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2011-08-15陆金曙
陆金曙
(宁波市中医院,浙江 宁波 315000)
在现在的经济生活中,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日趋严重,给我国的经济秩序造成了困扰,这不仅是会计领域更是整个社会经济领域都面临的问题,因此研究会计信息质量、致力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就成为业内人士的重要课题。笔者从这几年来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入手,分析了造成这一现象愈演愈烈的原因,并进而提出了几点建议,对如何有效防范会计信息失真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1 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
自1720年在英国发生了世界上第一例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案“南海公司”事件以来,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就一直是投资人和债权人关注的核心问题。以美国为例,近年来发生的“安然公司会计造假案”、“世界通讯公司造假案”等案例层出不穷,而在中国,这一现象同样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九号),在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各地财政部门共检查企事业单位17089户,会计师事务所543家,通过检查共发现违规问题金额582.26亿元,查补税款5.95亿元。处理处罚事业单位4843户,占检查户数的28.34%。被查单位假报账、资产管理混乱,挪用专项资金,账外设账等问题较突出。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甚至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各地财政部门共对63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处罚。
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的虚报情况亦很普遍,“成都红光”、“大庆联谊”等成为业绩造假,欺诈入市的典型。“成都红光”隐瞒了1996年该公司实际亏损5377万元的事实,虚增1996年公司近利润5428万元,虚报利润共计10805万余元。“大庆联谊”1994年至1996年的3年会计报表,共虚构利润16176万元,而如今这些企业都已倒闭,给投资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2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2.1 两权分离,产权不明晰
“两权分离”是指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之一,企业中客观上存在两个控制主体,即企业所有者和企业经营者,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两者应有共同的目标,即利润最大化,但事实上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与自身利益不一致的现象,从而形成矛盾。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价值最大化,未必会如实提供所有者所需的会计信息以供决策,甚至会创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来欺骗所有者。
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因此企业结构中国家股、法人股所占比重较大且集中,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国有资产的代理人,并不真正行使所有权,造成了国有企业产权虚置。特别是近年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就出现了许多通过会计造假,侵吞国家资产,私自牟利的案例。加强国资委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已是当务之急。
2.2 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驱动的结果
这里的“利益”既包括经济利益,也包括“政治利益”。经济行为的趋利性导致了必定会驱使部分人员为了获得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如企业负责人为了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就会虚报成本支出,导致利润虚减,从而达到目的;部分企业负责人肆意违反财经法规和制度,用白条、假发票入账,或截留账外收入,谋取私利;还有的负责人为了粉饰自己的政绩,维护领导形象,往往会授意会计人员虚报收入,虚增利润;甚至有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为维护形象,会授意企业造假,捞取政治资本。因此,企业负责人漠视法律法规,为寻求自身利益,有法不依,是造成会计信息不实的又一原因。
2.3 监督体制的缺陷
对会计信息的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内部监督要求企业要有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相关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从制度上杜绝造假的可能性。而我国的现实情况是单位负责人往往“一言堂”,很多会计信息失真本身就是企业负责人授意而为,在这种情况下,内部监督自然只能是形同虚设了。
外部监督包括政府部门的监督和会计事务所的监督。我国的政府监管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局限性,以及多头监管造成的职能交错,对有效查处企业的违法违纪行为效果差强人意。我国的会计事务所所聘任制度存在重大缺陷,聘任会计事务所理论上是由公司、企业的权利机构,如股东大会决定的。但是在我国内部控制人广泛存在的情况下,聘任会计事务所往往是管理层的决策,这就使会计事务所陷入了矛盾之中——规范执业将会失去客户订单,不规范执业则又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在利益的驱使下,不规范执业成了常态,事实上,我国的会计虚假信息被会计事务所揭露出来的概率是非常小的。
2.4 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市场经济中经济行为是多样性的,对于出现的新行业、新业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制定往往不能完全满足会计人员实务操作的需要,法规和准则的制定较之社会实践的发展有一定的滞后性。会计从业人员在处理新行业、新业务时,往往无法从具体会计准则中找到核算的依据。
在会计实务操作中,会计准则对同一经济业务会有几种会计处理的方法,例如存货的计价,会计人员可选择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等;在某些经济业务中要求会计人员做出估计,例如提取坏账准备金额的确定,要求会计人员根据对方单位的信誉度、历史数据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需要会计人员运用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来判断。这种选择和估计都是带有主观性的,并会对会计报表的数据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给会计信息质量带来了不确定性。
2.5 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会计人员的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会计人员必须精通业务,懂得资金运用、成本管理,这样才能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但目前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质量检查公告(第十九号)中,部分被查单位会计基础薄弱,会计人员无证上岗,会计账簿设置不规范甚至不设账簿。收入直接冲抵支出等现象普遍存在,说明部分会计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极差,并不具备上岗资格。除此之外,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也是造成会计信息不实的一个因素。很多会计人员明哲保身,按照领导的意图做账,不敢依法行使自己的职责,牺牲国家利益来换取个人利益,作为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全面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当务之急。
3 应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失真的原因也越来越复杂。由此可见,防范和减少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长期治理的过程,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是一项系统工程。笔者建议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3.1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引进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要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就需要引进一种激励机制,使代理人的个人利益最大化目标和委托人的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相一致。如可采取经营者的报酬同企业的利润相挂钩,推行“股权激励”等方式。在激励的同时也要进行约束,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单位财务制度,将会计核算方法与严格的法制法规结合起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委托人有权对信息披露的内容提出要求,这需要用健全的财务制度及严格执行来加以保障,以保证查阅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
3.2 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一言堂”现象,使相关人员相互约束,相互牵制。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必须独立于被审计部门,从而有效发挥内部监督的功能。
各级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履行自己的职责,依照法定的程序,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检查和审计,促使被审计单位提交执行会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对审计中暴露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重大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从而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进一步完善独立审计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性。要改变由经营层聘任会计事务所的现状,保证会计事务所等独立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质量,有效发挥出监督功能。
现阶段对于会计信息违法违规事件的处罚是以行政处罚为主,辅以刑事处罚和民事处罚,民事处罚方式最为薄弱。要有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必须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会计造假的处罚力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3.3 加快完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
在制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时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对未来的经济环境变化有较科学的分析和预测。
我国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内容需要不断完善,对报表以外的信息及非经济的重要信息要给予披露,因为这些表外的信息可能会对经营者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对于准则中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要明确其适用的范围,并通过内部监督或其它监督机构来防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对于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行为要充分披露。通过减少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和可变更性,有效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
总之,要广泛征集学术界、实业界相关专家的意见,及时出台适应新环境、新变化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为会计人员的实务操作提供准绳,使会计核算更全面地反映企业真实的经济情况。
3.4 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从业人员
[摘 要]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能力。通过知识培训、上岗考核、职称制度,尤其是继续教育等手段,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水平培训。教育广大会计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敢于向违反财经纪律、法律法规的行为说“不”。
对于主动或被动弄虚作假,制造不实会计信息的财会人员,应根据其会计信息失真的性质差异、危害程度、责任大小,依照《会计法》的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同时要表彰那些勇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勇敢揭发的财会人员,树立敢于同违反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的行为作斗争的典型。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经济业务不断创新,会计准则也相应作出更改。对于会计从业人员来说,就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熟悉各项法规和正确的会计业务处理方法。也就是说,会计是一门做到老、学到老的学科,会计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因此,各级政府及专管部门要定期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重视和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会计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是有效防范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基础。
综上所述,如何防范和减少会计信息失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社会、个人的共同努力。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样,对于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治理也不是短期内就能解决的,要经过长期的研究探讨,在实践中摸索,以期找到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之道。
[1]张以宽.会计制度设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九号)[C].
[3]张保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实务全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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