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江苏省发展私募股权投资模式分析

2011-08-15鄢丽敏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11期
关键词:股权江苏江苏省

鄢丽敏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管理系,江苏 无锡 214153)

江苏省发展私募股权投资模式分析

鄢丽敏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管理系,江苏 无锡 214153)

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既可以给江苏民营资本投资指明方向,又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尤其是资金缺口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此,以私募股权投资的模式建立为角度,结合江苏省的经济特点,分别从引导基金、私募股权投资中心、OTC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建立和法律政策进行分析,为江苏省进一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拟定对策。

证券公司;私募股权基金;模式分析

近年来,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规模呈井喷状发展,并正成为江苏创业资本的新宠。截止2010年末,江苏省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达到183家,注册资本规模达323.09亿元。其中江苏省创业投资企业的研发投入达68.96亿元,比2009年增加34.22亿元,增长约30%,表明创业投资对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支撑作用非常明显。江苏作为我国乡镇民营经济的代表,其私募的发展既可以给江苏民营资本投资指明方向,同时又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尤其是资金缺口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何进一步发挥创投企业的引领作用,助推江苏省新兴产业的发展,建立适合江苏省经济发展特点的私募股权投资模式显得尤为迫切。

一、规范引导基金发展

在创投企业本身的资金来源中,虽然民间资本效率较高,但现阶段的发展受到聚集资源、提升自身信用、法律政策不完善和面临风险不确定等多方面的制约,在发展的初期,这些制约因素依赖市场调整需要非常漫长的时间。而政府开展与民间机构的广泛合作,将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江苏省政府通过设立引导基金的方式孵化创投企业。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基金,形成以政府资金拉动民间资本、政府与民间共担风险的格局。2007年,江苏省创投企业获得国家引导基金的风险补助金额为1480万元,占全国引导资金的14.8%。2008年江苏省创投引导资金预算为5000万元,有力孵化了全省创新性企业的发展。[1]政府在推动江苏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府要想做到既发挥引导基金的引导功能又不失市场化,须进行有效管理,可从以下几个层面来考虑:一是引导基金要在优质企业的培育上下功夫,并见好就收。政府引导基金,既然重在引导,那么就应当在任一合适的环节退出,充分发挥事半功倍的作用,不以盈利为目的。只要股权投资管理者能够获得外部资金,无论是贷款还是投资,只要有人愿意受让,通过竞价机制,引导基金所持有的股权、合伙份额等权益,就可以退出。二是扩大引导基金的来源,增加管理人信用和投资能力。扩大股权投资的投资规模,需要在当前环境下,帮助基金管理人获得更多的可用于投资的资金。这些资金的来源,应当由政府引导基金,通过信托等方式,将江苏本地的民间资金聚集起来,然后通过引导基金委托给专业机构管理,而不仅仅是依赖于财政资金发展引导基金。三是取消本土投资限制[2]。目前在各地成立的政府引导基金中,对投资区域和投资行业都进行了严格限制。但对于基金管理公司而言,如果一个项目并不能实现预期收益,选择不加入是理性的策略。因此,对于政府引导基金而言,在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下吸引基金公司,就要在发挥引导功能的同时保障项目的可投性,这就需要取消对投资区域和投资行业的限制。

二、建立私募股权投资中心

2001~2010年间,江苏省累计实现的私募股权投资项目有239项,投资金额为10.4亿美元。而北京和上海分别为816项和514项,实现的投资金额分别为48.2亿美元和34.2亿美元[3]。这与江苏作为经济大省和教育科技大省的地位并不相符。究其原因,可能与江苏省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私募股权投资中心有一定的关系。在我国财政分权的体制背景下,在各地成立的政府引导基金中,对投资区域和投资行业都进行了严格限制,以达到通过私募股权投资的吸引发展本地新兴产业的目的,这从保护地方产业发展的政府角度出发无可厚非。但这同时意味着,即便是一些将目标定位为建立“全国性股权投资中心”的城市,只更关注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对本地经济的促进作用,却不强调其掌管的投资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的有效扩散。因此,不管从理论还是现实要求来看,江苏都应建设自己的区域股权投资中心来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首先,应扩大对各类股权投资机构的引入规模。目前税收政策环境影响民间投资和再投资,通过优惠政策吸引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进入是各地通行的办法。在《江苏省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中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并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逐年延续抵扣。所以江苏省可以通过有效的税收引导机制,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进入。其次,充分发挥其他金融资源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除了充分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在高新技术产业上的主力作用外,还必须依赖其他金融路径的支持,实现多元化的金融支持局面。再次对投资人设立相应的资格条件。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人要有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考虑到经济发展的稳定需要,防止社会的非法集资、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或信托公司倒闭等给社会带来的系统风险,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设定较高的门槛,包括最低投资金额和资产总额等。建立高效的股权投资中心(以南京为中心,苏锡常地区的高新企业为基础),有效发挥私募的扩散效应看,促进江苏省新兴产业的长青发展。

三、完善退出机制,建立场外交易市场

私募股权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并购(包括国内外企业收购、股权转让、划拨等)等资本重组方式,创业者、管理者回购,境内外上市,清算四种方式。截止2010年末,江苏省累计退出案例达到184个,笔者在对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数据分析中发现,IPO仍是投资者偏爱的退出方式,但受到上市规模和门槛的限制,对于目前拥有2.5万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江苏省来说,可谓杯水车薪。而管理层回购又面临资金不足的窘境,难以完成私募的有效退出。参照国外的经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和完善可以有效促进创投企业的发展,除了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块外,还必须活跃场外资本市场,即三板市场和产权市场,如若能有效挖掘产权市场和三板市场的内在效力,将为江苏众多中小企业投融资搭建平台,扩大私募的退出渠道,极大促进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

四、加强政府政策的支持和法律环境制度的建设

在私募股权基金的前期发展中,地方政府必须处于主导地位,吸引民间资金有序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在私募股权基金的后期发展中,地方政府则主要在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趋向上提供行业导向、信息咨询及软环境完善等服务方面。同时大力扶持评级研究等相关的服务机构,建立客观有效的基金评价体系,为其的退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2]。简言之,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地方政府应采取差别化的导向策略。完善的法律和严格的监管,是我国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内的整个基金业得以迅速发展的前提条件。

[1]高亚平,王蓓蓓,周密.浅析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支持方式[J].江苏科技信息,2008(7).

[2]黄亚玲.政府引导基金须有效管理[N].江苏经济报,2009-07-11(2).

[3]王静,张东.经济复苏期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机制研究[J].武汉金融,2010(4).

F830.91

A

1673-1395(2011)11-0049-02

2011-09 -05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重点资助项目(09SJB790001)

鄢丽敏(1984-),女,江西丰城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金融与证券研究。

责任编辑 胡号寰 E-mail:huhaohuan2@126.com

猜你喜欢

股权江苏江苏省
数读江苏
江苏省交通图
数独江苏
数读江苏
江苏省南就市鼓楼区第一中心小学
江苏
江苏省交通图
江苏省政区图
新形势下私募股权投资发展趋势及未来展望
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