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稳定的路径探讨
2011-08-15蒋吉军
蒋吉军
(中共安化县委党校,湖南 安化 413500)
维护社会稳定的路径探讨
蒋吉军
(中共安化县委党校,湖南 安化 413500)
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社会稳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转变思维,创新方法,探索新路:抓好第一要务,从源头上维稳;维护群众权益,从根本上维稳;加强社会建设,从基础上维稳。
和谐社会;社会稳定;路径探讨
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稳定包括政治局势稳定、经济形势稳定、社会生活稳定,并具有历史性、综合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的特点。”[1]因而要维护社会稳定,需要进一步创新思想方法,探索新的路径:抓好第一要务,从源头上维稳;维护群众权益,从根本上维稳;加强社会建设,从基础上维稳,切实推进社会稳定和谐。
一、抓好第一要务,从源头上维稳
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逻辑起点和第一要义,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要素。“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必须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2]只有贯彻落实了科学发展观,实现了国家发展,人民富裕,社会才能稳定。因此必须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一心一意搞建设,聚精会神谋发展,做好社会稳定的源头工作。
强化发展意识,坚持科学发展。现阶段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人民内部矛盾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这些矛盾说到底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引起的,即发展不快、发展不够、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等问题带来的。只有强化科学发展意识,坚定不移地坚持科学发展是硬道理,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才能不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牢社会稳定物质基础,从源头上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因素,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把握发展方向,坚持发展为民。发展与人民紧密联系在一起。人民是发展的内在动力,发展又应该为了人民。因此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都体现和保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展为民的理念和方向。偏离了这一理念和方向,任何发展都将失去力量和意义。在发展中,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谋福利。特别要充分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
明确发展主体,坚持发展靠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发展的主力军,因此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主体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始终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做到谋划发展思路向群众问计,查找、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发展措施向群众讨教,落实发展任务靠群众努力,衡量发展成效由群众评判,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使我们的事业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
落实发展目标,坚持发展惠民。要把改革发展取得的各方面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切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有所增加。当前,要更加注重发展成果的普惠性,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统筹兼顾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促进创造财富和公平分配的协调。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维护群众权益,从根本上维稳
维护人民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群众权益问题是唯物史观的根本问题,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权益是公民受法律保护的权力和利益。唯物史观认为,追求权益是人们奋斗的动力之源。在社会历史关系中,权益关系具有基础性、普遍性、永恒性和复杂性。利益追求既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杠杆,又是引发社会矛盾的最终根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由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当今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利益矛盾复杂多样、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人民内部各种具体权益矛盾也难以避免地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根本性问题。虽然这些矛盾是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内部矛盾,但必须高度重视,下大气力做好工作,才能激发社会活力、增强人民团结,促进党和国家事业更好发展。
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维护群众权益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途径。为此,首先要建立法制政府。法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靠法制守望和维护。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就要提高立法质量,做到有良法可依;严格执法,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执法监督,做到违法必纠。其次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社会管理各领域和全过程,坚持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依法保护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真正实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第三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正确反映和切实维护不同方面群众的权益,真正体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包括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机制、信访工作责任机制、矛盾调处合力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统领作用、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和各类基层组织的基础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社会建设,从基础上维稳
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唯有社会稳定,才能搞好经济建设,才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必须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重要的战略地位。”[3]社会建设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在加快改革发展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必须大力加强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维护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加强公共社会服务。加强公共服务是当今世界的一大趋势,也是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因此,我们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不同公共服务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大力度,加快社会事业尤其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增加社会发展投入,提高卫生、科技、教育以及计划生育、扶贫济困、促进就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公共支出占各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特别要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构筑保护城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坚固屏障。继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农村教育和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教育,加快培养适应农村和落后地区需要的人才。这样以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社会的稳定和谐。
逐步建立和形成社会管理新格局。社会稳定是全党全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总体要求,坚持在党委领导之下,实行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相结合、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相结合、政府调节力量同社会民间组织调节力量相结合,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加强对各方面力量的引导、整合和管理,以实现各方面关系的协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条件,坚持以社会组织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建立法制健全、管理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对社会组织活动的依法监管,形成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保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运行有序,促进稳定。
注重基层实践创新。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体系的作用。具体说要注重发挥人民团体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咨询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尤其要注重发挥社区在基层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社会千条线,社区一根针”。许多社区服务中心肩负着几十种服务功能,包括税收、治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就业、卫生、防疫等。迫切需要建立解决问题的基层机制。二要注重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等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通过积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发挥这些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1][2]王彩元.树立科学的社会稳定观[J].湖湘论坛,2005,(4).
[3]肖浩辉.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握六大要素[J].湖湘论坛,2005,(6).
责任编辑:黄有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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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9-3605(2011)02-0043-03
2011-01-06
蒋吉军,男,湖南安化人,中共安化县委党校教员,主要研究方向: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