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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的政府与市场理论述评

2011-08-15杜人淮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政府

杜人淮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理论一系, 江苏 南京 210003)

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的政府与市场理论述评

杜人淮

(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理论一系, 江苏 南京 210003)

政府与市场是经济社会活动的两个最基本的制度安排。对此,人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探索,并取得了极为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有关政府与市场理论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的政府与市场理论和西方经济学中的政府与市场理论。深入梳理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的政府与市场理论,对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创新和实现中国经济的科学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西方经济学;政府;市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与市场是两种配置资源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机制和制度安排。经济学家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Gilpin)指出:“两种对立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国家与市场——交织在一起,贯穿着数百年的历史,他们的相互作用日益增强。”[1](P9)长期以来,理论界从不同角度对政府与市场问题进行了比较广泛和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综观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理论派别的研究成果,理论界对于政府和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结论。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家的政府与市场理论

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家对政府与市场的认识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家对政府与市场的认识有不同的侧重点,其理论观点也有较大的变化。马克思和恩格斯侧重揭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并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政府和市场关系进行了预见和设想。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和邓小平等经典理论家则侧重探索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政府和市场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深刻阐述了私有制特别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市场功能及市场缺陷问题,并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进行了设想。马克思、恩格斯首先从简单商品生产和流通的角度分析了市场的功能及缺陷。认为市场机制作为调节手段,能够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社会劳动在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能自发地刺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由于私有制条件下政府计划和宏观调控作用的缺乏,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往往是盲目和滞后的,对商品生产者来讲,只有当商品生产出来拿到市场上之后,“通过产品的跌价和涨价才能亲眼看到社会需要什么,需要多少和不需要什么”,[2](P125)因而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社会再生产比例关系的失调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造成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并蕴藏着危机的可能性。其中,危机可能性的第一种形式存在于商品的形态变化中,即货币作为流通手段所产生的买和卖的分离;危机可能性的第二种形式是由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而产生的支付连锁关系的破坏。马克思、恩格斯侧重研究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市场和政府关系。一方面,肯定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使“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3](P299)另一方面,又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无政府状态下市场作用的失灵。认为,由于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基本矛盾作用,必然导致个别企业内部生产的有组织性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对立,从而使资本主义生产的无限扩大和有消费能力的需求相对狭小,使“市场的扩张赶不上生产的扩张。冲突成为不可避免的了”,最终使危机有可能变为现实。经济危机的爆发给社会生产力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据此,马克思和恩格斯还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政府与市场进行了预测和设想。认为,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将全面消除商品、货币和价值交换,取而代之的是政府计划手段的全面调节。“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2](P10)“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4](P630)

列宁作为马克思恩格斯理论的继承者和社会主义的实践者,根据当时资本主义发展的新特点,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政府与市场理论。他认为当时资本主义的特点“恰好不是工业资本而是金融资本”,[5](P810)是“从一般资本统治进化到金融资本统治”。[5](P768)这时资产阶级政府不是完全放任市场的自发作用,而是同金融寡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了。金融寡头则“同政府进行‘个人联合’”,[5](P764)“今天是部长,明天是银行家;今天是银行家,明天是部长”。[6](P9)资产阶级政府还协助金融寡头对外进行资本输出和经济掠夺。这样,就使资本主义国家能在一定范围内做出某些计划,从而“整个来说,资本主义的发展比以前要快得多”。[6](P842)但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存在,仍然避免不了经济社会矛盾的尖锐化。列宁对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与市场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列宁全面肯定了马恩的计划经济思想,强调应当发挥政府的计划调节作用。认为“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7](P525-526)到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在强调政府行为和政府作用时,也强调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指出:“应当把商品交换提到首要地位,把它作为新经济政策的主要杠杆。”[8](P327)同时强调“新经济政策并不是要改变政府统一的经济计划,而是改变实现这个计划的方法”。由此可见,列宁不再把计划看成是社会主义时期资源配置的唯一手段,社会主义可以利用市场机制作用发展经济。但列宁把市场作用仅仅局限于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和解决小农经济问题,因而只能是对政府的有限替代。斯大林继承了列宁的政府与市场理论,他肯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中保持商品生产和发挥市场作用的必要性,认为“货币在我们这里还会长期存在,一直到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完成的时候为止。”[9](P303-304)同时,斯大林强调市场的作用也应当是有限的,只在解决两种公有制之间的关系,以及生活资料和农产品等方面发挥作用,其它领域仍需继续发挥政府的计划调节作用。

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政府与市场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相结合,就中国社会主义时期是否还存在商品生产和是否需要发挥市场作用以及如何发挥政府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探索。1958年,毛泽东在有关会议讲话中就指出:“我国是商品很不发达的国家,比印度、巴西还落后。印度的铁路、纺织比中国发达。”“现在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10](P453)在这里,毛泽东并没有把商品生产等同于资本主义。毛泽东还就商品经济或市场作用的范围进行论述,认为“在我国,有些生产资料,例如拖拉机等生产资料是属于商品的”。[11](P573)从这一点讲,毛泽东突破了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商品只局限于生活资料的认识。毛泽东还强调要正确利用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生产的促进作用,认为价值规律不仅在流通领域里起调节作用,而且在生产领域里仍然起到调节作用,这也是对斯大林关于价值规律作用的重要突破。但毛泽东仍然强调政府计划的主导地位。认为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工具是好的,但不能把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主要依据,“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有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必须有全国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纪律,破坏这种必要的统一,是不允许的。”[12](P276)毛泽东的这一观点,深深受到了经典作家的传统理论影响。后来,特别是“文革”时期“左”倾思想影响,曾一度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过分强调依靠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来管理经济。

1979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新纪元。改革开放之初,首先遇到的就是如何认识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当时主要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关系问题。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认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3](P235)中国确立改革开放方针政策后,中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阔步前进,以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政府与市场的理论不断取得新的突破。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商品经济;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14](P26)1990年12月,邓小平与中央领导人谈话时明确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不搞市场,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15](P367)1992年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更进一步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5](P373)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16](P226)这一论断不仅为中国经济改革提供了崭新的目标模式,而且为中国经济发展指明了正确的前进方向,这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光辉典范。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大,明确要求从制度上更好地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17](P31)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我国较好地发挥了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中国经济不仅率先回升向好,而且对世界经济复苏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二、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学者的政府与市场理论

继苏联之后,东欧国家相继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些国家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的设想,建立了排斥市场的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最初,这些国家政府较好地发挥了配置资源的功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成就。但是,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推行,动力不足、运转不灵、效益不佳等弊端开始逐步显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不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这就迫使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先后进行了引进市场机制的改革,不断探讨政府与市场的结合问题。其中,奥斯卡·兰格、爱德华·卡德尔、布鲁斯、奥塔·锡克、亚诺什·科尔内等学者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奥斯卡·兰格是波兰经济学家,曾当过芝加哥大学教授、波兰政府副主席。他提出的计划模拟市场模式,被认为是把市场机制引入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初理论。该理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关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能否合理配置资源的大论战中。当时,以哈耶克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发表了《通向奴役之路》(1944年)等一系列著作,认为私人企业制度和自由市场制度是最好的制度,而市场制度的基础是完全的个人自由主义,个人自由是自由主义的出发点。并进一步认为,社会主义没有私有制和自由市场,不可能有合理的资源配置,计划经济是无效率的。针对这种观点,以兰格为代表的市场社会主义学派进行了系统的反驳。他们从现实出发,指出市场风险、严重的不平等、周期性的衰退和萧条,说明市场失灵的问题普遍存在。同时,兰格以美国经济学家弗雷德·泰勒模拟市场“试错法”为基础,发表了《社会主义经济》(1937年)一书,形成了著名的兰格模式。兰格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均衡是通过市场竞争的“试错法”实现的,价格的波动最终使供求均衡。社会主义社会消费品、劳动力是属于个人的,应由市场决定;生产资料是公有的,没有生产资料市场,其价格也不能由市场决定,但可以由政府的计划机构根据“试错法”模拟市场来确定。其过程是:一是计划机构先给出生产资料的一个“计算价格”;二是如果这种价格与供求关系不符则会出现供求差额;三是计划机构按照“错了再试”的原则,重新制定价格,最终使供求平衡。兰格指出,由于中央计划机构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了解比私人企业要广泛得多,所以通过“试错法”实现的均衡比市场调节要快得多。但总体上讲,兰格的政府与市场思想并未从根本上摆脱斯大林模式的影响。

原南斯拉夫是最早也是最有特色将国有经济改革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国家。学者们在对政府与市场理论的探索过程中,经常引用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的一段话:“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在各个领域中将先后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4](P755)他们认为,尽管社会主义国家是代表人民的,但只要全面的经济组织任务仍掌握在国家手里,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凌驾于社会之上、劳动群众之上的官僚机器。市场机制应该在社会经济中发挥必要作用,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应该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社会所有制。著名经济学家爱德华·卡德尔指出:“这种公有制既是全体工人的共同阶级所有制,同时又是任何从事劳动的个体所有制的形式。”[18](P41)1950年,原南斯拉夫开始实行社会主义自治制度,把企业交给劳动者集体直接管理和支配。但是,任何人对这些生产资料都不具有任何所有权,自治的社会所有制不是集体或集团所有制,更不是私人所有制。从1955年开始,原南斯拉夫逐步建立起自由商品经济,生产资料和其他产品一样可以自由交易。这样,投资、生产、分配等活动均由市场来调节,最终形成了南斯拉夫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南斯拉夫学者把市场作用扩大到生产资料生产领域,在许多方面突破了斯大林模式的影响,并对东欧其他国家的理论和政策产生了比较深远的影响作用。

布鲁斯是波兰的另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他在20世纪60年代针对兰格模式的缺陷,提出了国家通过市场来引导企业决策实现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分权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宏观决策由国家掌握,微观经济决策则由企业受市场调节独立进行。分权模式的提出,是建立在对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的理论分析基础上的。布鲁斯认为,社会所有制不同于一般的公有制,特别是国家所有制。国家所有制依国家的性质不同而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布鲁斯指出:“所谓所有制,意味着所有制的对象由所有者为了他的利益(广义的)而加以处置。因此,要使所有制是社会的,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标准:即对所有制的对象的处置必须是为了社会利益,并且所有制对象必须是由社会来加以处置。”[19](P108)这两个条件中,第二个条件又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是第一个条件的保证。社会实际支配生产资料是指工人阶级实际上参与国家的管理和决策。因此,生产资料社会化的基本标准就是民主主义的标准。布鲁斯强调,实现生产资料社会化必须克服管理机构的官僚主义化,“不断地、现实地去扩大社会对于一些级别上的政治、经济决策的影响力,并且发展一些生活领域,特别是经济活动中的社会自治”。[19](P118)为此,就应建立分权模式,以减少权力集中,增加企业和地方单位的独立性。布鲁斯不主张彻底否定国家所有制,认为国有化是实现社会化的通道,其具体途径就是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民主化。他不同意南斯拉夫的自治制度,认为这会导致集团所有制。可见,布鲁斯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上,更多的是强调政府作用的有效发挥问题,而就市场的作用并没有从实质上突破传统的观点。

奥塔·锡克是前捷克斯洛伐克著名的经济学家,20世纪60年代曾任国家经济改革委员会主席和副总理。锡克提出的集体所有制理论和计划市场模式,对该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影响很大。锡克对传统的国家所有制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他认为,国有制不能克服生产领域中扩大资本与增加工资之间的矛盾,因为它造成了企业领导的官僚化。职工无权参与企业的管理,不能直接参与企业成果的分配,他们自然不会关心资本的扩大。只有通过南斯拉夫式的集体所有制,才能解决这一矛盾。锡克所说的集体所有制,是使每个职工都成为企业的共同占有者,都得到代表一定的资本份额证券,并能获得相应的利润分红或新增的证券。职工退休后,不再得到新的证券,但仍可按原有证券分得利润。职工死亡后,证券自动收回。可见,这种集体所有制是一种特殊的“股份所有制”,证券不可以转让和继承。在这种所有制下,国家的作用并没有取消,它“除了决定资本份额以外,还要给予股份所有制一定的限制。这些国家除了拥有税收手段(累进制财产税、所得税等)以外,还可以用法律形式规定支付分成的最高利润份额。要对个人手中掌握的股份加以限制,使它只能履行将余款以低股息(利息)存入储蓄所的职能,不能有别的职能”。[20]锡克的政府与市场理论具有独到之处,他认为市场机制和商品交换成为必然,是因为社会经济信息的复杂性和分散性。为了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必须有一个自由竞争的价格机制,而价格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是最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不可能替代的。他指出,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中微观平衡,应由市场机制来解决,取消国家的指令性计划。只有宏观经济平衡,才应由政府有约束力的国民收入分配计划来实现。这样,计划与市场就实现了有机的结合,计划严格局限于某些重要的宏观比例。

亚诺什·科尔内是世界知名的经济学家,原匈牙利科学院院士,曾担任过联合国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席。他是最早主张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进行经济改革的东欧经济学家之一,并提出了国家宏观间接控制下的自由市场模式。他把经济协调方式分为行政协调和市场协调两大类:一是行政协调,其特征是依赖上下级隶属关系,通过纵向的信息流和行政手段来控制经济运行。行政协调,又可以分为ⅠA和ⅠB两种。ⅠA是直接行政协调,以指令性计划为特征;ⅠB是间接行政协调,国家借助行政权力通过各种手段迫使企业接受政府的微观政策。二是市场协调,其特征是靠企业间的横向信息流和市场力量来协调经济运行。市场协调又可以分为ⅡA和ⅡB两种。ⅡA是无控制的市场协调,经济运行几乎完全受市场自发调节;而ⅡB是宏观控制下的市场协调,这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市场模式。科尔内认为20世纪60年代的匈牙利经济处于ⅠB阶段,改革的方向是朝着ⅡB过渡。科尔内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分析了社会主义“短缺经济”的体制根源。他指出,“短缺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运行的基本特征,其根源在于“投资预算约束软化”。而造成投资约束软化的根源是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父子关系”,政府对国有企业存在着“父爱主义”。这既意味着绝对的保护和安全,也意味着家长式的干预和管束。这样,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具有强烈的数量冲动和无限扩张冲动,造成了不可遏制的“投资饥渴症”。其结果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投资约束,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那种市场约束和资本约束,而是特有的资源约束。同时,科尔内还预见到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的艰巨性,东欧政局剧变后,他把这种改革的艰巨性进一步极端化。科尔内在《通向自由经济之路》一书中重申哈耶克宣扬的只有私有制下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合理的观点,“所不同的是他论述了怎样走经济自由之路,认为‘父爱主义’、‘软约束’及短缺问题,通过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改革是没有出路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加市场经济的市场社会主义也是没有出路的。”[21](P69)

综上所述,东欧的学者们从模拟市场开始,经过长期的探索,最终得出了社会主义必须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结论。然而,与东欧学者丰富多彩的理论模式相比,除原南斯拉夫外,其他国家的改革实践却显得迟缓而缺乏生气,改革的决策者们在两个至关重要的难题面前退却了。一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是适当发展非国有经济以促进国有经济的改革。他们担心市场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自我繁殖力,会冲垮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一切堤坝,造成无人能够驾驭的混乱局面。同时,他们也未找到政府与市场兼容的有效形式。

三、西方经济学家视域中的政府与市场理论

有关政府与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西方经济学家至今尚未形成较为一致的看法。有的经济学家认为市场可以自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无须政府插手经济活动;有的经济学家认为市场也有缺陷,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不可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应当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以矫正市场缺陷;也有经济学家认为,政府也有缺陷,政府在对经济干预过程中会出现政府失灵现象,市场干不了或干不好的事情,政府也未必能够干得了或干得好。但现代西方经济学关于政府与市场理论有一个基本观点,认为现代社会对经济生活的调整,是综合运用“市场之手”和“国家之手”的结果,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以亚当·斯密(Adam Smith)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完全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经济发展。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讲到:个人“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种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22](P27)在他看来,政府只需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只需尽到以下三个义务:“第一,保护社会,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其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犯和压迫,也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和某些公共设施(其建设与维护决不是为了任何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20](P252-253)简言之,政府职能就是提供国防、法制和公共产品,而不应当深入经济生活内部直接干预。继亚当·斯密之后,让·巴蒂斯特·萨伊(Jean-Baptiste Say)、纳骚·威廉·西尼尔(Nassau William Senior)、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等古典经济学家在政府与市场问题上基本上秉承了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主义基本内核。其中,萨伊提出“供给能够自动创造出需求”或“生产开辟了对产品需求”的论断,把市场机制完美性提到“规律”的高度。

20世纪以后,特别是1929年的经济危机和随之而来的30年代初期空前的、长期的经济大萧条暴露了自由市场和自由调节的不可靠性,从而彻底地摧毁了放任自由经济下的市场神话,导致了经济自由主义濒于破产,并在严格的经济行为领域中,为政府干预主义树立了百余年来前所未有的权威地位。庇古(A.C.Pigou)在《福利经济学》(1920)中第一次系统提出了与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原理不一致的市场外在性理论,并将市场局限与国家干预结合起来作为一个专门领域加以研究。他认为,资源最优配置的标准是边际私人净产值与边际社会净产值相等。但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由于种种原因仍然会出现边际私人净产值和边际社会净产值的相背离,因此需要政府采取必要的政策来消除边际私人净产值和边际社会净产值的背离。[23](P610-613)1926年,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在发表的《自由放任主义的终结》一文中,公开表明放弃自由放任主义原则,并在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系统阐述了政府对经济干预的思想,确立了凯恩斯主义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Keynes)的理论体系。凯恩斯在《通论》一书中否定了总供给恒等于总需求的教条,提出了有效需求不足理论。他认为,失业是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要达到离充分就业不远之境,其惟一办法,乃是把投资这件事情,由社会来总揽”,“国家必须用改变租税体系,限制利率以及其他方法,指导消费倾向”。“除了消费倾向和投资引诱二者,必须由中央统制,以便二者互相配合适应外,实在没有理由要使经济生活比以前更社会化。”[24](P321-322)

《通论》出版后,越来越多的西方经济学家接受了凯恩斯的论点。以保罗·A.萨缪尔森(Paul A.Samuelson)为首的新古典学派和以琼·罗宾逊(Joan Robinson)和斯拉法(Piero Sraffa)等人为首的“新剑桥学派”(New Cambridge School)都自认是凯恩斯主义者,但他们在政府与市场等若干问题上有分歧。萨缪尔森认为,“我们的经济是私有组织和政府机构都实施经济控制的‘混合经济’:私有制度通过市场机制的无形指令发生作用,政府机构的作用则通过调节性的命令和财政刺激得以实现。”[25](P68)具体地讲,政府“有三个作用,即效率、平等和稳定。”新剑桥学派反对听任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同意凯恩斯关于政府干预经济的观点,但在政府职能认识上不同于古典综合学派的观点。1953年,罗宾逊在她发表的《生产函数和资本理论》一文中重点批评了新古典生产理论和资本理论。在1956出版的《资本积累论》等著作中系统阐述了政府与市场理论。新剑桥学派认为,政府主要经济职能是对分配进行干预。他们特别强调税收政策作用,主张实行没收性的遗产税,并把政府由此所得的收入用于公共目标和改善穷人地位。[26](P374)在政府与市场问题上,主张政府干预主义的还有瑞典学派。瑞典学派认为,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节经济,通过公共投资直接调节投资量,通过人力政策解决充分就业,通过收入政策调节财富的均衡化。政府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是国有化、福利国家、市场经济三者的混合物。[27](P238-243)20世纪70年代初,西方国家出现了高失业和高通货膨胀同时并存的经济“滞涨”现象,按照凯恩斯主义的理论,失业率高时,通货膨胀率下降;失业率低时,通货膨胀率上升。“滞涨”现象的产生使西方学者开始怀疑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并导致了经济学理论向自由放任的自由市场制度“复归”。以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为代表的新货币主义、以阿瑟·拉弗(Auther B.Laffer)为代表的供给学派、以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Coase)为代表的产权学派、以尼尔·华莱士(Neal Wallace)、罗伯特·卢卡斯(R.E.Lucas)为代表的理性预期学派、以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John Kenneth Galbraith)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以詹姆斯·布坎南(James McGill Buchanan)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等新自由主义(New-Liberalism)经济思潮在西方经济学中逐渐代替了凯恩斯主义,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基本主张是: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仍然是正确的;资源的有效配置只能由市场来执行,任何市场以外的力量都不能代替市场的作用,而只会起破坏作用;即使市场本身具有难以克服的缺点,但克服与纠正市场缺点的惟一办法在于通过产权明晰等措施来予以完善,决不能依赖市场以外的政府干预。以往之所以会出现市场失灵,正是由于政府干预的结果,而不是市场本身的原因,政府本身也有不可克服的致命缺陷。正如弗里德曼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一书指出的:“对自由最大的威胁是权力的集中。为了保护我们的自由,政府是必要的;通过政府这一工具我们可以行使我们的自由;然而,由于权力集中在当权者的手中,它也是自由的威胁。即使使用这权利的人们开始是出于良好的动机,即使他们没有被他们使用的权力所腐蚀,权力将吸引同时又形成不同类型的人”。[28](P4)道格拉斯·塞西尔·诺斯(Douglass Cecil North)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强调:“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29](P20)20世纪70年代以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取代凯恩斯主义在西方国家取得了主流地位。

20世纪80年代,由于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在解释西方世界的经济衰退和低通胀率下持续的高失业等现实问题上力不从心,一批主张“国家干预”的经济学家在继承传统凯恩斯主义基本信条的基础上,引入一些新的经济分析方法对传统凯恩斯主义进一步修正,提出国家的经济政策还是有积极作用的,这批经济学家的主张被称为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the New Keynesian Economics)。新凯恩斯主义学派的重要特点是把“国家干预”建立在否认古典两分法基础之上,认为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有非瓦尔拉斯特征。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主要有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N.格里高利·曼昆(N.Gregory Mankiw)、克鲁格曼(Paul Krugman)等。其中,斯蒂格利茨总结出的一套比较系统的政府与市场理论,并在《经济学》、《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经济体制转型的理论与证据》、《政府经济学》和《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等著作中有比较详尽的叙述。斯蒂格利茨认为,现实中所有的市场都是不完备的,信息总是不完全的。在此情况下,个人行为对于其他人来说有外部效应,该效应是其他人所无法预料的。基于此,政府干预市场并把干预范围集中在较大、较严重的市场失效是合理的。斯蒂格利茨也认为,政府的经济行为同样具有一定的弊端,政府干预的结果也不是十分完美的,不完全信息、不完备市场等也将导致“政府失灵”。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派以不完全竞争、不完善市场、不对称信息和相对价格的粘性为基本理论,坚持“非市场出清”这个最重要的假设,认为在货币非中性的情况下,政府的经济政策能够影响就业和产量,市场的失效需要政府干预来发挥积极作用。他们坚持认为,由于价格和工资的粘性,价格在遭受到总供求的冲击后,从一个非充分就业的均衡状态回复到充分就业的均衡状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经济均衡的恢复不能等待或完全依靠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工资和价格的缓慢调整,因为这将是一个长期的痛苦过程,因此需要政府运用经济政策来调节总供求,这不仅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

由此可见,主张国家干预的经济学和主张自由市场的经济学在西方不停地进行论战,但从经济生活的发展历史中可以看出,这两种经济学的主张将长期并存,任何一方都不能绝对地取代另一方。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产生,西方理论界从世界经济与政治变化的角度进一步阐述了国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如何看待国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视为理解和把握当代世界经济与世界政治变化的基础,认为“无论强调市场还是强调国家的角色,在20世纪70年代,人们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如果不能将这两者都考虑周全,任何一种现象都无法充分地得到解释。”[30]从而对政府与市场的研究,跳出了按照单纯的经济学研究范式和技术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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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35.4;F045.5

A

1008-8466(2011)06-0036-07

2011-08-15

杜人淮(1964— ),男,江西新建人,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经济教研室主任,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研究。

解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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