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再现与社会现实建构
2011-08-15杨惠林
杨惠林
(红河学院人文学院,云南 蒙自 661100)
媒介再现与社会现实建构
杨惠林
(红河学院人文学院,云南 蒙自 661100)
媒介真实与社会现实存在着偏差,媒介再现现实的方法主要有对新闻事实的选择、新闻语言的运用和转换、报道对象的突出与淡化,媒介不能真实反映现实的原因除了意识形态方面的因素以外,还有强势阶层对话语权的掌控,弱势群体的集体失声以及媒介对经济利益的追逐等方面的影响。可见,社会“现实”是由媒介建构的。
真实;再现;意识形态;建构;偏见
一 社会现实与媒介再现
沃尔特·李普曼在其代表作《公众舆论》中指出,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社会里,主要存在以下三种现实:一是“客观现实”,这种“现实”是客观存在着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真实现实,就是事实本身;二是“拟态环境”,而这种“现实”是经过媒介选择、加工、过滤后向公众展示的“象征性现实”;三是“主观现实”,这种“现实”存在于人们意识中的“关于外部世界的图像”。“主观现实”是在人们对客观现实的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而且这种认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媒体所提供的“象征性现实”。经过这种中介后形成的“主观现实”,已经不可能是对客观现实“镜子式”的反映,而是产生了一定的偏移,成为了一种“拟态”的现实。对于大众来说,媒介是信息发布渠道,是他们虚拟环境的来源,因此,媒介常常成为操纵、劝服和制造舆论的工具。[1]1-8
人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的海洋中,由于实际活动的范围、精力和注意力有限,不可能对与他们有关的整个外部环境和众多的事情都保持经验性接触,对超出自己亲身感知以外的事物,人们只能通过各种“新闻供给机构”去了解认知。李普曼在其著名的“拟态环境”理论中指出,正是传播媒介通过对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之后向人们提示的环境。然而,由于这种加工、选择和结构化活动是在一般人看不见的地方(媒介内部)进行的,所以,通常人们意识不到这一点,而往往把“拟态环境”作为客观环境本身来看待。[1]44
李普曼认为人们认为是“事实”的东西通常只是一种判断。新闻媒体能提供“事实”和真正的“事实”还不是一回事。李普曼在强调一个重要的定义中写道:“新闻的任务是报告一个事件的发生,事实所起的作用是把隐蔽的真相公布于众。”[1]62
传播媒介就是通过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于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提供的环境就是拟态环境,它不是现实环境的再现,而是信息环境的环境化,人们往往把拟态环境作为客观环境本身来看待,这种拟态环境不仅制约人的认知和行为,而且通过制约人的认知和行为来对客观的现实环境产生影响。
再现(representation)一词意指“再次呈现”,是“真实”世界里一些事物的一种映像、类似物或复制品。[2]139它可以是以一定方式被再现或改编成媒介代码的物、人、集团或事件。对不同人或事物的再现体现了媒介对该类人或事物不同的看法、立场、态度。再现不是对社会现实的“镜子式”的反映,而是通过选取一些片断或忽略掉一些元素、通过角度的选择、事实的取舍、画面的剪辑、特效以及蒙太奇组合来体现媒介的好恶、倾向、意图。
“再现”主要是将不同的符号组合起来,表达复杂而抽象的概念,是人们对传播符号的选择与建构,是所关注对象或观念的意义与结果的过程。再现的动作需要将许多分散的元素,聚集成一个可明了的形式,因此再现是一种人为的话语实践,具有意识形态的意义。
媒介在现实生活中起到无时无刻不在反复向受众传递着各种信息及观点,这些信息及观点由浅入深、由点到面地影响着受众的认知、态度、情感、价值观和文化心理,为受众构筑了一个强大的认知场。可以说,现代受众的认知结构是在大众传媒所展示的“媒体现实”的基础上形成的。作为主体的受众所接触到的信息绝大多数并非来自生活中的现实世界,而来自大众电视媒介所创造或构建出来的一个新的世界,它不是原来的物理世界的翻版,而是一个思想性的世界。
德里达认为,我们很难区分正确的再现与错误的再现,区分真理与谬误、区分现实与虚构,事实上,再现总是伴随着不可避免的虚构与错误。[3]20所以,媒介对社会现实的再现影响到公众对某一群体、团体、社会的认知与了解。媒介所塑造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众对这一群体的理解和态度,恰当的媒介形象能够促进社会交往,形成好的社会互动,扭曲的媒介形象则会误导公众、形成歧视。
然而,由于受到种种原因的影响,媒介不可能对社会现实进行客观如实的反映,媒介对现实的反映总是隐藏着种种意图,尽管有时这种意图显得更加隐蔽。
二 媒介再现现实的手段或方法
(一)从新闻产生的过程来看
陆定一曾经把新闻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但是,哪些事实可以成为新闻进入媒介的报道视野,哪些事实尽管有很大的新闻价值,但还是遭到了媒介舍弃?媒介依靠什么来对社会现实进行筛选和判断,选择什么, 如何报道, 都反映了媒介的倾向性。因为不是任何新近发生、正在发生的事实都能得到报道。
从微观上来看,从事实加工到成为新闻成品的过程中,记者、编辑、总编和媒介管理者从自己的立场、态度、价值观来对事实进行筛选,他们都怀着各自的目的对新闻事实进行稀释,使之更符合自己的品味,而不管这种目的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
从宏观上来看,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政治体制、政府部门以及由他们制定的相关的政策等都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对新闻生产进行严格的控制。
任何事实都无法完全被报道, 人类只能有选择地报道。所以说, 任何报道, 本质上都是经过了报道者对事实的选择, 任何报道其实都是选择性的报道。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媒介总是代表着某一阶级、阶层、政党和国家的利益,在对社会现实的再现过程上,就是要通过对社会现实的取舍来权衡各种利弊得失,维护阶级、阶层和执政党的利益,通过某一事件或片断建构和塑造政府的光辉形象,通过这一光辉形象来体现政府的合法性、权威性和亲民性。如媒介总是在时逢节日时报道某些领导深入基层、深入家庭慰问,以此来宣扬领导的亲民、务实的崇高品格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精神。
(二)从新闻语言的陈述方式来看
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表述或陈述新闻,这取决于媒介从员人员的观念、态度和立场以及媒介背后的各种复杂的利益主体。性质不同、立场不同、语言不同,所传递出的意义也就截然相反。可以说,媒介及媒介的掌控者正是通过对新闻事实的选取、新闻语言的转换来达到他们的目的或目标的。同样的一个新闻事实,为什么媒介之间的报道会大相径庭呢?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新闻语言的置换使得新闻看起来更加符合某些团体的利益,如“报喜不报忧”、“反面新闻正面做”等都是运用不同的语言来反映意图的。
如何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还事实以本来面目,是新闻媒介孜孜以求的目标,尽管人们认为绝对的客观是不存在的,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只不过是神话,但捍卫新闻的客观性却是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之一。日本学者早川一荣推荐了新闻语言的三种陈述方式—报道、推论和判断。
(1)报道:指的就是一种可以被证实的表述,排除了推论和判断的原因。新闻报道中所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以及所强调的事情的来龙去脉都是可以通过某些渠道能够得到证实,或者直接在新闻报道中体现出来,如国外的一些记者在新闻报道中所采用的直接引语最多,报道多方说法,这样所报道出来的新闻才更有说服力,这样的新闻也才更接近事实的真相。报道是早川一荣推荐的一种最重要、最常用也是最可靠的新闻表达方式。
(2)推论:任何对将来的表述都是推论,因为将来是不可知、未能预见的,这种预测性新闻在媒介中并不少见。笔者认为在新闻报道中要尽量少用推论,即使要用也要基于已知而陈述未知,使对未来的推论具有现实的依据。对于记者来说,最为稳妥的办法就是限于已知加于报道,即为推论加上现实的依据,这样目的就是让推论可以被证实。如可以加上“据某某透露”、“据某部门告诉记者”等,这样的预测性新闻就可以被查证了。
(3)判断:是对某一事件、人物或物体表示赞许与否的表达。判断就是一种主观认知,而这种主观认知往往会受到个体情感、情绪所左右,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而这种判断一旦经媒介扩散、放大以后,就会在社会大众中产生一种很难消除的固定成见与偏见。如前些年对“河南人”的判断就是最为典型的例子,“河南人”中只有极个别的人是不道德的,但就是这种个别现象放大、扩散以后就成了整个河南人的不是,就连小品也拿河南人说事。我们到底要问河南人到底招谁惹谁了?
有时,记者在报道新闻时会有意无意地表达一种自己的判断,作为敏感的记者要认真对待此类判断。一位合格的新闻记者、一个负责任的媒体可以通过尽量做到排除推论和判断,尽可能地限于报道而做到语言表述的尽量客观。
(三)从报道的对象来看
学者俞虹在《当代社会阶层变迁与电视传播价值取向》一文中,依据陆学艺等对中国社会现阶段社会阶层的划分,从传播资源和传播权力的角度,将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结构划分为三大块:1、强势集团:由拥有相当的或一定的组织资源的国家与社会高层管理者、拥有充分的文化资源或组织资源的大型企业管理人员、拥有充分的文化资源的高级专业人员、拥有充分的经济资源的大私营企业主构成;2、中间阶层:由拥有相当的或一定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人员、产业人员、农业劳动者构成;3、弱势群体:由仅仅拥有很少量的或基本没有三种资源的商业服务业员工、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构成。[4]
由于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在政治、经济、文化资源上都不占有优势,他们处于社会的底层,没有话语权,没有再现的权力和能力,只能被任意言说,被人再现。他们在媒介报道时经常被刻板印象化,被卷标化,甚至被污名化,他们大部分在媒介的再现中无法发声,也不拥有优势的发言位置,因而处在一种被建构、被塑造、甚至被发明的劣势处境。正如福柯所认为的那样:从文化与权力关系的角度看,再现行为本身就是文化内部权力关系的一种体现,那些能够再现自身和他人的人握有权力,而那些不能再现自身和他人的人则处于无权的地位,只能听评他人来再现自己。于是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再现,“工人阶级是粗陋的”、“妇女天生就是卑贱的”、“少数民族是愚昧无知的”、等等。[3]21
三 媒介不能真实反映社会现实的原因
(一)国家意识形态的控制
从媒介与政治权力和权威的关系来看,媒介的使命之一在于论证和维护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鼓吹政治权力的权威性,充当政治权力合法化的机器。著名传播学者赫伯特·阿特休尔指出: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新闻媒介都没有展现出独立行动的图景,而是为那些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提供服务。在他看来,媒介在任何领域都成为政治、经济或社会权力的代言人。[5]336
媒介具有强大的政治功能,而在这个政治功能中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宣传或宣扬政府的合法性、权威性和支配性,所以媒介教育或教化就成了不可缺失的关键。媒介就好比是在给我们上课,教会我们应该持有怎样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如何更好的遵循统治阶级制定的各种规则、制度。
在中国,由于现行的新闻政策与新闻体制,媒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宣传、轻传播”的倾向。我国新闻体制实行完全国有的有限商业运行机制,新闻媒介具有双重属性,即形而上的上层建筑属性和形而下的信息产业属性,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刘建明先生指出,中国现行的新闻政策并不抽象地强调什么客观公正,而是在政治报道上强调立场,强调为谁服务,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党报体制产生的意识形态。[6]275
在这种新闻政策影响下,我国的新闻媒体长期存在着“重宣传、轻传播”的倾向,新闻媒介的宣传功能倍受重视,而传播新闻信息的功能则一直未得到应有的发挥。
(二)话语权的掌控或缺失
话语权实质是公民在社会上能否维护其合法权益, 能否获得做人尊严的重要标志。思想家福柯曾说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之中,以此确立社会地位, 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的过程。[7]159
话语和社会结构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的关系,一方面,话语被社会结构所构成,并受到社会结构的限制,受制于社会层次上的阶级和其他关系。另一方面,话语在社会意义上是建构性的,它有助于社会结构的所有方面的建构。因此,话语不仅是表现世界的实践,而且是在意义方面说明世界、组成世界、建构世界。
政府是通过媒介来建构和掌控话语权的,可以说媒介正是政府话语权的代言人,他们往往是和政府站在一起的,而民众对政府的方针政策不是始终自明的,他们承担着教化民众的重任。底层民众由于缺乏公开表达声音的渠道,他们的声音长期被忽略,这也正是中国媒介长期以来为什么一直以“传者为中心”的真正原因之所在。
话语实际上是一种资源话语、一种身份话语,更是一种权力话语,无论是商业信息的传播还是政治情报的传达,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媒介在社会阶层中的“强势地位”。因此,媒介是一种“部分存在”,它将自己首要地置放于社会的优势阶层之中。即便是媒介在进行大众传播的时期,由于媒介的强势地位,形成的仍然是单向的传播形态。信息和话语只有媒介单方面作为一个唯一的主体在进行传播与表达,大众更多只是作为受众接受和理解。
(三)商业利益的追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切商品必须以市场为导向,符合市场需求是媒介生存的法则。市场驱使着媒介放弃了文化建设和追求,只服从市场和资本的逻辑。在这种商业文化的刺激下,人们的精神追求呈退缩之势,物质欲望不断膨胀,媒介开始遵循商业规则,追求卖点。
商业利益要在交换中实现,大众媒介也是如此,约瑟夫·斯特劳巴哈和罗伯特·拉罗斯在《今日媒介》:信息时代的传播媒介》中总结了媒介机构赢得商业利益的方法:直销、订购、使用费、广告、辛迪加、版面费和公共资助等八种。除了公共资助以外,媒介主要通过两大类来实现自己的利益,①收费媒介(电影、杂志、报纸)通过向公众出售信息,获得收益;②另一类是通过其他机构支付的广告费获取利益,这一类主要是媒介机构将购买自己制作的媒介内容(附加广告)传递给公众,换得公众的注意力,再向广告主提供刊播广告的机会 ,获得刊播费,在这样的交换中,媒介获得高于购买或制作媒介内容的成本的利益。
广告主在大众传播过程中,分享了公众的注意力,这个注意力会同广告的说服作用,转为对其产品的购买意愿,正是在这种交换中实现其商业利益。[8]11
那么媒介怎么做才能获得广告主的青睐呢,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收视率或发行量,广告主看重的就是收视率与发行量。所以媒介只能在新闻报道中突出娱乐性、追求刺激性,以此来吸引受众的注意力,继而获得大量的广告。
媒介正是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媒体正渐渐远离新闻的公正与客观,转向满足受众的某些心理。在这种价值取向影响下的媒体关注的不再是新闻的真实性再现,而是媒介所描绘和塑造的“虚性世界”。
[1][美]李普曼.公众舆论[M].阎克文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2]大卫·麦克奎恩.理解电视:电视节目类型的概念与变迁[M].苗棣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139.
[3]罗钢,刘象愚.文化研究读本[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20.
[4]俞虹.当代社会阶层变迁与电视传播价值取向[EB/OL].(2009-2-25)[2011-2-12]http://www.cctv.com/tvguide/tvcomment/dssk/swqk/xdcb/tjnr/9236_3.shtml.
[5][美]J·赫伯特·阿特休尔.权力的媒介[M].黄煜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336.
[6]刘建明.媒介批评通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75.
[7]王治河.福柯[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159.
[8]章浩.说服公众:大众传播的商业功能[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6.
Media Representation and Social Reality Construction
YANG Hui-Lin
(Department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Hong he University, Mengzi 661100, China )
Media real and social reality exists deviation, media representation realistic methods are mainly on the news fact selection, news language use and conversion, reports the prominent and desalination object, the media cannot really reflect the real reasons besides ideology factors, besides the strong class to counterpoise, control of the disadvantaged groups of collective cried as well as media on economic profit pursuing the influence of such. If yes, social "realistic" is constructed by media.
reality; representation; ideology, construction; prejudice
G20
A
1008-9128(2011)03-0056-04
2011-03-24
杨惠林(1976-),男,云南曲靖人,讲师,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新闻理论与媒介文化。
[责任编辑 自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