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机遇 乘势而上努力实现水土保持工作新跨越
2011-08-15尚梦平
尚梦平
(山东省水利厅,山东 济南 250013)
一、“十一五”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山东省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文化强省和生态省建设战略,认真践行新时期治水方略,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手段,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呈现出多点突破、亮点纷呈、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宣传教育,全社会水保意识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08年水利部启动实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以来,全省上下积极响应,落实措施,开展了面向领导、面向社会、面向生产建设单位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省水利厅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 《山东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加强中小学生水土保持科普知识教育。另外,坚持集中宣传与常年宣传相结合,室内教育与室外普及相结合,每年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6.29”水保法颁布纪念日,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全社会的环境观念、水保意识明显增强,发展水保事业的群众基础更加牢固。
(二)狠抓监督管理,人为水土流失逐步得到遏制。一是配套法规逐步完善。针对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在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审批程序、明确了受理条件。目前还在制定 《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市县也因地制宜、积极创新,配套出台了相关区域性制度和办法。二是重点县建设带动了全省监督管理能力持续增强。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在25个县开展了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两年来,各重点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在完善制度、健全机构、充实人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以此为带动,各地积极推广重点县的好经验、好做法,极大地促进了面上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实施率、验收率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实现了大的突破。三是加强项目督查,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先后配合水利部和流域机构对京沪高铁、石横电厂等20个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省厅组织日照、临沂、济宁、菏泽四市对日东原油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问题进行了协调。对严重违规违法的项目进行了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移交司法部门强行执行。通过督查督办,及时解决了生产建设项目建设中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监测不落实、竣工不验收、水保补偿费不缴纳等突出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五年来,全省共出台不同层级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共130多个,共查处违规违法案件1200多项,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35亿元,共审批报告书、报告表1.1万项,征收水保补偿费3.1亿元。
(三)加大工作力度,小流域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投入机制更加灵活。通过制定资金补助、土地流转、生态补偿、转让继承等方面的政策,积极鼓励和倡导各类投入主体开展水土保持治理和荒山开发。涌现出了一大批产业合作社、个体大户治理荒山和小流域的典型,成为新形势下推动水土流失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二是积极培植典型。坚持“规模治理、连片开发、讲究效益、示范带动”的原则,狠抓了聊城冠县田马园等6个科技示范园区、临朐等7个生态修复、滨州等4个城市水保、淄博淄川峨庄等7个清洁小流域等治理典型。这些典型均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典型的引导下,各地坚持高标准设计、高层次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亮点。很多小流域都建成了集治理示范、科技推广、科普教育、旅游观光、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生态园、度假区。三是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建设管理上,对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首次全面推广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公示制。质量控制上,建立健全了省重点抽查、市靠上督查、县(市、区)面上自查的三级检查体系。验收环节上,实行了现场评价、量化打分与业绩考核相挂钩的办法,极大地调动了各地的积极性,全省形成了赶超比学的浓厚氛围,项目实施更加科学有效。
五年来,全省共完成投资37.2亿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82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1200多条,其中建设基本农田20.94万公顷,营造水保林26.73万公顷、经果林20.42万公顷,建设塘坝、谷坊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9万项。据估算,上述措施发挥作用后,每年可增加蓄水保水能力2.7亿方,保土2000万吨,增产粮食20亿斤。
(四)深入开展基础性工作,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相继完成了2006—2030年流域修编水保规划、沂蒙山区重点工程规划、扩大内需三年水保项目规划、全省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水系生态建设水利项目实施规划、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多项规划。以实施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为契机,充分利用水文系统在泥沙径流观测方面的优势,初步构建起了覆盖全省的水保监测网络框架。启动了“山东省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评估”活动,开展了土壤侵蚀环境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划、水源地保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土壤侵蚀发生机理等课题研究。广泛推广应用风力提水、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绿色种植等实用技术,大大提升了小流域科技含量和治理水平。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专家授课、外出参观学习、学术交流等形式,水保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大幅度提高。顺利完成了山东水土保持学会换届,学会在推动水保事业健康发展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要求相比,与经济文化强省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比,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总体上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领导的重视程度、群众的关注程度还远不够,社会关心、支持水保工作的巨大潜力还远未挖掘出来。二是投入严重不足。水土保持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但由于种种原因,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一直很少,大多数市、县财政无专项资金,社会的力量也未充分调动起来。三是监督管理力度不够,违法违规现象还比较普遍,部分行业、地区生产建设项目偷逃缴费,不编报、不落实水保方案、行政干预等现象仍比较突出。四是小流域治理水平还不高,特色不鲜明,有的项目治理还停留在原始的、传统的水平上。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理清思路,明确“十二五”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
“十二五”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以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为契机,着眼于构建水生态保护体系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大投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努力提升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的水平,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要求是:树立一个新理念,强化两个重点,实施三大战略,构建四大体系,实现五个突破。
一个新理念,即“大水保、大循环、大生态”的新型水保发展理念。就是要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转变传统思维方式,不断丰富水保内涵,放大水保的作用,体现水保发展新特点。具体讲,在工作考虑上,要由单纯保水保土向着保水土、保生态、保安全、保民生,切实发挥水土保持综合功能方向努力;工作手段上,要由偏重项目治理向着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范人为水土流失和治理天然水土流失并重的方向努力;在治理路子上,要由局部治理向着从山上到山下、农村到城市、上游到下游、区域到流域,城乡一体、流域统筹,全方位、立体化的治理方向努力。切实通过水土资源的综合整治,为群众提供优越的生活条件、生产条件和生态条件。
两个重点:一是监督执法。深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确定的“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突出一个“防”字;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查办大案要案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活动行为,从根本上扭转“边建设、边破坏”的局面,有效防止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资源流失。二是水土综合整治。着眼水生态体系构建,突出一个“统”字,本着“全面规划、标本兼治、规模发展、讲求效益”的原则,按照山、水、林、田、路、村、城综合治理的要求,不断创新治理路子,提高治理水平,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三大战略:一是政策引导战略。要充分体现水保公益性的特点,在切实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的前提下,通过制定出台各类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和支持水保工作的积极性,共同推动水土保持事业发展。二是科技推动战略。积极联合科研单位、高校组织开展重大技术研究和课题攻关,重点解决一些技术难题,加强成果转化,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力度,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水土保持建设水平。三是典型带动战略。积极培育典型,打造亮点,不断探索流域治理模式、监督管理有效手段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发挥好典型辐射带动和示范引导的作用。
四大体系:一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上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尽快建立起相互衔接、全面到位、便于操作、执行有力的法规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尽快形成社会参与、部门主管、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防治结合、齐抓共管的监督执法体系。三是坚持以大生态建设为目标,以大流域为骨架,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尽快形成因地制宜、分类发展、特色鲜明、功能齐全、城乡一体、效益显著的水系生态工程体系。四是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尽快形成覆盖全面、代表性强、技术先进、自动化高、运行平稳、快捷高效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
五个突破: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装备水平,改善工作条件,努力实现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上的突破。二是强化监督执法,加大惩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努力实现查处大案要案强度上的突破。三是做好前期工作,完善相关政策,依法收足用好规费,努力实现水土流失治理投入上的突破。四是明确治理方向,突出治理重点,增加科技含量,提高质量标准,努力实现水土整治层次上的突破。五是加强行业指导,强化社会管理,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水土保持为社会服务能力上的突破。
按照“一二三四五”基本思路,“十二五”期间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预防监督方面:坚持不懈地开展水土保持普法和科普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水土保持进课堂、进党校、进社区,使全社会水保意识和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全面加强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尽快形成省、市、县分级负责、协调统一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各类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实现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的根本性转变,水土保持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竣工投产的硬约束作用得到明显加强,“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十二五”末省级审批项目的水土保持审批率达到90%以上、实施率和验收率均达到80%以上。市、县两级审批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达到80%以上,实施率和验收率达到70%以上。加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个,惩办一个,法律尊严和水利部门的执法权威得到切实维护,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综合治理方面:如期完成沂蒙山区国家级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任务,积极争取续建工程上马实施。启动坡改梯工程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努力扩大项目覆盖面。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适时启动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项目,逐步减少水土流失造成的灾害威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型、生态经济型和生态安全型小流域建设,继续开展水保科技示范园区创建活动。五年间建设省级以上 “三型”小流域10条,省级以上科技示范园总数达到10个。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0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累计治理程度达到70%以上。大力推进水生态建设,抓好一批水系生态建设示范工程,探索水系生态建设模式,初步形成水系生态体系框架,通过流域综合治理,全省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修复方面:认真总结推广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经验,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对重点预防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大力推广舍饲养畜、轮封轮牧、免耕保护、退耕还林、退耕还湿等措施,进一步扩大修复区面积。五年间,在鲁中南和胶东半岛适宜地区生态修复面积达到3000平方公里。加强修复区的管理,完成修复任务的县(市、区)全部做到封禁政策到位、标志碑牌设置和封禁界线划定到位、责任分区和管理人员落实到位。
监测预报方面:继续完善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实施国家三期工程建设,努力扩大站网覆盖范围。五年间,全省站点数量争取达到100个。加强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按照标准化、自动化的要求,尽快建成较为完善的水土流失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和决策支持管理系统和数据库,构建起满足水土保持业务需求和信息共享的技术平台。做好数据的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服务于政府行政决策的水平显著提高。
三、立足主动,扎实做好2011年工作
(一)做好新《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最近一段时间,各地充分利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正式实施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要对照水利部和省厅下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修订好全年的学习宣传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分工、一抓到底,力争使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行业内的学习,按照陈雷部长“两个率先”的要求,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率先学、带头学,在行业内尽快形成学法守法热潮。要加大对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的集中培训,采取邀请辅导、领导宣讲等形式,使他们全面领会实质、准确把握内涵、熟练运用法律条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力争全年完成系统内的集中学习和培训。要主动走出去,当好辅导员,特别是要面向各级党政部门、学校和相关重点行业,采取组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作辅导报告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新法作深入解读,提高社会各层面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做好配套法规的完善工作
省厅已成立工作小组,正在开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并结合落实两个1号文件和新法的有关要求,陆续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保设施验收等几个方面的暂行规定。要科学安排,组织好力量,本着“先急后缓、能早则早、逐步完善”的原则,成熟一个,出台一个,执行一个,逐步将法律规定落实到位。各市、县也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快启动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争取年内形成比较科学的制度体系框架。在制定配套法规过程中,要注重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沟通与协调,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切实提高法规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突出关键环节,拿出应对措施,努力提高法规制度的有效性,为全面实施水保法奠定工作基础。
(三)抓好试点县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
今年,全省首批25个监督管理能力县就要通过水利部的验收,但从目前看来,各地进展不平衡,差距比较大,问题还比较多。有的基本完成了任务,有的却进展缓慢,迟迟没有行动,影响了全省总体进度。目前省厅已经发了3期通报,下一步还要继续抓下去,并逐步加大通报的频次和力度,明确市局、县政府和县局的负责人。对行动迟缓、进度较慢的县,要重点督办,蹲点督办,直至完成任务。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靠上做好工作。建设任务重的县要按照“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的要求,一一对照,逐项落实工作措施,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试点县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扩大监督能力建设成果。今年省厅将再启动一批监督能力建设重点县,希望各市做好准备。
(四)搞好水系生态建设工作
自2009年底省委、省政府转发《关于加强全省水系生态建设的意见》以来,各市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建设进程,取得了积极成果。目前,《山东省水系生态建设水利项目实施规划(2011—2015)》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最近,省发改委又在牵头会同八个部门编制《全省水系生态建设实施规划》,并将筹集资金、出台政策,推动这项工作。我们要提前做好准备,搞好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争取尽快启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取得实质性突破。
(五)搞好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随着中央1号文件的出台,水利投入大幅增加,我省实施的水土保持重点项目也会越来越多,投资额度也越来越大。越是如此,就越应该搞好项目建设管理,要按照一流的设计、一流的标准、一流的质量要求,着力打造精品工程。一是重视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实施方案要深入进行现场勘查,充分摸透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努力提高工程设计的科学性。特别是坡耕地、沂蒙山区国家重点工程,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取得最好的建设效果。二是搞好质量管理。加强质量检查,全面推行“四制”管理,保证工程建一处,成一处,长久发挥效益。三是加强资金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审计稽查力度,确保用好每一笔资金,做到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四是积极推进清洁型小流域、科技示范园、生态修复等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制订省级清洁小流域建设标准,对重点项目给予扶持,不断提升小流域治理水平。
(六)做好监测网络和水保普查工作
全国二期水保监测站点今年已经通过了水利部的验收。要做好工作安排,尽快展开日常监测工作。要按照准确、及时、全面的要求,定期发布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为社会提供良好服务。今年是全国水利普查最关键的一年,各级水利部门要靠上做工作,尽快落实水保普查经费,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条件。当前的重点是,做好县级以下调查员的培训工作,尽快展开基础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要加强情况调度,强化工作督导,确保按国家的统一要求分阶段完成水保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