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的典范——纪念《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三十周年
2011-08-15暨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
暨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
雷 云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 杭州 310025)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也是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三十周年。我们要把这两件大事联系起来,以学习和重温《决议》作为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方面。
《决议》的实质和真谛是总结经验,它给我们的最深刻启示是如何正确总结经验。总结经验旨在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理性地反思过去,科学地谋划未来。善于总结经验,是一个郑重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应有的气魄和态度,也是党在理论上政治上日益成熟的必经之途和必备标志,是党的事业不断向前推进的重要条件和确实保证。
毛泽东同志历来十分重视总结经验。他指出:善于总结经验,就是领导者的任务(1941年);什么事都需要经验,什么好的政策都是经验之总结(1942年);从没有经验到有经验,要有一个过程(1948年);需要把我们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包括成功的经验和错误的经验,加以总结,使那些有益的经验得到推广,而从那些错误的经验中取得教训(1956年);我们有两种经验,错误的经验和正确的经验,正确的经验鼓励了我们,错误的经验教训了我们(1963年)。《决议》将这些精神发挥到极致,树立起一个正确对待党的历史,科学总结党的经验的典范。它是粉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结束“文化大革命”,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全面拨乱反正的伟大成果,也是开启改革开放新时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理论的标志性文献,具有无可估量的理论价值、指导意义和深远影响。
客观评价党的历史经验的典范
《决议》对建国以来也就是党全面执政以来三十二年历史经验的评价,完全采取尊重事实、客观公允的态度和方法:首先是作全面系统的而不是零碎片断的评价,使全党全国人民对这段历史的全貌有一个完整的了解和认识;其次是作一分为二的而不是笼统抽象的评价,使人们对这期间的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得失成败、是非功过有一个具体的了解和认识;其三是作分清主次的而不是平衡折中的评价,使人们对这些得失成败、是非功过中什么是主流什么是支流,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这样的客观评价,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建国三十二年历史的基本估计即总体评价。
《决议》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历史,总的说来,是我们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历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①接着,全面系统地列举了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各个领域取得的十个主要成就。最后指出:“新中国建立的时间不长,我们取得的成就只是初步的。由于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经验不多,党的领导对形势的分析和对国情的认识有主观主义的偏差,‘文化大革命’前就有过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和在经济建设上急躁冒进的错误。后来,又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的、长时间的严重错误。这就使得我们没有取得本来应该取得的更大成就。”②这一基本估计和总体评价,为我们客观辩证地了解和认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经验,指明了总方向、总思路、总方法,确立了基调,奠定了基础,构建了骨架。
第二,对从建国到“文革”结束二十七年中三个阶段历史的分别评价。
《决议》对建国以来历史作了总体评价之后,接着把从建国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的二十七年,分为“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三个阶段,对它们的历史经验作了具体评价。关于第一个阶段,《决议》指出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迅速恢复了国民经济并开展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党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是正确的,取得的胜利是辉煌的。尤其是用确凿的事实,有力地论证了党提出“一化三改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必然性必要性,肯定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虽然其间也有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等缺点和偏差,“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③。关于第二个阶段,《决议》首先肯定了社会主义建设在各个方面取得的成就,党积累了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我们现在赖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很大一部分是这个期间建立起来的,全国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骨干力量和他们的工作经验,大部分也是在这个期间培养和积累起来的。“这是这个期间党的工作的主导方面。”④与此同时,也指出“这十年中,党的工作在指导方针上有过严重失误,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⑤。这指的是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发动“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导致“左”倾错误的严重泛滥,以及庐山会议批判彭德怀“反党集团”并接着在全党开展了“反右倾”斗争。主要由于这些错误,加上当时的自然灾害和苏联政府背信弃义地撕毁合同,带来了三年困难时期。《决议》还指出这以后党和毛泽东同志虽然制定和执行了一系列正确的政策和果断的措施纠正“左”的错误,“但是,‘左’倾错误在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上并未得到彻底纠正,而在政治和思想文化方面还有发展”⑥,诸如把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断言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资产阶级都将存在和企图复辟,并成为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根源;在农村和城市基层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整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意识形态领域搞过火的政治批判,在对待知识分子问题、教育科学文化问题上发生了愈来愈严重的“左”的偏差,并且在后来发展成为“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不过,这些错误当时还没有达到支配全局的程度。关于第三个阶段,《决议》明确指出“‘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⑦,“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⑧。归结起来说,对“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在总体上充分肯定;对“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既肯定成就是主流,又指出犯有严重的“左”倾错误,实际上是说这十年间成功与挫折交替,正确与失误交织,两种趋向、两种结果同时存在;对“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则予以完全否定,但所否定的是“文化大革命”本身,而不是否定“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一切,指出在这一时期中,我国国民经济仍然取得了进展,科技方面也有一批重要成就,对外工作也打开了新局面,不过这决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这是对二十七年中三个不同历史阶段的具体历史经验作具体分析得出的合乎逻辑的结论。
第三,对毛泽东同志功过是非的如实评价。
《决议》旗帜鲜明地指出:“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他虽然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严重错误,但是就他的一生来看,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⑨“对于‘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责任。但是,毛泽东同志的错误终究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⑩并指出他在犯严重错误的时候,还始终认为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所必需的,这是他的悲剧所在;他在全局上一直坚持“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但也制止和纠正过一些具体错误;他领导了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对“四人帮”也进行过重要的批评和揭露,不让他们夺取最高领导权的野心得逞,这些都对后来我们党顺利粉碎“四人帮”起了重要作用;等等,“因为这一切,特别是因为他对革命事业长期的伟大贡献,中国人民始终把毛泽东同志看作是自己敬爱的伟大领袖和导师”
。这充分反映了《决议》对历史人物功过是非的评价,采取的是彻底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建国以来,由于毛泽东同志一直是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其间取得的一切胜利和成就,发生的一切失误和错误,都首先和直接地与他的领导作用分不开。因此,对他的功过是非的评价,是对建国以来三十二年历史经验的全部评价中一个最重要的评价。决议起草过程中,邓小平同志先后发表过九次谈话,提出三条总的要求,或者说总的原则、总的指导思想,强调“其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一条,是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指出对毛泽东同志的功过是非的评价,必须实事求是、恰如其分,要说清楚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还是错误是第一位?错误是他一个人的,还是别人也有点份?是把许多问题都归结到他的个人品质上,还是要看到制度是决定的因素?并指出毛泽东同志犯了错误,这是一个伟大革命家、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犯的错误。正确地说清楚这些问题,应当是决议中最核心最根本的东西。后来《决议》对毛泽东同志历史地位的评价,把邓小平同志谈话的基本精神充分表达出来了。
《决议》对历史经验的评价分清了整体与局部、主流与支流、集体与个人,肯定一切该肯定的东西,否定一切该否定的东西,深刻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辩证分析的方法,树立了一个客观评价党的历史经验的典范。
不怕反思党的历史经验的典范
薄一波同志曾说过:对于历史的经验教训,“不要害怕反思”。说得多么好啊!不害怕反思,才能做到尊重事实、还原历史,才能吸取教训、不蹈覆辙,才能以理服人、凝聚民心。
《决议》在这方面也作出了表率。它指出:“忽视错误、掩盖错误是不允许的,这本身就是错误,而且将招致更多更大的错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这是我们党必须采取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根本立场。”正是本着这一根本立场,它对建国以来发生的错误作了全面深刻的反思和批评,这集中反映在以下三个问题上。
第一,对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论点的反思和批评。
《决议》指出这些主要论点是:一大批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单位的领导权已经不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群众手里。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中央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它有一条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过去的各种斗争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实行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上述的黑暗面,才能把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这实质上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以后还要进行多次。这些论点曾被概括成为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从而使“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一语有了特定的含义。《决议》说这些论点都是“左”倾错误论点,明显地脱离了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轨道,必须把它们同毛泽东思想完全区别开来。它还明确指出,“文化大革命”被说成是同修正主义路线或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这个说法根本没有事实根据,并且在一系列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上混淆了是非,这种是非混淆必然导致敌我的混淆,打倒根本不存在的所谓“走资派”和以刘少奇、邓小平为首的党内“资产阶级司令部”以及一大批有才能有成就的知识分子;“文化大革命”根本不是“乱了敌人”而只是乱了自己,因而始终没有也不可能由“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所谓“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既没有经济基础,也没有政治基础,它必然提不出任何建设性的纲领,而且只能造成严重的混乱、破坏和倒退。这就从根本上揭示了“文化大革命”的反马克思主义性质及其严重危害。
第二,对毛泽东同志的错误的反思和批评。
按历史进程的顺序看,《决议》指出的这些错误主要表现是:1957年反右派斗争的严重扩大化;1958年轻率地发动“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1959年庐山会议批判彭德怀,接着在全党开展“反右倾”斗争;在1962年的八届十中全会上重提阶级斗争,发展了他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以后提出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观点;1964年至1965年,提出在基层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在意识形态领域、知识界搞过火的政治批判;1966年提出一系列“左”倾论点,发动“文化大革命”,导致打倒一切、全面内战,并且个人领导实际上取代了党中央的集体领导,掀起了个人崇拜的狂热;1971年林彪事件实际上宣告“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的失败,但到1972年还是认为批林的任务仍然是反对“极右”;1974年批准江青、王洪文等提出开展“批林批孔”运动;1975年不能容忍邓小平同志系统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又发动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1976年4月对天安门事件的性质作出了错误判断,撤销邓小平同志的党内外一切职务。《决议》秉笔直书,不为尊者讳,指出对所有这些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但不是全部)责任。这样的反思和批评,坚持了彻底唯物主义的立场和无私无畏的革命精神。
第三,对发生错误的原因的反思和批评。
《决议》指出出现这些错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所以发生并且持续十年之久,除了毛泽东同志领导上的错误这个直接原因以外,还有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主要的是:其一,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不长,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更短,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有些已经比较清楚,更多的还有待于继续探索。我们党过去长期处于战争和激烈阶级斗争的环境中,对于迅速到来的新生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全国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科学研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在观察和处理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时,容易把已经不属于阶级斗争的问题仍然看做是阶级斗争,又习惯于沿用过去熟习的而这时已不能照搬的进行大规模急风暴雨式群众性斗争的旧方法旧经验,从而导致阶级斗争的严重扩大化,并且教条式地理解马、恩、列、斯著作中的某些设想和论点,把关于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迷误当成保卫马克思主义的纯洁性。又因中苏论战我们在国内进行了反修防修运动,使这种迷误日益深入到党内,以致党内不同意见的正常争论也被当作是所谓修正主义路线或所谓路线斗争的表现,使党内关系日益紧张化,从而党就很难抵制毛泽东等同志提出的一些“左”倾观点。其二,党在面临工作重心转变特别需要谨慎的时候,毛泽东同志的威望也达到高峰,逐渐骄傲起来,逐渐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作风日益严重,日益凌驾于党中央之上,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受到削弱以至破坏。但这种现象是逐渐形成的,党中央也应负一定的责任。同时,国际共运史上由于没有正确解决领袖和党的关系问题而出现过的一些严重偏差,对我们党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还因为中国是一个封建历史很长的国家,长期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遗毒不易肃清,种种历史原因又使我们没有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虽有法律而无权威,这就提供了一个条件,使党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使党内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现象滋长起来,党和国家也就难于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和发展。
以上仅是就三个最主要问题略作评析,如果联系《决议》对“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的论述,连贯起来看,则可以知道它对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经验的反思和批评,划清了一系列重要界限:路线本身的性质与工作中的偏差的界限;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的界限;“文化大革命”与“文革”时期的界限;探索社会主义道路中可以避免的失误与不可避免的失误的界限;毛泽东思想与毛泽东同志晚年错误的界限;毛泽东同志的错误与林彪、“四人帮”的罪行的界限;发生错误的个人责任与党的责任的界限;领导者个人品质与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缺陷的界限;作为一时现象的错误和挫折与作为起长远作用决定性因素的界限;等等。划清这一系列界限表明,《决议》通篇贯穿着对历史经验的总结既把成绩讲够,又把错误讲透,更把前途讲清的原则,在对错误的反思和批评中,充分体现了不回避、不躲闪、不掩饰即“不要害怕”的无所畏惧的战斗唯物主义精神和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根本立场,勇敢地自己起来揭露错误,纠正错误,树立了一个不怕反思党的历史经验的典范。
恩格斯说得好:“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要获取明确的理论认识,最好的道路就是从本身的错误中学习,‘吃一堑,长一智’。?”邓小平同志也说过:为什么要讲“文化大革命”的历史?“因为我们现在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在总结了成功时期的经验、失败时期的经验和遭受挫折时期的经验后制定的。历史上成功的经验是宝贵财富,错误的经验、失败的经验也是宝贵财富”?。又说:“我们根本否定‘文化大革命’,但应该说‘文化大革命’也有一‘功’,它提供了反面教训。没有‘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就不可能制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思想、政治、组织路线和一系列政策。”?这些论述极其深刻而精辟,已被《决议》发表后三十年来我国社会的巨大变化和进步所充分证明。
理论提升党的历史经验的典范
《决议》对党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不是就事论事,不是就经验论经验,而是上升到理论上进行分析、阐述,从中概括出带规律性的东西,并且提出了许多新的重要理论观点,具有很高的理论水平和极大的理论价值。其集中而突出的表现是:
第一,阐发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
首先,阐明了毛泽东思想形成、发展的历史背景和历史过程。指出主要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之交在国际共运中和我们党内盛行的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曾使中国革命几乎陷于绝境。毛泽东思想是在同这种错误倾向作斗争并深刻总结这方面的历史经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得到系统总结和多方面展开而达到成熟,在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以后继续得到发展。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适合中国情况的科学的指导思想。
其次,作出了关于毛泽东思想的定义。指出“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一定义是准确的、科学的,略嫌不足的是只提革命而未提建设,体现不出毛泽东思想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作用和意义,但1982年十二大党章援引这一定义时,在“中国革命”后面加上“和建设”三个字,这就更准确更科学了。
再次,概括了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从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关于革命军队的建设和军事战略、关于政策和策略、关于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工作、关于党的建设等六个方面,阐述了它如何以独创性的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并且指明了它的活的灵魂,是贯穿于上述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这就把邓小平同志关于起草决议的谈话中提出的“毛泽东思想,即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正确的、应该作为我们今后工作指南的东西”?,“究竟我们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坚持毛泽东思想,指的是些什么内容”?,系统而透彻地说明白了。
最后,说明了对待毛泽东思想应有的正确态度。指出因毛泽东同志晚年犯了错误,就企图否认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价值,否认它对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指导作用,这种态度是完全错误的。对毛泽东同志的言论采取教条主义态度,以为凡是毛泽东同志说过的话都是不可移易的真理,只能照抄照搬,甚至不愿实事求是地承认毛泽东同志晚年犯了错误,并且还企图在新的实践中坚持这些错误,这种态度也是完全错误的。这两种态度都是没有把经过长期历史考验形成为科学理论的毛泽东思想,同毛泽东同志晚年所犯错误区别开来,而这种区别是十分必要的。还指出我们必须珍视并在新的实践中运用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以符合实际的新原理和新结论丰富和发展我们党的理论。
《决议》对毛泽东思想作出如此完整准确的阐发,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代表了党对毛泽东思想的认识的最新最高水平。这些阐发都是经典性的,三十年来一直为我们党所遵循,并成为澄清在评价和对待毛泽东思想问题上不断冒出来的模糊认识的强大思想武器。
第二,提出了三个有重大创新意义的理论观点。
一是“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的观点。关于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即历史发展阶段,是对三大改造完成后我国基本国情的估量和判断中的一个最根本问题。五六十年代之交,毛泽东同志曾说过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不发达的和比较发达的两个阶段,我国现在是处于不发达的阶段。这可以看作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思想的萌芽,但囿于历史条件而未能登堂入室予以发挥。《决议》的上述提法,还是首次。尽管它是从批评否定我国已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基本事实的错误观点的角度提出的,并且还仅仅是一个论断,但毕竟实际上已确认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后来十二大报告和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精神文明问题的决议,又重申了这个论断。十三大则在此基础上加以充分展开,全面论述,把这个论断发展为系统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所以《决议》的这个论断,为往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正式形成,开启了先河,打下了基础,具有开创性和原创性。
二是区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的观点。《决议》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由比较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努力改革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和人民利益的具体制度”?。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改革,但需要改革的是社会主义的具体制度,即体制或运行机制,而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即四项基本原则规定的那些内容,实际上是指明了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和抛弃,指明了改革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及其性质和方向。此后三十年我国的全面改革开放(开放也是改革),正是循着这个重要观点和总体思路波澜壮阔地开展起来并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的。
三是新时期仍有革命的任务并且比过去的革命更加深刻和艰巨的观点。《决议》指出,坚决纠正“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口号的错误,这绝对不是说革命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坚决继续进行各方面的革命斗争。社会主义不但要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而且要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消灭一切阶级差别、一切重大社会差别和社会不平等,直到共产主义的实现。这是人类历史上空前伟大的革命,我们现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正是这个伟大革命的一个阶段。“这个转入和平发展时期的革命比过去的革命更深刻,更艰巨,不但需要很长的历史时期才能完成,而且仍然需要许多代人坚持不懈、严守纪律的艰苦奋斗,英勇牺牲”,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时期中一定要继续保持崇高的革命理想和旺盛的革命斗志”?。众所周知,此后多少年来有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只讲建设不讲革命,一些学者论述所谓“革命党”与“建设党”或“革命党”与“执政党”的“区别”的文章屡屡见诸于报刊,甚至公然咒骂革命,鼓吹“告别革命”,这种把革命与建设、革命与执政截然分开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和错误观念谬种流传乃至大行其道,恰好证明《决议》的上述观点的深刻性、前瞻性和现实性。
第三,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理论新道路的初始形态和框架。
《决议》在理论上的重大贡献,还表现在关于社会主义发展新道路内容的十个“主要点”的概括。
《决议》指出: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已经逐步确立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这条道路还将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发展,但是它的主要点,已经可以从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中得到基本的总结。它把这些“主要点”概括为十个方面:一是社会主义改造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二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量力而行,积极奋斗,有步骤分阶段地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三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必须适应于生产力的状况,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四是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但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它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既要反对把它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它已经熄灭的观点;五是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六是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七是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八是在战争危险依然存在的国际条件下,必须加强现代化的国防建设;九是在对外关系上,必须继续坚持反帝、反霸、反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十是必须把我们党建设成为具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党,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这些概括极具权威性和经典意义,基本上都被吸收进十四大报告概括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九个方面“主要内容”之中,也都体现在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之中,体现在十六大、十七大报告分别阐述的党的“基本经验”、“宝贵经验”之中。所以虽然当时尚未正式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其实已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理论新道路的形成准备了基础,或者说已经为这一新理论新道路构建了一个初始的形态和框架。如果说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理论新道路形成发展过程中的起点和第一个标志,那么《决议》是这一过程中的新起点和第二个标志,是一个新的阶段性的标志。正是有了这样坚实的基础,在1982年十二大上邓小平同志正式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就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顺理成章、逻辑使然的了。
以上说明,《决议》在总结建国以来历史经验的同时,实际上已经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为指导,开始在新历史条件下探索和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和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和怎样发展等重大基本理论问题。惟其如此,树立了一个从理论上提升党的历史经验的典范。
结束语
正如《决议》最后所说的: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曾经统一了全党的认识,加强了全党的团结,促进了人民革命事业的迅猛前进和伟大胜利。“十一届六中全会相信,这次全会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必将起到同样的历史作用”?。事实正是如此。这个《决议》在当时对于统一全党全国人民思想认识、维护党内团结和社会稳定、谋划未来方向道路和开拓现代化建设与全面改革的广阔前景,具有极其重大的作用和意义。新近出版的《党史》二卷对那段三十二年历史的叙述和评价,也是以这个《决议》的结论为指导、为基调和根本依据的。但是《决议》发表后三十年来形势的发展,尤其是人们价值观多元化和各种社会思潮纷呈、激荡局面的形成,使《决议》对党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中得出的一系列重要的、根本性的结论,在部分人群、党员干部、甚至理论学术界中重新引起质疑和争议,造成新的思想混乱。这一现象值得我们深切关注和深长思之。
我们要把《决议》发表三十周年之际重温这个《决议》与纪念建党九十周年联系起来,并且与学习新近出版的《党史》二卷结合起来,就是这个道理。现在看来,人们对建国前二十九年历史的估计比较一致,而对建国后那段三十二年历史的评价则尚有不少分歧,历史虚无主义思潮颇有市场。这除了价值观和政治观点不同以外,与现在这一代人对那段历史缺乏真实了解和理解有关。再者,《决议》发表以来三十年历史发展中有极其辉煌的一面,也有付出重大代价的一面,而如何看待这些辉煌和代价,又涉及到《决议》作出的那些基本结论究竟是否正确的问题,又存在一个怎样统一思想认识的问题。我们纪念建党九十周年,就要学习和了解党的全部历史,弄清楚何以说中国共产党尽管有过许多曲折和错误,然而从主流和本质看,终究是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而《决议》总结的三十二年历史是党的整个历史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承上启下的组成部分,如果对这段历史没有正确的认识,就不可能真正弄清楚这些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在纪念建党九十周年之际,也要做一篇纪念《决议》三十周年的文章的原因之所在。年版,第149页。
注释:
①《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94页。
②《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97页。
③《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01页。
④《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04-805页。
⑤《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05页。
⑥《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06-807页。
⑦《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11页。
⑧《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08页。
⑨《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25页。
⑩《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14-8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