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伦理文化比较研究*
2011-08-15孙飞
孙飞
(枣庄学院,山东枣庄277160)
中西方伦理文化比较研究*
孙飞
(枣庄学院,山东枣庄277160)
伦理文化对人类社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产生了巨大影响,因此,对伦理文化进行比较研究将有助于提升我们对中西方文化的认识和理解。本文在对中西方伦理文化进行简要概述的基础上,对中西方不同的人性假设与交往伦理差异进行了深入研究。
中西;伦理;比较;研究
伦理是一切人类所共有的文化事象,是一个民族乃至国家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形成的基础。中国的伦理文化起源于周秦,而西方伦理文化则传承于古希腊,两者形成并生长于完全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之中,呈现出迥然不同的风格和特征,这些差异在未来的发展中对中西方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等造成了巨大影响,奠定了中西方各民族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
一、中西方伦理文化概述
道德的核心要素是人生的价值理念,道德理念上的民族认知差异形成了不同的道德文化走向。
以西方民族为例,在人生价值理念的认知上,西方民族追求主体权益的满足,这种个人价值的诉求与“天人相分”的思维方式相关,西方社会不将“天”作为“人”存在的依存关系,而强调人的独立性,将“天”与“人”独立开来,使人的主体性得到重视和张扬。我们可通过许多西方的文化作品了解这种“人本论”。如古希腊神话所塑造的诸神,如海神、战神、美神等每一位均有着独特的经历和个性,虽然受制于众神之王宙斯,但每一位神均富有反抗精神,执着地追求着各自向往的生活。神的这种个性化的诉求充分表达了希腊人的人生观。他们每一位人都像其所描绘的神一样,对生活充满激情,率性而为,充分地体现出自己的潜能和智慧,乐观地凭借自己的力量创造美好的世界,尽可能地谋求自我价值的实现。这种人生态度催生了个人主体权利的价值取向,形成了追求个人主体权利的文化传统,而这种伦理道德也进一步地影响了今天西方社会人人均具备的维权精神。
与西方社会持幸福论不同,中国在伦理的价值理念的设计上持功德论的维度,认为“天”与“人”是一种从属关系,人没有独立的地位,而是依赖天的恩赐而存在于世间,是“天”的表征之部分。人的主体性不能得到重视和张扬。这种意识反映在对宇宙的认识上,则产生了“天道”,既宇宙的运行规律,既而产生了“德”,认为其是“天道”在人世间的衍化。因此,人们对于道德的认识就演变为对于“天道”的遵守,如《水浒传》里对于英雄事迹的描写,常将其成为“替天行道”;封建社会称最高统治者为“天子”等。
此外,反映在权益追求的协调方式上,中西方伦理文化同样存在明显的差异,首先,西方强调个人的价值和个人幸福的诉求,因此,在权益追求上理所当然地表现为“个人优先于群体”,将个人的享受和利益的获取置于价值体系的核心,认为任何的整体性利益其最终都要落实到个人的享受才是现实的,注重对个人之间的协调。
这种强调个人权利的伦理文化的产生与西方海洋环境密切相关。从历史的发展来看,西方各国依托海洋开展贸易,繁荣的商业活动培养了民众自由平等的精神和民主意识;同时,在与异族开展贸易的过程中逐渐淡化了民族及其文化上的自我中心意识,最终形成了兼容并包的文化性格。这些“经历”使西方社会的人们认为没有恒定的“群体”,只有恒定的“个人”,因此,个人主义被凸现出来,辐射到各种文化中去,如西方社会年满十八岁的成人便会离开父母开始独立生活;男女恋爱强调各自思想和经济独立,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着非常清晰认识,决不允许他人侵占自身的权益,干涉其自由。
中国文化起源于农业生产方式,农业生产对于自然的依赖非常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均受制于“天”,在这种生产方式的制约下,人们不得不压制自己的本性,服从于大自然。农业的特点决定了人们必须定居在土地上,逐渐形成了安定的生活模式和强调与旁邻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取向,通过相互帮助,建立起相互依存的社区关系,强调共同利益,最终“整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的伦理观念成为核心价值在人类社会中得以形成并传承开来,对中国的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孔子提出“修己以安人”,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等儒家思想均反映了人们对社会责任感和群体认同的重视。
从人格上模式上分析,西方人作为“上帝的子民”,常以基督教的精神用以构建社会文化模式,因此,《圣经》所描绘的“原罪”和“救赎”文化情结深深影响着西方文化。在现实生活中,西方人从来不避讳犯错误,他们认为人都是有缺陷的,因此,在生活中都会犯错误,犯错误并不可怕,每个人都有被救赎的机会,因此,只要能够认识自己的不足从而改正错误便是一个高尚的人。在这种意识的驱动下,西方社会鼓励人的不断超越,超越自己,超越过去,追求永恒的进步和发展。
与西方不同,在人格模式上,中国追求“圣人式”的完美修为。在日常生活中强调“省生”,以自己的历史经验对生活进行解释。由于缺乏他人的对照,因此,这种人格模式是以人自身的完美和理想模型来对人的个人修为提出要求的,因此,“圣人”成为了中国人永恒的追求目标。
二、人性假设与中西方交往伦理文化差异
以上在伦理文化上的差异直接影响中西方对于人性的假设。
在人性的假设上,受民族心理和历史传统等方面的影响,中西方存在巨大的认知差异。中国的“三字经”对人性的判断是“人之初,性本善”,著名的儒家先哲孟子很早便提出了系统的理论,对“人性善”进行全面的解说和证明。孟子认为,“仁、义、礼、智”是人与生俱来的道德品质。
与中国不同,在西方的传统文化中,人的本性是邪恶的,这在诸多宗教和文学作品中都有反映,如西方的宗教经典《圣经》中描绘了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因为偷吃禁果而被逐出伊甸园,其后诞生的人类便永远带着“原罪”生活在世间,有着与生俱来的罪恶本能。古典政治学的奠基者亚当·斯密将性恶论进一步引申于经济学领域,形成了“经济人”这一新的词汇,用于表述利己主义本性将从事经济活动的每个人塑造成为自利的人,这种“经济人”意识使人们彼此之间始终保持着一种合理的不信任。上述关于人性的假设对于人际交往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
交往是人类社会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是人参与社会活动的首要方式,关乎个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交往伦理是指交往双方不断协调彼此关系,促进共同发展而共同遵守的规范体系和行为准则。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交往伦理,才能使整个社会各个阶层建立和谐的交际关系,推动社会步入良性的发展轨道。
(一)中国交往伦理观
首先,追求至善人格的修身观是中国传统的交往伦理的核心。受“性善论”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将追求人格的“至善”作为人际交往的前提,按照“仁、义、礼、智、信”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强调“自省”,“修己以安人”,以“圣人”作为修为的终极目标来提升自我的形象,以求获得他人的认同,实现主体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建立互相尊重和信任的和谐人际关系。
其次,中国人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崇尚孔子提出的“宽厚处世,协和人我”的交往原则。在人际交往实践中强调既尊重不同个体的特征,同时又要保持与他人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既不屈从他人,也不强迫他人附和自己的处世观念。“和而不同”的理论核心是强调人际交往关系中的平等和宽容,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反映了交往主体之间的相济相合的作用。除了平等以外,古代圣贤在人际交往中还强调要以诚待人,诚信是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基础,是赢得他人信任和尊重的前提条件。
再次,中国交往伦理强调群体价值,而忽略个体的个性发展。中国传统文化非常突出群体性的价值取向,在人际交往当中强调要抑制个人利益的膨胀,以“仁”和“礼”来维护群体利益,从而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最后,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孔子主张“舍生取义”,荀子推崇“以义制利”,其目的便在于抑制个人的名利欲望,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名利观,以道德的手段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和处理人际关系。
(二)西方的交往伦理观
“性恶论”的观念深深影响着西方人际交往行为。西方人认为,人性是自私自利的,人际关系的本质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斗争。从经济人的认识出发,西方人在群体交往关系上,强调个人实现,突出个体本位,追求在不损害他人的权益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上实现个人的利益。西方著名的思想家卢梭很早便提出了契约论思想,“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共意志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公共体中接纳每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契约论的影响之下,西方文化主张按照平等互利的契约原则建立交往准则。由于利己的本性和资源的匮乏,在重利交往理念的引导下,西方整体奉行着利己主义行为准则,当个体与个体利益之间,或个体与集体利益之间发生了冲突之时,则需要借助于公共契约予以协调,维护正常的社会关系。
在处理人际关系矛盾之时,中国崇尚以和为贵,主张和谐平息风波;而西方则崇尚以斗争的手段处理纠纷,强调个性竞争。
三、兼收并蓄,构建完善的交往伦理文化
纵观中西方交往伦理,其中各有利弊,对于社会关系的构建者和管束者来说,我们需要秉承辩证的态度,对中西方伦理观念进行全面审视,以兼收并蓄的精神将两种交往伦理进行整合,以构建科学的交往伦理体系。
首先,在人际交往中要继承中西方所共同主张的平等互信,相互尊重的价值观念,以平等的姿态与他人进行文明的对话,处理不同文化和信仰群体之间的交往关系。上述观点是创建和谐人际关系的前提条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其次,要坚持和谐共生的理念。虽然人的利己性是打破和谐人际关系状态的重要因素,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人与人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这种潜在的对手关系一直阻碍着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虽然,在人类社会中,为了争夺资源,一直存在着互相排斥的敌我关系,然而,在互换资源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和谐共生的朋友关系,通过资源的共享和互补,可以提高有限资源的利用率,使效用最大化。因此,建立和谐共生的人际交往理念可以改变人际交往的功利性,促进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
再次,创建制度文化,以制度约束个人利益的过度膨胀,协调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中国儒家文化向来倡导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通过压抑个性追求群体的和谐,为了有助于这一普世观的宣扬,儒家学说强调“修身”,通过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从而达到“圣人”宠辱偕忘的境界。但是,一位强调群体利益而忽视个体的价值往往会扼杀社会的创造性,最终不利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因此,在处理群己关系之时,中国应该借鉴西方的部分观点,改变单纯依赖道德力量协调人际关系的传统做法,通过建立契约制度,在合理的制度规范之内崇尚个性自由,建立科学的义利观,以激励个人的创造才能,建立中西互补的交往伦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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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1
孙飞(1982-),女,山东枣庄人,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