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汝斌同志在浙江省服务业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1-08-15
金汝斌同志在浙江省服务业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一、近年来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逐步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
一是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省统计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现有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浙江实际,于2007年建立了符合我省服务业发展要求的统计调查制度,各市也陆续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出台了鼓励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及时将重点分离服务业单位纳入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并开展监测。为引导推动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科学发展,省统计局与省发改委研究制定了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统计直报方案。2010年,省统计局又将装卸、计算机服务、软件、租赁等11个行业纳入全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今年又将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财务调查制度与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接轨,不断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
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统计调查方法。服务业行业面广、量大、分布散、变化快,我省在服务业调查模式上不拘泥于单一的调查方式,而是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统计调查方法,对总量占比大、统计基础好的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采用全面调查,对大量规模小、统计基础比较薄弱的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户采用抽样调查。因服务业内部行业之间差异较大,在确定限额标准时,按行业中类分别设立相应的限额标准,重点是每个行业中类全省及各市调查的限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占本行业经济总量保持在70%左右,以确保全省和各市限上单位充分的代表性。
三是创新统计调查组织方式。由于服务业涉及面广,数量大,光靠政府统计部门一家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组织实施方式上打破了以往单一的由统计部门自上而下的组织模式,按照“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的作用,形成合力。目前,交通、邮政、通信、广电、金融、教育、卫生、福利、文化等服务行业的限额以上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实施全面调查,政府统计部门承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信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娱乐业、行政事业等服务行业的限上单位全面调查和所有服务行业的限下单位及个体户抽样调查。
(二)着力提高服务业统计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省政府成立了浙江省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小组,综合协调和指导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各地都成立了相应的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加强了人员力量。有的街道、乡镇也建立了服务业统计组织机构,配备了服务业统计人员。如杭州市实行政府购买统计调查服务的机制,健全了社区的服务业统计调查队伍,宁波市实施县域统计工作组织模式改革,分片区建立统计工作站,嘉兴市提出“像抓计划生育那样抓服务业统计”,加强村(社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员队伍建设,绍兴市大力推进“服务业统计进社区”工作等。
二是加强分工合作。根据《浙江省服务业统计工作方案》的分工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与合作,切实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和部门业务统计工作。交通、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广电、邮政、电信等部门积极开展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财务统计,统计报表上报率和数据质量不断提高。旅游、地税、人民银行、通信管理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本系统业务统计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三是加强工作交流。为交流和促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省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于2009年创办了《浙江服务业统计工作简报》,目前已编印55期,及时反映服务业统计工作进展情况,交流经验,为各级党政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业统计信息。
四是加强考核评价。省统计局联合省发改委建立了省级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和各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评价通报制度,从2009年开始对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价。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丽水等市对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也进行了年度考核,杭州、宁波等市还将市级部门的考核结果纳入了市政府对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
(三)努力加强服务业统计基础建设
一是全面推行网上直报。省统计局设计了全省服务业统计网上直报系统, 11个市在全省网上直报系统的基础上都建立了各自的直报分系统。杭州、宁波等市已经实现了政府统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统一直报系统平台上分工协作、数据共享。全省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网上直报率达到了100%,有的市限额以下抽样调查也实施了网上直报。通过网上直报,减轻了基层统计部门负担,减少了中间报送环节,提高了服务业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二是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各地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做到“数出有据”,促进企业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宁波、台州等市实施了电子统计台账制度,更为快捷、准确地反映了企业发展状况。有的市专门制定了服务业统计业务规范,为基层统计对象全面掌握了解服务业统计调查基础知识和具体业务操作技能,系统规范统计对象具体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加强源头数据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强化统计业务培训。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针对如何开展报表布置、填报、催报、数据审核、程序操作、撰写数据评估报告、统计分析研究等问题,通过年报布置会、业务研讨会、数据会审会、质量评估会等形式分别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企业、统计系统和部门服务业统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相关部门也积极开展本系统服务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各地积极组织统计巡查、执法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对服务业统计漏报瞒报等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了基层企业依法统计的意识,有力地促进了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和时效的保证。
(四)有效提升服务业统计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服务业发展情况通报评价制度。省统计局联合省发改委对全省11个市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半年通报和年度评价。半年度由省统计局牵头对各市服务业总量、增长速度、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以及年度目标完成进度等内容进行通报。年度评价按省发改委和省统计局联合制定的评价体系对各市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是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各地、各部门围绕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跟踪分析服务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提供时效性、针对性强,有深度和广度的统计信息和分析报告。温州、衢州、台州等市的统计分析报告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多次批示。省统计局及时向省政府提供全省经济强县服务业发展情况、重点服务业行业和主辅分离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
三是编辑服务业统计资料。嘉兴、绍兴、湖州、舟山等市根据服务业统计调查数据、其他相关专业调查数据和业务管理部门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定期编印服务业统计资料卡片。各地、各部门每年协助省服务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编辑出版《浙江省服务业发展报告》蓝皮书,全面真实反映全省及各地服务业发展的状况。
四是做好其他统计服务。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服务业年度发展目标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以及重点服务业企业认定等工作。省统计局与省委宣传部、发改委、商务厅、旅游局、体育局合作开展了文化产业、现代物流、服务贸易、区域旅游、体育产业等方面的研究和发展监测。
二、充分认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
(一)充分认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要改变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型发展方式,重中之重是加快推动服务业的大发展。统计工作要反映发展方式转变的进程,需要我们提供更及时更高质量的服务业统计数据。
二是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全面提升,经济社会转型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发展服务业是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今后五年我省的发展主要目标是要实现“五个新突破”,摆在首要位置的是产业升级实现新突破,其中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左右。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突出重点区域发展、重点平台建设、重点企业培育。这些都对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三是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是节能减排的要求。从我省发展现状看,过多依赖低端产业、过多依赖低成本劳动力和过多依赖资源环境消耗的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任务更为艰巨。而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与一般工业相比,具有占用土地少、物质投入少、资源消耗少、污染排放少的优势,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是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这就需要我们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制定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是经济发展阶段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络购物、远程教育、服务外包、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和新业态不断涌现,统计信息需求也日益增多,而服务业统计还不能完全适应发展要求。根据我省比较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省政府确定了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并制定了11个现代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这些都对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如何反映这些新情况,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对统计信息的需求,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充分认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艰巨性
一是服务业统计力量比较薄弱。几轮机构改革后,部门统计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部门统计职能作了调整与重组,一些部门没有专门的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也是兼职的居多,近年来部门统计虽然得到一定加强,但还难以满足全面反映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多数部门管全行业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府统计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任务与力量的矛盾依然突出。基层统计力量缺失,多数服务业企业没有专职统计人员,有的企业频繁调换统计人员,统计人员队伍也不稳定。
二是服务业统计基础相对薄弱。服务业涉及行业门类多、单位数量多、个体户多、变化快,统计单位比较难掌握,统计基础薄弱,配合统计调查的意识不强,漏统低估的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服务业中个体私营比重较大,现金交易非常普遍,票据管理不规范,税务上实行定额申报纳税为主,使得上报的统计资料存在政策性和制度性的低估现象。
三是服务业统计调查难度大。各种类型服务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各异,核算方法也不尽相同。如教育、文化、科技等执行事业单位财会制度,交通运输、居民服务等执行企业财会制度,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则执行系统内统一的专业财会制度,还有社团组织、中介机构等不同的管理内容,执行的核算报表也不一样。同时,服务业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也很多。要对这么多情况各异的企业单位进行统计调查,取得准确、全面的数据,难度较大。
(三)充分认识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紧迫性
一是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的需要。虽然服务业统计数据已涵盖了全部的服务业行业,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兴产业不断涌现,现行服务业统计制度还不能满足对社区服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重点产业和不断涌现的新兴产业单独监测的需要。有些行业主管部门的统计制度方法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难以真实、全面反映全行业发展状况。
二是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从目前政府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取得的服务业统计数据看,虽然各地、各部门在控制数据质量方面下了很大工夫,但数据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统计直报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还存在制度不够完善、示范区上报不及时、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部门行业统计数据与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其他相关指标之间协调性、衔接性还远远不够。
三是服务业统计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目前各地、各部门掌握的大量统计信息还没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数据提供渠道不够畅通,资料交换、信息共享的平台有待建立和完善。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领导关心的重点问题反映还不够及时、深入,统计研究分析的精品还不多,对有的产业专题调查和深入研究不够。
三、切实抓好服务业统计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服务业统计改革力度
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现行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还有许多方面滞后于服务业发展的要求,还不能完全满足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需求,需要通过改革创新加以健全、完善。统计部门要加大对服务业统计改革的管理、协调和指导,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服务业重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研究新兴产业统计界定,制定相应的统计分类标准,逐步完善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制度。
二要积极做好服务业重点行业统计监测工作。统计部门要牵头确定现代服务业“10+1”重点行业统计边界,组织、协调和指导金融、发改、经信、科技、旅游、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商务等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统计监测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并实施监测。
三要认真做好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统计直报工作。省统计局将进一步完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统计直报制度,做好业务指导、联网直报平台维护、数据审核、汇总、整理分析等工作。各示范区要充分认识这项统计直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调查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要建立健全部门全行业统计体系。省级有关部门要在现有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本系统、本行业的实际,不断改革创新,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建立健全全行业统计体系,以全面反映各行业发展状况。
(二)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管理
一要进一步完善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统计部门要积极做好服务业统计的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建立服务业统计例会制度,及时研究服务业统计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政府综合统计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的职责分工,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逐步形成统一管理体系下各负其责、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运行机制。
二要强化部门统计管理。各级统计局作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统计管理、调查项目审批、业务指导、数据审核、规范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即将出台的《浙江省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服务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统计调查、统计资料使用与发布、统计分析研究、统计信息化和统计法制建设等工作。
三要切实抓好部门业务统计工作。在现行的统计核算和一些综合评价体系中,需要使用大量的行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数据,目前我省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基础资料近三分之二来源于部门的统计。省交通、旅游、邮政、电信、财政、地税、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要健全和完善业务统计制度方法,进一步加强客货运输量和周转量、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邮政业务总量、电信业务总量、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营利性服务业税收、人民币存贷款余额、股票交易额、保险费收入等方面的统计工作,以真实客观反映本行业发展状况。
四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省统计局和省发改委要继续联合做好对全省和各市服务业发展情况半年通报和年度评价工作,及时跟踪反映服务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省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市和省级有关部门年度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考核并纳入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同时将省级有关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列入省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各地、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机构也要对下级政府和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三)进一步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一要加强单位名录库建设。各级统计部门要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先进库、再报数”的观念,着力推进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真正发挥名录库在统计调查中的基础性作用。编制、民政、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建立完整的服务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名录库,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个体经营户要及时注册为企业。同时要及时提供单位增减的行政记录资料,做到不重不漏。
二要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企业按照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台账,健全与统计资料有关的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和管理制度。财政、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的指导,强化会计核算,确保作为统计依据的会计报表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要强化数据审核评估。各级统计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统计数据无小事的观念,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数据审核和质量评估制度,严格把好对源头数据的审核关,加强对服务业统计综合数据、增长趋势的评估工作。部门行业统计数据与统计部门的其他相关指标之间要做到衔接和匹配,确保统计数据与服务业发展实际相符合。
四要进一步加强依法统计。各级统计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积极组织统计人员普法知识培训,依法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业统计服务水平
当前,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届对服务业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各级统计和有关部门在按规定做好统计报表的同时,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统计重点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定期监测和评价11个重点服务行业发展情况,及时反映服务业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和加强宏观调控提供参考,充分发挥统计监测评价的导向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队伍建设
统计队伍是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基础支撑。当前,服务业统计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各级统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机构,充实与服务业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落实服务业统计工作职责。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人员的政治理论、经济理论、统计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等多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服务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创新、勇拼搏、作风硬、法纪严的服务业统计队伍,确保高质量完成服务业统计工作任务。
10.3969/j.issn.1674-8905.2011.0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