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警犬破获故意伤害致死案
2011-08-15贵州省公安厅警犬基地
中国工作犬业 2011年5期
2011年3月5日上午11时许,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龙山乡某村发生一起伤害致死案:该村村民怀疑一名青年男子为小偷,对该青年男子殴打导致其死亡。案发后,麻江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傅冬、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友强立即部署此案的侦办工作。由于案件特殊,参与人员多,调查取证工作陷入僵局。领导决定指派警犬中队利用警犬技术参与侦破此案,接到指令后,带犬民警周飞携警犬“一嘉柒”随刑侦大队民警于3月6日上午9时赶到案发现场。
到达现场后,带犬民警周飞利用遗留在现场粘附血迹的木棒气味作为嗅源,指挥警犬进行搜索式追踪,警犬“一嘉柒”充分感受嗅源后在现场周围进行细致搜索,当搜索到村民韦某某家时,对韦某某放在家里凳子上的手套有明显反应。经工作,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韦某某交待了遗留在现场带血的木棒是其用来殴打青年男子后丢在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