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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回击还是退守

2011-08-15

中学语文 2011年34期
关键词:酒客读书人孔乙己

张 旋

当著名编辑家、鲁迅曾经的学生兼好友孙伏园问他最喜欢自己的哪篇小说时,鲁迅回答是《孔乙己》。

鲁迅曾写过33篇小说,著名的如《狂人日记》、《阿Q正传》、《祝福》、《药》等,可以说篇篇经典,字字珠玑。而鲁迅独独喜欢这篇《孔乙己》,因此,我们有理由说,《孔乙己》这篇小说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词语,一定都是作者殚精竭虑,呕心沥血,用心创造的结果。那么,文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词语,都值得并需要我们用心琢磨,反复推敲,应该也是不错的。

然而很多时候,我们对这篇小说许多细节的理解经常停留在形而上的层面,经常脱离人的真实生活状态和人群的真实生活场景,只为某个所谓的主题去牵强附会,从而导致对小说的理解出现偏差,对世态人生的把握偏离常态。

孔乙己出场的第一个动作是交付酒菜钱的 “排”字。

孔乙己一出场,就遭到别人的嘲笑,短衣帮酒客们笑他“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孔乙己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用“排”字有什么意味?是很多老师在课堂上都要细细赏析精心把玩的。

一般认为、传统认为、许多参考书都那么认为、我们也一直把它作为标准答案教给学生,那就是“显阔”、“炫耀”,表现孔乙己根本不把嘲笑自己的酒客放在眼里的心态。像“然而,对此孔乙己并不理睬,而是以‘排出九文大钱’要酒要菜来表示自己根本不把对方放在眼里。这是对挑逗者的无声回击。这个‘排’字,写的是动作,表现的却不只是动作,还有动作者的神态。当孔乙己把九文钱一个一个地排在柜台上的时候,可以想见他的心里和脸上一定是十分得意的”①就是一个很有市场的理解,这种理解似乎是不错的。

你看,孔乙己不是用这种摆阔的方式来表达对那些嘲笑他的众酒客的回击吗——你们有什么资格屡屡取笑我啊?你们不是只舍得花四文钱买一碗酒喝吗?看看我,两碗酒,一碟茴香豆,九文钱,有钱!你们舍得吗?

按照这种理解,孔乙己的“排”,就是以自己独有的方式,对嘲笑他的众酒客的有力回击。

但是,这是贴近孔乙己当时处境和心境的理解吗?我们若将这个动作模拟演示一下,到底该是什么样子的?是一个一个,不紧不慢地摆出,还是一串,哗啦,一下子一股脑儿地甩出,或者还该是别的什么样子?是平放铺开,还是堆叠摞起,或者还该有别的什么样子?排出这九文大钱的时候是趾高气扬,旁若无人,还是抖抖索索,拘谨猥琐,故作镇静?

我想,当我们设身处地地把自己放在孔乙己和咸亨酒店的这人世间真实场景而不是参考答案中时,我们也许会发现,那种“炫耀”、“摆阔”的理解恐怕是违背人物动作语境,也是违背孔乙己这个被屡屡嘲笑的时代落伍者的情境特性的。

其一、孔乙己不愿意炫耀。

这个“排”的动作的前提是什么?是酒客主动出击,嘲笑孔乙己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其实对酒客和孔乙己而言,这都只是同一部戏剧的又一次开演,并无新意。大家都知道,这一波哄笑还只是个开端,尚未发展到新伤疤的不可告人的真相(偷东西被打的,而不是磕着、碰着什么的)上。虽然,孔乙己被打而致疤的真相,早已不是秘密,挨打而被笑的戏剧,也早已不是上演一回两回了,但酒客为了让这戏剧持续的时间更长一些,博得的笑声更多一些,获得的开心更久一些,还是不愿放弃这样一个铺垫,每次又都从头开始。

显然,酒客们导演这戏的步骤孔乙己也是非常清楚的。那么,他会那么傻,去主动招架,用主动或被动回击的方式让这戏剧继续往高潮方向上发展,从而迎来更热烈的取笑吗?不会。孔乙己虽然落伍,但他还是要尊严,要认同,要和大家友好和谐地生活在一起,他不憨啊。这从“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上可见;从对别人嘲笑屡屡争辩以至面红耳赤上可见;从最后一次爬到酒店喝酒,还对掌柜说“不要取笑”也可见。所以,他在心底里是非常希望这出闹剧能在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结束的,他会去主动接招,让这闹剧继续演下去吗?

再说,孔乙己若用摆阔这种方式接招,那也与酒客的问话答非所问,这也有悖于回答问题的正常思维。

其二,从孔乙己所受的教育和以此形成的思想性格来看,他也不会炫耀。

孔乙己是深受封建文化、科举制度毒害的下层穷知识分子。那时的知识分子信什么?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因此,值得他炫耀的并且已经炫耀了的,无非是“读书人”这一身份:不肯脱去那件标志着读书人身份的长衫;满口“之乎者也”;别人“质疑”他“当真认识字”吗,他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在小伙计面前摆弄“茴”字的四种写法等等。

但他就是不可能以钱为荣。

他信奉读书人是“君子”,君子信奉什么——“君子固穷”。他的精神寄托在书本中,而不在现实的有钱无钱的炫耀中。很多时候,读书人和世俗人不是比富有而是比贫穷。他们认为说钱、比钱,那是很庸俗的事。尤其是像孔乙己这样没钱的读书人,他们视金钱如粪土,名利如浮云,不慕荣利,安贫乐道。

何况自己真的不是有钱人。他唯一能炫耀的就是读过书,认识字,会写字,此外什么都没有。可孔乙己连这最骄傲的一点都得不到别人认可,还有什么好炫耀的呢?

既然炫耀是不可能的了,那他会不会是故弄玄虚,开开玩笑,逗人一乐呢?也不会。孔乙己不是一个八面玲珑,能和各色人等开开玩笑、打成一片的市井俗人。自己是读书人,读书人“高人一等”。读书人有读书人的行止、分寸、正统、低调、内敛、沉稳。再说,自己再穷也是“君子”,别人都知道我偷东西了,我还有心情跟别人开玩笑吗?

其三,从处境看,他也不能炫耀。

孔乙己一到酒店就被人嘲弄、取笑,应该说,他很窘迫、尴尬、窝囊、孤独,没有洋洋自得的理由。

他不会像长衫客那样趾高气昂地踱进踱出,因为没钱;也不会在短衣帮跟前炫耀什么,因为不屑。何况,他知道,就算自己炫耀一下,也不会有欢呼和捧场,因为咸亨酒店的生活历史告诉他,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招致更热烈的哄笑。

何况,他本质上不是一个喜欢把自己作为别人笑料的人。他不是小丑,他是读书人。读书人是“高人”,是有尊严的人。

在这样的一群一点都不讲究的人面前,还能表演什么呢?这个被嘲弄得只有招架之力,有时连招架之力都没有的孔乙己,对别人的嘲弄只能不予理会了。他怎会在这种场合显示阔气、炫耀自己呢?

在这一群成人面前,孔乙己从来都不是一个主动出击的斗士,他永远只是一个仓皇躲避的败将、逃兵。还有什么可炫耀的呢?

其四,就钱的来路及数目来看,他也不敢炫耀。

孔乙己“好喝懒做”,“弄到将要讨饭的地步了”,便“偶然做些偷窃的事”,是这个小小鲁镇人所共知的事实!

虽然他的钱未必都是偷来的,即便真的是自己抄书花力气挣来的,也不可能改变别人继续嘲笑他的事实。

他一进酒店就知道,在别人的嘴里,自己所有的钱都是带着“偷”的印记的。炫耀?那不是自讨没趣,不是给别人提供更热烈地嘲笑自己的素材和机会吗?那他还敢去炫耀什么呢?

那么,孔乙己付钱用“排”,只有两种可能的原因:一则示“诚”,一则示“躲”。示“诚”,表示酒菜钱分文不少,自己是个有着好品行的规矩人;示“躲”,是对短衣帮的取笑故作不知,熟视无睹,闭目塞听,不予理会,以掩饰其难堪处境的尴尬心理。

孔乙己是个苦人,是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更是封建社会那种凉薄、冷漠、自私风气的牺牲品。他退缩,他躲避,他守护,但还是被冷漠自私凉薄的世风无情地晾晒、审判并次次击中。孔乙己的结局从小说一开始的“排”字开始就已经被定格,那就是被抛弃,会死亡,小说接下来的情节,无非是想让我们知道这个苦人儿的死亡有多么惨烈,多么让人痛心而已。

这就是鲁迅的用笔。

注释:

①杨荟、仲夏:《漫谈〈孔乙己〉的语言》,《名作欣赏》,1983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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