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重要意义

教育督导是现代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教育行政管理链条上的重要一环。做好教育督导工作,不仅对推进工作、落实任务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了解实情、把握方向、科学决策具有特殊作用。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健全督导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评估机制,围绕重点工作开展督查评估,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由于观念和体制的原因,目前教育督导这个监督环节的工作,与教育决策和执行两个环节相比,还相对比较薄弱。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决策就是确定方向和目标,包括制定标准;执行就是实施和落实;监督就是对执行过程进行检查,对落实结果进行评价。这三个环节相辅相成,不可替代,缺一不可。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行政管理一直存在“重执行,轻监督”的现象。我们虽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教育督导机构,但大都设在教育行政部门内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监督力度不够,公信力不足。特别是在督政方面,由于缺乏权威性,真正实施监督难度更大,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教育督导职能作用的发挥。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这为我们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健全教育督导体系、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作用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特别是在教育部督导办公室的积极鼓励和具体指导下,我市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建立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率先推行了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工作。我市新的教育督导体制的总体构架可概括为“1+2+4+4+N”。

“1”是指一个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农委、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或委员,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推动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2”是指教育督导委员会由两个系统构成:一个是行政系统,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作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另一个是专家系统,教育督导委员会设总督学1名,副总督学若干名;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兼任总督学,副主任兼任副总督学,负责组织专职和兼职督学,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第一个“4”是指教育督导室下设4个职能处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区县政府及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教育督导工作。

第二个“4”是指总督学聘任4名首席督学,分别负责对上述4个方面的教育督导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N”是指教育督导委员会还要聘任若干名专职督学、兼职督学和评估专家,参加督导检查或有关评估。

实践证明,建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有利于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增强教育督导的权威性、专业性和科学性;有利于更好地了解实情、推进工作,提高决策水平和执行成效;有利于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有利于促进区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责,保证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总之,我们的教育督导工作,能够有今天这样的大好形势,的确来之不易,希望大家好好珍惜它、维护它,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做好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把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二、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委员会自身建设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刚刚组建,其组织机构、制度机制等都还不够健全,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作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教育督导室,在编制扩大后,一定要选好人、配好人,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同时,我们要求各区县政府也要比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构架,抓紧调整和完善本区县的教育督导机构,尽快形成全市统一、上下联动、职责清晰、建制合理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各区县还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督导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教育督导机构正常运行、教育督导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重点是抓紧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委员会协商议事制度和民主决策制度。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办公会主要负责提出教育督导工作意见和决策草案,然后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之后再组织实施。同时,我们还要健全教育督导评估结果与各类评比考核相衔接的机制,不断完善责任督学制度,努力健全教育督导限期整改、回访复查、通报与公报制度等,为促进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机制保障。

三是要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重点是着力加强专职督学、兼职督学和督导评估专家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化水平高的教育督导工作团队。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开展培训,把大专家请进来,让督学们走出去,广泛学习,更新观念,开拓思路,不断提升这支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要通过实施督学资格制度,精心遴选一批青年后备人才,让他们在参与督导评估的过程中,开阔眼界,经受锻炼,提高水平。要廉洁自律,公平公正是督导工作的生命线。希望各位督学、专家,继续保持和发扬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的优良传统,爱岗敬业,认真履责,实事求是,讲真话、摸实情、出实招,以扎实的工作、优良的作风、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公平公正的督导评估结果,让各区县、各职能部门、各学校心服口服,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同时,还要大力推进滨海新区教育督导改革试点工作,其目标是在滨海新区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教育督导机制。滨海新区政府、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抓紧修订和完善改革试点方案,积极开展实践探索,大胆进行改革创新,结合新区的实际,着力解决教育督导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力争尽快拿出实实在在的经验成果。希望各有关部门对这项改革试点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三、扎实做好我市下一阶段的教育督导工作

按照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我市教育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下一阶段,我市教育督导工作要在以下4个方面着力。

一是要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这是我市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自2008年启动这项工作以来,经过3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已有708所学校通过了验收,达标率超过了50%。今年的目标是重点建设400多所学校,力争全市90%的学校通过达标验收,明年进行扫尾,全面完成标准建设任务。今年是标准建设最关键的一年,希望各区县、各有关部门盯紧目标,盯紧时间节点,扎扎实实地推进这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特别注意4个问题:一是着眼长远,关注人口变化趋势,搞好规划,建好学校,不能简单地靠扩大班额来解决不断增加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二是认真做好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在这方面,各区县政府和规划、建设、教育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三是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不能单纯为了赶工期而忽视安全和质量问题,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打报告申请延期开学。四是各位督学一定要持之以恒,严格把关,决不可降低标准,这100条标准都是底线标准,只能高、不能低。

二是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市作为全国试点城市之一,市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进一步明确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我市做出承诺:到2012年底,全市16个区县要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5年,要高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解决择校问题。同时,要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完善义务教育学业水平监测机制、实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等6个方面进行实践探索,拿出创新经验,做出典型示范。应该说,这是教育部在我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标准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背景下,确定的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引领性的试点项目,既体现了国家对我市这项工作的充分肯定和信任,也是对这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希望各区县、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承诺,加快促进我市义务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均衡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教育服务。

三是要扎实搞好综合督政工作。通过综合督政落实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改革,是我市承担的6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之一,其主要任务是建立督导评估标准,完善运行机制。去年,我们对6个区县政府任期内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政。今年上半年,我们又对其余10个区县政府进行了综合督政。明年,我们还要结合“十二五”中期推动,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通过综合督政进行全面评估。

为进一步强化区县政府在保障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方面的教育责任,我们围绕综合督政的标准和机制两个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例如,我们创新督政评估标准,设定了5个“一票否决”的“红线”指标,包括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搞好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任务、实施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维护校园安全、杜绝重大事故等,只要有一项不达标,该区县整体教育工作评估就不合格。再如,我们改革督导运行机制,采取“两个结合”的评价原则,即基础性和发展性相结合的原则、激励性和追责性相结合的原则,将区县政府的教育工作与政绩评价进行了直接挂钩,这有利于充分调动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下一步,我们还要研究和探索对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具体方式和操作办法。希望各区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标准随时自查,改进工作,落实目标。同时,希望各位督学严格把关,认真评估,在创新督政工作中,力争能够拿出成体系、可复制的经验成果,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要积极探索对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督导工作。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督导检查是法律的规定。过去,我们还没有正式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今年7月26日,国家教育督导团发布“关注中等职业教育”的督导报告,要求加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我市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还承担了国家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在推进示范区建设和改革试点的过程中,我们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工作的职能和作用,集中力量,抓紧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的现代化建设标准,并参照综合督政,研究制定对职业教育主办单位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标准。同时,结合示范区建设,研究制定对高等职业院校的有关评估标准,力争在探索对整体职业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另外,我们要积极准备和审慎推进对高等教育的督导评估。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对高等教育进行督导检查的法律依据,但是我们相信,教育督导工作作为现代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高等教育进行督导评估肯定是大势所趋。目前,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把握改革试点工作可以进行先行先试的重要机遇,根据《高等教育法》关于学校评估的规定,在充分尊重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和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深入研究、逐步探索建立符合高等教育实际的督导评估机制。我们要从推进高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入手,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进行专项督导评估,逐步积累经验,在高等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标准、途径、方法等方面,努力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来。

教育督导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有可为。希望大家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共同做好教育督导工作,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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