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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的经济内涵

2011-08-15顾书桂

关键词:土地产品

顾书桂

(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上海 200020)

论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的经济内涵

顾书桂

(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上海 200020)

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是土地产品价格上涨推动的通货膨胀。地租分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它们都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绝对地租在性质上完全依赖土地所有权,级差地租则还与地理位置、土壤肥力、追加投资等因素有关。绝对地租因应市场情况在数量上变化不定,级差地租总量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地租总额受价值规律支配,绝对地租的存在是土地产品实物量与价值量增长脱节的主要原因。不断上升的地租,是通过土地产品的加价实现的,因此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的过程同时也是地租不断实现的过程。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应让其尽可能平稳推进,而不是将其消灭。

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土地产品;价值规律;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

一、引言

大宗农矿产品价格飙升推动的通货膨胀,早就是西方经济理论特别是通货膨胀理论发展的不能承受之痛。20世纪70年代,面对石油产品价格上涨推动的物价上涨,西方国家采取紧缩的宏观经济政策加以应对,结果引发滞胀。2007年,面对大宗农矿产品价格上涨推动的通货膨胀,中国沿袭传统的宏观经济紧缩政策,结果带来2008年的经济滑坡。土地产品价格上涨推动的物价上涨,显然已经让传统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失灵。尽管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逐渐摸索出一条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宏观调控思路,但其理论基础是什么,至今也没有解决。

西方通货膨胀理论在承认经济因素引发通货膨胀的前提下,就通货膨胀原动力而言,目前大体有两大分支,即需求拉上说 (demand-pull inflation)和成本推进说 (cost-push inflation)。需求拉上说用经济体系存在对产品和劳务有超过充分就业供给水平的过度需求来解释通货膨胀的形成机制,代表人物包括欧文·费雪、罗纳德·凯恩斯、米尔顿·弗里德曼、威廉·鲍莫尔等。成本推进说从供给或成本角度分析通货膨胀的形成机理,具体形式包括工资推进型通货膨胀和利润推进型通货膨胀。根据这种分类,由农矿产品和能源价格上涨推动的通货膨胀不可能属于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只能属于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另一方面,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生产四要素论,真正从农矿产品和能源价格上涨中获益的只能是地主或土地所有者,遵循工资推进型通货膨胀、利润推进型通货膨胀定义的逻辑思维和习惯,农矿产品和能源价格上涨推进的通货膨胀称为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 (rent-push inflation)似乎更合适。因此,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便成为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的第三种形式。探讨传统通货膨胀治理政策的失灵,首先要探讨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的经济内涵,从而弄清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与传统通货膨胀的差异。

二、文献综述

伴随着一次又一次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的发生,伴随着一次又一次成功的亦或失败的通货膨胀治理,人们对治理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的经验和教训总结越来越多,这在理论上主要体现为:(1)理性预期学派在承认货币中性的基础上,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进一步认识到,供给方面的实际冲击也能引起经济波动,由此引发的产量变动必然要求经济生活中的货币存量随之变动 (西里安·瑞安等,2000)[1](P180-184);(2)现代凯恩斯学派的多恩?布什和费希尔 (1997)[2](P393-394)发现,实际干扰和供给冲击是低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货币增长才是高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只要将货币增长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使其不至于产生社会公众不能承受的高通货膨胀,则对实际干扰和供给冲击产生的低通货膨胀是没有必要过于担忧的;(3)工资推进型通货膨胀理论在当代关于实际工资刚性的探讨,加深了人们对通货膨胀引起的社会分配格局改变的认识;(4)滞胀假说的提出者之一特里维西克 (1991)[3](P187-197)认为,如果货币工资和货币供给不变,投入品价格的上涨应该会使产出下降,从而形成滞胀;(5)赫尔穆特·弗里希 (1992)[4](P208)提出,当非货币性的通货膨胀发生时,货币供应量应随通货膨胀的上升而增加;(6)在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的情况下,将通货膨胀水平维持在低位的通货膨胀目标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就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 (本·S·伯南克等,2006)[5]。在国内,顾书桂 (2008)[6](P17)也指出,使用传统手段治理通货膨胀的有效性依赖于必不可少的几个前提条件:通货膨胀必须源于各种经济资源处于过度利用或过度就业的状态;通货膨胀必须源于社会总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全面超过社会总供给;通货膨胀治理过程中各种商品和劳务价格必须具有充分的弹性;通货膨胀治理过程中生产要素之间要具有充分的可替代性。至于土地价格上升不可避免地要推动房地产价格上升的文献就更多,如况伟大 (2005)[7]、余华义(2010)[8]等 (出于分析从简的考虑,这里只考察大宗农矿产品价格上涨推动的通货膨胀)。由此可见,不是所有通货膨胀都能够通过紧缩的宏观经济政策应对的,至少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就不符合通货膨胀传统治理手段的要求,这也注定了传统手段治理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的失败。科学治理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有赖于我们转换思维,寻找新的途径。

三、地租的产生

地租是一个非常古老的经济范畴,几乎有了土地所有权就有了地租。然而直到19世纪中叶,才由卡尔·马克思完成了关于地租的科学说明。马克思首先从农业入手,结合土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阐述资本主义经济条件下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的产生过程;然后将农业地租推广到矿山地租、建筑地租等形式,解释地租产生的个性与共性,从而确保了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的完整性。

级差地租是农业地租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最容易被人们感知。早在17世纪中叶,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已经认识到:“维持伦敦居民或者一支军队的生活所需要的谷物要从四十英里远的地方运来,那么,如果要在伦敦附近或者这支军队的驻地附近一英里的地方种植谷物。这时候谷物的价格,除去其自然价格的部分之外,还应该要加上相当于三十九英里的运输费的部分”[9](P55-56)。从现在已有的文献看,级差地租的产生主要与下面几个因素有关:首先,级差地租的产生与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壤肥力等自然条件有关,由于土地的自然禀赋差异,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单位面积的土地不是产出不等,就是投入不等,从而导致农田经营的效益也不相等;其次,级差地租的产生与农产品的定价原则有关,农产品价格确定只能依据生产条件最差的农产品生产者的个别生产成本,这使得农业生产中不等的收益不但能够持续存在,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变现;最后,级差地租的产生还与土地所有权有关。土地承租者之间的激烈竞争可以确保这些额外不等的收益以级差地租的形式稳稳当当地进入地主的腰包,而且土地承租者也只有交出这些额外的不等的收益,才能确定无疑地获得土地的经营权,才能确保自己稳定地获得停留在工业生产部门也能获得的平均利润。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指出:土地所有权“不是使这个超额利润创造出来的原因,而是使它转化为地租形式的原因”[10](P729)。

土地自然禀赋的差异和土地所有权的存在造就了级差地租,当然初次进入耕作、与任何一块耕地相比都没有优势而只有劣势的最劣等土地是没有级差地租的。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出租这块土地的地主就没有任何收入呢?常识告诉我们,答案是否定的。马克思为此提出了他独特的绝对地租理论。马克思认为,如果出租土地而没有任何收入,理性的地主是不会同意这么做的。地主出租土地的前提是必须获得地租,哪怕这块土地地理位置再不好,交通再不方便,土壤再不肥沃。地主只有获得地租,才会同意把已经处于撂荒状态的土地出租,投入耕作经营,马克思把这种地租称为绝对地租,它纯粹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马克思同时在坚持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阐述了绝对地租的来源问题。马克思认为,由于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于工业部门,这导致等量资本在农业部门物化的价值量大于在工业部门物化的价值量;由于土地所有权的独占性,农业部门创造的剩余价值不参与工业部门生产的剩余价值的平均化过程,而直接转化为绝对地租归地主所有。马克思甚至还预言,“如果农业资本的平均构成等于或高于社会平均资本的构成,那末,上述意义上的绝对地租,……就会消失”[10](P862)。当然,农业资本的平均构成一旦等于或高于社会平均资本的构成,消失的只是“上述意义上的地租”,至于其他形式的绝对地租,仍然会存在的,只不过其他形式的绝对地租,“只能来自市场价格超过价值和生产价格的余额,简单地说,只能来自产品的垄断价格”[10](P863)。然而,马克思的这一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同样是绝对地租,为什么有的来自于垄断价格,有的则不能这么解释?农业部门的平均资本构成一旦等于或高于工业部门的平均资本构成,土地的稀缺性是否还存在?土地所有权是否还有价格?因为农业有农业的生产特点,工业有工业的生产特点,所以它们才各自有自己的资本构成,一旦两者的资本构成相等或平均化,工业和农业还能区分开来吗?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毕竟仅仅认识到, “在自然肥力相同的各块土地上,同样的自然肥力能被利用到什么程度,一方面取决于农业化学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农业机械的发展”[10](P733)。而现代农业技术进步早就突破了这一层次,它是否会最终突破土地稀缺性的限制,我们尚不得而知。正是鉴于马克思绝对地租理论存在这些不足,使用西方经济学常用的供求论似乎可以让绝对地租更容易从理论上得到说明。

供求论认为,农产品作为人们最基本的消费对象和加工原料,其市场需求随着人口规模的扩大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而相应增加。当原有农产品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时,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就会上升,刺激人们增加农产品的供应数量。增加农产品的供应数量有两种:一种是增加原有耕地的投入,改良土壤,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这主要是由土地承租者进行的;一种是增加耕地面积,减少抛荒现象,增加土地出租量,这主要是由土地所有者进行的。至于这两者何种因素占主导地位,取决于它们增加农产品供给的边际成本。在边际收益相等的情况下,增加供给的成本越低,越能在扩大的市场容量中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增加供给的成本越高,在扩大的市场容量中占据的市场份额就越小。一般而言,熟地追加投资的最低资本额门槛要求较低,投资风险较小,未开发或处于抛荒状态的土地重新进入耕作的初始投资额门槛要求较高,投资风险较大;在农产品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较小时,农产品市场的增量供应主要来自于原有耕地的追加投资;在农产品市场价格上涨幅度达到一定水平时,农产品市场的增量供应才开始由新开垦的土地承担,并且农产品市场需求的扩张、价格上涨水平与新开垦的土地面积呈正比。换句话说,只有农产品价格上涨到一定水平,除了确保土地的承租者在新的土地上获得平均利润外,还要确保土地所有者获得足够的绝对地租量使其有积极性和意愿将撂荒的土地转做农耕用途。至于这个绝对地租的量多少算足够,则取决于具体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多种因素,各个国家没有统一标准。从供求论角度解释的绝对地租,似乎与现实生活更合拍。事实上,西方经济学的供求论与马克思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第二种含义并非没有重叠之处。

农业地租作为最原始、最经典的地租形式,为其他形式地租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分析思路。马克思明确指出,“凡是有地租存在的地方,都有级差地租,而且这种级差地租都遵循着和农业地租相同的规律”[10](P871)。由此,马克思还将建筑地租和矿山地租单独列出来进行了粗略的分析。总体而言,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这两个地租形式,是唯一正常的地租形式。它们的产生在农业地租那里得到了最经典的表现,农业地租与其他形式地租产生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四、地租的增长

了解地租的产生只是研究问题的第一步,了解地租量的变化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的影响才是研究地租的最终目的。从总的趋势看,虽然影响地租量的因素很多,但地租总量在结构不断发生变化的同时,基本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

地租分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它们各自的影响因素存在明显的差异。从供求角度看,绝对地租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这么几个方面:(1)土地产品的价格波动;(2)平均利润、级差地租或是两者的同时扣除;(3)外国土地产品的竞争;(4)土地所有者之间的互相竞争;(5)消费者的需求和支付能力。从上述五个方面的因素看,大部分因素对绝对地租的影响都是双向的,即既可能导致绝对地租量的上升,也可能导致绝对地租量的下降。总之,绝对地租总额波动性很强,既可能很大,也可能很小,但肯定不会为零。与绝对地租的影响因素不同,级差地租的影响因素基本上导致级差地租总额稳定上升。这主要体现在:(1)土地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由于土地的利用基本上是由近及远,由交通便利扩展到交通不便利,这使得原有耕地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相对越来越好,由此产生的级差地租也越来越多;(2)土地的质量,土地利用的过程同时也是由肥沃的土地逐步扩展到相对贫瘠土地的过程,越是贫瘠的土地得到利用,原先的耕地越是显得肥沃,从而产生的级差地租也越多;(3)土地的追加投资,追加投资一般与级差地租成正比;(4)资本以及信用能力在租地农场主之间的分配差别,伴随着农业经营领域竞争的加剧,农业资本的平均规模越来越大,由此产生的额外利润也会构成级差地租的一个组成部分。

相应地,在地租增长的过程中,地租在总量和结构上将呈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地租总额受到价值规律的支配。地租包括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无论是级差地租还是绝对地租,它们的实现都与土地产品的价格实现直接相关,都受到价值规律的支配。因为价值规律支配的不只是单个商品,更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价值规律不仅要求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要求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生产上。这里使用价值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因为对个人来说,个别商品的使用价值取决于该商品是否满足一种需要;对社会来说,社会产品总量的使用价值则取决于这个总量是否适合于社会对每种特殊产品的特定数量的需要。如果实际生产的社会产品总量大于或小于社会对每种特殊产品的特定数量的需要,都意味着社会产品总量的使用价值没有得到很好实现。因此,劳动必须根据特定数量的社会需要按比例地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领域。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单个商品价值的实现,也能保证整个社会产品价值总量的实现。社会劳动时间必须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尽管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的是另一种定义。同样道理,级差地租也好,绝对地租也好,它们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背后土地产品使用价值的总量。土地产品使用价值的总量低于社会的特定需要,说明社会应该增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投入以增加土地产品的产出;土地产品使用价值的总量高于社会的特定需要,说明社会应该减少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投入以减少土地产品的产出。因此,在土地产品的使用价值总量正好等于社会的特定需要时所实现的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其实是完全被动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地租的量完全不是由地租的获得者决定的,而是由他没有参与、与他无关的社会劳动的发展决定的”[10](P717)。

第二,地租随土地产品市场的扩大而扩大,随耕地面积和土地投资的增加而增加。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土地产品又是人们最基本的消费对象或最基本的加工原料。随着人口规模的扩大,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特别是随着非农业人口的增加,土地产品的需求势必急剧增加,土地产品的市场势必迅速扩大,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地租总额的增加。为了增加土地产品的供给,办法无非是两种:一是实行粗放经营,扩大土地耕种面积;二是进行精耕细作,增加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实行粗放经营,扩大土地种植面积,也许不会带来绝对地租总额的增加,但会因为新投入耕种的土地往往是最劣等的,原先只缴纳绝对地租而不须缴纳级差地租的最劣等耕地现在开始必须缴纳级差地租,原先按较低等级缴纳级差地租的耕地现在则必须按较高等级缴纳级差地租,从而推高级差地租缴纳的整体水平。进行精耕细作,增加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主要的效果同样是提高级差地租的收益。正如前面所指出的,增加土地投资,既可以使纯粹的物质土地形成土地资本,从而将其收益(利息)变成地租的一部分,又可以改良土壤,增加土地肥力,提高土地的等级。当然,最劣等耕地的土壤质量提高以后,最劣等耕地必须缴纳的绝对地租额也会增加。总之,增加土地产品的供给,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都会带来地租总量特别是级差地租量的提高。

第三,在土地产品供大于求时,级差地租在地租总额中有占据越来越大份额的趋势。地租总额与土地的不同质量和数量分布有很大关系。一国总土地面积内最坏耕地的量和较好耕地的量之间的比例关系越大,该国的地租总额越小;一国总土地面积内最坏耕地的量和较好耕地的量之间的比例关系越小,该国的地租总额越大。因为土地产品的价值取决于最差土地产品的价值,最坏耕地的量越大,较好耕地的量越小,意味着该国级差地租越少,该国地租来源于绝对地租的比重越大;反之则反是。另一方面,一国最坏耕地的质量与较好及最好耕地的质量差距越大,该国的地租总额越大;一国最坏耕地的质量与较好及最好耕地的质量差距越小,该国的地租总额越小。原因与上面是相同的,土地产品的价值取决于最差耕地产品的价值,一国最坏耕地的质量与较好及最好耕地的质量差距越大,意味着该国优质土地的级差收益越大,从而地租总额也越大;反之则反是。在土地产品供大于求时,土地产品市场价格呈下滑态势,耕种最劣等土地的平均利润很难保证,土地所有者签定土地出租协议时处于弱势地位,维持原有绝对地租水平难度很大,绝对地租总量不但会很小,而且有萎缩的趋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国总土地面积内最坏耕地的量占耕地总量的比例很大,由此产生的绝对地租也不会很多,从而使得该国地租总额内级差地租的比重明显放大。如果该国总土地面积内最坏耕地的质量与最好和较好耕地的质量差距特别大,则级差地租占地租总额的比重越来越大的趋势会更为明显。

第四,绝对地租的存在是土地产品的实物量与价值量增长脱节的主要原因。在土地产品的价值量与实物量的互动关系上,绝对地租与级差地租最主要的区别是,级差地租的增长与土地产品实物量的增长基本是同步的,至少是紧密相关的,而绝对地租量的增长几乎很少反映在土地产品实物量的增长上。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土地产品实物量的增长与土地产品价值量或价格总额的增长经常脱节,这在土地产品供不应求从而市场价格大幅上扬之际表现得最为明显。土地产品供不应求、市场价格上扬,短期内主要影响绝对地租,对级差地租只是在中长期才会发生影响。因为增加土地产品的供应,无论是在原有耕地上追加投资,还是扩大土地种植面积,不是存在时滞效应,就是有最低资本额投资门槛的限制,亦或两者兼而有之。因此即使在中长期内级差地租上升,在短期内也不可能见到任何土地产品实物量供应的增加,却很容易见到伴随着土地产品市场价格的迅速窜升绝对地租也迅速上升的现象。特别是现代社会已经进入市场经济阶段,金融市场空前发达,商品定价的金融化使得投机资本在土地产品供求紧张时,通过制造土地产品的虚假或人为需求,将土地产品价格推向一个远离均衡的高度。一些本来没有任何开采价值的矿山、没有任何耕作价值的土地,一夜之间由于绝对地租的狂涨变成金山、银山,有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其实整个社会并没有任何实质供给的增加。

五、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只是地租实现的一种形式

由于地租代表一个社会一定时期增加土地产品供给必要的边际成本支出,因此只要社会土地产品的需求增加,地租作为土地边际产品边际成本的一部分就必然进入土地边际产品的市场价格,在土地产品增量与存量不存在性质差别的前提下,这就势必推动土地产品的整个市场价格上升。然而无论是绝对地租还是级差地租,其实现都依赖于有利的市场条件。市场越是供不应求,地租的实现越容易;市场越是供过于求,地租的实现越困难。绝对地租如此,级差地租也是如此。

首先,地租的涨落特别是绝对地租的暴涨暴落与经济周期存在直接的关系。关于经济周期产生的原因,历来人们存在不同的看法。例如,马克思从固定资产大规模更新的角度研究资本主义的经济周期,新古典综合派的萨缪尔森从乘数与加速数两个方面解释经济波动,理性预期学派则从技术冲击入手提出真实经济周期理论,等等。然而,不管人们如何解释,经济周期和经济波动的存在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通常包括经济衰退、经济萧条、经济复苏和经济高涨四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土地产品市场都呈现不同的特点,影响地租的升降涨落。在经济衰退阶段,社会需求萎缩,包括农产品和原材料在内的所有土地产品市场极度低迷,土地产品现有的生产能力明显过剩,需要缩减生产规模,原先土地产品供不应求带来的高涨的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迅速回落,甚至低于狂飙前的正常水平。在经济萧条阶段,市场需求疲软,在低位运行的经济缓慢地消化着过剩的生产能力、库存的商品与原材料,整个社会寻求突破的契机,土地产品市场和地租均处于极低的水平。在经济复苏阶段,由于政府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开始奏效,或者新技术新产品的发明带动整个社会的投资和消费,市场从原材料到制成品全面好转,经济呈现长足的发展势头,带动地租从谷底开始爬升。在经济高涨阶段,市场全面繁荣,土地产品供不应求,在投机资本的推动下,土地产品价格一路疯涨,带动地租特别是绝对地租狂升到历史最高水平。由于经济无法承受土地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社会消费减少,生产规模缩减,经济衰退到来,从而开始经济的新一轮循环。在某种意义上,即使经济周期不是地租涨落的根源,也是促使地租暴涨暴落的重要原因。

其次,地租的涨落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表现。社会经济发展的表现,不仅表现在社会人口规模的增加,也表现在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鉴于土地产品是人们最基本的消费对象和加工对象,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土地产品的需求压力是双重的。然而土地产品的供给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如技术革新和技术发明、寻求新的土地资源、加强对现有土地资源的利用等等,而且所有这些增加土地产品供给的途径,都具有不可持续性。不可持续的土地产品供应面对持续不断的土地产品需求,必然导致土地产品市场有时候供不应求,有时候供过于求,从而直接决定着有时候地租特别是绝对地租暴涨,有时候绝对地租带来的巨额财富又化为乌有,甚至级差地租的实现也困难重重。

再次,地租推进的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核心内容都是土地产品生产格局的改变。在土地产品供不应求之际,土地产品市场价格上涨,土地产品收益增加,人们急切扩大土地产品的来源:要么扩大现有土地的追加投资,要么扩大新的土地来源,在新的土地上投资。然而无论是哪一种途径,时滞的存在都使得在土地产品价格上涨的初期,土地产品的实物量增加与土地产品的价格总额增加脱节或完全不成比例,即土地产品实物量供应的增加根本赶不上土地产品价格总额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所谓的地租推动型通货膨胀,即土地产品价格上涨的收益变成地租进入了土地所有者的腰包,给人的感觉就是地租在推动通货膨胀,其实这些人没有搞清楚,如果没有供不应求的市场在先,就不会有地租的上涨,土地所有者不过是在被动地接受上涨的地租罢了,尽管他是这种地租上涨的直接受益者。一旦时滞结束,新的土地投资形成新的土地产品供给能力,原有的土地产品市场供不应求的形势就会立即得到改观。因为供不应求带来的上涨的土地产品市场价格也会回落,连带着土地的地租特别是绝对地租跟着回落。只要土地产品的市场价格足以确保平均利润而有余,土地产品市场价格的回落一般只表现为土地所有者地租收入的减少,而不会导致土地产品市场实物供给的减少。由于土地产品是人们最基本的消费对象和加工对象,土地产品市场价格的普遍回落意味着人们投资和消费成本在源头上的减少,从而推动全社会物价的普遍回落,形成所谓的地租推动型通货紧缩。在这个过程中,地租的下跌,土地所有者同样只能被动地接受。在现代社会,由于金融市场高度发达,投机资本的存在使得土地产品市场上,土地产品的市场价格在上涨时远远超过实体经济面要求的高度,导致市场微观主体错误判断市场需求,对土地的新投资过度,土地产品新形成的供给能力过剩。所以在土地产品市场价格回落时,也不会仅仅限于回落到实体经济需要的水平,而是有可能将绝对地租榨干,甚至包括级差地租的一部分,从而迫使土地所有者减少土地出租量,以使土地产品市场回复到供求大体均衡的状态。这样,在土地产品市场上,除了原有的土地产品增加供给的时滞外,又增添了土地产品减少供给的时滞,土地产品市场价格大起大落背后隐藏的正是地租的暴涨暴跌。

从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的上述形成过程看,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只能是地租实现的一种形式,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

第一,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是价值规律的要求。对单个商品来说,价值规律要求其价值量由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在交换的过程中进行等价交换;对整个社会而言,价值规律要求整个社会的劳动量必须按照人们的客观需要分配到具体的商品生产中去,所有商品的价值量只有在满足人们对使用价值需要的前提下才可能得到实现。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的发生实际上反映了整个社会对土地进行劳动投入的不足,是价值规律对整个社会原有劳动配置失衡状况所做出的一种反应。

第二,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能促进土地产品市场供给的增加。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是价值规律的具体体现。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提高了土地产品的市场价值,增加了土地产品的边际收益,有利于在更高的边际成本水平上实现土地产品市场的供求均衡,从而实现土地产品在更大规模上的供应。由于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是地租推动型通货膨胀的内在动力,尽管地租推动型通货膨胀很多时候只表现为物价的上涨而缺乏实物供应量的扩大,这种地租推动型通货膨胀依然有坚实的价值基础来支撑,因而实际上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通货膨胀,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谈论的通货膨胀也不是一种类型。

第三,地租上涨是地租推动型通货膨胀的被动和客观结果。地租推动型通货膨胀从字面上看,地租的上涨似乎是地租推动型通货膨胀的原动力,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地租上涨只是地租推动型通货膨胀的客观的、自然的和被动的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通过地租推动型通货膨胀强制社会将更多的劳动投入到土地上去,这是土地产品市场供不应求、价格上涨、收益暴增的根本原因。只不过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存在,土地产品额外的收益除了满足农业资本平均利润的需要外,只能转化为地租进入土地所有者的腰包。与其说土地所有者是地租推动型通货膨胀的始作俑者,不如说土地所有者是地租推动型通货膨胀的不劳而获者。

第四,地租推动型通货膨胀不同于货币推动的通货膨胀,也不同于利润和工资推进型通货膨胀。经济学中经常讨论的通货膨胀,基本上都有人为的痕迹在内。如货币推动的通货膨胀是由于货币当局滥发货币造成的,利润推进型通货膨胀是由于厂商凭借市场力量获取高额垄断利润造成的,工资推进型通货膨胀是由于工会凭借劳动力的垄断供应者地位索取超过正常水平的工资导致的。这些通货膨胀的始作俑者和收益者都是一致的,因而解决这一类通货膨胀也非常容易。地租推动型通货膨胀显然在各方面都与日常讨论的通货膨胀不同,由于它是价值规律自发作用的体现,当然更不可能被消灭,只能因势利导,将其不利后果降到最低水平。

六、结论与政策

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是土地产品价格上涨推动的通货膨胀,是经济发展、扩大土地产出的需要,是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具体体现,它与货币推动的通货膨胀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如果说货币推进型通货膨胀一般是政府主动制造的,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的产生则基本与政府无关。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的一切消极后果,政府也只能被动地概括承受。级差地租会推动农矿产品价格节节向上,绝对地租会让土地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在土地产品总需求不断上升的前提下,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是不可避免的。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产生的客观必然性,要求我们只能因势利导,为其顺利展开创造经济和社会条件。具体措施如,增加农矿产品价值实现所需要的货币量;适度在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受益者和受害者之间进行收入再分配,避免过大的社会动荡;未雨绸缪,让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尽可能平缓地进行等。也就是说,面对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我们不应该试图消灭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相反宏观经济政策应该为地租推进型通货膨胀保驾护航,确保其平稳推进,将其对社会收入分配的影响降低到人们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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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威廉·配第.赋税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10]卡尔·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Study on the Economic Connotation of Rent-push Inflation

GU Shu-gui
(Shangha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Urban and Real Estate Research Centre,Shanghai 200020,China)

Rent- push inflation is the new inflation pushed by the rising price of land products.Rent includes absolute rent and rank rent,which are resulted from land ownership right.Absolute rent wholly depends on land ownership right,rank rent is still affected by geographical position,soil fertility,added investment,etc..Absolute rent is uncertain in quantity,rank rent total quantity keeps rising.Rent total quantity is ruled by the Law of Value,it is mainly absolute rent that separates land product quantity rising from land product value quantity rising.Since rising rent is added to land product price to realize,rent-push inflation is the same as rent realizing process.Rent- inflation should not be eliminated but pushed as possible as smoothly.

absolute rent,rank rent,land product,the law of Value,rent- inflation

F820.5

A

2095-0292(2011)06-0044-08

2011-11-05

顾书桂,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金融学与政治经济学。

[责任编辑 张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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