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学专业模式建构与发展展望
2011-08-15夏振鹏朴光洙马品懿
夏振鹏,朴光洙,王 政,马品懿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Xia Zhenpeng, Piao Guangzhu,Wang Zheng, Ma Pinyi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College of China, Qinhuangdao Hebei066004, China)
环境法学专业模式建构与发展展望
夏振鹏,朴光洙,王 政,马品懿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以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环境法学专业模式构建为研究对象,从专业设置的理论与现实依据、模式建构、专业建设的系列措施、努力方向等方面对环境法学专业建设问题进行了层层剖析,旨在高职高专院校层面、社会层面、教师层面以及学生层面释明设立法学专业的必要性。
环境法学;专业建设;模式建构;教育理念;专业展望
Xia Zhenpeng, Piao Guangzhu,Wang Zheng, Ma Pinyi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College of China, Qinhuangdao Hebei066004, China)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环境法学专业设立于2002年10月,2003年正式招生。目前,环境法学专业已经毕业近600人,在校生240多人。本文从环境法学专业走过的道路入手,对环境法学专业进行三个方面的审视:一是为什么设立环境法学专业,二是建设什么样的环境法学专业,三是如何建设环境法学专业,探讨该专业的设置依据,培养规格、标准、目标,专业建设的措施、途径等问题。
1 环境法学专业设置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
1.1 理论基础
环境法学专业存在的依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早已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的多方调整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可以说,法律尤其是环境法律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管是对老环保人员还是新环保战士,环境法知识是他们进行环境执法工作的唯一指南,所以,短期的环保执法培训固然重要,但长期的面向社会、面向年轻一代的环境法学知识的系统培训更是与时俱进的最佳选择。另外,法律被制定出来是要人们去遵守、去信仰的,法律如果不被遵守,就形同虚设,所以,设立环境法学专业,就是要培养一批批遵守环境法的环境执法者和一般公民,形成一种全社会懂环境法、遵守环境法的普遍意识。
1.2 现实依据
在环保类高职高专学校设置环境法学专业,完全是为了适应社会的需要,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
1.2.1 环境保护执法的需要
目前我国环保系统从事环境法制工作的人员为数不多,且整体素质不高,除少数人为环境法硕士研究生外,其余的基本上是从其它相关专业转过来的。尤其是全国2 000多个县级环保部门严重缺少环境法律专业人才,且现有的法制工作人员学历层次低、素质不高。这种状况与实现我国环境保护阶段性目标很不适应,与实现我国环保工作法治化差距甚远。
1.2.2 法律职业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我国现有从业律师10万多名,但精通或熟悉环境法的律师很少,远远满足不了公民、法人和社会各界对环境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生产乃至消费的全过程都离不开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遵守。经济全球化、公民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企业维权意识的增强,必然导致环境投诉、环境纠纷的加剧,因而公民、法人和社会各界对环境法律工作者的依赖性和寻求法律服务的机会将大大增加。培养一批合格的环境法律专业人才,将有利于满足上述需求,同时有利于维护全社会环境法律秩序,有利于保障国家的环境安全。
1.2.3 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
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事业单位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懂法律的人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法律顾问、环境监督员等工作,这些岗位为环境法律专业人才提供了广阔的就业机会。
1.2.4 基层组织管理的需要
基层组织,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在创建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的过程中,也需要大量懂环境法的人才,以此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1.2.5 部分高中学生学习法律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权利意识的不断增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为他人维权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主旋律,希望学习法律并以此为终身职业的人越来越多。有些高中学生没能考上本科院校学习法律,但是他们非常希望有机会学习法律。这种需求在高考招生中已经得到了充分体现。
2 环境法专业的模式建构
根据环境法学的学科地位,结合社会对环境法人才的实际需求,专业组在专业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系列探索。
2.1 专业定位
专业组坚持每年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区域或行业专门人才需求预测和职业岗位要求的调查分析。调研发现在国家的宏观政策做出重大调整之后,对于环境法专门人才的需求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层次结构上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尤其需要大量实用型环境法人才,广大的农村地区、重要自然资源分布区急需生态及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工作者。
基于环境法人才的市场需求、法学教育以及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环境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基层环境执法人员、企业法务人员、企业环境监督员。
2.2 人才培养模式
2.2.1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环境法学专业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中独立的学科门类,其培养目标是:培养普通高职高专的,具有高素质、宽基础、通环境、有专攻、能应变的广泛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法应用型人才。
2.2.2 课程体系构建
课程整体上由“三个平台、四个模块”构成。“三个平台”包括:公共基础教育平台,主要对学生进行基础知识、基本素质与基本技能的训练;专业教育平台,主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基础知识、环境科学基础知识、环境法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训练;职业训练平台,主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素质训练。“四个模块”是在“三个平台”的基础上,对同一性质、同一作用的课程包的总体称谓,包括公共基础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专业核心课程模块、职业训练课程模块。
3 环境法学专业建设的系列措施
根据环境法学专业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结合环境法学的学科特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3.1 转变教育思想
3.1.1 树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理念
为了及时了解环境法律服务第一线对环境法人才的需求,并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合作,真正实现政学、产学合作,本专业在2006年成立了由行业专家、教育工作者与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环境法学专业组汇报教学与专业建设情况,征询校内外专家对专业教学计划的意见,商讨有关专业教学、建设的重要问题。并从2003年起深入行业、企业进行社会调查,先后到国家及地市环保局、各级资源管理部门、法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环境管理部门、民间环保组织进行调研,了解行业发展情况,人才需求状况,职业岗位技能,管理人员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及相关信息,掌握重要的第一手资料。社会调查对促进和深化环境法学专业的改革实践起了很好的作用。
3.1.2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思想
专业教学建设与改革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思想,围绕素质与能力培养主线,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探索以互动式教学方式、新型考试模式、选修课制、学分制、专业实习实践、专业成才设计、专业学习与就业为一体的学习和教学体制,使之具有适应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的适应性、自主性、导向性、通融性、激励性、灵活性的内涵特征。
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从“普通高等专科人才”转向“培养环境法应用性人才”;在教育主体上,从以教师为主转向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加强学生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和个体职业能力的发展;在授课目的上,从教师为学生应试而教,转向为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而教;在教学形式上,从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转向以理论与实践教学并举;在教学方法上,从灌输式转向了讨论式、启发式、参与式;在学科与课程观念上,从强调学科系统性、完整性转向以能力为主线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在教育质量评价上,从过多地注重教育内部的比较转向注重满足社会用人要求,以社会用人评价来衡量教育质量。这种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转变,是本专业一系列教育与教学改革的先导。[1]
3.2 专业核心课程改革与建设
3.2.1 改革专业核心课程内容,适应社会岗位职业能力需求
课程组依据职业岗位需求,针对课程目标与特点,从课程设置开始,全程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课程建设。本课程与国家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河北省环保厅、沈阳市环保局等行业单位全程密切合作,按照“以职业能力为主线、以真实案件为载体,以虚拟执法现场为依托,以完整执法过程为行动体系”的要求,进行课程内容设计、教学模式设计、课程实施方案设计和评价体系设计。参与课程建设,为教学提供真实案例,提供行业信息资源,并指导课程教学。[2]如,《环境保护执法指南》是为适应环境保护部门执法而编写的,该教材充分体现了环保执法机构的设置、环境执法程序以及环境要素等特点,便捷而实用。3.2.2 改革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模式、方法手段
通过案例教学,鼓励和引导学生的自主分析,发挥学生自主思维能力,适时、适当地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深入的思考,注重课堂内容的开放性;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制作多媒体课件,多媒体技术能将文字、图形、图像、动画合为一体,使课程具有丰富生动的表现力;运用教学视频与案例分析分段配合的教学手段,使课程教学效果显著,改革考试考核方法,注重实践能力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实现对学生的综合评价。[3]
运用情境式仿真教学,在环境法教学过程中,可以通过设置情境,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展示整个案件发生、发展全过程。这种教学方式可以是有准备的,也可以是突发奇想的,关键是锻炼和检验学生对环境法知识的掌握程度。
模拟执法司法全过程,通过模拟环境审判、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听证等活动强化学生对执法程序的认识,这些程序的再现是通过学生的积极参与实现的。FLASH动画软件的开发将是深化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3.3 加强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建设
近年来,为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环境法学专业组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加强教材建设。2008年,在不断总结实践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编写出版了高职高专“十一五”规划教材《环境法与环境执法》 (第2版);2009年,应“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环保与气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要求,组织编写了《环境法实务》 (2010年4月出版);2009年9月出版了《环境保护执法手册》;2011年4月出版了《环境保护执法指南》,为环境法专业的教学提供了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保障。目前已经列入出版规划、正在编写的有《环境法学实训》、《环境法案例教程》两门实训教材。
3.4 加强实践教学体系设计
根据高职教育注重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结合法学教育的特点,环境法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主要通过案例分析、真实环境违法案件的课堂讨论、仿真训练、专家讲座以及顶岗实习、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等加以体现。[4]
3.5 加强优秀教学团队建设
通过加强专业带头人培养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以及聘请一定数量实务部门专家,使教师队伍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等方面形成更加合理的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为专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证。
随着环境法的不断发展,环境法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为防止教师专业发展出现“泛而不专”的现象,针对教师的专业特长和特点,明确每个教师的发展方向,做到课程相对固定,发展专项明确。按照教师的发展方向,建立教师到实务部门实践制度,每学期派1名专业教师到实务部门一线实践。鼓励教师参与对外法律服务,特别是环境法律服务工作,在实践中培养和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
环境法专业近3年取得的科研成果如下: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9篇;出版教材7部,其中2部国家规划教材;承担厅级以上课题10项,其中省级以上5项。
3.6 强化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
通过细化完善学校教学质量标准、成立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组、建立系级听课评课制度、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定期开通“学生网上教学质量测评系统”等手段,强化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
4 环境法学专业的不足之处及努力的方向
经过近10年的探索,环境法学专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不足,需要扩展自己的生存空间。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
第一,进一步充分利用模拟法庭,积极建设环境法技能综合实训中心。进一步加强与实务部门的联系,使校外实践普及到全体同学。
第二,鼓励教师提高学历层次。进一步改善教学队伍结构及整体素质,加大培训力度,继续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过硬、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
第三,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上继续深入探讨,根据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岗位需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完善网络资源,完善网上辅导、在线测试等。
第四,运用多媒体技术将文字、图形、图像、动画合为一体,制成动态化并不断更新的环境法数据库和环境执法软件。
第五,完善以任务驱动为核心的实践性教学模式。组织行业专家和执法一线人员,采用“头脑风暴”式讨论方法,制订用于课程教学资源开发、课程教学实施的岗位能力标准,把岗位能力标准融入课程中,建立课程标准。[5]
为核心课程配备1名行业专家和若干名执法一线人员,与学校教师共同承担该课程的教学,由学校教师和兼职教师共同决定课程的内容和授课计划。兼职教师的加入可以帮助学校教师解决实用案例不足和课程实训中的技术难点。
根据实际执法案例,由教师、行业专家或执法一线人员、学生三方共同确定实训项目,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深入执法一线调研,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制定解决纠纷的方案,学校教师和行业专家以及执法一线人员共同对解决方案进行评价。
第六,继续拓展专业领域,由单纯的环保局向各资源管理部门渗透。根据大环保的思想,在课程建设、实习实训等方面与土地、水利、农业、林业等资源管理部门多多接触,建立实习实训基地,进行课程改革。
[1]段作章.课程改革与教学模式转变[J].教育研究,2004,25(6):67-71.
[2]陈咏梅.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的法学教学改革与探索[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13(4):54-56.
[3]张晋.高等职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8.
[4]李傲.实践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经验[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5]杨晚香.构建实践性法学教学模式[N].中国教育报,2007-08-
M od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Prospect of Environmental Law Specialty
Taking the environmental law specialty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College as research objective,the paper fully analyze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environmental law specialty construction from four aspect of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foundation of specialty setting,mode construction,a series of measures on specialty construction and working direction,aimed to expound the necessity of setting environmental law specialty on levels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society,teachers and students.
environmental law; specialty construction; mode construction; educational ideas;prospect
G642.3
A
1008-813X(2011)06-0077-04
10.3969/j.issn.1008-813X.2011.06.021
2011-08-26
夏振鹏(1965-),男,黑龙江青冈人,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环境与资源法学专业,硕士,讲师,主要研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哲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