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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党务政务公开中人民政协职能的发挥——以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为视角

2011-08-15杨长河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民主监督人民政协党务

★ 杨长河

随着党务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人民政协如何抓住这一契机,发挥职能优势,深化履职效果,发挥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渠道作用,是当前人民政协应予研究和探讨的新课题。

一、正确认识党务政务公开、人民政协职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三者的辩证关系

党务政务公开是人民政协履职的重要基础,人民政协是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要渠道。加强党务政务公开是有效推进人民政协履职,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推动器,三者之间紧密联系,互为发展。

(一)党务政务公开是人民政协履职的重要基础。实践中,人民政协面临着知情渠道不宽不畅的尴尬境地,使得政协工作不能做到主动知情,只能被动知情,履行职能难以切中问题关键,建言献策决策层采纳不多,制约了政协职能作用的发挥。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拓宽公开的领域和内容,规范公开的程序和方式,确保公开的真实和及时,使公开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党委、政府工作决策的透明度。人民政协才能了解和掌握事关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方面的大事、要事情况,才能向政协委员提供履行职能所需的资料和信息,才能更好地围绕中心、围绕大局发挥政协职能优势。

(二)人民政协是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通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以协商、评议、视察、调研、提案、民主监督员、反映社情民意等方式,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等社会各界人士及所代表的利益群体参与政治活动。其蕴涵着合作、参与、协商、包容精神,是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需求的重要场所和渠道,能辅助政府正确及时地洞悉社会各利益群体及阶层的不同利益要求,提供更为公平的制度安排,协调缓和不同利益群体及阶层之间的矛盾,增加公众对政治体系的认同感。更加广泛地团结凝聚各界人士、各族人民,有序地参与政治活动,保证民主进程健康有序,避免带来社会混乱、人心涣散,又能以充分的民主保证我们的团结充满活力,与党委的民主集中、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的民主听取意见相辅相成,与人大选举民主“刚柔相济”,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三)加强党务政务公开是有效推进人民政协履职,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推动器。加强党务政务公开,把党委、政府在做什么、怎样做、做成怎样等等,向社会公布,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中,可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信息资源,拓宽政协对党委、政府及部门工作的了解渠道,保障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使人民政协能够全面地参与研究党委、政府关注的重要工作,真实地分析党委、政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地为党委、政府改进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同时还利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通过政协平台,以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等形式,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充分的、民主的、平等的、真诚的协商讨论;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等方式,对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等情况进行民主监督;通过调查研究、专题视察、咨询论证等途径,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诉求愿望,使协商更加到位、监督更加有力、议政更加全面,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政协的渠道作用,促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二、认真研究和分析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目前,少数领导干部对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推进公开工作存有畏惧心理,表现在“三怕”。一是怕影响决策。认为群众的政治立场、理论文化水平低,对事物的认识尤其是对行政管理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规律掌握不多,让群众过多地参与到决策过程中,不仅听不到高水平建议,甚至会严重贻误决策的大好时机。二是怕影响个人利益。我国权力运行还不够制度化、规范化,怕权力运行一旦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势必触及部分权力阶层的利益,因而不愿公开或浮浅公开。三是怕承担责任。群众不知情,决策无论正确与否都是集体研究决定的结果,与个人无关。而一旦公开,领导干部没有了退路,如果失误,怕上级、怕群众追究,自己承担不起责任。

(二)公开工作不规范。我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运行方式有很多欠科学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三不够”。一是内容不够广泛。公开的内容仍以机关工作流程、机构设置、规划方案、机关工作的制度为主,“重形式轻内容”应付式公开,“想知道的不公开,不重要的才公开”,没有把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作为主要内容,存在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现象,群众听不到想听的,看不到想看的,公开的朦胧感让广大群众难以有序参与政治。二是界限不够明晰。有些单位的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界限不清,以政务公开代替党务公开,淡化了党务公开的信息,使党务公开流于形式;有的则以党务公开代替政务公开,大包大揽,从而削弱了政务公开原有的作用,最终影响整体工作的推行。三是程序不够规范。各单位对推行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必经程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今天想公开就公开,明天因某种顾虑和担心不想公开就不公开,公开后也没有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实际效果差。

(三)工作机制不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已在我国逐步实施,但群众参与程度普遍不高,探其原因主要是存在“三不足”。一是工作机制不足。还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党务政务公开监督机制,难以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级各单位组织抓好党务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创造性。二是群众参与不足。我国人民群众整体,主动参与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互动意识不强,参与性达不到应有要求。三是公开手段不足。

三、改进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渠道作用

(一)深入开展党务政务公开,为发挥人民政协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渠道作用创造有利条件。针对目前党务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党委、政府应从思想观念、公开内容、工作机制三个方面加强建设,使党务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发挥人民政协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渠道作用创造有利条件。一是树立正确公开观念。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从破解长期复杂的“四大考验”和更加尖锐的“四大危险”的角度,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意识,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观念,增强领导干部推行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逐步拓展公开领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党务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把党委、政府及部门办事的内容、依据、程序、时限作为常规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把广大群众密切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度大的重要事情作为重要内容向社会及时公开,把部门和单位干部职工关心、关系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选拔任用、机关财务收支、重大工程建设、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等作为必要内容向社会定期公开,真正做到“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完善“公示、承诺、监督、追究”等制度方面狠下功夫,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探索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动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政务公开的经常性、持久性。同时,要按照党务政务公开规范要求,结合实际认真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真正做到“公示让群众明白,承诺让群众放心,监督还群众权力,追究为群众作主”。

(二)充分发挥三大职能作用,为发挥人民政协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渠道作用搭建活动平台。人民政协要抓住深入开展党务政务公开的契机,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实践中把握尺度,虚功实做,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搭建有效的活动平台。一是提高政治协商的质量。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关系全局的重要政策和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重大问题列入协商内容。增强对所了解情况的直观感受,实现协商形式多样化和增强实际效果的统一。不断加强对口协商工作,政协各专委会应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互相通报工作,共同研究、协商决定开展各项活动,做到沟通情况与提出意见、建议相结合,督促落实与帮助解决问题相结合,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强化民主监督的实效。牢牢把握民主监督的本质是扩大民主,努力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使各界各方的不同意见、建议得到充分发表。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双向交流会制度;建立健全群众旁听政协会议制度。积极稳妥地扩大人民群众直接、有序的政治参与,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参与面和影响力。特别是要探索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相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增强民主监督的约束力。三是拓展参政议政的领域。紧密围绕党政工作重点、群众关心热点、社会关注难点等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专题视察、咨询论证等途径,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不断提高调研水平和建言立论质量,把握好宏观性和超前性,注重于建设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深”,以取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采纳。组织视察要围绕中心、选好题目,认真制定视察实施方案,组织参与视察的委员提前学习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情况,做好相关准备。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提高视察效果。

(三)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为发挥人民政协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渠道作用奠定群众基础。无论是党务政务公开,还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显著的特点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力量。人民政协在组织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政治上具有巨大的包容性,这是我国其他政治组织所不具备的特点。人民政协应充分发挥广泛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为发挥人民政协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渠道作用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一是优化政协委员结构。新形势下,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变化,人民政协要重点研究政协界别的合理设置和调整完善,既保持党派、团体和一些主要阶层界别设置的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变化科学增设、调整、合并有关界别,平衡各界别的委员结构,最大限度地把新的社会阶层和各方面代表人士,特别是一线工作的群众代表吸纳到政协相关界别中,为各种利益诉求提供政治参与的机会和渠道。二是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联系着相应阶层的人民群众,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人民政协作为党委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的重要平台,应加强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与合作,不断创新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在政协的履职方式,扩大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参与的范围,吸引各阶层人士有序参与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三是加强同群众的直接联系。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在政协直接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方式与渠道,利用调研、视察、座谈、走访、结对等形式,直面听取群众心声,使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得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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