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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烟草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

2011-08-15傅健鸥国家烟草专卖局北京100045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学北京100872

当代经济 2011年4期
关键词:规章制度用工烟草

○傅健鸥(1、国家烟草专卖局 北京 100045;2、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学 北京 100872)

论烟草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

○傅健鸥1、2(1、国家烟草专卖局 北京 100045;2、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学 北京 100872)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研究劳动用工各环节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管理过程的着重点。在人力资源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精细化管理的今天,管理者应高瞻远瞩预见各种问题的存在或可能。本文在阐述新形势下烟草企业将面临的劳动用工压力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能对烟草企业在进一步减少劳动用工风险,预防劳动关系冲突等方面有所裨益。

烟草企业 劳动用工 法律风险 防范

随着《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和实施,意味着劳动关系全面法制化时代已经到来,也意味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必须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在烟草企业劳动用工新旧模式的更迭和深化完善用工分配制度改革过程中,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要求将越来越高,管理成本将不断增大,潜在的劳动用工隐患也将逐步显现。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事关烟草企业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烟草企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的工作大局,更事关烟草企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确保“十二五规划”、“卷烟上水平”等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意识,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对企业管理者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而言,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烟草企业劳动用工面临的主要压力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劳动用工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劳动者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烟草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将面临国家法律层面、企业员工层面、企业发展层面三方面的压力。

1、国家法律层面的压力

从长期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必将推动企业管理的改善;但从短期来看,对企业在用工方式、用工成本以及用工规则和风险等方面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企业面临的劳动法律环境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同时,新实施的劳动法律法规更具刚性,更加严谨和更为规范,企业在劳动用工中更加需要依法用工和依法管理,更加需要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意识,更加需要注重规范化操作,确保劳动用工行为的合法化。在劳动用工实践中,劳动合同签订的口头化、合同期限的短期化、违约金设定的随意化、试用期约定的滥用化、辞退员工的简单化等问题,都将使企业面临巨大的违法成本。

2、企业员工层面的压力

随着普法宣传教育成果的逐步显现,近几年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培训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广大干部员工法制意识明显提高,对劳动用工法律知识的了解也不断深入,自身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加强。许多员工开始全面考虑自己的合法权利是否到位,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单位作出的决定是否侵犯自己的权益。随着烟草企业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员工已不满足仅仅通过增加福利待遇提高收入,希望能从短期利益的调整向长期利益的改变努力,从经济待遇的提高向政治待遇的提高以及员工身份的改变努力。许多员工的奋斗目标已不再仅仅是企业的在职职工,而是能成为企业的退休职工。所有这一切,都将对烟草企业原有的一些政策规定带来冲击,对今后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带来更高的要求。企业员工层面的压力,已成为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科学合理分配员工薪酬的直接压力。

3、企业发展层面的压力

近年来,烟草企业从着眼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着眼于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着眼于员工队伍的成长和整体素质提高,着眼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出发,按照“分类管理,科学设岗、明确职责、严格考核,落实报酬”的要求,全面推进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的利益关系,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从而达到理顺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关系、规范收入分配行为、消除劳动用工风险、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企业整体活力,为“卷烟上水平”的战略任务和烟草企业“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现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保障,是当前及今后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也是烟草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本身对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带来的最大压力。

二、烟草企业劳动用工风险分析

通过多年的努力,烟草企业内部逐步淡化了身份界限,基本实现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基本建立了相应的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以《劳动合同法》为基本依据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基本确立,较好地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但也应看到,烟草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过程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还是在各个层面上存在,主要在管理意识、管理制度、管理行为三个方面存在法律风险。

1、管理意识上的法律风险

管理意识上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管理者,即单位或部门的管理人员,在劳动用工管理过程中由于法律风险意识不强,导致劳动争议或其他劳动用工纠纷的产生。如部分管理者忽视劳动当事人双方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往往采取命令式的高压政策,对企业员工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工作岗位变动、到期劳动合同续签条件的设定、规章制度的制定等采取强制管理方式,在企业与员工相互关系中,不注重人本意识和民主意识,对员工依法享有的权利不予考虑或不充分考虑。有的管理者由于过分注重工作感情,对长期与自己共事的员工放任管理,或者怕得罪人不敢管理,致使企业内部角色混乱、约束机制失灵、内部管理失控,结果往往表现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管而不理“两张皮”现象发生,同时也产生了许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和隐患。上述管理现象,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将会使单位处于“必败之地”。

2、管理制度上的法律风险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行使管理权,规范员工行为和处理劳动争议等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施行进一步凸现规章制度的重要地位,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对企业能否依法开展劳动用工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的建设中,往往会出现以下的法律风险。一是规章制度不健全引起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未能及时制定或未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导致管理上的缺失。二是内容不合法引起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未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设定相关内容,或相关内容显失公平,导致规章制度违法或部分内容违法,以及依据该制度作出的决定无效等。三是程序不合法引起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缺乏必要的民主制定程序和公示导致相关制度无效。如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未在单位内公示或未发给员工本人等等。

3、管理行为上的法律风险

管理行为上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管理者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到位、不规范导致劳动争议或其他劳动用工纠纷的产生。主要表现为:一是执行不到位。如管理者未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导致管理缺失而引发劳动争议。二是管理不规范。如管理者因工作不负责,导致重要资料或证据遗失而引起的法律风险,或管理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制作相关文书时,因不规范填写而产生的法律隐患。三是管理监督不到位。如在关键工作环节缺少监督程序,使被管理者有机可乘而引起的法律风险等等。

三、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防范

风险无处不在,风险不可避免。如何正确认识风险,如何减少风险,如何应对风险,是企业管理者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对待的课题。要全面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减少或规避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不断提高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应从提高风险应对的自觉性、提高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提高管理行为的有效性三个方面加以防范。

1、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风险应对的自觉性

一是强化风险意识。强化风险意识是识别风险、化解风险的前提,也是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的思想基础。只有具备了风险意识,才会真正从思想上去重视风险,从制度上去减少风险,从行动上去规避风险。只有树立了风险意识,才会客观公正地去面对风险,积极主动地去应对风险。强化风险意识,不仅仅是停留在管理者层面上,应当是全员化的。只有广大干部员工都具备了风险意识,大家才会依法办事,劳动关系才会更加和谐。二是全面了解风险。劳动用工风险贯穿于劳动用工管理的全过程,要全面了解相关风险,我们可以从员工入职、在职、离职三个阶段和员工招聘、员工录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内部规章制度、相关权利和义务、员工离职等十二个环节入手,通过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梳理相关法律责任,找出可能存在的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源,从而使我们真正明白,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有风险的。三是提高风险应对能力。有了风险怎么办?是回避?还是积极应对?我们认为,有了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如何去应对,不知道及时去解决。提高风险应对能力,首先是要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只有熟悉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才能客观地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才能及时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才能将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提高风险应对能力,还应当建立配套的风险应对制度,通过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及时化解或处理相关风险。

2、规范制度建设,提高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一是规范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建设。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劳动用工管理需要,全面完成劳动合同管理、劳动纪律管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工资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等劳动用工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制度进人、制度管人、制度留人、制度退人的劳动规章制度体系,有效地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减小劳动用工管理风险。在规章制度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宣传到位。二是建立劳动用工自查自纠机制。成立劳动用工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小组,依法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对本单位用工基本状况、劳动合同签订与终止解除情况、劳动合同履行、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教育培训情况、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等方面定期开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整改意见。建立劳动关系预警工作机制,纠正错误用工行为,减少企业损失,把相关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大协调劳资关系工作力度。建立以人为本的民主管理机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职代会等员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企业的规章制度程序和内容的合法,并能有效贯彻执行。充分发挥行业工会组织作用,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关注企业员工思想状态,引导职工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经济诉求政治化,企业矛盾社会化。建立劳资纠纷联动调解三方机制,做好企业、工会、员工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沟通协调,把劳动争议化解在第一时间。

3、突出管理重点,提高管理行为的有效性

一是加强合同管理。把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注意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劳动合同中岗位变动、薪资、福利、离职等环节流程设计的科学性。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制度,变更、解除、终止制度,存档管理制度,履行检查制度,统计分析制度等。实行劳动合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密切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把日常考核、劳动报酬、工时休假、劳动纪律、员工奖惩等规章制度与履行劳动合同紧密衔接起来。二是重视日常管理。严把入职关,认真审查录用员工资质和能力水平,以岗择人,为企业遴选合适的人才,降低企业招聘成本,减少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加强劳动用工过程管理,严格依照内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标准对考勤、加班、休假、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管理,确保用工规范。理顺离岗退养、因病长期休假等不在岗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员工、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的劳动关系,实行分类管理,降低法律风险。三是规范台帐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必须要树立证据意识,建立合同管理、劳动关系变更管理、薪酬福利管理、考核考勤管理、奖惩管理、医疗管理、培训管理以及各类劳动文书送达签收等台帐,杜绝或减少因用工管理不到位和用工台帐保存不规范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四、结束语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必将给烟草企业劳动用工方面带来深远的影响。依法用工、规范管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是烟草企业用工管理的根本要和追求目标,更是烟草企业管理者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Z].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7-06-29.

[2] 谢良敏、吕静:劳动合同法200问[M].法律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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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田卫东:企业如何针对自身用工特点应对《劳动合同法》[J].人力资源管理,2007(12).

[5] 吴啸虎:劳动合同与用工风险[J].法制与经济,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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