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信访工作实践
2011-08-15张大伟
李 辉,张大伟
(济宁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山东 济宁 272019)
南水北调作为国家在建的最大基础设施工程,始终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随着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和攻坚阶段,征地移民工作也进入关键时期。积极做好征地移民信访工作,确保工程沿线社会稳定,对有效保障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意义重大。济宁市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点地区,一期工程涉及济宁市中区、任城区、曲阜市、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9个县(市、区)和济宁北湖度假区。工程项目包括南四湖至东平湖段输水结合航运工程、水资源控制工程、南四湖蓄水影响工程和7项截污导流工程,总投资40多亿元,其中征地移民投资达16亿元。自2008年开展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工作以来,截至目前,除南四湖蓄水影响工程尚未批复外,所有在建工程征地移民工作全部完成,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为加快实施工程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
1 征地移民信访工作实践
1.1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济宁市成立了由市长任指挥,分管市长任副指挥,公安、国土、水利、林业、南水北调等市直部门和工程沿线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督查济宁境内包括信访事项在内的征地移民工作。各级南水北调办事机构配备懂政策、善沟通的精干人员负责信访工作,建立联系机制,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南水北调办事机构报告有关情况。举办南水北调信访知识培训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针对每项工程,在具体征地移民工作中,均成立政策法规组,专门负责解难答疑,做好南水北调征地移民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1.2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市、县、乡镇通过制作图册、展板,发放明白纸,利用电台、电视台、工程沿线各村高音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同时,组织力量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政策宣讲和说服动员,做到宣传答疑到人、包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人,使群众对南水北调工程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工作程序、补偿标准有比较详尽透彻的认识和了解,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3 阳光操作,和谐征迁
严格执行征地移民法规政策,实行阳光征迁、和谐征迁。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六公开”、“三榜公示”和实行“六联单”制度,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四个及时”。“六公开”即公开征迁政策、征迁指标、补偿标准、征迁方案、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三榜公示”即对登记项目和数量实行一榜公示、二榜纠错、三榜确定,做到政策透明,标准明晰,数量详实,实物具体。“六联单”制度即征地实物量核查结果要由县 (市、区)指挥部、乡(镇、街道)、行政村、物权人、移民监理及设计单位六方共同签字确认。“三个到位”就是政策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四个及时”就是安排专门人员做好群众咨询、来信来访和解释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了解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要求、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县(区)、乡(镇、街道)指挥部和移民监理共同进行异议复核。
1.4 认真接访,及时办理
各市、县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和参建单位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接访办法,完善应急情况的处置预案,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了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来信认真登记,对来访热情接待,对反应的问题及时分类,落实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对当场能解决答复的问题,现场办理,对当场不能解决答复的,明确办理时限。接访人积极主动地与来访人联系沟通,确保接访问题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切实做好南水北调信访稳定工作,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1.5 梳理隐患,排查矛盾
实行周例会制度和联系会议制度,市、县南水北调办事机构、乡镇政府、施工企业等,对带有普遍性的、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分析调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使制定的各项征地移民措施切合实情、符合民意。各级南水北调办事机构积极与信访、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协调配合,深入排查征地移民工作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个对象、不漏一个问题。对各类问题和矛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1.6 解决问题,化解纠纷
全力做好各类矛盾的协调处置工作。南水北调工程是社会公益工程,相比高速公路、商业开发用地等项目,征地补偿标准较低。同是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迁占补偿标准不同,给征迁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在具体工作中,既尊重群众的意愿,为群众多做好事、实事,又注重对征迁群众的教育引导,使他们理解、支持南水北调征地移民工作和工程建设。
2 对征地移民信访工作的思考
2.1 提高认识是前提
南水北调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解决我国北方水资源短缺的特大型基础设施,也是解决山东省水资源短缺的根本措施,对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增强综合国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和阶段性中心工作。作为各级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征地移民信访工作是任何时候都要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
2.2 阳光征迁是关键
信访工作往往伴随整个征地移民过程始终。严格政策、规范操作、阳光征迁是减少信访事件的关键。通过各种途径保证被征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可以极大地增强政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消除群众疑惑,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事情的发生,变群众“要上访”为“无需访”。
2.3 源头防范是根本
工程沿线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教育引导被征迁群众通过合理合法方式反映诉求,及时解决移民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南水北调征地移民政策和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和动向,切实把矛盾纠纷发现在当时,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4 强化责任是基础
南水北调征地移民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的规定,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县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是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因此,地方政府是征地移民信访和矛盾纠纷处理的责任主体。各级南水北调办事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征地移民信访工作,保障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5 协调联动是保证
南水北调征地移民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这个中心,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共同努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协调解决好被征迁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确保征地移民工作中的每个环节畅通无阻。工程项目法人和现场建管机构要在负责的工程范围内,组织排查施工过程中影响群众利益的问题,将工程建设对周边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妥善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各级南水北调办事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当地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与乡(镇)、村基层组织的联系沟通,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南水北调征地移民信访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