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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处理好五对关系

2011-08-15余劲松王兆良

关键词:德治法治发展

余劲松,王兆良

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处理好五对关系

余劲松,王兆良

推动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在社会发展的规划上,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在社会建设的统筹上,处理好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社会变革的应对上,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在社会管理的方式上,处理好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公平;稳定

可持续发展是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从环境与自然资源角度提出的关于人类长期发展的战略,主要包括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其中,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人类通过对社会资本的有效组织,在不超越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情况下,扩展人类的选择机会和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尽可能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公平性、稳定性、全面性和系统性等显著特征。在当代中国,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基于我国的国情和发展实际,根据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正确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一、在社会发展的规划上,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科学合理的社会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需要考虑到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可持续性作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显著特征和最根本原则,要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达到一种可以长久维持的过程或状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是我们在制定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注意的重要问题。

当前与长远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当前是指目前现实的发展状况及亟待解决的问题,而长远则是在当前的基础上经过某种发展得到的结果。在我国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没有长远的发展规划,没有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曾经给我们带来了惨痛的教训。50多年前,我国在进行“大跃进”时,大炼钢铁,大肆毁林烧炭炼铁,使生态遭受严重破坏。改革开放后,有的地区又出现了只片面追求眼前的经济增长而不去考虑长远利益,造成发展规划失误的情况。短视的发展规划所造成的日益恶化的环境、社会问题,早已超出了经济所能涵盖的范围,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更加无从谈起,这些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这些教训高度警觉,不断对全党上下进行提醒、告诫。胡锦涛同志2009年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二阶段会议的重要报告中强调,要“着眼长远,促进可持续增长”,“统筹考虑当前增长和长远发展”。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了全国上下的一致共识。唯有坚持既思考当前发展需要,又考虑长远发展要求,既遵循经济规律,又服从自然规律,既注重经济社会效益,又强调资源和生态环境效益,才能真正促进经济与社会、物质与精神、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社会的健康永续发展。

二、在社会建设的统筹上,处理好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社会可持续发展反映的是一种全面、系统的发展观念,它内在的要求把宇宙、地球与人类,社会经济与科技文化,物质领域、精神领域与自然领域都置入在一个动态的系统中,寻求达到整个系统的最佳选择和结果,从而实现社会整体的全面进步。在我国,整体是指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反映的是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是人民的根本利益;部分则是指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体现的是地区、部门的局部利益。整体与部分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在社会建设的统筹上,要从整体与大局着眼,既追求部分上的重点突破,更讲究在整体上的全面进步。

我国幅员辽阔,从全国范围来看,社会发展不平衡,行业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由于各种历史条件和现实原因,其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各地区、各部门也有着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但是,现代社会是高度联系的社会,部分对整体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必须服从整体,离开了整体,任何部分都不可能得到充分发展;只有整体发展快了,更强大了,对部分的支持才会更多、更有力,才能带动各个部分持续快速健康地向前发展。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等,不仅妨碍全局利益,最终也会损害地方和部门的利益。

邓小平同志1986年8月在天津视察中提出:“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这样的一条基本政策贯穿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建设面临着新的更多挑战,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也出现了不少我们以前没有遇到的新情况、新现象、新问题。党对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在在认识上也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告诫全党:“必须坚持统筹兼顾。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他提出了“十个统筹”,“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就是其中之一。党中央明确要求在继续扶持发达地区和优势行业深入发展、做大做强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帮助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以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三、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它是人类千百年来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之一。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全国 “两会”结束后的记者见面会上坦言:“国家的发展不仅是要搞好经济建设,而且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公平的实质就是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财富的分配是否公平合理紧密相联,一个可持续的社会不会把现存的不公平的分配方式永远继续下去,不公平性会助长社会发展的非持续性,只有公平性才能保证社会发展的持续性。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与公平相对应的就是效率,效率是指最有效地使用社会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愿望和需要。公平与效率在一起构成了人类经济生活中的一对矛盾,既彼此对立,又相互促进、相互影响。

在现阶段,改善民生成为维护社会公平的重点。民生是指与实现人的生存权利有关的全部需求和与实现人的发展权利有关的普遍需求,关系到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这两大基本问题,人民大众对民生的满意度如何与一个社会的公平度密切相关。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才有持久的动力,社会进步才有牢固的基础,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这一系列讲话和要求为在新时期改善民生,公平合理分配社会财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指明了道路和方向。

四、在社会变革的应对上,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

当今社会,国际国内形势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变化,新技术的成熟和应用面的扩展,都远远超越人们开始的认识和估计,使人类社会不知不觉间发生了重大变革,走上新的高度。在巨大而深远的社会变革面前,固步自封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有逆流而上,推进改革,适应这种社会变革的要求和趋势,才能不被世界和时代所淘汰。改革是推进社会发展、应对社会变革的动力和主要手段。但是,改革中的社会往往也是不稳定的社会,改革会产生利益关系的调整和财富分配的改变,一部分人能从改革中受益,一部分人的利益则会遭受到长久的或暂时的损害,这样的矛盾就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埋下了祸患的种子。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以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为基础,以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友爱和合作为表征的。和谐、稳定反映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在社会变革的应对上,正确处理改革和稳定的关系,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2004年党和国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战略,追求的是一种和睦、融洽并且各阶层齐心协力的社会状态。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提出这样的社会构想和战略不是偶然的,这是党和国家在处理改革和稳定关系问题上的一次伟大创新,目的就是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继续推进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党和国家在改革与稳定关系的认识上、处理上日益成熟和科学。2008年,胡锦涛同志在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大会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深刻认识到,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他号召全党上下“全面把握我国社会稳定大局,有效应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挑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五、在社会管理的方式上,处理好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推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复杂、系统、长期的工程,不仅需要长远的社会发展规划、全面的社会建设统筹、公平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以及面对社会变革时得当的应对策略,还需要有一个坚强的保障和优质的环境。切实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优良环境需要社会管理方式的创新和突破,处理好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法治与德治都是千百年来人类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法治是指在某一社会中,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是法律或法规许可的,而这些法律或法规本身是经过某一特定程序产生的。而德治则是人类社会用道德控制和评价社会成员行为的一种手段。法治与德治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互相发挥着作用。特别是在我国社会发展取得重大进步的今天,我们可以感觉到,当前社会的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更加多样化,收入差距呈现拉大的趋势,社会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规范社会秩序,调整各种利益关系,既要靠法治,也要靠德治。运用法治,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指导社会运行,维护社会秩序,使整个社会逐步按照法律预定的方式快速、健康、持续有序地发展。而运用道德的特殊调整手段,可以解决社会变革带来的各种消极因素对人们思想造成的不良影响;可以将各种利益矛盾调整到社会可控的范围之内,避免利益矛盾的激化和对抗,并逐渐缓和乃至化解那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利益矛盾。

1997年,在党的十五大上“依法治国”被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1年1月,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提出了“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并要求“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法治和德治的关系,搞好德治与法治的结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地积极探索,建立起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真正促使它们一起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1]侯德贤.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的相关性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6).

[2]李园园.论社会转型期可持续发展社会的构建[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4).

[3]赵群.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J].辽宁工学院学报,2006(3).

[4]鲁建彪.政治文明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

D616

A

1673-1999(2011)05-0013-03

余劲松(1985-),男,安徽安庆人,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合肥230032)人文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王兆良(1958-),男,安徽砀山人,安徽医科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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