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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远期外汇合同套期保值法的企业外汇风险研究

2011-08-15贵州财经学院罗晓春

财会通讯 2011年5期
关键词:套期外币货款

贵州财经学院 罗晓春

基于远期外汇合同套期保值法的企业外汇风险研究

贵州财经学院 罗晓春

一、外汇风险类型

从事涉外和国际经济活动的企业一般面临三种外汇风险:

(一)交易风险 它是货款结算与合同订立时由于汇率变化产生的损益风险,可分为交易结算风险和买卖风险。交易结算风险体现在当外币升值时,对于付款企业而言,支付既定的外币数额要付出更多的本国货币;而当外汇汇率下跌时,对于收款企业而言,收进既定数额外币结汇时可得更少的本国货币。

(二)会计风险 分为调整风险和报表折算风险,调整风险是由于交易发生时的汇率与会计期末汇率不一致,在会计期末对外币报表的功能货币转换成记账本位币后可能产生的损益风险;报表折算风险是企业集团对分布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合并,将以不同货币编制的报表折算为记帐本位币,在这一折算过程产生的损益风险。

(三)经济风险 又称经营风险,是指意料之外的汇率变动通过影响企业生产销售量、价格、成本,引起企业未来一定期间收益或现金流量减少的一种潜在风险。它体现在汇率变动导致业务量变动引发盈利减少或损失扩大的可能。

二、远期外汇合同套期保值在防范外汇风险上的运用

远期外汇合同套期保值是企业为规避或减轻汇率变动风险而实施的一种远期外汇买卖行为,它以签订远期合同外汇为手段,将未来时日将要交割的外币性资产或外币性负债锁定在约定的固定汇率上,创造一个与外币流入(或流出)相对应的,日期相匹配的外币流出(或流入),以达到消除外汇风险损失的目的。远期外汇合同套期保值通过签订远期外汇合同,使进出口商的结算汇率能事先确定下来,从而可以确定出交易业务的成本和利润。远期外汇合同套期保值在实际运用中,按其具体目的的不同,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以外币计价购销商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应付款事项进行套期保值 是在发生以外币计价的购进或销售业务而货款尚未结算的情况下,企业通过向银行买进或卖出与货款等额的外币,从而避免结算日汇率变动可能发生的外汇风险,这种业务保值的特点是商品交易已经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成立。在企业从国外进口商品的情况下,合同规定在若干天(月)以后用外币支付货款,如果该种外币走势看涨,则企业在未来付款时就会发生由于汇率提高带来汇兑损失,于是企业可以购入同期、等量的远期外汇而避免遭受汇兑损失的风险。

例如中国A公司于20×9年5月31日向美国B公司购买特种材料,货款按美元结算,计USD100 000,将于同年7月31日支付,为了避免汇率变动的风险,A公司于同日与外汇经纪银行签订了一项按USD1=RMB6.8264购入200000美元、60天期的期汇合同,设当时外汇市场有关汇率如下:

5月31日即期汇率:USD1=USD6.8254

8月31日汇率:USD1=USD6.8276

中国A公司在结算日实际支付的货款额为682 640元人民币(100 000×6.8264),这虽然比按购货交易日汇率计算的数额多了100元人民币[100 000×(6.8264-6.8254)],但可理解为该公司为避免更大的损失而采取保值措施所付出的成本。如果A公司不签订期汇合同,在实际结算日就必须按当日的汇率支付682 760美元(100 000×6.8276),比签订期汇合同的付款额要多支付120元人民币[100000×(6.8276-6.8264)]。

如果出口商对出口商品采取赊销的方式,为保证销售收入不受汇率下降的影响而造成在未来收回货款时发生汇兑损失,企业可以通过与银行签订一项卖出远期外汇合同来避免这一汇兑风险。做法与上例类似。

(二)约定外币付款的套期保值 约定外币付款的套期保值是交易双方购销合同已经签订,货款以外币计价,商品所有权尚未转移,即商品将在合同约定日期交货并结算货款,是一笔将来生效的远期约定。由此可见,远期契约比上述应收、应付外币账款交易事项跨越的时间更长,风险程度更高。

例如中国C公司于20×9年3月20日与英国D公司签订了一项在远期交货的购货合同,购入商品价值计100 000英镑,双方约定于20×9年6月20日交货并以英镑结算。为了避免三个月后汇率变动可能发生的损失,C公司在3月20日与银行签订期汇合同,购入为期90天、100 000英镑的远期外汇,用于清偿6月20日结算的货款。有关汇率如下:

20×9年3月20即期汇率:GBP1=RMB10.2630

20×9年3月20远期汇率:GBP1=RMB10.2665

20×9年8月10日汇率:GBP1=RMB10.2640

企业在买进远期外汇作套期保值后,汇率的涨跌对企业已无影响,购进商品的成本早已明确在远期汇率水平上。同时,从上例中可以看出,由于C公司所购外汇的远期汇率高于合同到期日的实际汇率,从而使其购货成本增加250元人民币[100 000×(10.2665-10.2640)],但如果汇率变动的方向不同于上例,即合同到期日的实际汇率高于远期汇率,则C公司可从期汇合同中受益。

(三)对国外投资的套期保值 对国外投资的套期保值又称对外币投资净额的套期保值,是跨国企业对其国外子公司的外币净资产(或净负债)可能遭受外汇汇率风险,采取远期外汇合同等套期保值措施,使部分或全部抵消子公司暴露于汇率风险之下的投资净额。

(四)从事外汇投机的套期保值 从事外汇投机的套期保值是企业纯粹为了获取一定利益而利用远期外汇合同,配合对汇率变动趋势的预测,从中获取由于汇率变动而形成的利益。例如当预测到某种外币的汇率将会上升时,投机者可通过签订远期外汇合同以较低的远期汇率买进这种外币,待汇率上升后再卖出外币,收回本币,由此而获得收益。

[1]梁莱歆:《高级财务会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编辑 向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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