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胃食管反流病的中医辨证
2011-08-15唐伟召
唐伟召
胃食管反流病(Gastroesophageal reflux disease,GERD)是胃、十二指肠内容物反流进入胃、食管而引起泛酸、烧心等的一种病变,可导致反流性食管炎以及口咽、喉、气管等食管以外的组织损害[1]。其症状主要有烧心、泛酸、反食和嗳气等;其伴发的食管外症状可多见胸骨疼痛、咳嗽和哮喘等。西医治疗存在部分患者对药物不敏感、停药后易反复、长期用药不良反应大等问题。笔者应用中医辨证治疗GERD患者40例,取得满意疗效。现总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文40例患者均为我科门诊患者,随机分为2组,即治疗组和对照组,两组各20例。治疗组30例中,男9例,女11例,年龄21~62岁;对照组20例中,男8例,女12例,年龄20~61岁;病程均为1~5年;两组在性别、年龄分布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94年发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2]诊断,具有GERD典型症状:反酸、烧心、胸痛、打嗝、食物反流、咽痛、咽堵等;电子胃镜示非糜烂性食管炎(NERD);排除标准:凡有以下情况者不纳入病例选择:内镜下食管下端黏膜损伤(EE)和Barrett食管;有消化性溃疡;相关性疾病,如消化道肿瘤、心血管病、严重精神和心理疾病。
1.3 临床分型及治疗
1.3.1 肝胃不和型,表现为脘腹痞满、胸闷、情郁则重、嗳气则舒、泛吐酸水、纳差、舌苔薄白、脉弦数,治以疏肝解郁,健脾化湿,方选柴芍六君子汤加减,药用柴胡、白芍、茯苓、党参、白术、半夏、陈皮等。
1.3.2 脾胃虚弱型,表现为脘痛绵绵,喜按,得食则痛缓,多食则脘胀,泛吐清水,喜热饮,四肢不温,大便溏,苔白,脉细弱,以黄芪建中汤加减治疗。脘胀连胁可酌加甘松、佛手、檀香;嘈杂反酸明显加乌贼骨、瓦楞子、浙贝;恶呕加法夏、苏梗、干姜;食滞加莱菔子、山楂;嗳气频加代赭石、沉香,便结加大黄。
1.3.3 肝火犯胃型,表现为胃脘和胸胁后灼热刺痛、嘈杂嗳气、呕吐泛酸、口干口苦、心烦失眠、舌红、苔黄、脉弦数,此为肝胆气郁化火,痰热内扰,胃失和降。治以疏肝胆,清痰热,和胃气,方选黄连温胆汤,药用黄连、半夏、陈皮、竹茹、枳实、茯苓、炙甘草、大枣等。
1.3.4 肝气犯胃因情志不遂而致胃脘胀满,两胁疼痛,泛酸打嗝,嗳气频作,吞咽不利有梗咽感,心烦易怒,食欲不振,大便不畅,小便如常,舌质微红、苔薄白,脉弦。此为肝气郁滞,横逆犯胃,胃气上逆。宜疏肝理气,和胃降逆,方选柴胡疏肝散,药用柴胡、陈皮、川芎、香附、枳壳、白芍、甘草等。
1.3.5 对照组给予西药雷尼替丁0.15 g,2次/d,口服;多藩立酮 10 mg,3 次/d,口服;硫糖铝1.0 g,3 次/d,嚼服。两组病例均以2周为1个疗程,治疗3个疗程后复查胃镜。
2 结果
2.1 疗效评定标准 主要症状(烧心、反酸、胸痛等)消失为痊愈;主要症状明显改善为显效;主要症状轻度改善为有效;症状无改善为无效。
2.2 疗效观察 治疗组20例中,痊愈5例,显效14例,有效1例,没有无效病例,有效率为100%;对照组20例中,痊愈2例,显效10例,有效5例,无效3例,有效率为72%;两组有效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 复发情况 随访3个月,治疗组复发1例,复发率为5%;对照组复发4例,复发率为20%;两组复发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3 讨论
胃食管反流病属于中医学吞酸、吐酸、呕吐、胸痹、嘈杂、胃脘痛、梅核气等范畴。认为本病的病位在食管和胃脘,与肝、胆、脾、胃、肺密切相关,其基本病机是脾胃虚弱,气机失调,胃失和降,以正虚为本,气滞、郁热、湿热、痰浊、瘀血为标。胆胃同属阳腑,居于中焦,均以通降为顺,胆胃存在着胆随胃降,胃随胆升的相互关系。情志所伤,肝失疏泄,气机郁滞,肝气逆动,引动胆火,上迫于胃,胃气上逆而发病;或饮食不节,损伤脾胃,湿热中阻,脾气壅滞,失于和降,不能沉降胆气,胆气乘逆,上犯于胃而发病。本病病位以胃为主。方中乌贼骨、煅瓦楞的主要成分为碳酸钙,可以中和胃酸。用浙贝母、白及两味药,主要起到保护胃黏膜的作用,药理研究表明,浙贝母醇提物可抑制水浸应激性和盐酸性小鼠胃溃疡形成,提示浙贝母有抗溃疡作用,而白及含黏液质,具有直接黏附溃疡面,起到止血消肿生肌功能,且具吸收与排出局部分泌物的作用,可促进肉芽组织新生,清洁伤口,加速愈合。
西医治疗胃食管反流病主要治疗手段为抑酸、增强胃动力及保护胃黏膜,但其治疗周期较长,且具有易复发、依从性差等不足之处。中医辨证与对证治疗相结合,在改善症状、抑制反流和促进食管受损黏膜修复方面显示出中医药的特色及优势,其症状缓解作用明显,优于西医治疗,且副作用小、依从性好,值得临床应用。
[1]叶柏,陈静.胃-食管反流性疾病证治刍议.湖南中医杂志,2005,21(3):124-125.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