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打击非法采矿声势大、措施硬、效果好
2011-08-15连宏志陈亚强王大庆
□连宏志 陈亚强 王大庆
“专项行动两个多月来,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了一批非法开采行为,全市矿业秩序得到了切实维护。”日前,谈到正在全市开展的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汝州市地矿局局长侯成国说,“这次专项行动总体呈现出声势大、措施硬、效果好三个显著特点。”
作为一个资源型城市,汝州市一直把打击非法开采、维护矿业秩序稳定当做推动矿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近年来通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各类非法开采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了矿业开发秩序的稳定。今年3月份以来,受利益驱使,该市非法开采出现反弹趋势,不仅乱采滥挖铝土矿时有发生、屡禁不止,而且就连绝迹多年的露头煤坑口也开始抬头,严重扰乱了全市矿业开发秩序的稳定。针对这种情况,该市决定从6月起,在全市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乱采滥挖铝土矿、露头煤等非法采矿行为。
该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检察、监察、公安、发展改革、地矿、安监、电业等部门和有关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和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政府负责辖区非法坑口的全面排查,发现非法开采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地矿部门对非法开采进行日常巡查,对举报或发现的非法坑口在1小时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发生地乡镇公安派出机构密切配合,对不法分子进行强力打击,从严从重处罚。公安部门负责清理、遣散非法采矿人员,依法打击阻挠执法、妨碍公务的不法行为。同时规定,对辖区内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有1起未发现制止的,追究乡镇主管领导责任;2起未发现制止的,追究乡镇长责任。地矿所对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有1起未发现的,追究所长责任;2起未发现的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6月份以来,该市以地矿部门为主体,公安和乡镇政府紧密配合,对资源分布密集区、违法开采相对集中和容易发生非法开采区域重点监控,实行高密度、高频率的巡查,保持高压态势。该市公安、地矿部门各抽调15人,组成打击非法采矿特别行动队,开展全方位、全天候的排查整治。针对大多数非法开采者白天停、夜间干、难以抓现行的实际,特别行动队灵活调整巡查方法,白天暗中排查、掌握线索,晚上尤其是后半夜进行蹲点设伏或者突击检查,对乱采滥挖、非法开采严盯死打,不给不法分子任何可乘之机,彻底打消非法人员的侥幸心理。
截至目前,该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车辆500余台(次),查处乱采滥挖铝土矿点19个、露头煤坑口13个、高岭土矿点4个,暂扣铲车2台,拆除暂扣挖掘机电路板、显示屏34件,拘留非法开采人员24人,极大地震慑了非法开采者,使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