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政策应集中力量惠及农业劳动者
2011-08-15周批改
学界的已有研究都充分肯定新时期惠农政策取得的重大成绩,但一些学者也指出了惠农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惠农政策实施的效果有待提高;二是惠农政策与其他农村政策不协调;三是惠农政策与三农发展的长远目标缺乏有效衔接,一些惠农政策不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一些惠农政策会延缓务工经商者的市民化进程。
惠农政策为什么会产生这些问题?其重要原因就是对当代农民分化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没有从农民分化的角度去制订有针对性的政策,从而导致惠农政策没有聚焦于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农民已经分化为农业劳动者、农民工、私营企业主等多个阶层。不同阶层有不同的特点与利益要求,在三农发展中的地位也不一样。比如农民分化中出现的农民工、私营企业主等阶层,他们面临的问题只能通过市民化的方式去解决。新时期真正的“农民”是指那些农业劳动者,即“种粮农民”或“种地农民”。在农民分化的时代,惠农政策应该集中力量惠及真正的农民——农业劳动者。
中央在制定一些惠农政策时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一问题。如2003年的《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就将种地、种粮的农民与其他农民区分开来,抓住了种粮农民的增收问题,重视维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使政策目的明确、强劲有力。再如2006年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是迄今保护和增进农业劳动者利益的最直接、最现实的政策措施。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各阶层都有利,而得利最大的是农业劳动者。
但是,应该看到,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政策都面向笼统的“农民”,多数惠农政策并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分化的现实,精心的制度设计在现实中难免发生错位,以至经常出现“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尴尬。如粮食直补政策,其本意是鼓励粮食生产、扶持农业劳动者,但不种粮也有粮食直补的“大锅饭”现象严重挫伤了部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
事实上,在农民分化的各群体中,离乡务工经商者是最有条件市民化的群体,转化为市民是他们的最终归宿。如果惠农政策不加区别地让包括离乡务工经商者在内的所有农民都得到补贴,会使离乡务工经商者因为惠农政策无偿得利,从而延缓其市民化进程。也就是说,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分化问题,惠农政策也就没能与三农发展的长远目标有效地衔接起来。
解决当代中国的“三农”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农业劳动者——这一个十分重要而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的利益问题。因此,惠农政策要区别农民中的不同群体,针对农业劳动者的特点采取直接有力的措施,减轻他们的负担,增加他们的收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惠农政策的积极作用,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