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局连续拆除三宗违法占地
2011-08-15侯海广
资源导刊 2011年8期
□侯海广
辉县局连续拆除三宗违法占地
□侯海广
7月1日,辉县市国土规划联合执法大队在公安室的紧密配合下,依法依规对薄壁镇、吴村镇和峪河镇共计3处违法占地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785平方米。
近日,薄壁、吴村和峪河国土资源所在各自辖区内巡查时,均发现了违法占地现象,多次分别对辖区内的违法占地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自行拆除。然而,占地人仍我行我素,拒不配合。
7月1日上午8点30分,市国土规划联合执法大队80余名执法人员准时集结到位,出动执法车10余辆,按照执法预案依次前往薄壁、吴村和峪河三镇。大约用了2个小时的时间,依法对薄壁镇一街村东、紧临辉薄路的1处约2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和吴村镇南土高村东1处约45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行拆除。
强制拆除峪河镇一街村南、世纪大街南一处约135平方米违法占地建筑时,占地人宋某的儿子趁执法人员不注意,突然将一大罐汽油泼向两名执法人员身上,准备用打火机点火时,被公安人员控制。执法人员临危不惧,毫不退缩,将正在施工的墙体推倒。执法人员准备撤离时,宋某又出人意料地冲到执法车辆前拦截,阻止人员撤离。执法人员遂将宋某父子二人带至联合执法大队进行调查处理。
(作者单位:辉县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