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1-08-15杨业玲
杨业玲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 新疆 伊宁市 835000)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着眼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培养党政干部后备人才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组部等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始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到农村任职,尼勒克县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个自治区聘大学生村官试点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在伊犁州直逐步展开,并快速形成规模,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各地为管好、用好村官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形成了一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但是大学生村官作为一个新兴的群体,制度还不完善,很多工作还处在艰难探索的阶段。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运行机制是大学生村官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为了促进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良性发展,进一步了解大学生村官工作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为“大学生村官计划”提供长期性、连贯性支持和保障,我们对伊犁州直部分县市的大学生村官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对建立科学有效的大学生村官工作运行机制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研究。
一、大学生村官工作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1.身份界定不明确,处境尴尬
作为大学生村官,是指近年来由政府部门正式发文、选聘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工作者。根据《自治区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按照政策,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根据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会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由此可见,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群众自治组织,而不是基层政权。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由于不能从法律上给大学生“村官”一个明确的定位,大学生“村官”既不属于乡镇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又不是法定的村委会成员,其角色非常模糊,在法律上处于“非官、非农”的尴尬处境,导致大学生“村官”这一模式无法制度化。
2.工作岗位职责不明确
基于身份的界定不清,大学生“村官”大多岗位职责模糊,工作岗位职责多而不明确。根据伊犁州直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大学生“村官”的培养目标是使其成为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引路人、农副产品流通的经济人、农牧区科技致富的带头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生力量和成为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人才的源头活水,要将新选拔的大学生村官培育成村级组织的助理员、方针政策的宣讲员、农村实用技术的指导员及党群关系的联络员。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大学生村官多有服务期限限制,但他们既不是学生,又不是农民,也不是公务员,对村级管理没有监督权,也没有组织管理权,许多大学生“村官”开展工作比较被动,在工作中要么是求助于非制度规范化的人际关系解决问题,要么就是只能充当秘书等虚职完成琐碎之事而无法在真正意义上开展工作。一些地方的村干部把大学生村官当“客人”,不想让大学生村官插手本村的事,再加上近几年乡镇对村级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也比较高,要实现村级组织的档案化管理,而大多村委班子成员都不会操作电脑,于是,整理各类档案,打字、写报告、会议记录、送材料诸如此类的琐碎之事成为大学生村官主要工作,大学生村官成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专职秘书,或者只是个摆设,大学生村官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权利很难得到保障。在调查中显示:在村里各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大学生村官的建议和意见经常被采纳的只占20%,没有提意见和建议的机会占40%,偶尔被采纳的占30%。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设想大学生在农村会有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心态开展工作。
3.培训指导机制尚不健全
大学生村官的前期岗前培训和中期的跟踪指导对大学生村官来说,至关重要,各地在大学生村官的培训指导方面也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目前来看,各地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指导工作尚未形成规范的制度,随意性比较大。如,各地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中都有对大学生村官的岗前培训,各地基本上也都能正常开展大学生村官的岗前培训,但某个县头一年的村官岗前培训时间为一个月,内容也颇为丰富,但第二年的村官岗前培训就压缩为一周,原因为基层太忙,迫切需要大学生村官及时上岗,大学生村官们经过短短一周的培训即走上工作岗位。上岗前的培训基本流于形式。此外,大学生村官走上工作岗位之后,也缺少有效的跟踪管理指导,大学生村官被安排到农村工作后长时期得不到教育培训,无法顺利投入工作。《自治区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县、乡党委领导与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定期谈心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加以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掌握做好农村基层工作的根本方法。《伊犁州直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中提出要全面推行“X+1”帮带培养模式,加强大学生村官的实践能力锻炼,促进其创业成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制度往往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大学生在经过短期集中培训后进入乡村,由于缺少必要的配套技能培训,有些大学生村官对当地的情况、如何做工作、工作的困难一无所知,有70%大学生村官认为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对于农村工作不熟悉,无法很好地完成工作”;由于缺乏正确引导,有的大学生村官不明白自己下村任职的目的、意义是什么,找不准奋斗目标,把握不好工作的重点、难点,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这些情况很容易导致基层组织对大学生村官使用的随意性和培养管理的杂乱无章。
4.考核激励机制还处在探索阶段
由于大学生村官计划实施时间还不是很长,各地在管理中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考核激励机制,各个地方基本上是各行其是,所采用的方法、制定的标准和规范千差万别,政策随意性强,没有形成一个严密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还存在一定问题,如:
大学生村官待遇与服务地区艰苦程度不挂钩,越是艰苦地区,经济越落后,地方财政基础越薄弱,若没有国家财政补贴,大学生村官的待遇和津贴就越低,这就造成条件好的地方,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人数越多,条件越差的地方,愿意去的人就越少,造成越是条件艰苦的地方,越缺少人才,越留不住人才的恶性循环;个别地方对大学生村官的考核不规范、不重视,由于大学生村官“非农非公”的身份性质,再加上其服务期限的限制,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认为大学生村官干几年就走了,对其考核不严格,不规范,也不够重视,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只要没有大的问题,都做“好好先生”,导致对大学生村官的考核与评价不够公正有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村官”创业的积极性和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大学生村官的利益与农村经济发展收益联系不紧密,许多地方都没有建立大学生“村官”自身努力与自身效益“挂钩”的机制,导致干实事的人得不到表彰,消极怠工的人得以滥竽充数,影响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缺乏有效的优胜劣汰机制,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地比较注重打造大学生村官的优秀典型,对典型的宣传、包装力度比较大,但是对大部分大学生村官来说,关注度相对较弱,在考评时也比较忽略村民对大学生村官的满意度,这就造成一些大学生村官被“边缘化”,不利于大学生村官积极性的发挥。
二、欠发达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运行机制的思考和建议
1.合理界定大学生村官的身份
一是可以考虑在不改变村民自治的提前下,将档案和户口转至所在村,让大学生“村官”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待服务期满后,选择回城工作时,再在落实户口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倾斜。
二是可以考虑实行政府雇员制。即政府通过灵活的契约方式,采取不占用行政编制的方法,实行特别的薪酬方式,雇用政府需要的特殊人才从事政府有关方面公务活动的管理制度,将大学生“村官”作为一种职业进行定位。
三是可以考虑仿效台湾村干事制度。在我国台湾农村,村干事由乡公所指派有公务员身份者担任,协助村里搞好治理工作,其薪水依照公务员的标准,由乡里支薪。村干事长期接触村内事务,当村长因故出缺时,村干事有时会被指派暂时代理。依照这种方式,大学生“村官”可以具有基层公务员身份,能否适应我国现在的国情,还需要进一步商榷。
2.实现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科学定位
作为上级政府部门:首先,要科学定位“大学生村官”计划指导思想,要把握全局,着眼长远,把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作为一项新农村建设的一项人才战略工程,要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在农村施展才华、干事创业的舞台。其次,要科学定位“大学生村官”培养方向,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就是要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分类培养,逐步把“大学生村官”打造成能发挥专长、各有特色的党政人才后备队伍。最后,要科学定位“大学生村官”结构特点,可以根据“大学生村官”的专业特长、性格特点、职业潜能,把他们分为行政管理型、致富带富型、科技服务型等类型,根据不同类型的标准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有意识的培养和锻炼,为新农村建设培养高素质的管理、致富、科技人才。
作为大学生村官:既要俯下身子,谦虚谨慎,又要发挥优势,学以致用,明确个人的角色定位,一般来说,大学生村官有国家方针政策的宣讲者、新农村、新思想、新理念的传播者、基层情况的调研员、民事纠纷的调解员、村民致富的带头人、乡村发展的规划者等多重角色定位可供选择,大学生村官可根据自己的特点和特长,为自己进行不同的角色岗位设计,在不同的角色定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关键是要端正态度,掌握方法,扑下身子与农民打成一片,并能持之以恒,真正将农村作为自己发展的广阔天地,只有这样,才能完成好大学生村官的各项工作,实现人生价值。
3.形成完善的培训指导制度,切实提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能力
大学生村官大多从学校直接进入农村,在任职前普遍不了解农村基层情况,不知道如何做好农村工作,即便是一些在农村生活的大学生村官对农村的一些工作也不了解,因此,大学生村官上岗前的相关培训就至关重要,必须对大学生村官进行相关培训:
第一,要科学设计培训内容。既要针对大学生村官思想现状,又要针对各县的具体需要;既要接近当前实际,从大的政策、方针着眼,又要关注各县的特殊情况,还要明确大学生村官职责和义务,让大学生村官对自身的定位和现实的要求有明确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要创新培训形式。要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在适当的时候配备专业人员定期指导,并不定期地开展大学生村官之间的交流学习,这对大学生村官极其重要。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农村情势教育,对大学生村官开展县情、乡情、村情教育,农村工作案例教育,农村风土人情教育,村干部工作方法教育等;可采取现身说法的教育方式,组织全镇有经验的村两委干部谈工作体会,并组织大学生村官到先进村进行现场观摩等,帮助其尽快熟悉农村的情况,增强在农村工作的信心,引导大学生村官结合自身特点订立发展规划。
第三,做好结对帮带工作。具体来说,可抽调熟悉农村工作、有一定人才培养经验的干部组成专职指导员队伍,将指导责任落实具体。乡镇班子成员是帮带的主要责任人,每位成员应负责联系一名大学生村官,定期对他们进行政策指导、信息引导,传授村务管理、民间纠纷处理、田间技术服务等实践经验,帮助他们提高农村政策法规水平、增强组织能力和工作执行力;驻村干部负责平时的帮带工作,带领大学生村官入户走访调研,熟悉村情社情,传授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知识、农村矛盾纠纷调处方法及处理农村日常事务,共同寻找农村发展项目,开展各项创建活动等,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做好基层工作的能力;各村至少要指定一名经验丰富、朴实能干的村两委干部协助驻村干部做好帮带工作,采取言传身教的方式,在协调重要工作、处置突发事件、调处矛盾纠纷时,把大学生村官带在身边,在实践中传授经验,让他们在处理复杂问题中积累经验、锻炼成才。
第四,要尽可能提供岗位锻炼机会。各县(市)区应督促有关村镇,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实质性村级事务分工,让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村级具体工作,在处理村务中提高农村工作能力;大胆放手,有意识地给大学生村官交任务、压担子,尽可能多地安排他们参与中心工作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让他们在农村的主要工作和岗位上担当重任;强化实践锻炼,采取交流、轮岗、挂职等多种形式,使他们熟悉多方面的工作,培养处理问题的胆略和魄力,增强独立工作的能力;针对大学生村官所学专业和特长,创造条件,把他们安排到最能发挥自身作用的岗位。
4.建立完善的大学生村官激励机制
首先,国家应开展“大学生村官艰苦地区服务计划”,将大学生村官待遇与服务地区艰苦程度挂钩,提高西部偏远地区大学生村官的工资、福利待遇,增加激励政策。欠发达地区经济落后,省财政及地方财政基础薄弱,若有国家财政补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大学生村官尤其是县聘大学生村官的待遇,吸引更多大学生留在农村。其次,要注重对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酌情建立大学生“村官”自身努力与自身效益“挂钩”的机制。如在一些领域内可以采取“包干制”与“提成制”的方法,使大学生“村官”的利益与农村经济发展收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再次,各级政府应当制订科学的考核体系,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大学生村官及时给予奖励,对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不负责任、村民不认可的大学生村官经严格考察确认以后,予以辞退。最后,政府要为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提供激励机制,弥补大学生“村官”社会资源相对缺乏的不足,保护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的热情。利用大学生的知识和信息优势,引导大学生“村官”向“农村创业能人”转化,最终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
近年来,新疆着眼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全面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积极引导各地自行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一支结构优、素质高、干劲足的大学生村官队伍。截至目前,新疆12个地、州、市共自行选聘569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目前仍有4793人在岗,已覆盖新疆55%的行政村。还有22个县市通过自行选聘实现了“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目标。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使用已经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健康工作机制。但是大学生村官的健康成长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从制度上、实践上不断探索、完善。
[1]郭淑敏:《北京大学生村官调查》[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
[2]自治区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
[3]伊犁州直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试行)
[4]吕品,《大学生“村官”制度发展的建议》[J],农村工作通讯,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