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摘》2011年第6期摘编《邯郸学院学报》文章
2011-08-15
邯郸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新华文摘》2011年第6期摘编《邯郸学院学报》文章
《邯郸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赵文化研究”专栏发表了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王俊才教授的《荀子天人说新解》一文,该文对荀子的天人说给予了新的解读。《新华文摘》2011年第6期第163-164页摘编了该文的观点,摘编全文如下:
荀子天人说新解
王俊才在《邯郸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撰文指出:荀子“明于天人之分”非与天对抗,“制天命而用之”非人定胜天。理解荀子的“天人之分”必须建立在天的独立客观性与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基础之上,这样“圣人不求知天”、“不与天争职”,而“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小人错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就很容易贯通起来,展示出一个了解尊重天道与相信肯定人能的密不可分的理念,这里没有天与人的分裂、人对天的抗争。“制天命而用之”就字面意思很容易让人产生制服天命、征服自然、人定胜天的理解。但如果把它放入荀子当时完整的语境中,与“物畜而制之”、“应时而使之”、“聘能而化之”、“理物而勿失之”等判断联系起来看,“制天命”实际是“物畜”、“应时”、“聘能”、“理物”的对应表述,整体意思是尽人之能、顺物之理、应时之变,促进“天能生物”,增加“地有其财”,绝不是鼓励人“与天争职”,张扬人定胜天。这不仅从语境角度解释顺理成章,而且也与荀子天人说的整体思想相一致。(学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