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问题分析
2011-08-15温州市龙湾区统计局局长
温州市龙湾区统计局局长 林 坪
温州市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问题分析
温州市龙湾区统计局局长 林 坪
近几年,温州各级政府推出一系列改善民生的工程,并取得显著成效,城乡居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逐步超过城市居民。然而,城乡收入增长水平滞后于经济增长水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家庭之间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仍难根本改变,中低收入家庭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难度加大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努力消除贫富差距、关注城乡居民增收,特别是解决低收入家庭和农村居民增收难问题是当前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城乡居民收入现状
近年来,温州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呈现以下特点:
(一)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农民增收有所改善。近几年,温州经济呈现出“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农村收入增幅逐步快于城市居民收入增幅”的良好态势。2010年温州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01元,比上年增长11.3%,近五年年均增长9.5%,增幅比前五年年均低0.9个百分点。2010年温州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416元,比上年增长13.0%,近五年年均增长10.8%,增幅比前五年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且比城市居民年均增幅由前五年的低0.6个百分点提升到高出1.3个百分点。
(二)城乡居民收入渠道逐渐拓宽,结构趋向多元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居民收入渠道逐渐拓宽,自谋生路、自主创业、投资理财等多元化的收入渠道逐步形成。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结构中,工资、经营、财产和转移四大收入比由2005年的56.0∶21.7∶4.2∶18.1调整为52.7∶20.3∶8.2∶18.8,收入结构更加优化。农村居民逐步放开眼界,积极参与非农产业经营和增强投资意识,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经营、财产和转移四大收入比由2005年的39.0∶46.0∶7.2∶7.8调整为42.9∶41.7∶8.4∶7.0。
(三)城市居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增幅快于工资性和经营性收入。目前城市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主要由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养老金等)和财产性收入四大部分构成。近几年温州城市居民收入结构变化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工资性收入的主体地位逐步减弱。2010年温州城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603元,比上年增长16.9%,近五年年均增长8.5%,比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低1个百分点;2010年人均工资性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52.7%,仍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比重近五年回落了3.3个百分点。二是财产性收入比重虽小发展潜力较大。随着市民投资渠道的拓宽,工资性收入已经不是唯一的来源,财产性收入快速增加。近五年温州城市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增长25.9%,增幅为四大类收入之首,在全省各市中处在领先地位。人均财产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由2005年的4.2%提高到8.2%。三是经营性收入稳中趋缓,转移性收入的比重稳中有升。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近几年经营性收入略有回落。2010年温州城市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6774元,近五年年均增长8.4%;经营净收入占比从2005年的21.7%回落到20.3%。转移性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6300元,近五年年均增长10.8%,高于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1.3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养老金等)占总收入的比重从2005年的18.1%上升至18.8%。
(四)农村居民非农收入来源有所增多。近几年,温州农村居民收入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非农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主要增长点和重要来源。2010年农村居民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达到8645元,近五年年均增长11.4%,高于人均纯收入增长水平0.6个百分点,占当年纯收入比重为75.7%,对当年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1.4%。二是农业收入比重较低,易受外部因素影响。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农业收入1024元,近五年年均仅增长5.5%,比人均纯收入总水平低5.3个百分点。其中2007、2008两年受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分别仅增长0.4%和下降17.0%,直接影响当年农民增收。三是财产性收入增速较快,比重逐年提高。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957元,近五年年均增长14.2%,高出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幅3.4个百分点,占当年纯收入比重也从2005年的7.2%增加到2010年的8.4%。其中租金和土地征用补偿是两大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010年分别占到52.4%和11.3%。
二、当前城乡居民收入值得关注的主要问题
从当前温州城乡居民收入现状及特征来看,有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亟待解决。
(一)居民收入增长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仍有一定差距。从近几年看,温州居民收入的提升幅度,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的提升水平。2010年温州地区生产总值2925.04亿元,按现价计算,近五年年均增长13.0%(按可比价算,年均增长11.0%),比城乡居民收入分别高出3.5个和2.2个百分点;2010年财政总收入411.43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长15.0%,比城乡居民收入分别高出5.5个和4.2个百分点;2010年温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62.42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长17.0%,比城乡居民收入分别高出7.5个和6.2个百分点。经济增长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比为1∶0.73和1∶0.83,即经济增长1个百分点,带动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0.73个和0.83个百分点,而带动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增长分别达到1.15个和1.31个百分点。
(二)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难以根本扭转。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很难改善。2010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73倍,与2005年相比,仅缩小0.16倍,与浙江省2.42的平均水平仍高出0.31倍。二是收入水平区域性差异仍然很大。温州县域经济发展的差距比较大,全市74%的GDP、79%的财政收入集中在3区2市,而占全市50.5%户籍人口(按常住人口算,占35.8%)的6个县GDP和财政收入仅占26%和21%。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鹿城区31666元,是最低的泰顺县的1.91倍;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龙湾区15294元,为最低收入泰顺县的2.54倍,3区2市农民收入水平约为最低收入县的1.74倍。三是贫富家庭两极分化日益严重。温州是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贫富两极分化也更为严重。根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按照收入从高到低的排列,2010年20%的最高收入家庭人均总收入为25820元,而20%的最低收入家庭人均总收入只有3697元,高低收入户的差距由上年的6.7倍扩大至7.0倍。
(三)农民增收的不确定性因素逐渐增多。一是农村居民增收预期不稳定。近几年,农村居民收入的快速增加,政策、价格、劳务经济等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国家已经连续七年大幅度减免农业税和增加政府补贴,但继续依靠政策增加农民收入可操作的空间非常有限。二是农业生产发展极不稳定。农业生产极易受自然灾害、农产品供求关系、畜牧业疫情等外部因素影响,农业收入会因此产生较大波动。长期以来,农业经济效益偏低的问题,造成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影响了技术的推广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从而导致效益产出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发挥。三是非农收入持续增长难度加大。近几年,温州农民的非农收入特别是工资性收入的增长是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然而,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不能适应高新技术产业,从而成为影响农民非农收入的主要因素。
(四)财产性收入的稳定增长任务艰巨。财产性收入的增长状况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十分明显。今年以来,温州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受股市、房市等投资市场不景气的影响,明显缩水。今年一季度温州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分别下降2.9%和增长8.0%,均明显低于往年增长水平和同期总收入水平。
三、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值得关注的问题,现提出对策建议如下:
(一)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进程。与全省各市相比,温州城乡统筹水平远在宁波、嘉兴、杭州、舟山、绍兴和湖州之后,下阶段应加快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进程。一是加快户籍改革,探索建立取消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重要的是制定出没有城乡差别、能够惠及全体人民的综合型社会制度。二是要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原则,加大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三是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新渠道。四是大力培育县域经济和中心镇。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做大做强中心镇,把县城经济和中心镇培育成为承接城市辐射带动和农村要素集约集聚配置的主要平台和载体。
(二)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分配机制。加快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注重社会公平。一是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府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作用,主要是提高离退休金标准、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二是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构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的分配结构是今后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三是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完善税制,尤其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垄断收益分配,引入竞争,打破垄断;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取缔非法收入,重点打击腐败。
(三)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自我发展能力。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和生产实际的需要,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帮助农民群众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更新经营理念,增强法制观念。
(四)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一是继续强化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继续坚持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和补贴制度;继续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办法,探索建立粮食综合补贴制度;落实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农民种粮收益。二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服务。各级农村信贷部门要围绕地方政府经济结构调整规划,利用信贷杠杆,重点支持具备资源优势、竞争力强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重点支持订单农业、科技农业、高效农业发展;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支持养殖专业村、专业小区建设;积极开办农村助学贷款和消费贷款,加大对扶助农村困难群体项目的支持力度。
10.3969/j.issn.1674-8905.2011.09.014
施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