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企业信贷作业监督实战思考
2011-08-15曾佳
曾佳
对中小企业信贷作业监督实战思考
Ref lecting on Supervision of Smal 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Loans
曾佳
编者按:本文仅以中国工商银行业务论事,仅借读者参考。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占企业总数 99%的中小企业对我们国家GDP贡献超过了60%,税收超过了50%,已经成为繁荣经济、扩大就业、调整结构、推动发展和形成新的产业的重要力量。近几年来,中国工商银行对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给予了很大的支持,每年中小企业的户数和贷款余额都在逐年增加。今年,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工商银行将加快推进信贷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改变过去的“贷大、贷长、贷集中”的格局,按照“宽选、严审、实管”的基本原则,逐步形成大中小客户协调发展的可持续信贷发展格局。面对信贷工作重心的变化,作为“实管”的各级信贷管理部门特别是信贷作业监督部门,如何根据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把信贷作业监督工作做扎实,提高管理技术水平是需要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中小企业贷款的现状
(一)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不少企业缺乏精通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的经营管理者,企业管理还不规范,存在家族制等问题。二是资本实力不足。中小企业普遍规模小、资产少,地理位置相对偏僻,房地产价值不高且变现困难,缺乏足够的抵押品。三是财务制度不尽规范。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仍处于记账阶段,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些企业财务报表不真实,有的为避税而虚增成本和现金交易,有的为融资或企业形象虚增利润等,“多本账”现象比较普遍。四是信用基础不牢固。众多管理部门、机构之间的信用信息缺乏联动和共享,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及财务状况难以评判。部分企业信用观念淡薄,有的企业故意造假骗取银行贷款、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五是社会对中小企业服务、支持体系尚不健全。六是银行信贷要控制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即银行对企业的了解远远小于企业自身,当企业想要获得银行贷款的时候就会提供有利于贷款的资料和有意地回避不利的信息)和道德风险付出的成本多。
(二)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主要问题
随着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融资需求不断扩大,担保机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作用逐渐显现出来,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也由谨慎接触走向全面合作,但在合作过程中风险隐患也同时滋生,如贷款担保体系建设滞后,担保机构规模偏小、实力不强、运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不断暴露出来。一是担保行业潜规则对商业银行形成较大风险,即在担保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担保公司存入银行的每笔担保基金都必须由贷款客户来出或者出一部分,这种现象虚增了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增加了贷款企业的资金压力。二是高额的担保费用无形中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也提高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三是合作过程中银行缺乏对担保公司有效的贷后管理,部分商业银行未能坚持按期对担保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未能及时判断担保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担保能力。
(三)信贷人员业务素质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的贷款主要面向大中型企业,而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频率高、时间短、金额小,我们缺乏较强的流动性管理能力和较高的操作水平,加之信息不能得到充分的沟通,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不太了解,较难适应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进而可能导致银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重生。因此,要有效地控制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就必须有一批经验丰富、长期与中小企业打交道的信贷人员,他们能够通过对中小企业的了解来判断贷款风险的大小,对贷款风险较小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拒绝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的贷款要求。
二、当前中小企业信贷作业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合同或协议的重视不足
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贷作业监督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信贷业务审批后,经办行应当按审批书的要求与客户签署完整正确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相关协议,落实担保和前提条件,收集整理移送本次信贷业务纸质档案资料的同时,并通过信贷资产管理系统将影像资料,报送信贷管理部门进行放款核准。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中小企业贷款户数多,业务量大,部分客户经理就轻视信贷作业监督核准工作,不重视信贷业务合同和相关协议等信贷业务资料的签署。具体表现在:一是部分客户经理未按要求使用新版的小企业借款合同文本,而是继续使用总行明文规定的作废了的合同文本,或者拆分合同文本;二是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日期不齐全,漏盖漏签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不对应,合同填写各要素(如借款合同号、担保合同号、借款金额、担保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填写不完整正确,造成部分信贷业务档案资料缺乏完整性、有效性,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缺乏一致性;四是在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时,合同中未能严格按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在合同中约定贷款支付方式,缺提款通知书、委托支付协议的现象时有发生。出现以上问题,经办行的客户经理往往强调业务营销、已配资金等理由要求先核准放款,再补充有缺陷的信贷业务资料,使得信贷作业监督流程不规范。
(二)担保资格问题
贷款担保是确保贷款安全性的重要措施,是防范信贷风险的第二道屏障,只有严格认真地落实担保条件,审批的决策意见才有意义和价值,才能有效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同时,落实审批要求的担保和前提条件是贷款核准发放的前提,是贷款经办行应尽的职责。但经办行在落实过程中,一是中小企业往往未能向我行及时提交《公司章程》、有关该担保事项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原件、刊登该担保事项信息的指定报刊等材料;二是有的贷款虽提供了担保措施,但保证企业的担保能力可能不足,有的贷款企业之间或集团内部关联企业互相担保,担保额也超出了自身偿债能力;三是部份抵押贷款存在抵押期限短于贷款期限、抵押物未办理保险、或保险到期未续保等问题;四是在办理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业务时,由于对担保公司应提供的相关资料没有统一的规定,造成不同的担保公司提供的资料不同,特别是担保公司的担保情况,只提供在各行的担保总额,而不提供详细的客户担保清单,个别客户经理甚至站在担保公司的立场上以客户商业机密为由而不去收集资料,这样不利于信贷作业监督人员了解担保公司的运作及全面、真实、详细的担保能力情况。
(三)贷前审查问题
贷前调查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贷款决策的正确与否,一个高质量的贷前调查能够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审批部门为保证贷款用途合法、合规,对流动资金贷款设定了购销合同项下的款项支付、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和固定资产建设等限定性条件,提出落实真实贸易背景这一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但部份中小企业客户经理从调查开始就不认真、走过场,提供的企业购销合同金额、合同签订的交货付款日期与我行贷款发放金额、日期存在很大出入,甚至拿明显无效的购销合同来申请贷款发放,给信贷作业监督人员的核准造成很大的工作量和难度。
(四)严格执行行业规范问题
由于金融同业竞争激烈,迫于客户营销拓展、业务指标考核的压力,有的经办行为抢占市场份额,有时过于迁就客户利益。在信贷资金使用支付过程中,中小企业执行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时比较随意,对贷款的实际用途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放松信贷资金支付管理要求,对企业采用“自主支付”方式支付信贷资金的管理流于形式,应采用“受托支付”方式而实际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情况时有发生,使得企业贷款资金的实际用途变得复杂、混乱,使信贷作业监督人员增加了管理信贷资金不被挪用的难度。
(五)考核机制问题
支行考核机制不够健全,重效益指标,轻管理指标。经办行对客户经理的信贷业务考核大多是放了多少贷款,收了多少息,收了多少中间业务收入;并没有考核贷款手续是否完善和有效,已签合同是否合规,合同要素是否齐全,编号多少,档案是否移交,信贷档案管理是否达标升级,贷后检查报告应做多少,未做多少,经管企业的销售货款本月应回行多少,实际回行多少,货款回笼率是否达到我行要求等管理指标,而相反将这些贷后管理的职责落在信贷管理部门,或认为信贷作业监督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有失公允。
(六)CM2002系统不完善问题
一是贷款“受托支付”需要在CM 2002系统中的借据附属信息中录入交易对手的名称及账号,中小企业很多的交易对手为个人,交易对手的名称及账号等信息就无法录入,导致CM 2002系统中未能选择“受托支付”,只能选择“非受托支付”。办理T/T融资业务,按规定应该采用受托支付方式,我行信贷人员在选择支付方式时,支付方式为灰色,无法进行选择,为保证企业能够按约定对外付款,我行在无法选择支付方式的情况下,按受托支付的要求对该企业发放了贷款。二是中小企业做网贷通贷款业务的很多,由于网贷通贷款业务经信贷核准后即可由客户自主在网上随时自行提款,贷款发放后是否还需要做贷后作业监督,从目前CM 2002系统作业监督中反映的情况看,客户提款后,客户经理如果不发起贷后作业监督流程,即使贷款发放后超过7个工作日以上,CM 2002系统作业监督业务预警管理中也没有反映,这部分业务就没有进行作业监督。三是做低风险业务的中小企业,如全额质押的承兑汇票、信用证项下的卖方融资等,在办理信贷业务时不需要经过核准环节,业务办理后超过7个工作日以上,CM 2002系统作业监督业务预警管理中也没有反映,给作业监督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四是客户经理在发放小企业贷款时可以通过2个业务模块(贷款业务、小企业业务系统)完成操作流程,小企业业务系统有时不够稳定导致数据包丢失。比如客户经理完成借据申请后,无法提交放款核准预警清单;客户经理提交清单后,作业监督复核人员只能看到放款作业监督流程,却看不到放款前提条件落实流程;对不能生成准贷证的借据,客户经理将其删除,然后新增一笔借据后居然可以不通过作业监督流程直接发放准贷证。五是小企业信贷业务,特别是贸易融资信贷业务,贷款期限短,业务发生频率较多,且业务量较大,而目前我行在资产管理,管理系统通过流程办理业务均要求对每次业务办理的相关文件进行扫描,加大了客户经理、信贷作业监督人员的工作量,且增加了客户办理业务的等待时间。
(七)客户的差别化需求问题
客户信贷需求与银监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规定的受托支付要求有冲突。由于我行信贷结构调整的需要,常采用中小企业客户流动资金贷款置换成贸易融资贷款或者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营销贸易融资贷款。可是在受托支付时,对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是从农户或农产品收购专业户手中直接收购,每户收购量小,且客户不确定的情况,需要用现金结算,这与银监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相关规定有一定冲突,给客户带来不便。
(八)其他问题
一是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特别关注系统查询中的问题。办理贷款申请及审批过程中,由于申请和审批环节时间较长,在提交贷款核准流程中,中小企业提供的人行征信查询(部分客户经理提供的人行查询缺客户授权书)及特别关注客户查询仍为贷款申报时的查询,导致查询日期超过7天;有的小企业无查询信息。二是标准化的管理和约束仍存在不够明确和宽严不一的情况,如对小企业的法律审查没有明确的规定,环保的要求也不尽相同,给信贷作业监督工作增加难度。
三、针对中小企业信贷作业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贷监督的流程管理
对每一信贷业务品种各环节的风险加以控制,使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管理覆盖到贷款各个业务品种的每一个操作环节,构建全行优质、高效、规范的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操作和信贷风险控制体系。一是提前介入,不断规范中小企业贷款的业务操作。作业监督人员在贷款审批前提前介入,负责审查有关信贷资料,规范操作中存在的不合规范问题,如合同是否使用正确合同文本,合同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是否对应,合同是否按照要求增加了总行规定的保护性条款,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签字人数是否符合规定等,特别是遇到一些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不健全的时候,审查“三表”,即它的电表、水表,如果是出口的要审查它的海关报关单表。注重每一个细节,对每一份信贷资料做到合规、有效。二是加强前中后台的沟通交流,站在营销的立场上抓管理,充分理解营销人员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同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监督各项信贷业务,通过有效地规范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操作,不断提高信贷作业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信贷作业监督职能落到实处。三是对于“严审”环节应该成审批决定权与风险责任相匹配的制度,信贷作业监督人员应更多参与贷款审定,对当前信贷资金配置的管控也可以纳入上一级分行的信贷“实管”内容,对符合要求的贷款给予资金配置。
(二)加强专业员工队伍建设
应该增加培训力度,充分调动信贷作业监督人员的积极性,打造一批经验丰富的中小企业信贷精兵强将。中小企业贷款的信贷队伍数量和质量是实现信贷结构调整目标和持续稳定发展的基本保证。一是充实中小企业客户经理队伍,加强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中小企业客户经理的人均管理客户和贷款数量,逐步建立起一支与业务发展规模和特点相适应的专职中小企业客户经理队伍和机构。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中小企业信贷从业人员素质,使他们熟知中小企业贷款的每一种业务的操作程序和业务资料的审核管理,特别是改变在小企业信贷业务与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经营过程中,基层支行“不会做、不敢做”的现象。信贷作业监督人员要熟悉掌握中小企业贷款监督审核的各项要点,通过对信贷业务档案资料的审核检查,实现对信贷业务全流程的监督,并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减少操作性风险。三是指导培训小企业信贷从业人员尽快熟悉改造升级后的小企业系统新界面和新流程等功能,将小企业信贷管理的全过程纳入CM 2002系统,注重信贷业务流程上报的质量,严格按照规定的贷前调查步骤和业务办理流程规范操作,切实提高尽职调查质量和系统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逐步实现小企业融资业务规范化、标准化,降低业务流转的退回率,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和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四是充实信贷作业监督人员队伍,在工商银行大力拓展中小企业贷款的同时,目前作业监督岗位的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业务量需求了,建议给该岗位补充新鲜血液,以满足业务需求。五是充分调动信贷作业监督人员的积极性。为了保证信贷作业监督工作的正常运行,作业监督岗人员克服人员少、年龄大、业务量大的困难一直在努力工作,每天看资料都看得头晕眼花,每月还要抽出几天时间做报表、写报告等,虽然付出了多倍的劳动,可是作为工作在最基层的同志报酬却是最少的,责任重、效益差,原该岗位定级为八级二档,现岗位人员只有六级二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建议为提高他们的积极性,比照小企业营销部门岗位档次,提高其工资待遇,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六是通过职能和层级设置,强化中小企业作业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信贷作业监督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能大胆的揭示和揭露问题,并能够依法合规行使否决权,真正做到防患风险于未然。因为放贷业务经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同一层级的自我监督往往难以做到应有的刚性,提高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必须使监督与被监督者不在同一层级和体系才能发挥最大效能。
(三)进一步加强小企业的贷款管理
一是在业务规模和客户数量不断扩大的同时,须确保小企业贷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要重点防范小企业业务的系统性风险。二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小企业贷款,应明确小企业金融业务部为小企业营销和贷款管理的职能部门,并且在系统中设置小企业金融业务部相关人员为小企业子系统的专业管理员,信贷管理部负责CM 2002系统支持;风险管理部负责管理和清收处置,支行客户经理须负责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以及形成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工作。三是在贷后管理工作中,要重点关注小企业销售归行率、生产经营、业主及高管的异常行为等情况,对销售归行额明显不足、经营出现异常的客户,要及时压缩退出。要加强对融资(含贸易融资)余额偏大、融资/销售比偏高的小企业贷款的监测,防范小企业过度融资。四是进一步引入第三方信息和运用科技手段,批量搜集、整理、分析小企业销售归行、水电税费缴纳、工资支付等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信息,通过集中监测,增强非现场监测工作的针对性,提高贷后管理的效率。五是结合小企业贷款特点,建立小企业贷款考核办法,同时健全小企业不良贷款、贷款损失的责任认定程序,在进行责任认定工作时,设立更为科学的处罚标准。完善责任追究的组织、责任追究的步骤、责任追究的情形与处罚措施。
(四)优化信贷资产管理系统
为了创新信贷作业监督工作的技术手段,提高信贷作业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建议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优化CM 2002和小企业信贷资产管理系统,提升作业监督工作的电子化水平。一是信贷作业监督系统应将步骤和流程清晰地体现在系统中,供各操作员方便使用;二是加强系统的刚性控制功能,对贷款手续达不到总行要求的贷款,流程不能通过,杜绝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产生;三是系统的管理、分析运用功能需扩充和完善,以便各级行加强对信贷作业监督工作的检查和管理。
(五)进一步加强小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
目前中小型企业绝大多数为民营或私营企业,银行在贷前对法人做资信调查时,法人代表、重要关联人员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是重要依据,因此建议人民银行尽快加强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