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建构中应正确处理的关系
2011-08-15侯全生王哲
侯全生,王哲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常州 213001)
论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建构中应正确处理的关系
侯全生,王哲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常州 213001)
高校思政课2005教学方案实施以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积极探索该课程课堂理论教学方式方法的同时,对其实践教学也进行了多种尝试,形成了多种实践教学方案和实践教学模式。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实践教学大纲和内容方面的具体要求,各学校实践教学的开展很不平衡。在该课程实践教学制度的建构中,必须正确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实践教学中整体课程与个体课程之间的关系、实践教学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之间的关系、实践教学内容的丰富性与针对性之间的关系、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与教学形式之间的关系。
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建构;正确处理关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宣部、教育部2005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形成了高等院校思政课2005教学方案。从2006年开始,各高校相继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简称“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简称“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简称“原理”)4门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面对新的教学体系,在积极探索理论课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的同时,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也进行了多种尝试,形成了多种实践教学方案和实践教学模式,丰富了教学内容,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起到了积极作用。2008年9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8]5号,以下简称[2008]5号《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从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2个学分,从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1个学分开展本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要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提供制度、条件和环境保障,确保不流于形式。”[1]上述《意见》的出台,为各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的建构明确了方向和目标,但由于没有统一的实践教学大纲和内容方面的具体要求,各高校对《意见》的理解并不一致,实践教学方案多种多样,实践教学开展得很不平衡,有的学校甚至流于形式。笔者通过对江苏省部分高校的调研,认为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建构中亟待正确处理好以下关系。
1 思政课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间的关系
思想政治理论课2005教学方案实施至今,其内容体系、教学内容、基本特征已被思政课教师广泛认同,在教材、教学手段、课程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已有许多高水平成果。但是,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部分学校和部分教师对其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模糊,定位不准,以致理论课实践教学开展不力,探索不够,制度建构中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甚至部分学校的实践教学就没有开展起来。究其原因,这是对思政课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认识不清造成的。其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其他课程一样都具有两种不同的教学形态,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目前,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理论教学操作规范和评价体系,但其实践教学还处于探索阶段。何为实践教学?现有的认识,大多不是从教学形态的角度来认识问题,而只是简单地从理论联系实际的哲学角度来看待一个本质上属于教学活动的问题[2]。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际上是对理论教学内容的延伸、拓展和情感体验,它应围绕理论课教学重点而展开,重在使学生通过已有的知识积累和生活体验,对理论课教学的思想观点产生共鸣和认同,从而形成价值观念。
实践教学作为一种教学形态,应该符合最基本的教学规律。第一,教学活动要具有相对固定的教学场所、教室或实践教学基地。第二,教师应当在场,否则就谈不上教学的组织与运行了。那种没有教师在场的学生分散参观、社会调查之类的活动不能称之为教学活动。当然学生也应当在场,但不是部分学生而是以班级为单位的所有学生,那种以“小分队”模式的所谓实践活动只能称之为社会实践活动,而不能被称为实践教学。第三,既然被称为实践教学,就应该有明确的相对规范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式方法。第四,能够基于相对稳定的大体统一的目标教学体系而进行考核和评价。所以,实践教学在本质上是一种教学活动。把实践教学径直等同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认识,忽视了实践教学与一般意义上的实践活动的区别,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必然导致实践教学制度建构中的偏颇。
思政课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理论课教学是第一位的,实践教学是理论课教学的延伸、拓展和补充,二者之间的教育目标是一致的,应把二者有机、完美、密切地结合在一起。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理论课教学中,要用足够的课时作保证,以教材为基本遵循,把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熟练驾驭、精辟讲解”,并探索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大学生特点的教学方法(如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案例式、研究式等教学法),把科学理论讲清楚,讲明白,使学生将教学内容入脑入心。同时,教师在理论课教学中就要结合重点内容和理论热点问题规划部署实践教学课要解决的课题,使实践教学形式新颖,内容具体,并有利于基于学生的切身体会和互动思考对理论教学内容产生认同。如果不是这样来理解和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出台的任何实践教学方案都可能有悖于[2008]5号《意见》中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制度”的初衷。比如,笔者所在高校2009年秋季出台的思政课教学计划,“基础”、“原理”、“纲要”课的理论教学都是24课时,“概论”课的理论教学为40课时,而实践教学的课时总数达64课时,且统一放在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中进行。这样的教学计划,背离了2005教学方案和教社政[2008]5号《意见》的学分学时对应原则与本科思政课实践教学占2学分的指导方针,思政课教师也感到无所适从。
2 思政课实践教学中整体课程与个体课程间的关系
教社政[2008]5号《意见》中指出的“要从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2个学分,从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1个学分开展本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指的是所有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都应该开展实践教学,并非像一些高校那样仅在自认为理论与实际联系较密切的课程开展实践教学。比如,南京农业大学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方案是从“基础”课6学分90学时中划出2学分30学时,由“概论”课教师拿出教学计划,列出教学内容,承担教学任务,在理论课教学结束之后由教务部门统一安排在晚上进行。这一方案在学分学时、教学形态、教学内容和制度规范方面符合相关要求,但忽视了思政课实践教学中整体课程与个体课程之间的关系,且把实践教学全安排在晚间也不尽合适。尽管这样的安排可能更多地考虑了“概论”课学分较多,学时充足,更容易联系当前中国的实际问题等因素,但较少考虑“基础”、“原理”、“纲要”、“概论”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这4门课程内容的综合性体现了理论、历史和现实三者的高度统一。
思政课程体系2005方案中,各门课程既有自身的体系和教育功能,同时又是逻辑关联、互为协调的统一整体:“原理”课是基础,侧重于开展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教育;“概论”课是核心,侧重于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纲要”课是纽带,侧重于开展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基础”课是规范,侧重于开展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等方面的教育,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可见,这4门课程互为一体,互为补充,互为支撑,缺少哪一门都会使思想理论教育不具完整性,所以,要根据每门课程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难点和热点,结合学生思想和生活实际去构思实践教学的课题及其方式方法,达到实践教学的目标。
思政课体系的整体性和互补性,决定了思政课实践教学体系的整体性和互补性。所以,对于思政课实践教学,要统一规划,全面展开;要根据每门理论课教学的目标和特点,提出各自实践教学的大纲、教学内容、课时安排、教学方法,并综合考虑,避免重复。在学时分配上,参考2005教学方案的学分规定(“基础”、“原理”各3学分,“纲要”2学分,“概论”6学分),按照教社政[2008]5号《意见》的学分学时对应原则与本科思政课实践教学占2学分的方针,可将理论教学的1学分大致对应实践教学的2个课时(“基础”、“原理”、“纲要”、“概论”的实践教学,分别为6课时、6课时、4课时、12课时)。这样,实践教学的总课时在30个左右,若安排在每门课理论教学基本结束时实施,可使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得益彰,有机统一,达到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3 思政课实践教学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间的关系
前面在论述思政课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时,已经谈到时下很多学校把思政课实践教学和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不加区别,甚至以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来取代思政课实践教学,这是对实践教学的误读和不正确的看法,但是,并不是说二者之间毫无关联。实践教学作为一种教学形态,是通过课题的形式让学生有目的地进行社会参观、考察及调研,并结合学生以往接触社会的感知,在课堂上对认知的结果进行展示、演讲、讨论、辩论,使固有的理论在精神的层面上得以认同并固化为价值观念。实践教学迫切需要学生平时多接触、了解、参与社会活动,况且大学生已经有了一定的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实践教学完全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展开。寒暑假期间有组织且丰富多彩的社会参观、考察、调研、三下乡、进社区等活动,为学生接触了解社会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更有利于学生把理论知识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紧密地结合起来,但是,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切身体会还是要通过实践教学得以理性的升华和价值观念的生成。所以,大学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不能取代思政课实践教学。思政课实践教学,可以凭借学生已有的对历史社会的感知或对文本文献的延伸阅读思考,以课题的形式独立展开,而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可为实践教学积累更加丰厚的思想资源。在思政课实践教学制度建构中,可以考虑把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实践教学的框架体系之中,作为实践教学的一个环节,即将思政课实践教学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提高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效果。
4 思政课实践教学内容的丰富性与针对性间的关系
“基础”、“原理”、“纲要”、“概论”课的理论教学内容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方方面面,涉及学生成长成才的方方面面,各自内容丰富又各有侧重,这为实践教学内容的选择提供了丰富充足的课题资源,而由于受实践课时的限制,要求实践教学内容必须有高度的针对性。目前许多高校在实践教学探索中积累了值得借鉴的经验,比如,南开大学的“概论”课实践教学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理论问题作为平台,在这两大主题下,让学生“讲一个故事,搞一项调查,画一个图表,提一项举措”,以团队的形式在课下查阅资料,进行社会调查,讨论问题、制定解决方案,撰写文字材料,最后通过课堂教学的展开来加深对理论问题的理解[3]。但总的来讲,目前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探索还有待加强,实践教学主题的确立原则还必须明确,要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把实践教学内容的丰富性与针对性有机统一起来。就4门思政课程的体系、内容、教育目标而言,笔者认为:“基础”课实践教学应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平台,针对现实生活中部分大学生荣辱观错位的现象(如对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认识模糊,学习的目的不明确,集体主义观念淡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法制观念不强,等等)设计和组织实践教学;“原理”课实践教学的设计和组织应以“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教育为平台,针对“民主社会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普世价值主义”等社会思潮,用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其实践辨析其中的谬误;“纲要”课实践教学的设计和组织应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为平台,针对学术界“告别革命论”、“资本主义补课论”等错误观点,用中国人民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中国共产党,选择社会主义道路,从而振兴中华民族的历史史实对其加以批判,由此使学生更加坚信“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能够发展中国”;“概论”课实践教学的设计和组织应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为平台,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多元化、价值多元化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冲击,针对改革开放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社会问题(如腐败、贫富差距、教育公平、三农、环境、就业等问题)设计和组织实践教学。
5 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与形式间的关系
从思政课教学的组织管理和教学形式上看,实践教学比课堂教学的要求会更高,难度会更大。思政课实践教学能否正常有序地开展并收到预期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指导教师的组织管理和教学手段的有机统一。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是一个把实践教学方案变为具体教学活动的复杂过程,把已确定的实践教学课题的内容充分展示在精彩的实践教学课堂上,需要指导教师精妙的构思。通常,每学期理论课教学进行到三分之一时,就可进入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环节。在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环节,首先要进行充分的动员,要向学生讲清实践教学的目的意义、可供选择的题目、教学形式、准备工作的步骤(包括具体任务和时间表等)、考核标准等。在充分动员之后,接下来要做好实践教学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的第一步是分组选题,一般8人左右为一小组较为适宜;第二步是各组通过讨论提交初步的实践教学报告书,确定实践教学提纲和具体实施方法,指导教师充分考虑学生实际能力和实施方法的可行性,对学生提交的实践教学报告书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三步是围绕着实践课题准备材料,展开调研活动。因为“基础”、“原理”、“纲要”、“概论”4门课程实践课题的教学形式多样,可能是报告、辩论、论文、故事(发生在身边或者家乡、社会的一件事情)、模拟法庭、新闻发布会、情景剧等,所以实践教学的资料搜集也会是多形式、多渠道的,比如图书馆资料搜集、上网查询、实地参观调研、访问当事人等,但不论采用何种形式,资料搜集都是实践教学能否成功的关键,在这一阶段指导教师要有布置,有检查,并适时召开课题组长碰头会,了解进展情况,及时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克服困难。上述准备工作完成后,即进入实践教学的课堂展示阶段。在课堂展示阶段,要在有限的课时内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指导教师的组织管理是关键。指导教师要驾驭教学过程,保证课堂教学有条不紊、人人参与、气氛热烈、辩解有序、争论得体,引导学生在共同分享每个个体实践感悟的累累精神硕果的同时,使理论教学的成果得以升华并内化为学生恒久不变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观念和价值追求。
总之,对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探索还在继续,争论也不可避免,即使因对实践教学的误读导致实践教学制度建构中的偏颇,也可为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制度”提供借鉴。以上关系的正确处理,是思政课实践教学进一步深入开展的前提,有利于更加完善的实践教学模式的出现,有利于推动思政课实践教学向着健康、有序、更富有成效的方向发展。
[1] 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Z].2008.
[2] 王祝福.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及其评价[J].思想理论教育,2008(15):67―69.
[3] 丁军,李倩.积极开展实践教学 提升“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教学效果[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1):68―70.
On Several Relations Built in the Teaching Practice of Colleg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ies
HOU Quan-sheng, WANG Zhe
(Jiangsu Teachers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Changzhou Jiangsu 213001, China)
Since the teaching project of colleg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ies was put into practice in 2005, many teachers have explored ways to classroom teaching and formed various teaching plans and models. However, owing to lacking unified teaching syllabus and requirement, different schools employ distinct models. In order to improve and perfect the practical teaching system, the following relations must be handled well---relations betwee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ies and practical teaching, monolithic and individual curriculum, practical teaching and college students’ social practice, the diversity and pertinence of teaching contents and organizational management and teaching approach.
colleg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ies teaching; practical teaching; system construction; dealing with several relations correctly
G641
A
1006-5261(2011)05-0102-04
2011-03-23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D/2008/01/054)
侯全生(1965―),男,河南西平人,副教授.
〔责任编辑 张继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