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带犬民警如何选择 嗅源
2016-07-14陈涛
陈 涛
浅谈带犬民警如何选择 嗅源
陈 涛
嗅源是警犬嗅觉作业的前提和依据,它来源于现场。因此,带犬民警如何选择嗅源,关系到警犬作业的成败。
一、现场中为何要对嗅源进行选择
准确有效的嗅源是警犬赖以进行追踪、搜索、鉴别等作业的依据。如果嗅源不准确,误把其他无关人员的气味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气味嗅源而加以利用,那么警犬的使用就会失败,导致侦查方向失误。如果嗅源失效,如无关人员在现场活动混杂了气味,或犯罪嫌疑人在现场散布具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学物质,掩盖了自己人体的气味,则会失去使用警犬的客观可能性。带犬民警对于嗅源的选择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二、带犬民警选择嗅源的影响因素
在刑事案件现场使用警犬的过程中,带犬民警并不是且不能毫无根据的拿来一个嗅源就使用,而应该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对现有的嗅源进行理性的选择。只有这样,警犬使用才能最大化的发挥作用。具体而言,影响带犬民警选择嗅源的因素主要有:
(一)使用警犬的目的
刑事案件现场中使用警犬的目的有多种可能。或发现、寻找痕迹物证,或发现、寻找犯罪嫌疑人,或直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气味识别等。不同的使用目的决定了应选择的嗅源的不同。如果使用警犬是为了发现、寻找痕迹物证,如犯罪嫌疑人的指纹、足迹等,则应选择承载犯罪嫌疑人气味的嗅源;如果为发现、寻找血衣、血手套、杀人工具等,则应选择承载被害人气味的嗅源;如果使用警犬是为了发现、寻找犯罪嫌疑人,则应选择承载犯罪嫌疑人气味的载体,如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诸如指纹、足迹、擦拭痕迹等各种痕迹,以及犯罪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诸如衣服、作案工具等遗留物;如果使用警犬是为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气味识别,则一定要选择承载犯罪嫌疑人气味的载体,且要注意气味识别时,提取犯罪嫌疑人气味的部位应与选择的嗅源所承载的犯罪嫌疑人气味的部位一致。
(二)使用警犬的方式
刑事案件现场中使用警犬的方式主要有追踪、搜索、搜捕、鉴别等,如使用警犬进行追踪,则可选择承载犯罪嫌疑人气味的载体,也可以选择承载犯罪嫌疑人带离现场的物品的气味的载体。如使用警犬进行搜索,则进一步取决于搜索的目的。
(三)使用警犬的时机
在正常的气候条件下,气味一般在现场环境中可保留24小时左右,但在风、雨、雪等自然因素影响下,特别是在我国北方的冬季,气味散失很快,有的只能保留几个小时,而客观现实是,尽管使用警犬应该及时使用,但很多时候,并不是案件发生以后第一时间内就使用警犬。刑事案件现场使用警犬具有一定的相对滞后性。正是这种相对滞后性导致了现场嗅源气味浓度的下降,而警犬对于气味的感知仍需达到一定的最低标准。为此,在这种情况下,带犬民警应选择气味浓度相对较大的嗅源。
(四)可供选择的嗅源的证据价值
嗅源的本质是物证,是证实犯罪的有利证据。从物证证明犯罪的角度看,不同的嗅源对案件的证明作用不同,有的嗅源作为物证可以直接证明犯罪,有的嗅源作为物证则可以间接证明犯罪,而有的嗅源作为物证则不能证明犯罪,如不具备同一认定的指纹、足迹等。因此带犬民警在选择嗅源时应选择那些对证实犯罪其证明力相对薄弱的嗅源,如犯罪现场发现多枚犯罪嫌疑人遗留足迹,有清晰完整的,有模糊残缺的,我们应选择那些模糊残缺的足迹为嗅源,因为清晰完整的足迹对于证明犯罪其证明价值高,不仅如此,从警犬使用的角度来说,这也是极其有利的,因为,明显的足迹,一般都是行走时留下的,一落一起只需2秒钟,气味留的微小;而那些不太清楚的足迹往往是重叠、停留的足迹,接触地面时间长、气味大,作为嗅源效果好,尤其是在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愈来愈强的今天,在犯罪现场获取痕迹物证的几率已经不大、获取的数量有限的现状下,更应如此。
付予嗅源
三、带犬民警选择嗅源时应遵循的原则
(一)纯净气味嗅源优于复杂气味嗅源
纯净与复杂,其区别在于犯罪现场的环境是否复杂。所谓纯净气味是指现场环境相对简单,嗅源所承载的气味相对单一,或犯罪嫌疑人气味,或被害人气味,或被盗物品气味等。所谓复杂气味是指现场环境相对复杂,嗅源所承载的气味有相对复杂的可能,如现场中有大量挥发性物质的存在,嗅源极有可能混杂该挥发性物质的气味。带犬民警在选择嗅源时之所以要遵循纯净气味优于复杂气味的原则,是因为使用承载纯净气味的嗅源,“对犬来说,气味越纯净越容易分化”。如某学校发生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撬开后勤仓库把刚宰杀的17只羊、10斤油盗走。经现场勘查,在仓库门内发现6枚不完整的脚印,门外靠墙根处发现1枚不完整脚印,经反复认定,系犯罪嫌疑人所留。后经研究决定,以门外发现的不完整脚印为嗅源令犬追踪,并追到犯罪嫌疑人家。之所以选择室外脚印为嗅源,是因为尽管室内脚印多且明显,但室内放置有面粉千余斤、各种油类50多斤、莜面500多斤,还有小米,以及丢失的羊肉及油等,隔壁还放有教学器材,但气味比较复杂。室外脚印虽然不明显,但比较潮湿,气味单纯。
(二)纯净气味嗅源优于污染气味嗅源
污染气味与复杂气味并不是同一概念。污染气味是指原本纯净的气味直接受到其他物质气味的粘附,而复杂气味则是气味分子自然的物质运动而导致的原本纯净的气味与其他物质气味相混合。带犬民警在选择嗅源时之所以要遵循纯净气味优于污染气味的原则,与纯净气味优于复杂气味的道理一样,是因为使用承载纯净气味的嗅源付予犬,犬嗅觉作业的目的比较明确,受到的干扰小,不易出现失误。如某地发生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盗走一辆红色幸福牌摩托车机体、轴承等零件。翌日上午10点进行现场勘查。经勘查发现现场门锁没有打开,犯罪嫌疑人是从窗户钻进去的。于是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停留时间较长的地方——窗户,去发现提取嗅源。在提取的过程中又分析研究窗户这个部位有没有破坏嗅源的油垢?什么地方提取最有价值?最终确定在窗台上面提取气味,因为尽管犯罪嫌疑人在窗台下相应地面部位停留时间也较长,但地面上的足迹被汽油、柴油感染的可能性比较大,即使提取了也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三)刑事技术优先使用原则
选择嗅源
让刑事技术部门优先使用,主要是出于以下两方面的考虑:第一,从侦查的角度看,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能力在增强,刑事案件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越来越少,而刑事技术部门对于作为嗅源的痕迹物证进行检验可以为侦查提供线索,指明方向,甚至直接确认犯罪嫌疑人,而以仅有的、为数不多的痕迹物证为嗅源供警犬使用,如能为侦查提供线索还好说,但如果对侦查无价值,回过头来再想到刑事技术部门的检验,极有可能此时痕迹物证已遭到破坏;第二,从证据证明犯罪的角度看,不同的证据所起的证明价值不一样,刑事技术人员通过对作为嗅源的痕迹物证进行鉴定能够证明犯罪,如犯罪现场遗留的指纹可以直接认定犯罪,而使用警犬则不能,即使使用警犬进行气味识别,但我国的现状是,警犬气味识别不能作为法定证据,其证据能力尚值得怀疑,更别提其证明价值。
(本文图片由王奕翔提供)
(编辑:颜 勤)
作者单位:(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11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