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求分析
2011-08-15孟祥迪
孟祥迪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081)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求分析
孟祥迪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081)
农村金融市场的改革与发展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大部分的农民都生活在农村地区.长期以来,人们对发达地区的关注多于民族地区,对城市的关注多于农村,对城市金融的关注多于农村金融,对农村正规金融的关注多于非正规金融,农村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发展面临着许多的现实问题和理论争议,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本文主要是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求状况的文献综述,首先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分别进行分析,然后分析形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并提出实现供求平衡的路径.
金融市场;农村金融;供求平衡
农村金融体系包括农村正规金融组织和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农村正规金融组织包括: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邮政储蓄等机构.目前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组织形式包括:自有借贷、银背和私人钱庄、合会、典当业、民间集资、民间贴现和其他民间借贷组织.[1]
1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给分析
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金融支持,而农村的金融市场却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效.表现为金融供给严重不足.
首先,供给主体数量减少.随着非农金融机构逐步从农村撤离,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主体主要变成为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银行,其在农村的业务范围仅为粮棉油收购等.中国农业银行一直是金融支农的主要力量,但在农业银行定位为商业化金融机构之后,逐步淡出农业领域,以逐利为目的,从规模经济和低交易成本角度考虑,将城市以及大中型企业作为其信贷服务的主要对象.而农村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农业银行获取资金而不是投入资金的渠道.[2]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但长期以来功能定位不明、产权不清、机构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差以及粗放式管理等都决定了其在支农信贷方面难以有较大作为.[3]
其次,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大量流出,使农村资金供给数量严重不足.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特殊制度安排,成为农村资金流失的主渠道;农、工、建、中行及其它商业银行吸收的农村资金通过系统内转移到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造成农村资金流失;农村信用社通过存放同业款,将吸收的农村存款存放商业银行或上缴人民银行,形成大量资金分流.
第三,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和农业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要求金融部门提供灵活多样、综合配套的结算融资支持,而目前作为支持“三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仍以存贷业务为主.在贷款方式上,仍以质押、担保为主,即使有信用贷款,额度也很小,且信贷投向的引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4]
最后,民间性金融供给不规范.改革以来,农村民间金融无论是像合会这样的有组织活动,还是互助性质的自由借款,一直非常活跃,是广大农民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现阶段,由于没有严格的统计制度和有效的统计方法,农村民间金融的资金交易量缺乏可靠的数据,多数的估计在2000-4000亿元;[5]农村民间借贷资金超过半数为有息借贷,且绝大多数为高利贷.
2 民族地区农村金融市场需求分析
2.1 需求主体分析
第一,乡村企业.乡村企业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主要对象.但乡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较大,农村金融机构对其发放贷款的风险也较大.虽然乡村企业一直是农业银行金融商品供给的主体,但是成长中的乡村企业的资金短缺却一直是较为突出的问题,资金短缺是这类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约束因素.
第二,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借款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不容忽视.目前,乡村两级负债在以每年过百亿元的规模递增,沉重的债务和利息负担积淀成巨大的惯性推动着乡村两级政府深陷泥潭难以自拔.[6]
第三,农户.贫困农户虽然对贷款也有需求,但是被排斥在正规金融组织的贷款供给范围之外.维持性农户一般较为讲求信誉.金融机构对维持型农户的小额放款是较为安全的,贷款收回率一般在90%左右,但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普遍不足,难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农户的资金需求.市场型农户对于贷款资金的需求一般大于维持型农户,但他们缺乏有效的信贷机制,缺乏商业贷款供给所要求的抵押担保品,因而难以从银行申请贷款.[7]作者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调研期间发现,营官村中的一些村民想改善其旅馆的住宿条件,却苦于无法获得贷款协助,导致失去竞争力,经营效果不佳.
2.2 需求状况分析
从农村金融市场需求层面看,地处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村有四方面最需要贷款支持:一个是简单再生产,如购买农机具、种子、农药、化肥所需资金;其次是经营性农户、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第三是消费性贷款需求,尤其是助学贷款、婚丧嫁娶所需资金;最后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的道路、饮水、通讯、电网、民宅建设、居住环境改善所需的资金,农村文教、卫生、公共事业所需资金.农民在急需资金而正规金融机构不予借贷的情况下,就只能依靠民间借贷,甚至不惜高利贷.同时,在贷款期限上,需求主体渴望还款期加长.目前大多正规金融机构规定不向农民提供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或者按照日历年度不准超过年底,以致出现在生产过程尚未结束、产品尚未成熟、出售之前就要偿还贷款的情况,因而农民非常希望放宽对贷款期限的严格限制.这些是民族地区农村急需的,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目前最需要贷款的地方却没有相应的金融机构提供借贷资金,应当是农村金融服务重点支持的领域.
3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求失衡原因分析
3.1 信息供需失衡
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广大农户信息需求日益多样化,对各类农业信息需求的强度也发生很大变化,但信息供给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存在很大缺陷,造成农业信息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同时,农户尚缺乏把“潜在需求”转化为“实际需求”的主观条件,造成农户信息有效需求不足,从而形成农业信息供需失衡的状态.基层农业信息服务组织机构不健全,信息服务水平低.农业信息进村进户有很大难度,尤其是农村多处于交通不便的山区,使农户获取信息更是难上加难.农村地区目前的农业技术服务站和农业技术协会还不能满足广大农户的信息需求;信息资源和传输渠道较少,农业信息服务供给不畅.作为农业政策、市场信息和前沿科技产品的研究性成果的信息机构多数设立在发达的城市,农户缺乏与其沟通的渠道,致使很多宝贵的农业信息滞留在部门内部,无法被农民有效利用.电视是农户获得信息的最主要渠道,但这种信息的传递主要是以农户的被动接受为主,信息供给缺乏针对性和交互性.而且农村的电视网络发育还明显滞后.大量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的应用于农村活动,丧失了信息的使用价值.[8]邻居亲戚朋友间的信息传播方式的速度较慢、精确度不能保障,极易使农户受到误导.书刊科技小报也只能单向传递信息,覆盖面积小,具有很大时滞性.时效性、交互性强的信息渠道尚未在农村得到普及,造成信息资源的限制和浪费;农户收入水平低,利用信息的能力不强.目前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网络信息传播过高的基础投资和较高的电话费用远远超出了农民现有的承受能力.通过书刊和报纸获取信息也需要一定的费用,况且农户文化水平低,领悟能力也比较低.
3.2 资金短缺与资金流失并存
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的抵御风险能力有限、缺乏信誉保证、欠缺抵押品等原因,目前的金融机构对农民的资金供给量有限,致使农业的生产率较低.另外,如果以农户储蓄存款和农业贷款反应金融部门从农村筹集的资金,以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反应金融部门向农村注入的资金,可以测算农村信贷资金的流向.1996年到2002年,农村地区通过信贷渠道流出的资金由1912亿元增加到5473亿元,增长了近三倍.[9]农村金融非农化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资金非农化,主要表现在资金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业;二是结构非农化,为农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越来越少,为农业服务的金融业务也越来越少.资金流出的途径有:首先,农村信用社金融资金流出.农户存贷款形成了巨大的存贷款剪刀差其数额从1980年的101亿增加到1998念得7782亿;其次,邮政储蓄流出.邮政储蓄只有吸收存款的功能,而没有放款的机制,导致在农村地区吸纳的存款没有办法直接回流到农村,使其成为农村资金的外流通道;最后,以农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流出.国有商业银行因为其商业银行性质,在贷款对象的选择方面有着自己的标准.即使是中国农业银行,因为其商业银行身份,在贷款方面也存在严重的离农倾向.[10]其他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很少在农村发放贷款,大都将资金转到城市,在农村的资金投放呈逐步减少趋势.
4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均衡供求的路径选择
4.1 完善并继续构建多样的金融机构
在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有必要适当放宽对农村金融业和农村金融市场的限制,逐步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在可能的范围内允许和扶持其他形式的金融组织发展,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当前,要重点明确信用社的功能定位,农村信用社根据当地特色,认真研究和分析农村信贷需求状况,围绕农业结构调整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限额,扩大信贷范围;增加贷款种类,创造新的品种,满足农户多层次、全方位的资金需要,更好地为农业结构调整服务;建立独立的联行通汇体系.由于农村信用社至今不能直接办理异地资金结算,需要通过商业银行转汇,在与各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应成立独立的联行通汇体系;进行金融服务创新.农村信用社要突破传统银行的柜台服务限制,为农户送资金、送信息、送科技,服务形式向多样化、全方位发展,在保持传统业务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开拓中间业务,开发新的金融工具.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信用社自身经济实力考虑其可能的发展方式,使之发挥农村金融主渠道作用.[11]
同时,对于农业银行,首先不应该大面积撤销农村乡镇一级营业所,而应该结合农村乡镇撤并的实际,进行必要的合并.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在县以下的中心乡镇也应该保留营业所.在保留一定网点的基础上,其次要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在粮食流通领域贷款的基础上允许其开办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粮食生产专项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扶贫贷款等业务.
在改造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基础上,鼓励和允许条件成熟的地方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外资以及有组织的民间借贷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开展金融服务,发展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12]加快对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民间利率的监控,同时加强组织的法律约束和行业规范,使借贷活动由“地下”向“地上”转化.
4.2 建立健全农村贷款的抵押担保机制
农户和农村企业,受抵押担保的限制,在贷款过程中常常被正规金融机构过滤掉.为此,应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同时,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在农村开展借款保证保险,借款保证保险是解决担保难的有益探索,对银行寻求新的担保方式、保险公司开辟新的险种有积极意义.[13]当然担保机构作为一类金融企业,急需出台监管框架,以防范金融风险,完善提保运作机制.
4.3 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
农户生产经营小型分散,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不仅费用大,风险也大,因此政府应当对农村金融组织实行鼓励和扶持政策.可以对农村金融组织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凡是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不论所有制形式和规模大小都可以考虑不交或少交营业税、所得税.至少是他们向农户提供的贷款免税,以扶持农村金融事业发展.同时,国家应加大农业的政策性保险,使金融机构的贷款无后顾之忧.
4.4 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化进程
全方位推进改革,我国农村需要更多商业化、透明化金融机构与服务.一要放开利率管制,实行市场化浮动利率;二要发展和完善农村担保制度,为农民寻求新的贷款抵押方式,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体系;三要鼓励有利于提高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生存能力的各项制度的出台,以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更好的服务农村经济的发展.培育多元化资金供给主体,确保有序竞争.当前,政府应将重点放在
规范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方面.第一,考虑启动民营地方性银行的试点和推广工作,以增加对“三农”金融需求的供给,并形成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改革的压力;第二,鼓励设立村级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第三,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积极谨慎地促进非正规金融发展和改革创新,允许其合法的经营,以加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合作与竞争.[14]
〔1〕潘朝顺.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演进探析[J].世纪回眸,2005(5).
〔2〕邵作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07.
〔3〕程伟达,金曦,沈莲.从农村金融供求现状看信用社的市场定位[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5(5).
〔4〕宋魁.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7).
〔5〕刘民权.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6〕李建英.论西部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的错位[J].经济与管理,2006(6).
〔7〕〔13〕胡簌.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问题与改革取向[J].求实,2005(7).
〔8〕张立焕.农户信贷市场供求失衡研究——以吉林省为例[D].吉林农业大学,2008.
〔9〕张凤.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供求状况分析[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3).
〔10〕宋魁.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7).
〔11〕许圣道.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路径依赖问题[J].金融研究,2006(9).
〔12〕冯兴元.从民间金融视角看农村金融发展战略选择[J].银行家,2007(8).
〔14〕宋魁.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7).
F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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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60X(2011)01-00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