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积极探索乡镇土地监管奖惩机制
2011-08-15邵力黄成高
资源导刊 2011年4期
□邵力 黄成高
新县积极探索乡镇土地监管奖惩机制
□邵力 黄成高
今年以来,新县在强化土地管理中,采取交保证金、责任追究等措施,积极探索乡镇土地监管奖惩机制,强化驻村乡干部、村干部对土地的监管作用。
针对土地违法重点在乡村、土地监管难点在乡村的实际情况,今年新县在一些乡镇探索土地监管奖惩机制。香山湖管理区出台了土地监管奖惩措施,明确规定各行政村交土地监管保证金2000元,以确保半年度村内无乱搭乱建、私自出卖土地、私自占用基本农田或改变耕地性质、乱堆乱倒等现象发生。对履职好的,除退还保证金外,另奖励2000元,否则每发生一起违法事件处罚800元,扣完为止。在土地监管中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区党委给予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有违纪现象的,由区纪委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区分管领导、驻村干部、一般干部分别交保证金2000元、1000元、500元,实行同奖同罚,年终兑现奖惩。
(作者单位:新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