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及其对政治学研究的挑战和启示
2011-08-15田湘波杨晓芳
田湘波,杨晓芳
(湖南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2)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及其对政治学研究的挑战和启示
田湘波1,杨晓芳2
(湖南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2)
诺斯创立的“制度变迁理论”主要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新制度经济学各流派中,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对政治学的影响最大。受诺斯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政治学中的新制度主义借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和数学模型对制度进行全方位的研究,提出有效的制度分析框架。诺斯制度变迁理论对政治学的启发表现在:唤起了政治学界对制度的重新关注;诺斯的理论框架和分析方法为政治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和有力的分析工具。
诺斯;制度变迁;政治学;新制度主义
制度,是政治学关注的一个永恒主题,从亚里士多德到洛克,从孟德斯鸠再到托克维尔,无不显示了政治学家对制度的重视。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完成和各国政治制度框架的相继稳定,政治学的中心开始转移到公共政策上来,政治学中兴起了行为主义革命,但是,对制度的研究始终没有取得明显突破。在长时期的制度研究出现沉闷之后,以诺斯(美)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却给制度研究带来了一阵清新的空气。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为政治学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研究方法,对制度的重新关注促使政治学中新制度主义学派的诞生,打破了制度研究的沉寂僵局,经济学在制度研究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无疑使政治学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对传统政治学提出了挑战。所以,我们应该关注学科的融合,主动地借鉴这一工具来推动政治学的发展。
一、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
所谓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制度的经济学,它主要贡献了四个基本理论: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和企业理论,阿尔钦的产权理论,以及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其中以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对政治学的影响最大。他的制度变迁理论不仅影响了经济学的发展,而且影响了政治学的发展,给政治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和理论框架。诺斯创立的制度变迁理论主要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等。
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们旨在约束追求自身福利或效用极大化的个人行为。”[1]P211关于组织是否属于制度的范畴,诺斯给出了他的回答,他把制度喻为游戏规则,而组织是执行规则的主体,他形象地区分了制度和组织。
诺斯开创性地将制度区分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通过组织运用强制力来实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产权等;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自发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且代代相传的习俗规则。相对于传统的制度研究,他着重强调了非正式制度的作用。实质上,非正式制度的作用就是文化的作用。
在《时间进程中的经济成效》的演讲中,诺斯提到了“规则可以在一夜之间变化,而非正式规范往往只能逐步变化。由于规范决定了规则的‘合法性’,革命性的变迁从来也达不到像它的支持者们所希望的那种目的。”第三世界的制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现实为诺斯的这一观点提供了大量的佐证,合理地解释了为什么移植了西方成功的经济制度,却仍处于贫困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青木昌彦(日)在《比较制度分析》一书中也肯定了诺斯的观点,他指出即使能从国外借鉴良好的正式规则,如果本地非正式规则因为惰性一时难以变化,新借鉴来的正式规则和旧有的非正式规则就势必产生冲突,其结果,借鉴来的制度可能既无法实施又难以奏效。[2]P2可见,在制度变迁中,只改变正式制度,忽视非正式制度的作用,最终会导致制度的无效或低效率。
制度变迁是对构成制度框架的规则、准则和实施机制的结合所作的边际调整,是以一种效益较高的制度取代一种效益较低的制度的过程,是一个制度由不均衡向均衡的周而复始的过程。
诺斯指出制度变迁来源于外部性,技术、市场规模、相对价格、收入预期、知识流量或者政治和经济游戏规则的变化使得某些人收入的增加成为可能,为了实现现存制度下潜在的外部利润,获得更大的收益或节约某些交易成本,人们必须进行制度创新。
诺斯将制度变迁的方式分为渐进性和革命性。渐进性制度变迁是一种连续的变迁,革命式制度变迁是一种非连续性变迁。在这两种方式中,诺斯强调渐进式制度变迁是制度变迁的主要方式。
制度变迁之所以是渐进发生的一个因素就是路径依赖的存在。所谓“路径依赖”,是指由于报酬递增和交易费用过高,使得制度变迁沿着一条低效率的路径进行,进而被“锁定”,难以退出这条路径。初始制度的创制会产生许多配套组织和制度来加强这一制度,初步形成的路径会逐渐产生一种意识形态植根于行为者头脑中,一旦陷入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情形,就算行为者的目标在于提高生产率,也不能保证这一目标能够实现。路径依赖有可能导致经济和政治的制度变迁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并迅速优化,也可能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往下滑,这便解释了在有的国家制度变迁能获得加速发展,而在有的国家制度变迁长期徘徊不前的现象。诺斯把竞争性制度的存在看作是摆脱“路径依赖”困境的条件。
国家理论是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石。诺斯认为国家作为“经济人”提供服务有两个基本的目的:一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即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界定所有制结构),这能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二是在第一目的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这两个目的是不一致的,国家在竞争约束与交易的约束下很可能会界定一套有利于统治集团而无效率的产权结构。这就导致“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这就是所谓的诺斯悖论。诺斯建构国家理论的目的是要用它来说明无效率产权的活动倾向,解释国家的兴衰。
意识形态理论是制度变迁理论的又一基石。产权理论和国家理论均以“经济人”假设为基础,因此诺斯认为人都有一种获得利益而逃避付费的“搭便车”动机,而这正是解释集体行动的关键。“搭便车”动机的扩大使得经济增长和创新活动失去动力,但产权理论与国家理论却不能对其加以解释和克服,故需借助意识形态理论解释与克服搭便车行为,进一步阐释制度变迁。诺斯认为只有意识形态理论才能说明如何克服经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如“搭便车”现象,才能进一步解释制度的变迁。意识形态是一种行为方式,这种方式通过提供给人们一种“世界观”而使行为决策更为经济,使人的经济行为受一定的习惯、准则和行为规范等的协调而更加公正、合理并且符合公正的评价。意识形态使人们不必时时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而是遵从惯例、规则等行事。意识形态的基本目标是给予各种集团以活力,使它们放弃根据简单的、享乐主义的、个人主义的成本一收益分析行事,成功的意识形态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不仅能够获得新的集团成员的忠诚,而且也能保持旧集团成员的忠诚,还必须能够克服搭便车问题,因此无论是维持现有秩序还是推翻现有秩序,都必须处理好意识形态问题。
就制度分析来讲,诺斯虽然并非其开创者,但是却是其理论化和体系化的实现者。诺斯就制度变迁问题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充分论证了诸如意识形态等前人很少涉及的因素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这一理论不仅能够有效地解释不同制度的兴起及演化的复杂过程,而且也初步探索了制度的认知基础,实现了理论的超越和创新。
二、对政治学研究的挑战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对政治学构成了严重的挑战。尽管经济学对制度的研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进展,但是我们不可忘记,制度是一个政治学范畴,政治学中研究制度的传统更为久远。亚里士多德对城邦制度的研究开了政治学制度研究的先河,此后洛克、孟德斯鸠、托克维尔等一大批著名政治学家都关注于国家政治制度的研究,直至20世纪前期,对制度的研究和分析始终占据着政治学的主流。但是,政治学对制度的研究一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正如美国哈佛大学政府学系教授肯尼斯·谢普斯勒在其《制度研究:理性选择理论的启示》一文中一针见血指出的:“经济学家近来之所以对制度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还有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原因:即政治研究领域几乎没有出现开拓性的理论创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直到20世纪中叶的行为革命止,制度研究(包括政治思想史)几乎构成了政治科学的全部。然而在政治科学研究中却几乎没有形成多少理论积累。因此,经济学家捷足先登开创了对制度广泛而深入的研究。”[3]P121诺斯以一种新的视角和分析方法来分析制度,使我们重新认识了制度,给政治学,特别是给比较政治学带来了耳目一新的冲击,对政治学的研究方法提出了挑战,引起整个政治学制度研究的反思。该理论与方法在上世纪80年代被运用于政治学、社会学等诸多领域。美国斯坦福大学詹姆士·马奇和伯根大学约翰·奥尔逊合著的《新制度主义:政治生活中的组织因素》被西方一些政治家看作是“近年来最重要的著作”。凯瑟琳·西伦和斯温·斯坦默在其合著的《比较政治学中的历史制度主义》一文中甚至引用了约翰·奥尔逊的观点:“在比较政治学和比较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制度的‘重新发现’开创了一个令人激动的研究议程。”[4]P141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已成为西方继行为主义政治学之后一种新的政治理论。
彼得斯在《政治科学中的制度理论》中,将传统政治学的制度研究特征概括为律法尊重主义、结构主义、整体主义、历史相对论和规范分析。可见传统政治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规范分析或静态研究,缺乏系统的方法论和定量化的研究,研究方法比较单一。侧重于整体而忽视个体行为研究,只研究政治制度,不研究人的行为;侧重于理论架构,而忽视了实质,对民主的研究侧重于一系列的理论建构,缺乏实证调查的支撑;带有价值取向,以西方为中心。
20世纪五十年代行为主义政治学成为主流,这种研究方法注重对政治现实和政治行为的研究,注重对政治现象的定量化研究,行为主义政治学综合运用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这是政治学研究方法的革命,但是,行为主义的兴起将制度的地位大大降低,仅仅将其看做是“政治行为发生的舞台”。行为主义过分推崇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模式,强调政治价值的中立,注重个体而忽视对制度和组织的研究,也显现了其缺陷。
传统政治学和行为主义政治学给我们提出一个疑问,该如何看待制度,过分重视或者忽视显然都是不合适的。诺斯的制度理论从经济学的视角重新肯定了制度的重要作用,并提出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研究制度的变迁,刺激了政治学家开始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和研究方法对制度研究进行全面的反思,新制度主义学派应运而生。马奇和奥尔森提出用“新制度主义”看待政治生活,强调把政治制度置于政治研究的核心地位。以往政治学对制度的研究局限于从历史的高度上对人与人结成的生产关系进行存在合理、发展趋势的分析,脱离了经济实践,过多地注重了意识形态的宏观研究,缺乏理论的生命力与感召力。受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新制度主义对制度变革与组织调整进行具体化、数量化的微观分析,使制度资源与其他生产性资源一同成为理论分析的因素,引入西方经济学中的边际替代、成本收益、供求均衡等分析工具和数学模型,从而提出有效的制度分析框架。政治学的学者们开始从不同视角对制度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包括制度涵义、构成、起源、变迁、行为与制度的关系、制度与文化等,还把制度主义理论运用到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比较政治学、国际关系等的研究中。总之,“新组织经济学应用于对政治制度的分析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新发展,这一应用已开始对政治制度的作用和效应提出了新的见解。”[5]P301
三、对政治学研究的启发
制度是政治和经济的桥梁,诺斯的制度理论架起了个人行为与集体行为、社会与国家、经济与政治的桥梁,引起政治学从新的角度研究政府、国家、制度等政治问题,现代政治学开始走向具体,不仅研究组织、制度,而且研究政策和决策过程,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成为重要的研究对象。
首先是唤起了政治学界对制度的重新关注。诺斯肯定了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作为一种秩序,制度的主要功能就是约束人们的行为和确保合理的预期,降低个人经济活动的风险。诺斯的制度理论鼓舞了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理论家。传统政治学的学术偏好之一就是制度研究,由于行为主义革命,制度让位于行为,国家让位于政治系统的研究,规范让位于经验。受诺斯制度理论的影响,新制度学派对制度概念加以扩展,并以制度的视角重新看待政治生活,不像传统的政治学那样仅仅关注国家及正式机构,而认为制度还包括非正式的结构、惯例和观念,大大扩展了制度的研究空间,突破了以往政治学和经济学关于制度研究的学科壁垒,有助于政治学对制度概念与已有的制度研究的重新审视,将制度作为一种动态过程对待,为解开政治历史的真相提供了一把新的钥匙。[6]直接来源于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的新制度主义政治学重新强调政治变迁中国家、政府和其他组织之于人的行为的影响,其中历史制度学派将制度视为对行为起着建构作用的正式与非正式的程序和规则,而制度又分为三个层次:宏大的国家结构和民族国家的文化特质,以及具体的政府制度安排。
其次,诺斯的理论框架和分析方法为政治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和有力的分析工具。经济学之所以在社会科学中有着顽强的生命力,甚至有“经济学帝国主义”一说,就是因为它在不断改进其理论分析的工具以拓展其分析的领域和深度,这是政治学应注意汲取的。[7]〛政治学者在建构理论框架时,从新制度经济学中借鉴基本概念、术语和方法,诸如制度的含义、制度变迁、路径依赖、“委托—代理模型”、博弈理论、“公用地困境模型”以及个体主义分析方法等。与以往主要关注政治的公共性不同,经济人假设的理论前提给政治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出发点,而成本收益分析的方法也被运用到政治制度创新的分析中,政治学的学者也开始从制度的供给与需求方面入手来分析制度创新。路径依赖、诺斯悖论等都有助于理解制度创新的困难,诺斯对非正式制度的关注也指出了以往政治学主要关注正式制度的偏颇之处,制度适应性的概念使制度创新更加关注整体的协调性和适应性。这些对于政治学的研究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解释了各国为何采取不同的政治制度以及采取同一种制度产生不同后果等现象。(我们用新制度主义研究方法进行政治制度研究,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田湘波,杨燕妮:《中国廉政制度的适应性分析》,《湖南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田湘波,谭丰华:《我国转型时期经济增长的制度适应性效率现状分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年第3期;田湘波,谭丰华:《提高我国转型时期经济增长的制度适应性效率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年第5期;田湘波,刘忠祥:《廉政制度创新的成本收益分析》,《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田湘波,刘忠祥:《新制度主义视角:廉政制度变迁的供给与需求》,《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11月5日第4版;田湘波:《现代化特色化是廉政制度创新的两个标志》,《检察日报》2010年1月19日第7版)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可资借鉴的方面。
一是将制度划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对制度研究的启发。实际上,在新制度经济学产生之前,政治学界就有这种分类的萌芽,如英国政治学家詹姆斯·布赖斯说:“假如某制度因为遵循那习惯所造的轨道施行,所以收到良好的效果,我们就不可断定该制度在情形不同的,没有该习惯的国家,也能发生同样的良好效果。有时候,惯例成了制度的一部分;割去惯例,则所余的制度,便不是原来的制度。”[8]P447不过,当时政治学界并没有明确提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概念。目前,政治学界也普遍接受了制度经济学这样一种制度分类方法,认为政治制度包括由法律法规、基本制度等构成的正式制度,以及由文化、习俗、惯例、道德、价值观、意识形态等构成的非正式制度。两种制度的区分不仅使我们认识到了不同制度的不同特点,促使我们对于不同的制度采取不同的学习、认知方式以及变迁方式,也使我们格外关注到非正式制度的作用。在推行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必须注重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配合,必须关注一国的文化传统,建立在非正式制度基础之上的正式制度才更具有合法性和可行性。
正式制度可以理解为外在的行为规范,其约束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而非正式制度则侧重于内在的心理约束,其作用是潜移默化的,其重要性却往往容易被忽视。然而,非正式制度是广泛存在并普遍发挥作用的。在正式制度设立之前,人们之间的关系主要靠非正式制度来协调,即使在现代社会,人们生活的大部分空间还是由非正式制度来约束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并不是做每件事都从法律法规中寻求行动指南,而是依据行为规则、习惯、风俗自觉地选择行为方式。由于非正式制度一般没有正式的条文,也不需要正式的组织机构来强制实施,它存在于风俗习惯和人们的思想信念中。正是这种无形的表现方式,也使得非正式制度更容易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发挥作用。在政治制度的变革中,应该充分发挥非正式制度的作用,利用非正式制度的特点来增强制度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二是革命性和渐进性的变迁方式理论给政治制度的变迁提供了借鉴。在诺斯这一划分的基础上,制度经济学家展开了讨论,一般来说,各家都普遍承认有强制性和需求诱致性两种变迁方式,这与诺斯的革命性与渐进性方式的划分实质是一致的。在推行政治制度创新的过程中,也要合理地选择变迁方式,并注意变迁方式的转换时机。革命性制度变迁方式能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推进制度变迁,能以自己的强制力和“暴力潜能”等方面的优势降低制度变迁成本。但是,强制性制度变迁也存在破坏性大、风险高等问题。渐进性制度变迁方式稳妥,合法性高,但也存在速度较慢,“搭便车”行为不可避免等问题。因此针对不同的制度类型和制度变迁的不同阶段,政治制度的创新应该采取不同的方式。在制度推行的初始阶段,应注重渐进性的方式,获取变迁的合法性支持,在中间阶段应该利用政府强制力量快速推动变革,节约变迁成本,在制度的巩固阶段,应重点采取渐进性方式巩固制度成果。针对非正式制度应以渐进性变迁为主,针对正式制度,应以政府主导下的强制变迁方式(革命性)为主。
三是经济人假设和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对政治制度创新的启发。政府是政治制度的主要供给者,传统的政治学只注重政府的公共性,无法解释现实中一些无效率制度供给的现象。在制度经济学看来,政府本身也是经济人,在推行政治制度创新时也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通俗点讲,即也要进行利益权衡。如果政府推行制度创新获得的潜在收益大于制度创新的成本,制度创新才能获得支持。因此,这不仅解释了现实中制度创新存在的困难,而且对如何推动制度创新也指出了路径。即不得不考虑政府本身的利益,设法降低成本,提高收益,这样才能够推动制度创新。中国财产申报制度难以出台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存在巨大的成本。
四是诺斯的国家理论为政治学提供了理解国家的新视角。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国家是一种制度安排,主要功能是提供公共产品、法律和秩序。诺思认为国家有三个特征:一是以服务(保护、公正)换取收入;二是对它的各种成员采取区别对待的垄断者的作用,设计出不同的财产权,而目的是使国家收入最大化;三是面临其他国家或潜在统治者的竞争。诺斯的国家理论集中体现于“诺斯悖论”中。国家一方面需要界定产权,制定社会基本规则,使统治者收益最大化;一方面又需要降低交易费用,使社会产出最大化,以增加国家的收入。在诺斯的国家理论透视下,国家不再是神圣的,统治阶级不再是无私的,国家和社会之间只是一种交换关系,国家用制度供给来交换赋税。政治制度创新也具有双重目标,一是租金最大化,使权力中心及其代表的利益集团垄断租金最大化,赢得最大化的政治支持。一是降低交易费用,使社会总产出最大化,增加可支配财政收入。但这两个目标往往不可兼得,而国家在竞争约束与交易的约束下可能会界定一套有利于统治集团却无效率制度安排。这就不难解释统治阶级不愿意革新或选择低效率制度的原因。在使统治者租金最大化的产权结构与降低交易费用促进经济增长的体制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这是社会不能实现持续经济增长的根源,是国家兴衰的根本原因。在此基础上,诺斯进一步思考,提出了“暴力潜能”论。传统政治学认为国家的起源有契约论和掠夺论两种方式,这是指国家建立时采取的订立契约方式和暴力征服的方式,在国家建立以后,国家都被认为是公共物品和制度的供给者。诺斯综合了国家掠夺论与国家契约论,提出国家暴力潜能分配论。所谓暴力潜能,即“为实行对资源的控制而尽可能地利用暴力。”如若暴力潜能在公民之间平等分配则产生契约性国家,反之则产生掠夺性国家。国家是暴力潜能的所有者,暴力潜能的分配决定了国家的性质,在政治学上,这实际涉及的是权利是否公平分配的问题。
五是在政治制度变迁中同样存在路径依赖的问题。一项政治制度形成以后,会形成相应的制度受益者,这些利益既得者通过学习、创设配套的制度和组织等来配合这一制度,制度会得到强化,也就进入了自我强化的路径。如果制度出现不适应性,在利益集团和一系列配套措施的阻挠下,变革的阻力是相当大的。诺斯认为竞争性制度、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变革主要的制度等是解决路径依赖问题的措施。在政治制度变革的过程,如何借鉴这些措施防止制度僵化和恶性循环,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话题。美国哈佛大学政治科学系保罗·皮尔逊教授明确指出,“对路径依赖的研究更为积极的意义是为提出有关政治稳定和变革来源的重要假说提供了基础。”保罗·皮尔逊教授还说,“对政治科学家而言,诺斯”路径依赖“的见解是非常重要的”。他写作《回报递增、路径依赖和政治学研究》一“文的主要目的,是以诺斯的著作为基础,把这些观点调适成适合政治学的研究。”所以说,诺斯“路径依赖观点具有广泛的意义:它们能够帮助政治科学家更为明确和清楚地思考时间和历史在社会分析中的作用”,“路径依赖在解释制度出现、维系和变革模式上的作用对政治科学家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路径依赖理论中的“回报递增过程的主要特征为政治科学的‘历史制度主义’分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回报递增论点开启了饶有兴趣的政治科学研究的议程。”[9]P200~224
六是制度的适应性概念。一般来说,制度的适应性包括制度内部不同方面之间的适应(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及其实施之间的适应),又包括制度选择与制度环境之间的适应,还包括制度调整对经济变迁的适应。[10]当制度具有适应性效率时,就能够促进经济的增长,反之则阻碍经济的增长。同样,政治制度的建设也必须关注适应性,关注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关注制度与制度环境之间的协调或“兼容”。如果政治制度具有适应性,就能够提高政治组织的效率,反之,则阻碍政治组织的效率。政治制度的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简单地进行正式制度的移植,还必须关注这一制度是否符合非正式制度(文化、传统、意识形态),是否适应政治制度的大环境,变革的过程如果忽视了本地的习惯、传统,新制度是难以推行的。比如法律制度的实施需要习惯、历史等一套支持体系,只有纸上的制度和内心的习惯一致才有利于制度的真正落实。否则再多的制度创新都只能沦为形式。
最后,诺斯的制度理论关注制度背景对于比较的意义,从而为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等比较研究提供了新思路。当今世界,为什么各国的经济政治发展存在如此大的差异?诺斯认为,制度设计的不同及变迁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诺斯看来,国家依存于有利于国家存续的经济制度和其他制度安排。通过早期关注西方世界兴起中的国家兴衰,继而研究经济实力并不如法国的英国何以在争霸战争中打败法国等事例,诺斯得出结论:制度背景分析不可或缺,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往往是其经济增长与国家兴衰的关键性环境。这一结论对比较政治研究的国家间比较意义重大。
但是,政治学毕竟不同于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理论在政治学中一些特殊情况中并不适用,因此,诺斯的制度理论也不能全盘照搬进政治学中。我们应从政治学的现实出发,取其所需,吸收其理论的精髓,而不是盲目机械地照搬照抄。
[1]〔美〕诺斯.经济史的结构与变迁[M].台北:时报文化,1995.
[2](日)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
[3][4][9]何俊志等编译.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译文精选[C].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5](美)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6]郑前程.制度主义的演进与复兴[J].重庆师院学报,2003,(2).
[7]庞涛.中国政治学研究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借鉴[J].怀化师专学报,2000,(6).
[8](英)詹姆斯·布赖斯.现代民治政体(上)[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
[10]王玉海.诺斯“适应性效率”概念的内涵及其启示[J].东方论坛,2005,(1).
责任编辑:周育平
D5
A
1009-3605(2011)02-0017-06
2010-12-14
1.田湘波,男,湖南沅陵人,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比较政治制度及廉政制度;2.杨晓芳,女,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09级政治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