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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选人用人制度创新*

2011-08-15黄有泰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选人用人干部

★ 黄有泰

1、创新选人用人制度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要打破传统的观念和模式,树立科学人才观,充分认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干部的主要标准,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干部作用放在首要位置,从而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制度、使用制度、评价制度,切实采取有利于

科学发展观为新世纪新阶段的干部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在加快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艰巨,关系复杂,必须用制度来保障。

一、创新选人用人制度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

1、创新选人用人制度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要打破传统的观念和模式,树立科学人才观,充分认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干部的主要标准,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干部作用放在首要位置,从而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制度、使用制度、评价制度,切实采取有利于

干部成长的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干部成长的环境,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激发广大干部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攻克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艰难险阻,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新社会而努力奋斗。

2、创新选人用人制度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践行科学发展观,要做的工作很多,特别要求干部工作深化改革,打破常规,锐意创新,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干部工作制度,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为培养造就高素质领导干部提供制度保证。当前我国的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就必须努力在选人用人制度上创新,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制度,这样才能更好地为科学发展选干部、聚人才、配班子、建队伍,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为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奠定坚实的组织政治基础。

3、创新选人用人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保证

建立起思想政治坚定、具有远见卓识、富有聪明才智、勇于开拓进取、善于创新奋进的干部队伍,才能保证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更好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发展效益,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早日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

二、当前选人用人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近些年,选人用人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制度,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作为党政群机关选人用人的总纲,构成了新时期我国选人用人制度的基本框架。然而,从制度层面来看,这些规定与实践需要还存在不适应的地方。比如对党管干部原则,宏观规定得多,而具体实现方式缺少明确规定,常常造成了组织意图与个人意志无法区分,变成了党委常委会研究干部,党委极少数领导成员在选人用人中发挥关键作用,甚至起决定性作用,由组织选人变成了领导人选人。再如德才兼备标准也比较笼统,缺乏具体化可操作的细则。

2、操作规程出现偏差

一是公开透明不够。一些地方干部选拔过程该公开的没公开,该事前公开的事后才公开,该公开关键环节和主要信息的,只公开了无关紧要的事项。少数地方和部门干部工作仍然存在“暗箱操作”,提名权过于集中,提名和使用过于统一,引起社会不同层面的猜测和非议。二是民主程序失真。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干部选用工作中,表面上程序一步不少,实际上仍是按主要领导的意图办。三是考核考察失实。现行的考评办法针对性不强,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考评程序虽多,但囿于传统的听、述、谈、访等主观、静态考察模式,难以作出客观判断;有些任前考察是走过场,干部年度考核基本上流于形式。四是票决流于形式。对重要职位领导干部的任用,一些单位实行的是党委常委会票决或常委会研究提议后全委会票决,而票决和表决都是事先打好招呼做好工作统一口径的,并没有真正体现与会者的意志。

3、监督制约缺乏力度

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制约,目前在监督的主体、方式、程序等等方面都还有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对选人用人的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缺乏细化、量化,特别是对领导者选人用人的偏好及行为缺少约束和监督,导致不正之风不但不能得到有效遏制,一些长期存在的不正之风如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说情风干扰风等尚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又出现了拉票贿选等新的不正之风。由于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有效,从而对干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不及时,查处不严厉,有的查处大事化小、避重就轻,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三、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创新选人用人制度的路径

1、建立准确识人制度

一要有辩证的方法。识人如看山,站的位置不同,结论也不同。要准确判断干部,必须跳出来看,远近高低,横竖比较;必须辩证地看,不但要看优点也要看缺点,不仅要看长处也要看短处;要从各种表象中看本质、看主流、看大节,不以偏概全;不把人看死不轻易下定论,或圈定框框抱有成见;不求全责备,“因瑕废玉”;不偏听偏信,人云亦云;不忽视事实只凭印象;不唯我是则凭好恶取人。二要有发展的眼光。要准确地认识干部,需要通过经常的、持续的考核了解,不仅要了解干部的历史和现状,还要分析他的潜能、预测他的发展趋势,看他的发展进步,而不能孤立、静止地看,搞一锤定音把人看死。三要有全面的观点。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干部既会有优点也会有缺点,既会有长处也会有短处,因此不能只看一面不看全面,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更不能抓住一点不及其余,而要力求完整、全面地看。

把准确识人的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首先要有立体考核干部的制度。要进行“三个结合”的考察。即上级、同级与下级评价相结合,八小时内与八小时考核相结合。其次要有定位评价干部的制度。一是对干部的政绩进行评价,由各业务主管部门,以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态度,给干部进行横向排序。二是对干部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从干部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党性原则、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履行岗位职责六个方面,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档次,组织干部群众对每名干部做出评价。三是根据干部的综合素质、工作表现以及发展潜力等,进行民主排次推荐。对此要坚持“六看”:内看作用,主要看领导干部在班子整体中所处的位置,承担的责任和做出的贡献,以及团结协作精神;外看评价,广泛听取上下左右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纵看发展,对干部分管的工作进行纵向对比,看上任前后的变化;横看位次,对干部分管工作进行横向比较,看其在同职务中的位次;近看实效,看干部近期内所分管工作取得的实绩和成果;远看潜力,着眼长远,通过日常表现进行综合预测,看干部是否具有培养前途。再次要有位次管理的制度。实施位次管理,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将同一级别的干部进行排序,看其在本单位的位次情况;二是对同一职务人员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排出位次,同职中谁优谁劣一目了然;三是综合对干部进行总体排序管理,形成干部考核数据库,这样以横向交叉比较干部位次高低。

2、健全科学选人制度

第一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推荐制度。必须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提名制度,规范干部选拔提名主体、提名形式、提名程序和提名责任,破解初始提名权滥用、泛用、不敢用的难题。可实行个人毛遂自荐、单位集体推荐、群众联名推荐、领导署名推荐、群众大会民主推荐等方式提名推荐干部,特别对主职干部人选,要通过民主推荐大会,以得票数确定差额人选。

第二是建立民主科学的测评制度。在测评程序上,要坚持制定方案、会议动员、个人述职、会议测评、结果反馈、申诉复查等基本程序。测评时,要制定职位分类办法、规范干部岗位职责,使内容设置建立在科学的职位分类和规范的岗位职责基础上,以增强针对性和科学性;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特别要有知情人的参与。对测评结果,要选择适当时机,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向群众公开。对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重要依据,对民主推荐得票最低、多数群众不拥护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得票基本相同的,要根据组织掌握的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状况进行取舍。

第三是健全考核考察制度。一要探索以岗位职责为重心的干部履职考核方式,细化不胜任、不称职的认定标准,硬化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调整措施,完善干部个人述职、述学、述廉与年度考核组织评价、群众评议相结合、相印证的办法。二要全程把换届考核、届中考核、年度考核、任前考察结合起来,以届中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考察、任前考察为重点,相互补充、相互校正,增强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要把考核结果的运用、反馈与干部培养教育、选拔使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重用优秀者、培养有潜力者、鞭策后进者。

第四是完善竞争性选拔制度。一要开展公开考试选拔。公开考试具有广泛发现人才、比较选拔人才、合理调配人才、储备锻炼人才、正确引导人才成长等方面的综合功能,为此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考选拔的适用层次、范围、职位、条件和程序,制定与各类人才特点相适应的具体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分类做好干部公考选拔工作。二要推行竞岗选用。竞争上岗政策性、程序性很强,要按照规范发展的要求,对竞争上岗的基本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且必须严格依照这些规定的程序办事,积极推动干部从“缺位竞争上岗”走向“全员竞争上岗”,从“职位竞争”走向“资格竞争”。三要推行公推选用。在程序设计上要充分融入“民主”和“科学”两大元素,并尽可能做到程序简化、过程公开,相关制度之间实现科学整合和有机衔接,形成严谨闭合的体系,在操作上要切实把群众发动组织起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组织与群众相结合、他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推荐工作,把群众的公推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实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把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受群众拥护的德才兼备、业绩优秀的干部推选出来。

第五是建立集体决定制度。党管干部是根本原则,因此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对经过考察考核合格的干部名单,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制。即常委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干部职务拟定任免、推荐和提名人选进行表决,并提交全委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为使集体决定干部的选拔任用正确到位,要切实做到“四不”:即未经组织部门考察的人选不予讨论;呈报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不提请党组织会议研究;常委会议没有三分之二成员到会的不研究干部问题;常委会议表决时未达到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的不通过。这样以保证实现党的领导集体对干部的准确决定。

第六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做好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必须加强监督制约,把好责任追究关,构筑选人用人的“防火墙”。要建立选拔任用干部纪实制度,一个干部是由谁推荐提名、确定为考察对象、常委会发言表态等都要做详实的记录,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要建立署名推荐责任制、考察责任制,对已提拔干部在一年内出现问题的,要追究提名推荐人和考察人员的责任。特别要建立“一把手”用人“离任审计”制度。离任后,上级纪检、组织部门要对“一把手”的用人情况进行离任检查,对在干部任用中存在的问题要严肃查处。

3、完善放手用人制度

一要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按照唯物主义的观点,用人要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知人善任,敏锐发现、大胆启用优秀人才,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人人都可以成才,因此一方面要广泛地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才能和作用,另一方面要善于发现被用者的长处和优点,把人才用在适合的位置上,使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用其所长,避其所短,促进人才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为党和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要不拘一格,大胆使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尊重科学,大胆探索,打破职级制和台阶论的陈规陋习,根据优秀人才成长的特殊规律,给优秀干部搭上脱颖而出的梯子,扶助具有真才实学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为此,一要把人才成长的一般规律和年轻干部成长的特殊规律结合起来,论资历但不唯资历,树立事业至上、德才兼备和注重实绩、竞争择优的用人观念,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大胆“破格”重用品质好、能力强、作风正、有发展潜力、任职时间工作时间较短的年轻干部。二要突出用发展的眼光对待干部,重大节、看主流、看潜力,不要求干部是全才,更不能夸大缺点,忽视成绩;要以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选拔使用干部,敢于舍其短用其长,最大限度地发挥干部的特长。三要有意识地为年轻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早发现、早培养、早使用,做到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位置。

三要用人不疑,放手使用。首先要对干部充分信任,充分理解,尊重他们的相关权利,为干部的工作创造有利的环境、提供必要的支持,让干部安心本职大胆创造,即使干部在工作上出现一些小的失误,也不要求全责备,而应该包容差异、保护创新、宽容失误,给予热情细心的指导,帮助他们加以纠正,促进干部产生责任感和自信心,激发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其次建立一个干部能充分发挥能力的平台,让其有职有责有权,对于决策的执行过程不要过多干涉、过多批评,横加干预、指手划脚,更不因一时一事而更改,而要给予充分的自由度,让他们尽情地施展才能,鼓励他们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实现才尽其用,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

四要合理授权,热心指导。合理授权,有利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长才干,大胆负责地完成工作任务。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弄清职权范围的基础上,以事业的需要和授权对象能力的大小、水平的高低为依据,将相应的权力授予干部,量才任职、视能授权,做到责权相符。授权时,要交待清楚与被授权力相应的责任,保证被授权者的权力与责任相一致,有多大的权力,就担负多大的责任。授权既不能过分,又不能不足。如果授权过分,则等于弃权;如果授权不足,干部则不能充分地发挥创造性。合理授权之后,还应该对干部的工作加强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还要实行必要的监督和控制,如果发现问题,就要及时纠正。

五要奖惩相济,赏罚分明。使用好干部,一方面要对干部的成绩进行肯定和奖励,另一方面对干部的过错进行惩罚和处理。要建立激励制度。干部要完成所担负的任务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因此要有激励和鼓舞干部的政策,要注意解决好干部的待遇问题,要探索主要依据工作业绩、能力和资历晋升级别的办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得到应有的肯定和报酬。对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要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特别优秀的要给予重奖,以激励和鼓舞他们更加努力地为党和人民做出贡献。要把奖赏和惩处结合起来,对工作不努力,没有做出成绩的要进行督促和批评,对工作出现失误的要给予惩罚处理,特别是对违犯党纪国法的,要进行严厉的惩处,甚至把他们清除出干部队伍。这样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促进党的路线和政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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