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对策和途径*
2011-08-15赵军
赵 军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3)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对策和途径*
赵 军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3)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发展,阐述“双师”与“双证”的不同,从高校人事管理角度,提出规范“双师型”教师的资格认证和教师培养策略。
高职院校;人事管理;双师型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也处在重大的变革之中,经历着由传统精英教育向现代大众化教育的转型,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也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处在“学校模式”向“校企合作模式”转变的过程中。
任何教育的改革发展最终都要通过教师的实践才能得以实现,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都是世界各国教育共同关注的重点。“双师型”教师是高职院校教师的一种类型,也是高职院校教师的特色。国外许多国家在发展职业教育的进程中普遍重视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实践能力,他们对职教教师从业资格的要求与我国所提倡的“双师型”教师异曲同工,其共同特点就在于对教师的专业实践经历、实践能力及执教能力都有严格的要求。
澳大利亚是一个职业教育高度发达的国家,职业教育积极推动了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技术与继续教育(简称TAFE)作为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与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关注。TAFE对教师的任用资格有严格的规定,一般专职教师必须有3-5年的实践经验和行业经历,必须有技能等级证书。其他职业院校的教师,除了要求具备相关学历,还需5年以上的企业或行业工作经历,有完善的师资轮训制度和到企业顶岗实践及联系制度。
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是“双元制”,他们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有着严格的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只有一个职称层次:教授,其他均为教辅人员,如指导实训、协助科研等人员,具备教授资格的人必须有博士学位(或科研上具有突出贡献),而且必须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熟悉企业生产流程。
我国高职高专教育起步较晚,但经过近几年的发展,高职高专院校的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效,“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也初步显示了实绩。早在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发的《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出了职业学校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方面面对高职“双师型”教师素质和结构的要求都很重视。
笔者所在的院校,近几年招聘的专任教师均要求硕士研究生,他们从学校到学校,理论较为扎实,但实践动手能力还需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去提高,否则难以满足理论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的要求。虽然我们在不同程度上对专业教师提出了参加专业实践的明确要求,公开招聘的考试中也有实践技能的操作测试,但由于来源相对单一,测试的内容难以面面俱到。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30人,其中40岁以下的教师204人,中青年教师占专任教师的的62%。从年龄的结构上看,中青年的教师已成为学校教科研的骨干。学科带头人队伍的建设是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核心,中青年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学领域的中坚力量和学科带头人的后备军。目前,真正能称得上学术带头人的中青年教师,由于能力、经验、行业影响力等因素还难以担负起这样的重任。而高层次的人才,如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在高职院校中的数量明显偏少和质量明显偏低,他们的实践能力水平不一定就能和学历、职称成正比。因此培养青年教师的专业实践经验和必须的专业技能,显得任务艰巨和紧迫。
职称的评定一直是比较强烈的问题之一。福建省高职院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目前仍延用本科的一些标准,重点考核教师的科研能力。而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能力重点恰恰不是科研,而是专业教学、实践、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能讲不能做”也就一直不容易解决。学校中既懂理论又有实际专业技能的教师很愿意参加教师以外相关行业的职称的评定,但按照现行职称评定的规定和要求又不能参加或有一些相应的约束。
二、“双师型”教师的界定
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文件《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通知》(教职【1995】15号)提到申请试点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的基本条件中指出:“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其中有1/3以上的‘双师型’教师。”2004年教育部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提出了“双师素质教师”的定义,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经验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近五年中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近五年中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教育部提出的高职高专“双师素质教师”的定义明确了可操作性的“双师素质”标准,对高职高专院校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将“双师素质”标准具体化的做法为学校立足自身,培养“双师素质”教师提供了依据。但是目前国家并没有制定出台行之有效的“双师型”教师的评价标准、体系方法等,认识还不够统一。
有一种认识上的误区:从形式上看,双师型的教师必须持有“双证”,即教师资格证和职业的技能等级证或其他专业的技术职称。
其实,证书与实际能力的等值性是很值得怀疑的。工程师、工艺师、技师等技术职务的人员,取得了教师的资格证书,如果不能把技能和教学融合、内化和再现,不能有效地传授给学生,也还是不能满足高职教学的要求。政法类的讲师通过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证,经济类的讲师取得了会计师职称,如果没有通过兼职和实习而获得实践技能并培养了相应的素质,和专职的律师、会计师在实际能力上面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反过来,有了这些职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果没有具有教育教学能力和素质,不能熟练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也依旧达不到培养学生高知识、高技能的目的。作为双师型教师,还要具备行业的职业道德,即行业中约定俗成的,从业人员应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如新闻工作者要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商业工作者要严守诚信、公平交易等等。要引领学生进入这些行业的职业领域,首先要按照行业的职业道德办事。
由此,不能一味追求证书而忽视真实的能力与素质,以此判定“双师型”是不能真正建设起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只能造就更多的“双证”大军。
三、对策和培养途径
(一)职业培训:强化职教理念、强化实践技能
目前,我国已有56个全国重点建设教师资格培训基地,300多个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并依托大型企业建立了8个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这对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和根基。积极组织专业课骨干教师到教育部批准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培训,聘请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专家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做教员,对在职教师进行培训,是院校自我培训的主要方式。
笔者所在的学院,2010年11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这几年从行业、企业聘请了202名技术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学院非常注重专业课“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根据专业建设与教学任务情况,按照专业对口原则,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或技术服务,每两年实践时间不少于两个月,每三年至少轮训一次。
校企合作是“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创造性运用。借用企业的资源、设备,贴近企业技术发展实际,培养适合企业所需人才的合格师资。企业占主要的引导地位,使用企业的实验室、机器等设备和场所,培养真正具有动手能力的“双师型”教师。这样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实践性强,富有针对性。在这个方式中,关键在于处理好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关系,调动企业的培养热情,使其提供更加优质的培训资源,推动“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发展。
教师参加实践内容和要求:
1.通过专业实践,了解自己所从事专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
2.在教学中及时补充反映生产现场的新技术、新工艺;教师也可带着教学中的一些问题,向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请教,在他们的帮助下提高推广和应用新技术开发的能力。
3.在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实训教学中,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这样的培训,对专业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效果是很明显的。
(二)建立兼职教师队伍,吸纳行业精英
各国高校聘用兼职教师的数据逐年增长,据统计,美国社区学院的兼职教师占了教师总数的2/3,加拿大社区学院的兼职教师更是达到80%以上。
积极引进相关企、事业单位中有丰富实践经验、特殊技能的技术人员来校做兼职教师,或者和企业派出的技术工作人员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他们可以给学校带来生产、科研第一线的新技术、新工艺及社会对从业人员素质的新要求。他们在和学校教师共同进行教学活动中,可以促进学校教师向“双师型”转化。由于高职院校的历史都不长,要迅速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很困难,兼职教师的加入,很大程度满足了高职院校实践教学的要求,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实施人才培养的一支重要力量。
黄炎培先生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先驱,他对企业能工巧匠担任职业学校教师高度重视,强调:“凡职业学校欲聘专门教师,如不易得学校教授与经验并重者,毋宁聘用职业经验者,较之仅收学校教授者必差胜”。教育部职成教司司长黄尧在《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教师资队伍》中已指出:“学校可按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招聘社会上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来校担任专兼职教师,增加‘双师型’比例。”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保证兼职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逐步提高师资队伍中兼职教师的比例,改善高职教师结构,已成为高职教育大发展急需解决的大课题。
兼职教师的聘用渠道主要有二:一是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专家和学者,二是企业的高级技术能手、能工巧匠、工程技师人员等。前者专业理论扎实、知识面广,后者可以更灵活地与生产实践结合起来,应用性、针对性较强。探索业界优秀人士担任专业教师的机制,可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比如留出一部分编制,专门聘请一部分确有专长的能工巧匠、技师等行业专家到学校来。
高职院校在兼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体制上还需规范,不能“重聘疏管”,对兼职教师要有计划地管理和效果考核,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等等,以保证教学的质量。
(三)加强管理,政策扶持
首先学校要把“双师型”师资建设纳入学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增加投入,多渠道筹集培养经费,建立综合支持体系。结合教师的年龄、学历、经历,按照学校的发展特色和学科专业发展的需求,制定出具体的培训计划。
实训基地的建设困难因素多,经费、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困难之外,我国高职教育的学科专业数量多,不可能每一个专业都要建设实训基地。可以多方寻求合作机制、寻找企业与行业等社会力量在校内建立研究机构和实验中心,鼓励企业、行业参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为学校输送兼职教师,提供双师型教师所需的实践性培训场所。
其次,学校要建立“双师型”教师评价考核体系,设立“双师型”教师津贴等激励机制,促使更多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制度要落于实处,不能只存于纸上。严格有效的制度管理,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可以把专业实践能力纳入教师的业务考核,把是否达到双师素质的要求,作为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比如,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必须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或进行过累计1年的企业实践等等。
第三,“双师型”教师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和重视,必须有政策上的扶持,其中职称评审尤其重要。政府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改变现行的职称评审中将高职高专院校和普通本科院校教师评审条件等同的做法,制定适应高职高专教育特点的职称评审条例,更应重视实际的操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实际的应用研究能力。可喜的是,目前福建省教育厅正着手制定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评审文件,许多高职高专院校也正努力制定各种措施,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
建设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对于高职教师发展的研究还需要有更多实践上的探索和更多的理论上突破,从而推进高职教育教学更好更快的发展。相信,要造就一支既掌握了现代科学技术,又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与应用型高职院校的发展相适应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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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5342(2011)10-00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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