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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明代御史参政态度的演变及其启示

2011-08-15李旻昱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1年2期
关键词:御史监察

李旻昱

(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1517)

明清两代是中国封建时代的晚期,中央集权亦在这一时期达到了顶峰。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皇权的高度集中和绝对权威,明代建立了规模庞大、结构森严的监督中央各司衙和地方百官的监察机构,其中都察院作为科道两极中的道一级在劝谏皇帝素行、纠劾权臣阉宦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因素和政治环境的变化,御史们在晚明愈发病态的政坛中沽名钓誉盲目攻击内阁,朋党之争中极力推波助澜,最终酿成王朝覆灭的惨祸。御史作为实际中专职言谏纠劾的特殊官僚,其态度作用的变化不能不令人深思,而以史为镜,对于当代的监察机构如何更加健全地履行自身职权亦不无启示。

一、明代御史广泛全面的监察职权

明代自太祖起逐渐完善了监察百官、中央到地方的监察机构,及时地检举纠劾异动不法,以达到高度集中皇权、巩固统治的目的。其中御史数量众多遍布各界,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和较为广泛的监察职权。

(一)明代御史的监察职权涉及范围广泛,包含从中央到地方的各个体系。

明代在建国之初,生性极端多疑而又“善于致百年后之思以绝后患”的太祖在洪武十五年 (1382年)将御史台变更为都察院,设置监察都御史八人,“职专纠劾百官,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全国在宣德十年(1435年)确定为十三道: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由监察御史一百一十人分别监察,南京都察院亦有三十名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初设时仅为正七品。都察院的最高长官左、右都御史为正二品,下设有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余则是一些从正六品到从九品不等的各司小吏[1]。御史作为监察官员,职权范围实际遍布各衙司各地。

(二)御史位轻权重,行使监察职权对百官形成强大威慑。

明代开始台谏合一的趋势增强,御史与给事中虽名义上分属都察院与六科,但两者均担负言谏与都察的双重权力[2]。御史对给事中的科参权予以监督,而且要对皇帝直述政事得失、军民利病。御史最重要的权利在于能“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1],有的御史还直接负责执行执法。御史虽然品级不高,但最初在殿堂上纠劾官吏也有一套庄严完全的仪式,“御史穿绯衣”,当着皇帝的面直接纠劾揭,就行拿问。作为阁部之争的主战场的六年一度的京察上,吏部尚书和都御史共同负责决定四品以下官员的去留。御史要纠劾京察之岁大臣去留既定后的遗行之罪,谓之“拾遗”[1]。当御史代表天子巡按地方,地方官员皆待之恭敬至极。御史中的主体监察御史虽是正七品的芥末官吏,但由于其与皇权联系密切常被授予特权而备受重视,是皇帝达到“上下相维,大小相制”[3]的砝码,其行使监察职权直接关系到皇权统治的牢固和中央到地方政治的清明。

二、明代前期御史重视名节,忠于职守

以万历前期为分界,明代前期的御史大多数都能坚持职责本身所必须的廉洁公正,为皇帝监察各司各地以巩固统治立下重大功劳。

(一)监察御史在地方恪守监察职责,屡次为王朝解除危机。

靖难之役后成祖自己继续削藩,加大了地方监察的力度,以防止地方叛乱再起。宣德元年 (1426年)八月成祖次子汉王朱高煦发动的武装叛乱即由监察御史李浚秘密入京告变为平叛赢得时间。正德十四年 (1579年)六月宁王朱宸濠叛乱也为当时负责赣南军务的副都御史王守仁及时力争平定[4]。自此藩王权力日益消弭,靖难之役成为绝响,御史在维护皇权正统方面功不可没。监察御史代表皇帝巡察地方时地方三司官员都敬畏御史的权威,御史更加方便有效地在地方行使监察职权上报不法、纠正地方行政偏失。

(二)中央御史作为皇帝耳目协助清理权臣消除威胁。

明初太祖处心积虑地要消弭建国初分封授予高位的文臣武将势力过大进而威胁皇权的隐患,初立御史的很大动因是为其寻找合理的借口。洪武八年 (1375年)御史韩宜可上书弹劾胡惟庸[1],成为太祖兴胡惟庸案的导火索,首次废除了中国历史上延续一千六百多年的丞相制度。御史依法追究大将军蓝玉毁喜峰关之罪却被其驱逐,也是太祖兴蓝案继而除尽朝中武将势力的借口。即使是昏庸荒淫的英宗,也在御史杨瑄、张鹏、周斌等人的不断弹劾下逐渐认清了武将石亨与宦官曹吉祥等人的真面目,果断粉碎了其兵变篡位的阴谋[3]。早期中央剪灭武装威胁势力的过程中,身为文官手无寸铁的御史们从事理上给予依据,从而使皇帝能大刀阔斧地进行清理隐患的行动,有的御史还直接参与军事行动。

(三)御史坚持抨击纠劾权宦与奸臣,规劝皇帝政事与言行的得失。

明代经历太祖、成祖、仁宗、宣宗这些较为开明的君主后,屡出昏君,阁臣与权宦交互掌权。这一时期无论面对何种政治环境,御史们坚持履行纠劾奸佞的职责,其作为大多能得到胜利,与皇权过度膨胀的抗争也坚持不懈。

1.面对宦官专权威胁政治清明国家安危,御史坚持抗争。王振是明朝第一个弄权的大宦官,其当政时御史柴文显、王澄等人即因抗衡而被迫害致死。王振在土木堡之变中被杀后都御使陈镒率先弹劾其罪使其族灭抄家。成化时宦官汪直操纵西厂权势滔天,御史反复交章弹劾两罢两起,最终汪直与西厂皆被罢失宠。武宗时御史不畏宦官刘瑾的权势而坚决纠劾,南京御史蒋钦被下诏狱廷杖致死[1]。最终右都御史杨一清巧用宦官内部矛盾杀刘瑾并除其党羽焦芳、刘宇等[4]。御史在与权宦的斗争中虽然屡受打击,但是抗争到底,最终将权宦威胁铲除。

2.御史与不法贪佞的内阁权臣的斗争,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是扳倒奸臣严嵩父子。由于警惕前代阉宦之祸,世宗过分放任阁臣之权,后果便是严嵩父子长达二十年的盘踞朝政。从嘉庆二十年到嘉庆四十三年,御史始终坚持弹劾,叶经被廷杖致死,其余或被下诏狱廷杖或被谪迁。最后御史邹应龙在阁臣徐阶的支持下参倒严嵩,两年后南京御史林润上疏劾严氏父子谋反终于致其于死地[2]。御史作为言官群体忠于职守,取得与奸臣斗争的胜利。

3.劝谏皇帝的好货、横征、不守礼仪等不端行为。太祖、成祖、仁宣朝,由于君主素质较高,御史的劝谏收到较良好的效果。太祖时赐宴御史茹太素曰:“金杯同汝饮,白刃不相饶。”太素即从容对曰:“丹诚图报国,不避圣心焦。”传为千古佳话。但是世宗时这种监督权力却逐渐凹显弱化,嘉靖三年 (1524年)的大礼仪之争中言官不肯让步,群聚伏哭左顺门,世宗大怒,廷杖死御史张日韬等十六名官员[5]。其后世宗愈加刚愎怠政。御史杨爵于嘉靖二十年 (1541年)冒死进谏,被下诏狱后倍受酷刑。御史浦鋐为救杨爵上疏也被下诏狱拷打后伤重而死[1]。大礼仪之争中世宗极端发挥君主的强势权威取胜,体现出随着王朝机制的腐化,御史正在逐渐失去其监督修正朝政偏失和君主不当行为的监察效果。但是这一时期御史的积极影响仍占上风,万历年间御史李三才、冯从吾、马经纶等先后上疏,从矿监税使到好货成癖,从懈怠政事到不敬天法祖,最终取得了罢矿监税使、争国本等局部胜利。御史在这个阶段仍然能依靠奋不顾身勇于与奸邪势力斗争而取得一定程度的胜利。

(四)御史重气节和品行修养,刚直不阿,清正廉洁。

明代御史中清廉刚正的代表者当属海瑞,嘉靖至万历三朝其从政的二十余年间弹劾严嵩、徐阶不法,两罢两起仍严苛惩处墨吏贪官[6]。御史自身担负着澄清吏治检举贪污不法的重要职责,本身注重保持节操,且一直深受廉洁奉公的舆论规束监督,使其能砥砺持节。

三、明代后期御史附庸权臣宦官,参与党争,加速王朝覆灭

明朝晚期,尽管在天启年间仍有副都御史杨涟、佥都御史左光斗等竭力坚守御史弹劾奸佞的职责,在魏忠贤党的草菅人命下接连被迫害惨死,事迹为后世赞誉,然而御史自身的缺陷愈发严重,其负面作用的影响也愈加突出。

(一)明代后期御史对政治的摧折腐化作用。

1.御史风闻言事的弊病被党争利用,无端抨击凌辱内阁,扰乱统治秩序。弘治、嘉靖、崇祯朝都明确申诏过言官弹劾必须有理有据,如有风闻言事之举予以重罚,《明会典》和《大明律》亦做相应规定。但是晚明在厂卫特务制度和激烈的党争的影响下,此风不但屡禁不止,而且愈演愈烈,造成冤狱无数。这种弊病发源于御史沽名钓誉而肆意进行言辞激烈的抨击,神宗一朝已经凸显。张居正死后神宗对其抄家列罪,动机复杂的言官们立即纷纷上书迎合圣意。御史杨四接二连三劾其子“打碎玉碗玉杯数百双”等“罪状”,越来越荒谬无理,以至于最后神宗自己也不耐烦地斥责警告不得再翻往事算旧账[2]。一些言官为提升自己正直声望,对皇帝的抨击也越来越大胆无理,神宗后来长期对台谏条陈卷封不理,对言官出缺长期不补,部分言官御史进言时哗众取宠耸人听闻亦有重要责任[2]。而后御史参与严嵩、徐阶、高拱、张居正的内阁之争,发展到最后,成为因自己小集团的利益而对阁臣不分青红皂白地攻击凌辱。申时行之后阁臣多乏魄力,申时行、李廷机、赵志皋等先后因受到御史等言官的无端攻击而愤而去职。这种攻击激化党争矛盾,严重干扰正常的统治秩序[6]。任何看似正当的权力发展到极端都会贻害无穷。

2.御史为了一己私利沦为权奸阉宦的附庸走卒,身为纠劾官员却贪赃枉法,甚至加害于忠诚信达人士,使政治日益腐败。成化时,庶吉士倪进闲亲自为“万岁阁老”万安洗治其阳痿病,后被授御史,被讽为“洗鸟御史”。本来举廉罢贪是御史的本职任务,明代御史的俸禄微薄,且“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1]御史代天子出巡地方的起居饮食亦有严格的限制,但是由于御史手中握有考察纠劾大权,笼络迎逢之下颓风日盛。嘉靖时期的右佥都御使阮鹗巡抚浙江时“敛刮民财动千万计,帷帟盘盂率以锦绮金银为之”[1],都御使鄢懋卿党俯严嵩,经理淮盐时为严氏父子搜刮民财,严重折损社会经济。天启四年 (1624年),御史崔呈秀投靠魏忠贤门下为其“五虎”之首,戕害忠良无数,贡谀献媚魏阉无耻至极。天启六年巡抚浙江的御史潘汝祯在西湖之畔首建魏忠贤生祠,紧接着此风风靡全国,浪费了大量的民财民力。

3.御史积极参与党争,使封建王朝统治更加混乱腐败,加速灭亡。万历中后期开始言官为主要成分的齐、楚、浙三党与清流士大夫自居的东林人士斗争激烈。浙江道御史徐兆魁、御史吴亮等反对李三才入阁,将顾宪成等东林人士扣上党名[1],从此党争风潮愈演愈烈不可调和。天启时期三党为寻求依托投靠阉党,御史杨维垣的首疏之后开始为三案翻案,炮制出臭名昭著的《三朝要典》[4]。到崇祯朝,被视为倾向东林党人的袁崇焕在蒙冤入狱之际,阉党余孽御史高捷、史范等人为袁崇焕扣上欺君卖国“秦桧莫过”的帽子,使其于崇祯三年 (1630年)惨遭磔刑冤死。御史沉迷于党争抛弃是非曲直,终于导致崇祯皇帝自毁长城,“明亡征决矣”。晚明由御史为主力掀起的党争狂潮,犹如一把刺入心脏的尖刀,真正给予逐渐朽病的明王朝以致命一击。

(二)晚明御史的作用逐渐由积极走向消极的原因。

1.屡受皇权、权臣和宦官的打击迫害。从嘉庆初年的大礼仪之争中御史被廷杖致死等事件中可以看出,御史身为劝谏弹劾的言官,却受到廷杖、诏狱等极度摧残知识分子心理尊严的丑恶制度的威胁,“刑不上大夫”已成空谈,让御史对纠劾不法、劝谏无道逐渐望而生畏。皇权高度集中的封建制度下御史的监察职权已经逐渐失效,这一情况在天启年间的阉党制造的一系列御史言官的血案中已经恶化到极点,不受制约规劝的皇权越来越向腐朽极致发展,最终导致王朝覆灭。

2.位轻权重,权力与地位严重失衡。御史行使弹劾奸佞的重要职权,品佚却极其低微,监察御史仅为正七品的芥末微员,时刻都有受到残酷打击报复的危险。平日身处朝政纷争,也使其需要靠山以求自保。而各派势力也看好御史手中的纠劾大权以作为排除异己的武器。于是御史党俯权奸以至沉溺党争到不辨是非黑白,亦有其必然。

3.晚明对于程朱理学的批判和王学末流的追求走向极端提供了不良的思想氛围。极端批判“存天理,灭人欲”发展到极致追求物质享受,而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御史受到的鼎铛玉石之诱越来越多,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其微薄至极的俸禄和极低的生活水平。御史代表天子巡查四方且手握弹劾大权,最终难以抵挡横流物欲的诱惑,诸如鄢懋卿、阮鹗这样贪污搜刮民财之徒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御史身为封建统治链条的一环,终究会随着封建统治的僵化而走向消极腐败乃至贻害无穷。

有明一代,历朝帝王煞费苦心经营建构起完善森严的监察体系,以高度集中皇权加固其封建统治堡垒。御史与百官互相咬合监督,即使身处险境也能戴着镣铐起舞,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揭举权佞、纠劾不法、净化政治风气的作用。然而随着政治思想环境的恶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御史们或逐步脱离实际贪求虚名,或投入权奸阉宦门下甘当走卒,为己私利戕害忠良,日益加大压迫盘剥劳动人民的力度,却将民生国事放在末位,以至于最后一个汉族的封建王朝被画上句点。

[1][清 ]张廷玉等.明史 [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蔡明伦.明代言官群体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3][清 ]夏燮.明通鉴 [M].湖南:岳麓书社,1999.

[4]朱子彦.多维视野的大明帝国[M].安徽:黄山书社,2009.

[5]魏京燕.明初检查制度初探 [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9(4).

[6]蔡明伦.论言官对明中后期吏治的影响[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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