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对孟子仁爱思想的可实现性分析

2011-08-15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血亲普遍性仁爱

阮 旻

“孝”是儒家哲学的核心思想,儒家哲学正是以“孝”为核心而展开它的一系列思想的。孟子继承了这一原则,把“孝”作为最根本的东西,提出了事亲从兄的血亲感情是仁义之实。同时孟子为了阐述自己的人性学说,又提出了“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①这样孟子就又同时把“恻隐之心”作为“仁之端”,这种恻隐之心具有普遍性的恻隐之心。那么恻隐之心的提出是否与孟子坚持的儒家哲学根本原则相矛盾呢?在孟子这里,他所倡导的具有普遍性的仁爱思想的基础是什么,是如何实现的呢?本文试图通过“仁之端”和“仁之实”的阐述及其关系和孟子的推恩思想来说明在孟子哲学中实现仁爱的可能性。

仁之端

在孟子哲学中最核心的问题是人性问题,孟子认为人性本善,这种善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通过孟子所谓的“四端”萌芽得来的。在《孟子》中,有这样一段:“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侧隐之心。……由是观之,无侧隐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②这段话的意思是,所谓每个人都有不忍之心,其道理在于:譬如现在有人突然地看到一个小孩子要跌倒井里去了,任何人都有同情的心理。没有恻隐之心的就不是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是仁义理智的“四端”。人们看见小孩掉入井里,而产生恻隐之心,并不是希望获得什么名声,或者和小孩的父母攀交情,而是出于一种自然反应,没有任何外在的考虑,利益的考虑。同时这种恻隐之心是每个人都能具备的,也是可以对任何的人产生的,具有普遍性。孟子认为这种恻隐之心是“仁之端”,即仁义的基点。由此孟子为普遍的仁爱的实现提供了一个可能性。

仁之实

“孝”是孔子哲学的核心思想。在《论语》中说:“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③这就是说,孔子把“孝”作为“仁之本”。孟子继承了孔子的这一思想,也把孝看做是最根本的东西,主张“事亲为大”④,“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⑤。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⑥。这就是说,仁的主要内容是侍奉父母,义的主要内容是顺从兄长,智的主要内容是明白这两者的道理而坚持下去。在这里孟子就明确地提出了事亲从兄是仁义之实,把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孝亲”放在了本原的地位。

孟子对“孝”是仁之基础的论证是针对墨家“兼爱”的观点提出来的,墨家主张“兼爱”,主张“兼爱”是“孝”的基础。“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⑦“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⑧。这就是说假若天下都能相亲相爱,爱别人就像爱自己,还能有不孝的吗?墨家强调的是一种没有差等的普遍的“兼爱”,在墨家哲学里,“孝”成为了“兼爱”的一个派生性概念了,不再具有本原意义。墨子这种破坏父子关系的理论是儒家哲学所不能忍受的,孟子正是抓住了墨子的这一点,对墨子进行了强有力的批判,他说:“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⑨认为墨家哲学主张兼爱,就是否定对父亲的孝,就是目无父母,成了禽兽。孟子在与墨家信徒夷子的辩论中详细地批判了墨子的观点。“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彼有取而也。赤子匍匐将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⑩孟子认为夷子以为人们爱他的侄儿,和爱他邻人的婴儿是一样的这个观点是不对的。孟子认为不管谁看到婴儿在地上爬,快要颠倒了都会去救是出于恻隐之心,而不是夷子所说的爱无差等。而且天生万物,只有一个根源,就是只有父母,不是夷子所说的两个根源。由于夷子的“爱无差等,施由亲始”观念在承认以“事亲”为开端的同时,又主张“兼爱"也是与之并列的另一个本根,从而否定了”天之生物,使之一本"的儒家原则,违背了只有血缘亲情才是惟一本根的儒家精神,所以孟子才会批评它是违反天理的“二本”。在这里,孟子所谓的“一本”指的是天生万物只有一个根源,就人来说,只有父母,而不是像夷子说的有两个根源父母和他人,因此人首先应该孝敬父母,血亲关系是人存在的依据。同时在这里孟子又提出了“爱有差等”这种建立在血亲关系之上的理论,重述了血缘关系的至高性。

由“孝”到“仁爱”的可能性

在孔子那里,他也是追求这种普遍的仁爱。他说:“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这就是说首先要孝敬父母,然后兄长,再到大众。在这里,孔子是建立在血亲关系上来谈“仁“的,“孝”始终是孔子哲学的核心。但是这种“孝”是建立在血亲关系之上的“孝”,因而这种“孝”只能相对于自己的父母,具有特殊性,如何把这种特殊的孝上升到普遍的仁,这种联系的依据是什么?孔子并没有阐明。

孟子的“推恩”试图从特殊性的血亲出发实现普遍性的仁爱,从而将“孝”与“仁”联系起来。他希望通过推己及人的方式来实现这种普遍性的仁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于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这里说,尊敬我家的长辈,进而推广到尊敬别人家的长辈,爱护我家的儿女,进而推广到爱护别人家的儿女。在这里,孟子试图通过推恩的论述来把对子女父母的爱推广到其他人身上,试图通过“举斯心加诸彼”的具体途径来把特殊性的“孝”推广到具有普遍性的仁爱,来论证由“孝”到“仁”的可能性。

但是我们仔细看这种由“孝”到“仁”的推恩在孟子哲学中显然是不成立的。在孔子哲学中,有这样一个广为熟知的例子,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子为父隐,父为子隐,在这里孔子明显的把对父母的爱凌驾于了道德法律之上,作为最根本的东西。到了孟子这里,如我上面的论述,孟子进一步的确立了爱有差等的思想,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儒家哲学所坚持的血亲至上性的地位。那么如何能够把这种特殊性的爱推到普遍性的爱呢?

孟子在论证这点上除了在和墨家的辩论中正面的提出爱有差等,也在对尧舜等先王的评价上进行了说明。当别人问他为什么象之前想杀舜,而舜当上了君主之后却还封他为诸侯。孟子说“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封之有痹,富贵之也。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谓亲爱之乎?”孟子认为,仁爱的人对于弟弟,即使有所怨恨也不应该藏于心中,只能亲爱他,而让他富贵就是亲爱他的表现,自己做了天子,如果让自己的弟弟还是个老百姓的话,那么就不能说是亲爱了。在这里我们很明显的看出了孟子哲学中爱有差别的概念,对待有血缘关系的弟弟的爱是没有本原性的,是自然而然的,不受任何外在的东西的干扰的爱,进而再一次说明了血亲之爱始终是儒家哲学的最根本性的东西。那么这种爱能否推到普遍性的仁爱呢,答案当然是肯定不能的。孟子在与夷子辩论时就说:“夫夷子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这就可以不难看出,血肉之情必然是凌驾于普遍的仁爱的,人们不可能像对待父母兄弟一样去对待他人。因为如果推恩可能的话,那么舜像对待其弟弟的态度就能够对待他人,如果是这样推恩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想象这个社会会是怎么样一个样子,因此在儒家的这种原则下这种推恩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

另外还有个例子,当有人问他舜做了天子,皋陶做了法官,瞽瞍杀了人,怎么办。孟子说:“舜视弃天下尤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舜可以为了父亲而“窃负而逃”,“乐而忘天下”,显然是把血亲关系看作了是至高无上性的。舜在孝亲和普遍的仁义的冲突之下,最终选择了孝亲,置天下的仁义于不顾,那么这样,特殊性的孝能否推恩到普遍性的仁爱呢,当然是不可能的了。舜在做到了“老吾老”的“孝”的同时,也抛弃了天下的“人之老”的职责。因此在这里隐含地否定了孟子的推恩思想,在这种以孝亲为根本的儒家思想重视不能实现的。

通过上面的两个例子,孟子对舜的行为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连被儒家奉为道德典范的舜也不能做到推恩。“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尧舜之仁,不遍爱人,急亲贤也。”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连尧舜的人的都不能普遍一切的人,只能急于爱亲人和贤者,那么如何让所有的人去做到推恩呢。孟子在这里实际上是指出人们只要做到“事亲从兄”,不必做到普遍的爱,这样孟子就自我否定了解构了自己的推恩说。

在孔子的哲学思想当中,他只说明了血亲关系是本原性的关系,而有这种特殊的情感推到普遍的情感是存在可能的,但是到了孟子这里,孟子在于墨家辩论时为了批判墨子的“兼爱”思想,提出了爱有差等的论证。那么这种从儒家所坚持的血亲之上的原则推出的的爱幼差等的思想,必然导致推恩是不成立的。有特殊性的血亲之爱到普遍性的仁爱是不可能的。爱有差等的思想是推恩的可能性消失,而孟子又同时指出“尧舜之仁,不遍爱人,急亲贤也”,那么,推恩的这种必要性似乎也瓦解了。

由“恻隐”到“仁爱”的可能性

在儒家思想的原则内,由推恩的方法,实现从血亲关系为基础的“孝”到普遍的“仁爱”是无法实现的。那么我们可不可以借助孟子提出的恻隐之心来实现这种普遍的仁爱呢?因为“仁”与“孝”之间存在着一个深刻的差异:任何人都能尽孝而言,孝也可以说是一种在主体方面具有普遍性的情感,但鉴于“孝”作为“血亲之爱”的本质特征它在对象方面是特殊性地指向一个人自己的父母,因此难以像“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井”所形成的“恻隐之心”那样,能够开放性地指向社会生活中的其他人。换句话说,如果与在主体和对象两方面都具有普遍性的“仁”相比,“孝”首先还是一种建立在血缘基础之上的特殊性情感。

因此如果从孟子的恻隐说出发,通过每个人先天具有的恻隐之心这个全新的概念,来说明每个人都具有仁爱之心,这种仁爱之心是超越血缘关系的,是对所有人的仁爱,从而为儒家哲学所追求的仁爱精神提供了有力的论证。正是因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所以这种企图才可能成立。

这种观点似乎是合理的。但是问题在于孟子“恻隐之心”的思想实质与儒家的根本原则是相矛盾的,即孟子所阐述的“仁之实”和“仁之本”似乎陷入了矛盾之中。当孟子一方面继承儒家的传统,把“孝”看作是最根本的东西,一方面又创造性的提出了自己的人性学说,认为“恻隐之心”是“仁之本”。当孟子在把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孝”看作是“一本”时,却又认为用这个来说明具有普遍性的“仁爱”是不够的,又把“恻隐之心”作为“仁之端”,甚至认为它是孝亲的根源。这样在孟子哲学中,仁就有了两个根源:一个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的孝,另一个是具有普遍性的恻隐之心,但是这样孟子就与他所说的“一本”原则自相矛盾了。那么儒家所推崇的仁爱的根源在孟子哲学中到底是什么,是如何实现的呢?依据孟子坚持的儒家精神,人们只能以特殊性的父慈子孝为本根,达到普遍性的仁者爱人,而不应该以普遍性的恻隐之心为本根,达到特殊性的事亲从兄。

我们在看待孟子的哲学当中,如果按孟子一样坚持儒家的基本准则,把血源性关系看作是最根本的原则,看作是至高无上性的东西,那么儒家所提倡的仁爱和由此得到的仁政的思想在孟子这里就将会失去论证基础,只是一纸空谈。也许孟子正是看到了这样一点,他提出了人性论,提出了“人性本善”,人性是从恻隐、羞耻、是非、辞让四心中发端的,为儒家的“仁政”思想提供一个本原基础。如果我们从孟子所提出的人人普遍具有的“恻隐之心”这个论断出发,我们可以很好的为孟子的“仁爱”思想做出论证。孟子可以人人普遍具有的“恻隐之心”推出普遍的“仁爱”。这样孟子哲学就陷入了一个悖论:一方面,如果放弃“仁之端”,将“仁爱”诉诸于血亲,那么“仁爱”就将失去普遍性的人性基础,另一方面,“仁之端”为“仁爱”提供了一个普遍的人性基础,但却动摇了儒家哲学“血亲至上”的原则。因此我认为“仁爱”思想的来源是不明确的,从而也就失去了实现的可能性。

综上,从根本上说,“仁爱”思想与儒家哲学所倡导的以家庭关系为根本的原则相矛盾的,在儒家哲学中永远是血亲关系为第一位的,那么这种普遍性的仁爱是永远无法实现的,那么儒家所倡导的这种仁爱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当然如果我们从当时的时代背景考虑,孔子和孟子所倡导的“仁”的思想是有其现实根源的。面对当时礼乐崩坏、诸侯争霸的时代,实现普遍性的仁爱是必要的,因此从这方面来说,儒家倡导仁爱还是有其合理性的。

注释

①《孟子·公孙丑章句上》

②《孟子·公孙丑章句上》

③《论语·学而》

④《孟子·离娄章句上》

⑤《孟子·万章章句上》

⑥《孟子·离娄章句上》

⑦《墨子·兼爱上》

⑧《墨子·兼爱上》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

[2]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

[3]吴毓江,孙启治.墨子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

猜你喜欢

血亲普遍性仁爱
何不炳烛
No more ingesting lots of microplastics
No more ingesting lots of microplastics 人体内的塑料微粒
仁爱篇(上)为人撑伞
仁爱来到我身边
Unit 2 Topic 3 of Book 3 (仁爱版)教案设计
区域文化外宣中特色文化符号翻译的普遍性和独特性研究
智勇仁爱无所私的梁将韦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