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弱势群体报道的尴尬及对策
2011-08-15付子峰夏现法
□付子峰 夏现法
(拂晓报社,安徽 宿州 234000)
今年9月,《拂晓报》的专刊《皖北晨刊》连续刊发了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下楼镇刘庵村11岁学生刘心明患白血病的救助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宿州市领导批示进行救助,捐款达数十万元,热心人士积极向中国红十字会申报,其父也专程送来锦旗表示感谢。但是笔者却高兴不起来,反而引起我对目前媒体救助报道存在的问题及其出路的深入思考。
从媒体角度分析,救助报道几成“鸡肋”。不知从何时起,“有困难找警察”已经被“有困难找媒体”悄然取代了。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当遇到突如其来的、无法承受的困难时,比如患上重病而走投无路后,首先想到的便是找媒体。经过媒体报道之后,迅速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同情,形成资助热潮,从而使整个事件发生质的变化。而媒体也出于“铁肩担道义”的良知,忙碌穿梭在各种需要救助的人群中。从媒体的功能上说,救助报道不可或缺,既帮助了他人,又弘扬了正气,也宣传了自己。当今媒体正流行的典型救助报道模式,即有困难——找媒体——媒体报道——问题解决。但是,这已形成不良循环和公众印象。在人们心中媒体俨然是包治各种疑难杂症解决问题的机构。“包打天下”实际是媒体的一种尴尬错位,也是读者对于媒体作用的一种误解。而且,救助报道范围几乎无所不包,从救死扶伤到济困助学,从邻里纠纷到家庭矛盾,从信访投诉到司法案件,当事人只要感到不公就诉求媒体。媒体的孤胆英雄式救助相对于庞大而复杂的现实,只能是杯水车薪。纷繁复杂的求助如“烫手山芋”,不接,感觉对不起大众;都接,可能心有余而力不足。
从受众角度分析,人们逐渐对救助报道开始出现情感疲劳。据笔者不完全统计,《皖北晨刊》每年刊发救助报道近百条,能引起轰动的不足6%,起到一定促进作用的不到20%,约80%的几乎石沉大海,甚至有一部分遭到相关部门的干涉。像《大河报》救助苦命姐弟的首次报道中,记者所描绘的场景使读者心中感到凄凉和悲悯。“凶猛的病魔”、“欲哭无泪”、“无力地倚在妈妈的怀里”等这些感情成分强烈的词汇极其容易唤起人们的良知,一双双温暖的手伸向姐弟俩。问题是,除了这对幸运的小姐弟外,类似等待救助的人太多。在一次次感动之后,人们不免开始出现情感疲劳,或者怀疑事件的真伪。读者读的多了,也就不愿意再读了。
从操作角度分析,救助报道失衡顾此失彼。一些救助报道过分渲染悲情气氛,不顾忌当事人的感受,甚至暴露个人隐私,以求得到受众的怜悯。媒体在报道时公布一些当事者不愿透露的细节性信息,对于求助者身份没有做适当处理,使报道具备明确的指向性,给求助者带来不利的社会评价或者歧视,对求助者、特别是未成年人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可见,媒体不应仅仅关注求助者遭遇的疾病、贫困等物质层面的苦难,更应当重视求助者的尊严和精神诉求,保护他们的隐私。另一方面,大多媒体把报道的重头戏放在如何渲染受难者的不幸和如何展现捐助者的爱心上,在帮助被救助者树立自立观念上有所缺失。许多受资助者对资助人过分依赖,缺少自强自立的精神,甚至把别人出于善心和关爱的资助行为看成是必须给予和理所当然的。帮助他们从精神上站立起来,以正确的心态面对别人的捐助行为,努力克服困难,受到他人帮助后有感恩意识,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才是更重要的。
从社会角度分析,救助报道不乏被别有居心之人利用进行欺骗行为。在绝大多数能引起强烈反响的救助报道中,多多少少都有炒作的痕迹。既然能引起轰动,必然有所谓的新闻价值,激发人们的同情心。笔者接触到的一个“慈善家”,以前从事过媒体工作,深谙此道。一听说哪儿有需要救助的人就跑过去,帮助“策划”新闻,幕后指挥操刀。此人曾经炮制出“卖身救弟”、“挂牌游行”、“上街募捐”、“步行百里”等噱头,吸引省市媒体报道并跟进,出奇制胜。媒体面对这样有“价值”的新闻大都趋之若鹜,后来却发现“被利用”。从专业角度讲,这不是新闻策划,而是策划新闻。况且背后还有不为人知的利益关系,即“中间人”从捐款中获利。像文章开头提出的救助报道,就是他策划出来的诸如“谁能出钱治好我姐姐的病,我愿嫁给他做儿媳妇”、“悬挂捐款箱到广场募捐”等,开始还有新鲜感,但往往就是这“三板斧”,让人逐渐感到俗不可耐。而且,当与被捐助人在分捐款时发生矛盾,此人立马就撕下慈善家的面孔,甚至出面阻止媒体的进一步报道。这并不是孤例,此前媒体也曝光过一些中间人或者记者在救助报道中以不光彩的角色出现。类似现象扭曲了救助的本意,也让大众“很受伤”。
虽然救助报道存在尴尬,但媒体不能因噎废食,关键是救助报道如何破除尴尬,突出重围。笔者认为,可以从选材、细节、策划、合作、辨别等方面把握。
选材要精。当一个媒体每天都刊登社会各界雷同的救助信息时,这张报纸就会没人去看。山东姑娘杨晓霞身患重病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她获捐款87万元得以救助。而相隔3年后的北京123中学初一学生张璋患白血病,救助的人却寥寥无几。有人说是新闻救了杨晓霞却没能够救张璋,是的,杨晓霞患的是罕见的疾病,手臂奇怪的溃烂,这样奇怪的病至少在目前还是罕见的。除病情特殊外,还要选择年龄较小的被救助对象,容易引起同龄孩子父母的共鸣。此外,被救助对象家庭一定是非常困难,确实需要社会帮助。笔者报道过萧县一名患癌症的成年人,反响平平,但最近报道过一个也是萧县的新生婴儿患上了皮肤一碰就脱落的怪病,引起大众的同情和专家的关注,这是因为其题材具备了以上特点。
细节要活。新闻讲究卖点,当今媒体追求的卖点就是“奇特”,只有困难而没有奇特的因素往往不能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自然也不会被人们去救助。新闻本质决定了媒体要通过挖掘细节,凸显奇特。《大河报》关于患病姐弟报道的卖点:姐弟俩同时患病、年纪都尚小、姐弟俩都懂事、11岁的弟弟甘愿放弃治疗救助姐姐、家庭特别贫困弟弟不得不蜷缩在医院病房的角落里等等。所有的卖点在第一次报道中都有所展现,这也是这则新闻值得关注并且最后姐弟俩成功救助的主要原因。
策划要新。当确定选题、挖掘细节后,就要进行新闻策划,确保弹无虚发。一些媒体将救助报道衍生出独家的报道资源,并且注重救助报道系统化、品牌化,使之成为竞争的一种手段。像《新安晚报》等媒体抓住一个典型的救助报道题材后不惜动用人力物力,拿出重要版面,文图并茂,连续追踪,而且无论主标题、小标题,还有细节都处理得淋漓尽致,形成强势舆论,最终促使了困难的解决,策划无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作要广。在全媒体时代,救助报道不能靠单打独斗,纸媒要与广播、电视、网络紧密配合,集众家之长,造立体之势。近来,本刊就与当地的广播、电视,外省的《淮北晨刊》、《淮河晨刊》携手进行救助报道,并与宿州市民论坛、宿州论坛广泛互动,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辨别要明。媒体要想不被当枪使,就必须有辨别真假的“火眼金睛”。事实准确当然是第一位的,同时在采访中要抱着质疑的态度,多方求证,去伪存真。尤其对特别会炒作的,多留一个心眼,因为一般人是很难想出非常符合媒体口味的“创意”。另外,在跟踪报道时,要本着对捐助人负责的原则,调查甚至监督善款的使用情况,真正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