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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础教育体育课程发展30年回顾

2011-08-15张学忠

当代教育与文化 2011年6期
关键词:教育部改革体育

张学忠,王 俊

(西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已走过了30多年历程。在改革中,为了适应国内外教育、学校体育和学生发展的需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组织引导,在不同时期政府颁布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的保障下,经过几代教育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一、20世纪80年代我国基础教育体育课程发展回顾

根据教育部、体育总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1979年5月,在扬州召开了“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两年多来课程改革的经验,针对今后改革与发展方向,提出了以邓小平“三个面向”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为指导,根据国内外教育发展趋势,结合本国的国情和现实改革需求,加强基础教育体育课程目标、教材内容、教学组织和方法手段、教学评价和管理研究、师资培养、教材建设和体育课程政策制度保障等。同时还提出了结合学校卫生工作,使学校体育和卫生教育同步实施,在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目标要求下,加强对体育课程教育本质、规律、功能和价值等一系列问题研究的新任务,将我国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推向一个新起点。“扬州会议”的精神,既符合我国当时社会、经济和教育变革的要求,也切实结合了我国当时基础教育体育课程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后来我国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具体主要表现在:

1.改革目标明确,措施结合国情需要

在这一时期,体育课程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落实“扬州会议”精神,提高体育课程教育质量,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适应国内外社会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人才。教育部为了保障基础教育体育课程的全面推进,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每周上好两节体育课”,加强学生课余锻炼,并在1982年6月12日颁发了《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学校根据条件和学生特点,因人、因时、因地制宜,保证全体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有组织、有领导、有安排的体育活动”。其基本任务有三项:“每天坚持早操、眼保健操和课间操;每周上好两节体育课;凡没有体育课的当天,都要安排一次课外体育活动”,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经常检查、督促、通报这项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1](P1)提出的“两课”、“两操”、“一活动”整体改革模式,既符合当时的国情特点,也切合体育课程教育的特点。

2.课程标准研制体现中国特色

随着我国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的健康发展,课程标准研制日趋成熟。从1987年颁布的《全日制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和《全日制中学体育教学大纲》中客观反映出这一事实。该《大纲》共由六部分组成:其一,“体育教学的目的和任务”。其二,“确定体育教学内容的原则”。其三,“体育教学内容的要求、比重及各年级的分布”,即各年级体育教材内容类型结构、时数比例划分或设计合理。其四,“使用大纲应注意的事项”。其五,“体育教学内容”。其六,“体育课成绩考核”。[2](PP.115-152)这两部《大纲》的研制,从目标、教材内容、时数比例、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和管理等诸方面要求明确,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课程标准整体设计,既有继承性,也有创新性,体现出中国特色的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标准的特点,发挥了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的双重功能。

3.课程结构科学,主次分明

教育部1987年颁发的全日制《小学体育大纲》和《中学体育教学大纲》中,对体育课程类型和结构进行了科学有效地设计。把体育课程教材分为两大类,即基本课程教材(现称必修课程教材)和选用课程教材(现称地方和校本课程教材)。就小学而言,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教材内容:包括体育的基本动作、游戏、唱游、田径、基本体操、技巧与器械体操、韵律活动、武术、小球类和体育常识类等。除对各年级提出不同教材、比例、时数外,还规定小学一至六年级基本教材(必修教材)约占总课时的70%左右,选用教材约占总课时的30%左右。前者占70%左右的必修课程,是全国体育课程教育质量评估的基本指标。后者占30%左右选修课程,作为体育课程教育质量评估参考指标。就中学而言,国家规定的课程教材内容包括田径、基本体操、技巧与器械体操、球类、武术、舞蹈与韵律操和体育基本知识等。这些课程从初一到高三,约占总课时的55%~65%左右,地方和校本课程约占总课时的35%~45%左右。前者同样作为全国体育课程教育质量统一评估的基本指标,后者作为评估的参考指标。这一课程结构和内容比例的设计和要求,体现了国家统一掌控体育课程教育质量的权力意志,结合了各省、市和自治区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差异性和发展不平衡性的实际特点,采用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当前体育课程类型结构设计而言,在思维观和方法论方面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4.体育课程目标、内容和评价紧密联系

这时期制定的课程目标,突出了体育课程教育的本质特点。以增强学生体质、促进身心发展,培养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主线,充分考虑学生发展过程中身体、心理、社会三位有机结合的辩证关系。以中学为例,课程目标提出了:“全面锻炼学生的身体”、“掌握体育基础知识、技术技能”和“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2](P529)这三项目标强调了体育课程的基本内涵,即体育基础知识、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教育,体现了国家对体育课程目标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属性。其特点表现在宏观的概括性,内涵的丰富性,以及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体育课程内容的设置,紧密围绕目标进行建构,明确具体,必修和选修主次分明,课程目标与内容关系清晰。从学生成绩评价来看,评价的意义、依据、内容、办法、标准、计算方式等方面都做了全面设计,特别对各年级学生体育成绩考核和评价作了详细的规定。这一评价体制表现了很强的针对性、客观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符合体育教学评价的基本特点。在评价中以定量评价为主,兼顾定性评价的结合,充分反映了体育课程教学综合评价的基本特征。这一时期,体育课程目标、教材内容和评价体制三者相互对应,紧密联系,既符合学校体育课程教育组织管理基本要求,也符合体育课程标准制定的规范要求。实践证明,这时期改革决策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强,课程教育质量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大幅度提升,为后来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对当前的体育课程而言,就如何处理好体育课程目标、内容和评价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价值。

二、20世纪90年代我国基础教育体育课程发展回顾

我国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进入1990年后,是一个稳步发展时期。1989年11月8日,教育部颁发了基础教育《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3](P25)为全国中小学校场地器材条件建设和“两课”、“两操”、“一活动”正常组织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1990年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了《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3](PP.39-48)两部法规性文件,同年教育部又颁发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1992年教育颁发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和《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中学体育教学大纲》的出台,为我国这一时期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健康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使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在一系列政策法规保驾护航下,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当时,农村体育课程改革与城市差异较大,教育部根据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调整和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的引导和组织工作,要求各省、市和自治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各自的社会、经济、环境等特点,因地制宜的进行改革。例如,江苏的盐城、广东的遂溪、甘肃的临泽、四川的岳池、山西的临汾和辽宁的宽店等颇具地域特色的成功范例,为我国农村中小学体育课程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1992年《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大纲》(初审稿供实验用)出台,首次提出“体育与健康教育”新概念。这次改革主要针对地区教学条件良好的学校进行实验,这是“健康教育”首次(针对全日制教育的小学三年级以上到初中二年级的学生)以法规文件的形式被列入学校教育之中。

从《大纲》的制定来看,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内容分科设置。小学3~6年级的健康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健康的身体概念认识、体育锻炼与健康的关系、个人卫生知识、习惯、环境与健康、饮食与健康、常见疾病的防治、安全生活、健康心理等方面的要求。对初一和初二年级学生的健康课程内容规定为:人体生理、青春期教育、卫生保健、常见疾病的 防 治 等。[3](PP.290-291)健 康 课 程 教 育 的 课 时,约占30%左右。《大纲》中,增加了卫生保健方面的教育目标,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成绩考核内容也作了具体的规定,整个设计符合当时学校实施卫生教育需要,是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改革的有效措施。

到1996年,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体育教学大纲》,本《大纲》的主要特点是:其一,在课程目标中首次出现了掌握“三基”、体育意识和能力,为终身体育奠定基础和让学生掌握体育卫生保健知识,以及培养学生的竞争、创新、合作和应变能力等提法。[2](PP.471-472)其二,首次 将体育课程分为学科类和活动类(简称“两类课程”)。这种分类虽在认识理解上没有摆脱体育学科历史的局限,但这一提法符合现代课程论的基本观点。现代课程论的观点认为,有计划并通过课程教学实施的,系统传授“三基”的课程统称为“学科课程”。有计划或随机的,通过课余组织形式实施,以发展学生实践能力为主的课程称为“活动课程”。[4](PP.156-157)体育课程教育中“两操”、“一活动”所实施的课程内容就属于体育活动类课程。其三,将体育科学课程分为必选(现称必修)、限选和任选三类。在必修中增加了民族传统体育,这是当时《大纲》的创新之处。其缺陷是对活动课程的说明过于简单,只提到每周一课时,体育课程的内容与要求并未提到,使体育活动类课程实质上是形同虚设。而后,也没有对《大纲》中存在的缺陷做进一步探究,采用了全盘否定,使这次改革进行不到两年就宣告结束。1997-1998年是体育课程教育的保守与改革争论的两年,也是我国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的转折期。到1999年6月,全国的教育根据国际和国内社会发展的需要,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根据《决定》提出的“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改革精神,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计划开始行动。

三、新世纪以来我国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回顾

进入2000年,教育部颁发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和全日制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使用修订版)。《大纲》是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为目标,首次提出了“健康第一指导思想”。教学目标仍然是三大目标,即“全面锻炼学生身体,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初步掌握体育与健康基础常识、基本技能与方法;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提出了五条执行《大纲》的原则:“思想性和教育性、增进健康和增强体质、科学性和发展性、健身性和文化性、统一性和选择性”。[5](P6)以小学为例,体育课程结构类型,首次提出了必修课程类和选修课程类概念。前者主要以体育与健康基础常识、基本运动、游戏、田径、体操、武术为核心课程。后者分为“限选”和“任选”两部分,限选包括:球类、韵律活动和舞蹈、游泳。任选包括: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现代科学的健身方法、新兴体育项目等。其存在的主要缺陷是缺乏对必修和选修的各年级教材内容、时数和比例做出明确规定;提出了学习内容的技评而没有明确提出学习内容。这次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特点是增加了健康教育的内容和要求。

到2001年,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稿),标志着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启动,新《课标》首先在河南等地开始实验。其主要特点是:以国外和境外体育课程改革的范例为依据,将新中国成立以来沿用的体育教学大纲更改为《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定了“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课程目标根据“身体”、“心理”、“社会适应”三位观进行设计,提出了:(1)增强体质,掌握和应用基本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2)培养运动的兴趣和爱好,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3)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表现出人际交往的能力与合作精神;(4)提高对个人健康和群众健康的责任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5)发扬体育精神,形成积极进取、乐观开朗的生活态度。将学习领域目标设计为五个:即运动参与目标、运动技能目标、身体健康目标、心理健康目标和社会适应目标,并在将五个领域目标基础上进一步设计六个学习水平目标,统称为新《课标》目标体系。[6]本文认为,“运动参与和运动技能获得”两个目标是一个行为过程中的两个方面,是重复设置。“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两个目标的宽泛程度远大于体育课程教育本身,应置于大教育之中。另外,课程目标设计理念新颖,以布卢姆心理学为基础,理论上设计科学,实践中可行性差。一方面,心理学是体育课程的基础,但体育课程教育中的许多问题是心理学理论无法解决的,完全从心理学的视角去设计体育课程的目标,存在不妥。另一方面,体育课程教育是以实践为主,可操作性强,完全依据心理学的理论设计体育课程目标,在理论上存在部分合理性,但在实践中不一定可行。

在体育课程管理方面,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模式,试图增大课程对地方、学校和学生的适应性。其理念是参照国际流行的课程改革管理模式提出的,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时代性。但是,新《课标》中没有规定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各自的时数和比例。虽然在《课标》中提出了优选教学内容的要求,其选择比例和权限多大,没做明确的规定。因为,体育课程内容“选择”与“规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说明可多选,或少选,甚至不选。后者说明必须选,是强制性的,两者的行为结果相差无几。由于这一缺陷的影响,在课程实践中,国家课程内容被地方和校本课程替代的现象比比皆是。就课程的评价而言,理念新,时代性强,与发达国家的评价理念和思维方式接近。就学生学习的评价而言,只提出了“外部因素结合内部因素评价”,“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评价”,“过程评价”,“相对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定性评价”,“定量评价”等。其中,教师主观评价行为占主导,学生能力和定量评价指标对象没作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在实践中造成了课程评价的诸多困惑。

随着《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的推进,在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自然暴露出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体育课程教育质量和学生体质健康指标水平下降,引起了教育部和中央的高度重视。针对出现的问题,2006年12月,教育部召开了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会上由国务委员陈至立,教育部部长周济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特别是在陈至立的讲话中,对当前学校体育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作了肯定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如何改革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陈至立同志对学校学生体质下降问题明确指出:“最近一次的体质监测数据表明,尽管青少年的营养水平和形态发育水平不断提高,但青少年学生的部分体能素质指标近20年来持续下降”。[7]教育部部长周济对当前学校体育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要求。随后,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教体艺[2006]5号)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颁发了《实施意见》,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加强体育健康课程教育工作,上好体育课,加强课外体育活动锻炼,学校组织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保证落实每个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同时,教育部从2007年开始,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广泛征求意见,重新组织体育课程人力资源,进一步修订《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试图制定出更加科学和完善的体育新《课标》,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向科学、健康和有序的方向发展。

总之,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取得过许多成功的经验,这些宝贵经验对当前体育课程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同时,以前的体育课程改革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深入分析这些问题可以为改进当前基础教育体育课程工作提供参考。我国基础教育体育课程自“扬州会议”后,在指导思想、目标设计、《课标》研制、课程实施、评价和管理等方面相对科学,经过历史检验是成功的改革。虽然当时的改革提法,是以教育学和体育学的思维观和方法论的基本观点去思考和运作的,但许多成功的经验是当前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中值得借鉴的。我国20世纪90年代,城市和农村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具有中国特色,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成功经验,对我们当前农村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新一轮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从《课标》研制,组织实施、管理和评价中存在着值得反思和改进的问题,希望通过反思和研究,理清问题,共同努力,使我国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向着科学、健康、实效和有序的方向发展。

[1]国家教育委员会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文件汇编[M],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1997.

[2]课程教材研究所.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 体育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3]国家教育委员会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

[4]张学忠.学校体育课程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实验稿)[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6]张学忠.对《体育(健康)课程标准》几个问题的反思[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9,(6).

[7]陈至立.在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OL].http://www.gov.cn.2006-1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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