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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旧约》中的“被拣选者”

2011-08-15曾芳

关键词:亚伯亚伯拉罕先知

曾芳

(兰州大学 文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00)

【哲学】

《圣经·旧约》中的“被拣选者”

曾芳

(兰州大学 文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00)

“拣选”是《圣经·旧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一部《旧约》就是神不断“拣选”的历史,也是众多被拣选者的历史。被神“拣选”的对象主要有四类:敬神远恶者、弱小卑微者、女人(尤其是不孕的女子)和异族。他们或是神给世人树立的榜样,或是神迹的见证者,而神迹的显示使神的存在更加权威、更加具体,从而显出神的大能,让愚顽不化的人转心向神。所有被拣选者,都是神用来救赎人类的工具。

圣经;旧约;拣选;救赎

一、《圣经》中的“拣选”概念

以色列人“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自始至今既是一个民族又是一个宗教团体的民族”[1]459。他们自认为是神的“选民”,是神最为圣洁的国民,而“利未支派则是以色列民族中的圣洁支派;利未人中祭司又更加神圣,而祭司中则以大祭司最为神圣”。[2]328这样的观念源自《圣经·旧约》中的一个重要的概念——“拣选”,其字面意思就是“挑拣”、“选择”,在《出埃及记》中,摩西按照律法裁断百姓中的纠纷,无奈人多事杂,很是疲惫。于是在岳父叶忒罗的建议下,摩西“从以色列人中拣选了有才能的人,立他们为百姓的首领,作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旧约》出18章21节,和合本,下同)。这是先知“拣选”百姓。但是,在《旧约》中,更多的时候,“拣选”是专指神的行为。按照《旧约》的表述,大到以色列民族、利未支派,小到祭司、先知、士师、君王以及末世后的弥赛亚,都是由神兴起,用来救赎人类。神拣选他们,赋予他们重大的使命,或使其具有卓越的能力,或使其创立伟大的功绩。这样的一部救赎史,也是神不断“拣选”的历史,同时也是众多被“拣选”者的历史。

然而,不是所有的“拣选”在《旧约》中都得到了正面的、直接的记载。最明显的是《路得记》和《以斯贴记》。在现代读者眼中,这两卷经文堪称结构严谨的小说,似乎与神无涉。但是不得不承认,它们毕竟是希伯来圣经中的篇章。既然如此,它们就不可能无涉于神:在丈夫亡故后,身为摩押人的路得,何以跟着婆婆来到伯利恒,并嫁给丈夫的亲族波阿斯,最终成为大卫王的曾祖母?而以斯贴更是传奇般地救了书珊城的犹太人!可是身处波斯王亚哈随鲁统治下的犹大女子以斯贴,又何以能够隐瞒自己的籍贯宗族,进入王宫并荣升为王后呢?经文中强调:“女子进去见王是这样:从女院到王宫的时候,凡她所要的都必给她”(《旧约》斯2章13节),这是说女子可以自行选择见王时需要的珠宝配饰和服装。而以斯贴“除了掌管女子的太监希该所派定给她的,她别无所求”(《旧约》斯2章15节),“王爱以斯贴过于爱众女”(《旧约》斯2章17节),这里暗示:以斯贴不用外在的珠宝和华服就可以获得王的喜爱,那么她何以有这样的魅力呢?作为一篇宗教经典,其所要传达的信息就是她蒙神拣选,神赋予了她能力。

我们无法列举《旧约》中所有的“拣选”的情况,仅就其中明示的情况进行分析。对于神所明示的“拣选”,《旧约》一般是这样表述的:“神对××说”、“神向××显现”、“神兴起× ×”、“神的使者向××显现,对他说”、“神应允了××”(表面上看,“应允”是有人的请求在先,但实质上,是否应允仍然是神的选择,因此仍然属于神的“拣选”)等等。此外,还有通过先知传话或者得异梦得到神拣选的。这些拣选不仅有神对某个人的拣选,也有其对某个民族的拣选,如神对亚伯拉罕的拣选既是对亚伯拉罕其人的拣选,也是通过亚伯拉罕对整个以色列民族的拣选。

二、拣选的对象

如果把《旧约》看成是神对人类的救赎史,那么,它也就是神一次又一次拣选世人的历史。神拣选的对象都是什么人呢?有什么特点呢?综观这些被拣选者,主要有以下几类:

1.虔诚敬神、广施善行、远离罪恶者

如亚伯、挪亚、哈拿、撒母耳和利未人。亚伯是亚当和夏娃的小儿子,因献祭时祭品被神悦纳而遭到其兄该隐的嫉恨,被该隐杀害。那么神为何选择了亚伯的祭品呢?在该隐因嫉恨发怒时,神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仰慕你,你却要制服它。”(《旧约》创4章6-7节)言外之意就是,神之所以选择亚伯的而不是该隐的祭品,是因为亚伯行得好,该隐行得不好,该隐已经为罪所困,其应该做的是制服罪。但是该隐最终没能制服罪,反而陷于罪中,杀了弟弟亚伯(罪不是始于杀人的行为,杀人只是罪的恶果)。挪亚是《旧约》中最大的义人,自不必多言。哈拿是先知撒母耳的母亲,一直不孕,但是她和丈夫虔诚向神,并许愿说如果神赐给她一个儿子,她就让这个孩子一辈子侍奉神,于是神应允了她。因此撒母耳出生后自断奶时起就在神的殿中长大(纯洁无邪,远离罪恶),尚为童子时即蒙神呼唤。利未支派被神拣选做祭司、专门侍奉神,是在西奈山下。摩西上山领受律法,神就告诉摩西让利未人永世担任祭司。摩西下山后发现百姓随亚伦拜金牛犊,发了烈怒,说:“凡属耶和华的,都到我这里来!”(《旧约》出32章26节)于是利未人都到他那里聚集,他们遵摩西吩咐,杀了进行异教崇拜的以色列人。虽然摩西还未来得及向以色列会中宣布,但是利未人的表现已经告诉了我们他们蒙拣选的原因。

2.身为弱小、卑微者

如亚伯、亚伯拉罕、约瑟、基甸、扫罗、大卫、摩西、耶罗波安和耶弗他。以色列人非常看重长子权,认为它是财产权和属灵权力的象征。按照这样的传统,长子被寄予厚望,而小儿子则不受重视。可是在《旧约》中,蒙神拣选的亚伯、约瑟、基甸和大卫都是各自家的小儿子。约瑟因得异梦引起哥哥们的嫉妒,被哥哥们卖到埃及,后来身居埃及宰相之位,在七年的大饥荒中庇护着以色列人,使其得以在埃及繁衍众多。士师基甸被拣选时,以色列人正处于米甸人的压制之下,以色列人叫苦不迭,这时神的使者向基甸显现,然后神告诉他,神要差遣他去米甸人手里拯救以色列人,基甸听闻后,说:“主啊,我有何能力拯救以色列人呢?我家在玛拿西支派中是至贫穷的,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旧约》士6章15节)这样的身份处境让基甸不敢相信自己会被神拣选,因此他向神求一个证据,以使自己确信的确是神降旨于他,于是神降火烧尽了他的祭品。大卫有7个哥哥,他是名副其实的小儿子,可是神依然拣选了他来成就以色列人的国。

扫罗虽不是家里的小儿子,但是仍然出身于弱小。他被拣选的情况与基甸类似:先知撒母耳奉神之命找到扫罗,并欲膏立其为王。先知说:“以色列的众人所仰慕的是谁呢?不是仰慕你和你父的全家吗?”(《旧约》撒上9章20节)扫罗却反问先知:“我不是以色列支派中至小的便雅悯人吗?我家不是便雅悯支派中至小的家吗?你为何对我说这样的话呢?”(《旧约》撒上9章21节)《旧约》不仅突出了扫罗自己的质疑,还强调了其他人对他的怀疑:在掣签得扫罗为王以后,有些人“说:‘这人怎能救我们呢?’就藐视他”(《旧约》撒上10章27节),而这些人对扫罗的了解只是在掣签时知道了他不过出身于至小的支派中至小的人家。亚伯拉罕是在随父亲及家人离开吾珥去迦南地的路上受到神的呼召的。作为以色列人的祖先,亚伯拉罕当时是迦勒底闪族的一个很小的支脉,可是神却应许必叫他成为大国,而且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得福。与他相关联的就是神对以色列民族的拣选,其实与这些弱小的个人蒙拣选的情形如出一辙:以色列民族从亚伯拉罕而出,其在整个中东的力量是何其弱小。

此外,摩西和耶弗他虽然不是弱小者的代表,但是他们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身份卑微。在身份这个问题上,摩西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出生于以色列人家中,却长于埃及法老的宫廷,因此,似乎他既是为奴的以色列人的儿子,又是高贵的埃及王子。但是,摩西为救一个以色列人而杀了一个埃及人,法老听闻后想杀他,于是摩西逃亡到米甸,正是在逃亡期间受到了神的呼召。所以被拣选时,他只是一个卑微的逃亡者。而耶弗他的母亲是妓女,他虽然长在父家,但是这样的母亲使他一出生就带有不洁的污点;父家的弟兄们长大后赶逐他,说“你不可在我们父家承受产业,因为你是妓女的儿子”(《旧约》士11章2节),于是他离开父家,流落在外。他虽有这样卑微甚至屈辱的出身,却被神兴起作了以色列人的士师,带领以色列人战胜了亚扪人。

3.女人

《创世纪》中,人类的女性始祖夏娃不过是男性始祖亚当的一根肋骨,由此可见女性相对于男性的附属地位。“十戒”是“西奈山之约”的核心,也是神对以色列民族最核心的要求,其第十条规定:“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旧约》出20章17节)这条律令表面意思非常清楚,既是行为规范,也是道德要求。但是分析这条律令的语言表达,不难发现这样两层意思:一是律令中说“不可贪恋人的妻子”,而且最后一句明确用了人称代词“他”,因此律令针对的对象是以色列的男人;二是律令中,与妻子并列的是仆婢和牛驴,因此作为妻子的女人不过是男人的附属或是财产。而且,神与以色列人立约,有记号为证——割礼。但是,这样的记号只针对男人,这也就是说,神眼中的以色列人主要是以色列男人。所以,旧约时代的女人在男人面前毫无主体性可言,处于绝对的弱势。但是《旧约》中却明言或暗示了众多女人被拣选的事例,如路得、以斯贴、底波拉、雅亿,以及撒拉、利百加、拉结、玛挪亚的妻子和哈拿等。其中除了路得和以斯贴,其他人被拣选都是明言的。底波拉本是先知,后被神兴起为士师,在她的领导下,以色列人又一次打败了迦南人,得以太平了四十年。而雅亿,虽为一个弱女子,却沉着冷静,因其丈夫与迦南王耶宾交好,迦南将军西西拉逃至她处,她给其吃喝,让其睡着,然后将帐篷的橛子钉入西西拉鬓中。而此战之前,底波拉传了神的预言:“耶和华要将西西拉交在一个妇人手里。”(《旧约》士4章10节)

旧约时代,女人的价值最终体现在繁衍后代的职能上。母亲不仅是其在家庭中的身份,更是女人的社会身份。因此,怀孕生子无疑是神对女人的一种恩典,也是最主要的拣选方式。《旧约》中有很多不孕的女人最后得到神的恩典怀孕生子的事例,大都有两个特点:一是这些女人之前多年不孕,甚至已经年老;二是她们后来都得到神的允诺,怀孕并生下儿子,且所生的儿子无一例外都在《旧约》叙事中占有重要位置。如撒拉是亚伯拉罕的妻子,九十岁了还未生养,“月经已经断绝了”(《旧约》创18章11节),神却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她也要做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旧约》创17章16节)亚伯拉罕伏地暗笑,心里说:“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吗?”(《旧约》创17章17节)神继而告诉他:“到明年这时节,撒拉必给你生以撒,我要与他建立所立的约。”(《旧约》创17章21节)以撒就是后来雅各的父亲。而神的启示不仅表明了他对撒拉的拣选,而且注定了以撒的子孙会有一番作为。以撒的妻子利百加最初也多年不孕,后来神应允了他们的祈求,于是利百加生下了以扫和雅各。正是从雅各开始,亚伯拉罕的后裔得名“以色列人”(《旧约》创32章28节)。雅各的妻子拉结也是一直不生育,后来“神顾念拉结,应允了她,使她能生育”(《旧约》创30章22节),于是生下了约瑟和便雅悯。正是因为约瑟,以色列人才得以在埃及躲避荒年,也才有了后来的“出埃及”。其他的还有玛挪亚的妻子生下参孙,而参孙后来成为以色列的士师,悲壮地与非利士人同归于尽;哈拿生下了撒母耳,而撒母耳则先后膏立了扫罗和大卫两位君主,揭开了以色列历史上王政时代的序幕。

4.异族

对于以色列人来说,被神拣选的异族包括两类:一类是敌人,一类是恩人。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的过程,就是不断地与当地众民族争战的过程。即便是定居迦南以后,也常常处于这样的争战中。按照《旧约》的观点,一切争战的胜负皆取决于神,而神决定胜负的依据即以色列人是否信守约言。在以色列人背约时,神就会拣选某一个民族来压制他们,如《士师记》中说:“耶和华就使××强盛,攻击以色列人”,“耶和华就把以色列人交在××手里××年”,以这种方式被拣选的包括摩押人、非利士人、亚扪人、米甸人、亚述人和巴比伦人等等,他们都是以色列人的敌人。而波斯人虽属异族,但是却不是敌人。居鲁士灭了巴比伦,兴起了波斯帝国。《以赛亚书》中说居鲁士是“我耶和华所膏的”(《旧约》赛45章1节),《历代志下》中,居鲁士更是通告天下说:“耶和华天上的神,已将天下万国赐给我,又嘱咐我在犹大的耶路撒冷为他建造殿宇。”(《旧约》代下36章33节)于是以色列人才得以回归耶路撒冷。因此,波斯王居鲁士之于以色列人是恩人。

三、结论

分析《旧约》中这些被拣选者,可以发现神的拣选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拣选洁净的、敬神的,即前面分析的第一类被拣选者。他们为世人指明了方向,为世人树立了榜样,告诉世人——只要敬神、守约、行善、远恶,就可以得拣选。他们的生存方式、生活准则是人们当追求的,他们被神拣选的命运也是人们所向往的。

第二种,拣选不可能被拣选的人,即前面分析过的后三类情况。按照世俗的观念乃至《旧约》本身的观念,身份卑微者和女人(尤其是不孕的女人)是不可能被拣选的;而自己的“选民”身份意味着神无限的宠爱和荣耀,因此异族也是不能得拣选的。但是《旧约》中又确实有很多这样的拣选,因此这样的拣选其实是神迹的显现:使不可能的事成为可能。神迹的显示使神的存在更加权威、更加具体,从而显出神的大能,让愚顽不化的人转心向神。这些被拣选者就成了神迹的见证。

无论神拣选了什么人,这些人都是神用来救赎世人的工具。拣选士师、先知和君王,神借他们带给以色列人和平和富庶;拣选不孕的女人,使其生子,神借他们使以色列人得以繁衍不息,更使士师、先知甚至君王从她们而出;拣选敌人,神借其力量打击肆意妄为的以色列人,使之陷于苦难,反省自身;拣选波斯人,则借居鲁士让悔罪的以色列人回归耶路撒冷,让陷于苦难的人们重新看到神恩的光辉;拣选利未人,使其成为神的祭司,带领以色列人行走在神的道上;而拣选以色列民族,则是要让其成为属灵的民族,使其成为神在地上万族中的祭司,将神的信息带给万族,帮助万族归向神,从而得到神的拯救,达到神“使万族得福”的目的。因此,所有被拣选者,都是神用来救赎人类的工具。

一部《旧约》,是神不断“拣选”的历史,同时也是众多被“拣选”者的历史。

[1] Arthur Herberg.The Zionist Idea[M].New York: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1959.

[2] 霍布斯.利维坦[M].黎思复,蔡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The Chosen”in Old Testament of the Bible

ZENG Fang
(School of Literature,Lanzhou University,Lanzhou 730000,China)

Choosing is an important conception in the Old Testament.The Old Testament describes not only the history of God's choosing but also that of those who were chosen by God.The objects“chosen”by God are the godliness,the humble,women(especially infertile women)and foreign race.They are examples set up by God for earthling,or witnesses of miracles.The work of miracles makes existence of God more authoritative and more concrete,thus shows God's mightiness,and makes the stupid convert to God.Those who were chosen are all tools of God's salvation of human kind.

the Bible;the Old Testament;choosing;salvation

1672-2035(2011)05-0020-03

B971

A

2011-05-20

曾 芳(1977-),女,甘肃兰州人,兰州大学文学院讲师,硕士。

【责任编辑 张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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