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个《提纲》看党的民族工作在少数民族革命中的作用
2011-08-15赵刚
赵 刚
(延边大学社科部,吉林 延吉 133000)
从两个《提纲》看党的民族工作在少数民族革命中的作用
赵 刚
(延边大学社科部,吉林 延吉 133000)
《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是1940年由“西北工作委员会”拟定并经中央书记处批准的。两个《提纲》是党的民族工作创新性实践的成果,其在民族问题上各项具体工作的规定,指明了党的民族工作的方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是少数民族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
两个《提纲》;党的民族工作;少数民族;新民主主义革命
少数民族的反帝反封建革命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领导好少数民族参加革命,中国共产党早在初创时期,就明确了“积极开展民族工作,使少数民族先进分子加入到革命的大潮中来”[1]。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民族工作主题是“争取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2]。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实践,始终是围绕着如何领导少数民族参加革命而展开。党的民族工作在大革命时期萌芽、红军长征时期受到重视。到了抗日战争时期,随着中国共产党理论与政策的成熟,党的民族工作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形成了系统的民族工作基本思想。1940年由“西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工委”,1939年在陕甘宁边区成立。)拟定并经中央书记处批准的《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以下简称两个《提纲》),就是党的民族工作在抗日战争时期走向成熟的标志。两个《提纲》奠定了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基础。为了充分认识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性,笔者拟从两个《提纲》的产生和基本内容入手,来具体分析党的民族工作在少数民族革命中的作用。
一、两个《提纲》是党的民族工作创新性实践的成果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民族工作经历了理论准备再到实践的过程。提出用“民族自决”和“联邦制”理论来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探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开始,很明显这是照搬苏联的经验,虽然不适合中国国情,但是“民族自决”包含的民族平等思想,却奠定了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思想基础。大革命失败后,根据地的红色政权革命实践,使中国共产党真正接触和了解了少数民族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党的民族工作开始在实践中体现出来。此时,党的重要任务,就是需要把民族问题与中国的民族解放运动逐步结合起来。这是一种正确的认识方向。这种认识在红军长征时期得到全党的较大认同,在通过彝族、苗族、藏族等地区时,长征各部队普遍提出“实行民族平等”“实行民族自决”“回、彝、汉、中一家人”以及少数民族“有保存自己信教、风俗、言语的自由”等口号。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的同时,长征各部队还积极解决少数民族的生活需要,实践党的民族政策;通过积极做少数民族上层工作,为红军长征北上开辟道路,刘伯承与小叶丹的“彝海结盟”就是很好的例证。毛泽东说:“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3]在民族问题上,我们党恰恰是通过“长征”,很好地向少数民族宣传了党的民族政策这一“宣言书”,播撒了唤醒少数民族参加革命的“火种”。党的民族工作在这一时期有两个明显的转变,一是由以前生搬硬套苏联模式、脱离实际,向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解决中国民族实际问题转变;二是由以前对少数民族了解不多、很少关注民族问题,向对少数民族了解普遍增多和重视民族问题方向转变。这两个转变的核心思想是如何在反帝反封建革命中使中国的民族问题与民族解放运动结合起来。在思考和回答这一问题过程中,党的民族工作产生了创新性思维,奠定了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党的民族工作创新性发展的基础。
抗日战争时期,全民族共同抗战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适时地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基本策略。这一策略对党的民族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方面,全民族抗战策略,要求中国共产党更加注重少数民族问题,不仅要求在理论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民族政策,而且要求在实践上有创新性的民族工作实践。另一方面,全民族团结抗日,直接证明了易被理解为“民族分离”的“民族自决”和“联邦制”口号不适合中国国情,特别是在日本帝国主义不断策动少数民族地区独立的情形下更是如此。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发生变化的转折点,是1938年10月召开的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六中全会所确定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本原则,决定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中华各民族共同联合建立统一国家、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基本政策的确立。在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革命大本营的陕甘宁边区成为研究少数民族问题的主要阵地。1939年,在陕甘宁边区成立了“西工委”,主持陕甘宁边区以外的陕、甘、宁、青、新、蒙等各地地下党工作,尤其注意少数民族工作。“西工委”的建立,标志着“抗战时期我党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少数民族工作的开始,也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为武器,系统地研究国内少数民族问题并开展少数民族工作。”[4]“西工委”建立后,重点研究了对抗日战争和陕甘宁边区有直接影响的蒙古和回回两个民族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1940年4月和7月,“西工委”向党中央提交了《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这两个提纲经中央书记处批准,成为指导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因此,两个《提纲》的产生是党的民族政策由“民族自决”“联邦制”向“民族区域自治”转化的结果,是党重视民族问题并致力于解决民族问题的结果,是党的民族工作创新性实践的显著体现。
二、两个《提纲》揭示了党的民族工作在少数民族革命中的内容
两个《提纲》根据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决议,充分表达了团结蒙古、回两个民族坚决抗日的立场,明确了各民族联合起来共同建立统一国家的目标。两个《提纲》在四个方面指明了抗战时期党的民族工作内容。
第一,深入分析少数民族的基本情况。
分析少数民族的历史与现实情况,是搞好民族工作的前提。两个《提纲》在这方面树立了典范,两个《提纲》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较为系统地分析回族和蒙古族基本情况的文献。它的贡献在于:(1)分析了回族和蒙古族的来源。认为回族的来源应该是波斯大食人,有一部分很可能是回纥回鹘人。认为蒙古族来源有四种说法,基于当时的认识水平,《提纲》没有提出肯定的认识。(2)正确分析了回族和蒙古族的经济、政治、文化情况。认为回族是处于封建经济时期,在政治上处于被压迫、被统治地位,在文化上“汉化”问题突出,但是对伊斯兰教的宗教信仰强烈。认为蒙古族经济处于极端不平衡状态,多种经济类型共存;而在政治上蒙古族是处于非独立和不统一状态,蒙古族仍受大汉族主义的民族压迫和剥削;在文化上,蒙古族与回族一样,也有强烈的宗教信仰,主要信仰喇嘛教。(3)正确分析了回族和蒙古族问题中的三个基本矛盾。第一是回族、蒙古族和日本帝国主义的矛盾;第二是回族、蒙古族和汉族的矛盾;第三是回族、蒙古族内部的民主力量与封建势力的矛盾。这些矛盾决定了回族、蒙古族问题的严重性,其核心问题就是回族、蒙古族是站在日本方面还是站在抗战方面。
两个《提纲》对回族、蒙古族基本情况的分析,是“西工委”成立后开展少数民族调查研究的结果。以两个《提纲》为标志,党的民族调查研究工作进入到新阶段。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民族调查研究工作产生了重大作用。一是开展的对回族、蒙古族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党团结回族、蒙古族参加革命奠定了基础。1941年,以民族问题研究会名义出版的《回回民族问题》是这方面的代表。二是通过对少数民族的研究,党正确地认识了中华民族的含义。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正确阐述了中华民族包括汉族和数十个少数民族。三是为党制定民族政策奠定了基础。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就是建立在通过民族研究得出我国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这一正确认识基础之上的。总之,民族调查研究工作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起到了了解少数民族的作用,这是党的思想路线在民族问题上的具体体现。
第二,提出针对少数民族的具体政策。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在少数民族问题上尤其是如此。两个《提纲》紧紧抓住了党的“生命线”,提出了对回族、蒙古族的正确民族政策。其基本内容是:(1)政策的出发点是唤醒和提高回族、蒙古族坚决抗日的决心和信心;(2)在政治上,回族、蒙古族与汉族一样享有平等权利,反对大汉族主义,也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开放民主,保障回族、蒙古族人民(包括抗日的上层贵族)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3)在经济上,帮助改善和提高回族、蒙古族人民的生活,帮助发展民族经济;(4)在文化上,保障回族、蒙古族的风俗、习惯、宗教、语言、文字,保护清真寺、喇嘛庙;(5)在军事上,帮助建立回族、蒙古族自己的武装和组织抗日军队;(6)在教育上,实施抗战教育,培养回族、蒙古族自己的抗战建国人才;(7)在民族关系上,改善回族、蒙古族与汉族及其他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之间的抗日团结。这些基本政策具有鲜明的特点,它比红军长征时期单纯提出的民族动员口号更完整,它是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化,是将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理论与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具体体现,这些政策是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民族政策是党的民族工作的行动指南。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在发展中表现出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始终把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作为民族政策的核心。从“民族自决”“联邦制”到“民族自治”“区域自治”,都体现了这一特点。二是始终把解决民族的自治要求放在首位。这是因为在多民族国家中,各民族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特殊文化和特殊心理,由此也就产生了程度不同的民族自治要求。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既解决了少数民族的自治要求,又维护了国家集中统一,它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基本政策。三是始终把民族问题置于社会总问题之中,以社会革命和政权问题为中心,不断探讨解决民族问题的出路。由此中国共产党开创了一条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以中国革命基本问题为中心,不断探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党所制定的民族政策,既不同于国民党政府的大汉族主义政策和日本帝国主义的民族分裂政策,也不同于苏联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它具有中国特色,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产物。这些政策适合中国国情,因此起到了团结少数民族参加抗战和推动新民主主义革命顺利进行的作用。
第三,开展针对少数民族的政治宣传。
政治宣传工作,在中国共产党不掌握公开话语权的革命斗争时期,具有极端重要性。中国民族问题具有复杂性,当党的民族政策制定后,就需要通过政治宣传工作将党的民族政策传播到少数民族地区。两个《提纲》坚持了党的政治宣传工作的基本经验,明确提出要在回族、蒙古族中进行抗日的宣传解释工作,广泛地揭露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汉奸、回奸、蒙奸所制造的分裂活动和散布的反共谣言。两个《提纲》明确了党的工作方针,就是要积极扩大党在回族、蒙古族中的政治影响,进而实现在思想上团结回族、蒙古族坚决抗日的目的。
党的民族政治宣传工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产生了重要作用,积累了丰富经验。在革命斗争时期,毛泽东曾指出:“动员报纸,刊物,学校,宣传团体,文化艺术团体,军队政治机关,民众团体及其他一切可能力量,以提高民族觉悟,发挥自信心和自尊心”[5]。党的民族政治宣传工作的对象是少数民族全体,既针对占少数民族人口绝大多数的下层群众,也针对少数民族的上层集团,其中对民族上层集团的动员工作,是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一环,如对内蒙古王公、回族宗教上层的动员工作就是如此。党的民族政治宣传工作,坚持了广泛宣传、积极领导、区别对象、实事宣讲等基本原则。做到了宣讲民族政策与分析民族实际相结合,研究民族历史与展望民族前途相结合,以及思想上政治宣讲与实践上积极领导相结合。通过党的民族政治宣传工作,集中传播了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理想,说明了中国革命的前途只能是经由新民主主义进入到社会主义,中国革命的领导者只能是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华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只有团结起来共同反帝反封建才能有民族的希望,等等。总之,在革命战争时期,党的民族政治宣传工作是为中国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服务的,是为少数民族的解放服务的。历史实践已经证明,通过中国共产党卓有成效的民族政治宣传工作,使少数民族革命有了正确的指导思想,有了正确的道路和前途。
第四,两个《提纲》还提出了其他一些民族工作内容。
在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上,两个《提纲》规定:回族、蒙古族有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国民参政会应增加回人、蒙人参政员,以及在回汉、蒙汉杂居区设置回族、蒙古族人员组成的委员会等事项。在民族文化工作上,两个《提纲》规定:尊重回族、蒙古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文字,保护清真寺和喇嘛庙。在民族干部工作上,两个《提纲》提出要训练回族、蒙古族干部和适宜于回族、蒙古族工作的汉族干部。此外,在民族经济、民族军队、民族团结、民族统战等各项工作上,两个《提纲》也都作了原则性规定。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工作,使陕甘宁边区和淮南、山东、晋察冀等解放区建立了多个民族自治乡、镇、区。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这是我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党的民族干部工作,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成为党和少数民族群众联系的桥梁。党的民族军队工作,使大量少数民族青年走进革命队伍之中,同时也建立了多支党领导下的少数民族革命队伍,如马本斋领导的回民支队、琼崖游击队等。党的民族统战工作,使内蒙古王公贵族发生分化,有些王公站在了共产党方面。在进军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时,少数民族的上层也逐步接受了共产党的主张。党的民族文化工作,使解放区设立了用民族语言授课的民族小学、中学,还有大学。少数民族的生活和风俗习惯受到尊重。党的民族团结工作,渗透到党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实际工作之中,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的内容多样化的民族工作,是推动少数民族革命的力量源泉。
三、党的民族工作
是少数民族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
从两个《提纲》的产生及其内容来看,党的民族工作是少数民族积极参加革命和取得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一方面,两个《提纲》反映了党对于民族工作的重视,这正如《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中所总结的,“抗战以来,党在回族中的工作,没有获得应有的成绩。估计到回族问题的严重性,党必须采取更坚决更切实的步骤来开辟这方面的工作”[6]。另一方面,两个《提纲》体现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发展到新阶段。两个《提纲》的产生,是党的民族工作以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不断开拓的结果,是党对民族问题的认识在长征时期的基础上不断深入的结果,预示着党的民族工作会在两个《提纲》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发展。两个《提纲》的内容,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标志着党的民族政策由“民族自决”“联邦制”向“民族区域自治”转化,从而指明了党的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
通过两个《提纲》我们还能够看到,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是一以贯之的。党的民族工作包括分析少数民族的基本情况、提出针对少数民族的具体政策、开展针对少数民族的政治宣传,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工作、民族文化工作、民族经济工作、民族干部工作等各个方面。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民族工作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指引下,少数民族革命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有了正确的指导思想,进而有了光明的前途,即各个少数民族同汉族一起去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共同建立新中国。
[1]陈夕.中国共产党早期民族工作的理论与实践[J].高校理论战线,2007(9):37.
[2]赵刚.论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主题的历史演进[J].云南社会科学,2008(6):11.
[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50.
[4]王伏平.西工委与《回回民族问题》——纪念《回回民族问题》出版60周年[J].回族研究,2001(4):69.
[5]毛泽东.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1491.
[6]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655.
(责任编辑 王莉)
The Roles of the Party’s National Work in Ethnic Revolution Based on the Two“Outlines”
ZHAO Gang
(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Yanbian University,Yanji Jilin 130024,China)
“The Outline on the Hui Ethnic Issues”and“The Outline on Mongolian Ethnic Issues during the Anti- Japanese War”(referred to as two“Outlines”)were formulated by“Northwest Working Committee”and approved by the Central Secretariat in 1940.The two“Outlines”are the fruits of the party’s innovative practice of the national work.The provisions concerning some specific work on national issues clearly show the direction of the party’s national work.The party’s national work in the new democratic revolution is a fundamental guarantee for the victory of ethnic revolution.
two“Outlines”;the party’s national work;minorities;new democratic revolution
C95 < class="emphasis_bold">文献标志码:A
A
1009-315X(2011)02-0101-04
2010-09-08
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吉教科文合字[2010]第361号)。
赵刚(1971-),男,吉林镇赉人,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的民族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