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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人之解放的内在逻辑

2011-08-15李逢铃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分工共产主义

李逢铃

《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人之解放的内在逻辑

李逢铃

分析了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阐述的关于人的解放的思想逻辑。他们立足于“从事实际活动的人”,通过阐释唯物史观,揭示人在现实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被异己力量和虚假共同体所控制、束缚的现象,从而提出了通过共产主义运动实现人之个性解放的理想。

《德意志意识形态》;人的解放;唯物史观;共产主义

马克思、恩格斯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的过程中,最重要的转折点是由对宗教的批判转向探求现实“人”的解放,将现实的人或批判的对象置于现实历史的生产活动视野之中,从而揭示了人处于偶然性或归于阶级属性,人与人的结合是在虚假共同体即国家这一形式下实现的。1844年,马克思在《德法年鉴》上发表了两篇重要的文章,即《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在这两篇文章中,马克思指出,人的解放在于现实世俗生活本身,包括政治的解放,而非布鲁诺?鲍威尔所强调的从宗教解放中去解放犹太人,也并非靠黑格尔自我意识所演化的绝对精神去实现它。从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已逐渐转向唯物主义。1845年秋至1846年5月,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撰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则较为正式、系统地阐释了关于人的解放学说。

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的出发点和德国以往的哲学相反。他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他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是对黑格尔以及青年黑格尔派在内关于“自我意识”和绝对精神力量的否定,也是对包括斯蒂纳、费尔巴哈在内的抽象、感性人的结束。马克思、恩格斯从社会历史发展观的角度去考察现实的人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那些变化,这些变化是在“自然形成”的分工下所引起的,包括阶级、国家以及宗教等的产生。这种社会历史是关于人的生产实践史,是由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运动所推动的历史。他们强调个人的解放是随着这种历史转变为世界性历史时而逐渐实现的。通过立足于“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运用实践经验所能确认的历史观,最终提出通过共产主义运动,使人类自愿联合成为真正共同体,实现人之个性解放的理想。笔者认为,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关于人之解放的思想的内在逻辑。

一、对现实的批判中深入对人的思考

德国古典哲学的一个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神学的批判突出人的作用,从而实现资产阶级的自由需求。无论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所强调的“绝对理念”,还是青年黑格尔派如布鲁诺?鲍威尔关于从宗教中解放人的思想,甚至是后来立足于“一般人”的费尔巴哈,他们哲学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通过逐渐贬低“神”的作用来提高人的地位,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这些哲学家们的批判只是局限于宗教的观念,或者说他们的改变最多是在人的意识、观念中进行,费尔巴哈所立足的人也并不是生活实践过程中具体的人,而这些对德国的现实即处于四分五裂的状况与商品充斥市场所引发的虚假现象没有任何的改变。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指出:“他们只是用词句来反对这些词句;既然他们仅仅反对这个世界的词句,那么他们就绝对不是反对现实的现存世界。这种哲学批判所能达到的唯一结果,是从宗教史上对基督教作一些说明,而且还是片面的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则将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联系起来,去思考现实中的人。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现实中人的第一个前提是有生命的存在,即有肉体组织以及这种特性先天、必然要和所处自然发生的关系。人能够主动、自觉地利用自然,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而不像其它动植物被动地适应自然。同时,人是有意识的,是费尔巴哈所认为的“感性主体”,但这远远是不够的。除此之外人还有“感性活动”,在生产自己生活资料的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现实中的人还是处于各种关系中的人。在现实的生产活动中,人不是作为独立的人存在,而是处于各种关系之中。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种关系主要包括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在自然关系中,人可以利用自然,生产为我生存、发展的需要。这不像布鲁诺?鲍威尔所认为的那样,自然和人或历史是对立不相干的事物,而是在工业中向来都有着“人和自然的统一”。同时,这种统一在每个时代都会随着人对自然改造即生产力发展程度的不同而发生改变。在社会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黑格尔所认为的意识的产物,也不是青年黑格尔派所强调的某种宗教关系,更不是费尔巴哈所说明的那种人们之间存在的简单的爱情和友情的关系。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种社会关系是在人们的物质生产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至于这种活动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则是无关紧要的”。在共同活动中,由于交往的需要而产生了语言、法律、道德、国家和宗教等等。所以,对宗教的批判,也只能从现实社会关系中去寻找。

但现实中的人,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人与人之间关系并不是自觉、自愿的,而是被一种外部的力量即扩大化的生产力所控制。在这种物质力量所充斥的社会 (共同体),人们的愿望不能轻易地实现;人们的打算常常落空,人的活动也被固定化;人应有的自由和个性被束缚住。这种的结果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产生的。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唯物史观的阐释,去考察这种现象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是如何形成的的。

二、对唯物史观的阐释中探寻人的个性解放之路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迄今为止的一切历史观“总是遵照在它之外的某种尺度来编写的,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是某种非历史的东西,而历史的东西则被看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某种处于世界之外和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他们所要阐释的历史观是和人们的日常生活、物质生产是紧密联系的。在他们看来,一开始人与人之间就存在着物质的联系,随着这种联系的更新,而表现为“历史”。所以,在研究人类历史时,必须将交换和工业的历史联系起来。总之,他们要阐释的历史观并不是对那些有具体时间、人物和地点等事实的陈述,也不是生物学家所描述的由猿到人的进化史。简单地说,他们要讲述的历史是一部关于人的生产实践史。

同时,这种历史观不是局限于德国的这种地域性,而是具有整个人类或世界性历史的意义。这种社会历史观是这样展开的:他们认为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换言之,人们为了生存的需要而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这是历史的第一个活动;而非施蒂纳所认为的历史是“骑士”和强盗的历史,把宗教的人作为历史的起点。与此同时,人也进行着生命的生产,这种生产一方面是为了满足需要而产生,另一方面是为延续人的生产活动。这两种的生产必然会导致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以上的四个方面,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所考察的历史的最初因素。由此会发现人的意识最初也只是“畜群意识”。随着生产的发展、人口的增长,这种意识就进一步发展,此时,分工已不再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而是“自然形成”的。这种分工使人类社会开始出现了各种矛盾,使人的活动开始成为与其自身相对立的、压迫人的力量。

从这种历史的最初考察会发现,由于生产力和交换形式之间的矛盾而导致一切历史的冲突;由于竞争的存在,表面上使各个人联系在一起,事实却是使各个人彼此孤立起来。人个性的消失或是人的“异化”就从人的天赋、需要以及偶然性等“自然形成”的分工开始的。因为这种的分工不是出于个人自愿,最终导致单个人利益和生产关系中形成的共同利益发生矛盾。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共同利益采取了一种虚假的共同体即国家的形式将人们联系起来,又将个人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同时,由于这种分工,使人的活动只是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人的活动也只是固定化的,而不能完全按照人的个性或凭个人的兴趣去做事,所有制的概念因此而产生。由于所有制的形式在不同利益群体或共同体之间转化,才出现了人类历史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和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在这种社会历史观的考察中,发现要实现人或恢复人的个性之理想,应该消灭分工。但这种消灭并不是让整个人类回归到原始状态,这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也会“死灰复燃”。所以,他们认为要通过共产主义这种运动形式去消灭现有的状况,从而真正实现人之个性的解放。

三、通过共产主义运动最终实现人之解放的理想

现实活动过程中的人是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立足点,人的个性实现或使人获得解放是他们思想的最终目的。当分工由“自然形成”开始,人就被异化,被一种异己力量控制。社会中出现了各种矛盾,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被一种不自觉的虚幻共同体即国家所结合。只要这种分工继续存在,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就有分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要消灭人的这种异化,必须要有两个实际前提:其一,要把人类的大多数变成完全没有财产的人;其二,这些人要同现存的有钱有教养的世界相对立。这两个前提的实现要靠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只有这样,人们的普遍交往才有可能建立,地域性或局限性的个人才能被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取代。如何将人从虚幻共同体中解脱出来,自愿结合成真正的共同体?如何使这种“自然形成”的分工消灭?凭借单个人的力量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通过共产主义运动才有可能实现。

共产主义不是单纯的一种理论,而更应该是一种运动。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共产主义运动的实现不是靠人们抛弃头脑中的相关概念来完成的,而是靠革命的力量,使得个人能重新驾驭物的力量。共产主义之所以能实现人的解放,在于它不像以往的革命只实现不同分配方式的交换,而是“针对活动迄今具有的性质,消灭劳动,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在这种运动中,单个人解放的程度同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是一致的。换言之,当在没有地域的差别,没有民族的区分,历史成为整个人类共同的历史时,人才能成为真正有自由的人。然而,只有通过共产主义运动,才有可能消灭阶级、国家等这些条件。同时,共产主义并不是某个人或某个群体的运动,而是针对每个人,整个人类而言的。

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着重分析了当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社会状况,特别强调了无产者或无产阶级在这运动中的特殊作用。他们认为,在一个国家里,虽然大工业的发展水平并不平衡,但在大工业中产生的无产者却引导着所有的群众,他们会将那些没有卷入大工业的工人和国家带入普遍的竞争的斗争之中。

通过共产主义运动,最终使人能够自愿、自觉地结合成为真正的共同体。在这共同体中,人之个性解放的理想能得到实现。那时,人的劳动不再是一种职业或某种负担,人所劳动的对象并不被固定在某一范围之中。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因为个人的选择不再是受异己力量的控制和支配。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6-93.

[2]戴维·麦克莱伦.马克思传[M].王珍,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3]冒从虎.德国古典哲学:近代德国的哲学革命[M].重庆出版社,1984.

A811

A

1673-1999(2011)11-0031-02

李逢铃(1987-),男,福建福安人,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007)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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