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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理解的贫困
——兼评陈柏峰《乡村江湖》①

2011-08-15赵旭东

关键词:熟人概念生活

赵旭东

乡村理解的贫困
——兼评陈柏峰《乡村江湖》①

赵旭东

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快速发展,在“三农”问题意识的引领下,面对层出不穷的新现象中国乡村研究积累了大量一手的资料,凭借这些通过实地田野研究而搜集上来的直观经验信息,一些研究者的自信心也在不断地攀升,认为借助这些调查,我们完全可以抛开既有的与西方学术成理论对话的研究架势,单单凭借着他们自己给自己贴上的一份标签,即“田野的灵感、野性的思维、直白的文风”,就可以堂而皇之地避开一种研究者的“主体性的丧失”,进而避开“学术研究变成了与西方理论的对话,甚至变成了验证西方理论的材料展示”。[1]

堪称中国村治研究的华中学派旗手之一的贺雪峰在最近给其弟子的博士论文系列著作所写的“总序”中真正直白地表达了上述其一以贯之的中国乡村研究者的不满,我为这种不受任何既有学科规范限制的直率的表白而感到由衷的振奋,觉得中国乡村研究也许就此可以真正走上一条自己说了算的挥洒自如的发展之路,但是再静下心来去阅读完在他指导下并为许多研究者评价为优秀博士论文的有关两湖地区“混混”研究的时候,我的恐惧之心不由得从心底里再次涌动上来,我最终还是觉得这条道路也许只能称是一条岔路,真正的能够展现出我们研究者主体性的研究似乎还没有真正地来到,正像我以前在很多地方所一直在主张的,我们也许有着许多的直白的经验表述,但那些都似乎是建立在一种对于乡村的理解的病理学式的问诊之上。[2]

比如,陈柏峰在贺雪峰的“总序”之后所呈现给我们的有关两湖平原的“混混”的研究中想当然地称这样的一个社会为“乡村江湖”,我心底里由此而即刻引发的一种纠结就在于,如果有一个所谓的“乡村江湖”的存在,那么真正为我们所熟悉的乡村社会或乡土社会又在哪里呢?实际上,我从陈柏峰洋洋洒洒数十万言的叙述中并不能够轻易地找寻到,因为我在细致的阅读中真的看不到那里有的家庭结构、邻里关系、权威类型、宗教信仰、社会组织等我们曾经熟悉的乡村社会的构成要素。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鲁迅的小说应该是在中国现代的语境中最早注意到了阿 Q这样的地方性的“混混”了,或者王学泰所谓的底层社会的“农村痞子”,刘邦属于这类人,阿 Q就更属于了。[3]但即便是小说,鲁迅先生也还知道将阿 Q放在一个本来就存在的乡土社会中去加以表现,它应该是陈柏峰眼中的一个典型的混混,为社会所唾弃,但是他却努力想使自己融入这个社会之中,甚至跟地方上的士绅要扯上可能是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关系,但最后还是被拉出去砍头,再一次被社会所抛弃。我这里确实想指出的是,现在的“混混”在乡村社会中的形象也不会离这个形象有太远的距离。但是,实际上我们在陈柏峰的描述中却见不到有这样的“混混”与乡村社会各种类型的人之间的你来我往的互动,反倒是最后却下结论说,这些乡村混混的存在或者说“对村庄生活的介入导致了村庄生活的去熟人社会化”,而之所以有这样的结论,显然又是跟他的对于“混混”的界定有关系,他声称自己“采用的是普通农民的看法”来界定“混混”,在他看来,这农民的看法就是“指那些在普通农民看来不务正业,以暴力或欺骗手段谋取利益,对农民构成心理强制,危害农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扰乱乡村生活正常秩序的人群”,接下来他又进一步补充到“乡村混混组成的圈子被我称为‘乡村江湖’”。[4]

陈柏峰的这项研究不能不说是材料丰富的一项研究,且关注的主题也是很多人所不熟悉的一个边缘群体,就像上访的群体是个边缘群体一样,我们对于他们的生活了解得实在太少,因此在这方面的社会调查实在是再有必要不过了。但是,我这里肯定不是去关心这个问题是否值得研究的问题,一般意义上,世界上没有什么问题是不值得去研究的,只要你愿意去做,总有一些问题可以成为你自己的研究问题。这里的问题的关键是在于,我们应该如何去看待这些现象?是把这个群体的生活看成是在孤立地发生着作用呢?还是整体性地考察他们在社会中的实际作用?我想作为一名社会学家,后者的道路更容易被选择。但是,在贺雪峰的感召之下,陈柏峰显然是不在意这些所谓的有着一种西方意识的研究套路的,而会更加喜欢从直接的观察中寻找到问题及其对于问题的解释,这一点我也是非常赞同的,因为研究似乎是没有某种的必然性的方法可以或必须依循的。不过,引发陈柏峰思考的问题意识却很有意思,那就是他在试图把本来熟悉的现象对象化,成为自己必须要去直面和清晰化的研究对象。他开篇就告诉我们说,他在一位教授的引领下去湖北的荆门做社会调查,遇到了一起争水的纠纷,最终的解决方式是双方都从市区或镇上找来了他所谓的“混混”来加以解决,并“当着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的面在村里展开了对峙”。[5]在陈柏峰的眼里,自己因为在农村生活过,所以自认为对这些现象是再熟悉不过了,以至于最后都对这类的现象熟视无睹了,因此他便要对这些人的生活进行一种研究,并想当然地称这种研究在学术的视野当中被忽略掉了,缺少真正严格的对待和处理。[6]

我想,陈柏峰的这种提出问题的方式可能是把中国社会的乡村研究看成是一片空白了,这种勇气原本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闭上眼睛不需要看周边的存在物,通过“摸着石头过河”的方法来进行你的探索性的研究。但是,只要你睁开眼睛,你就会发现,这些问题本来并不是什么新的问题,尽管他所关注的场域和时代是新鲜的而已。关于土匪的研究、关于游民、流民的研究以及关于流氓的研究等,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在触及陈柏峰的混混研究,但似乎在他的眼界里,这些既往的研究都是不存在的,都是可以通过贺雪峰自诩的“野性的思维”而忽略不计的。

也许,陈柏峰在这里用了这么多的文字真正想对话的对象是费孝通在其 1948年出版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所提出的“熟人社会”的概念,认为混混的大量存在,既往的“熟人社会”将不复存在了。我绝对不否认华中村治研究者对于“熟人社会”概念的怀疑,因为随着时代的变化,一个改变本来就是在特定场景下提出来的,费孝通在 60多年前所提出的“熟人社会”的概念显然是不再适合去描述今天的乡村社会的变化,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与之相反的“去熟人社会”或“半数人社会”的概念就是精准的,细细地去推敲,可能捉襟见肘之处并不及“熟人社会”这个概念为少。从另一个意义上,我更想指出的是,熟人社会作为一个分析性的概念,其最初提出的时候可能并非仅仅是描述意义上的,还有结构意义上的,也即是这体现了乡村社会的结构性的特性。这种特性的核心不是通过简单的阅读费孝通的文字所能够直接把握的,我们还必须借此去面对现实社会中的一些现象。或者说村治研究者真正忽略了这一层的阅读,把熟人社会看成是实然的存在而非结构性的解释框架。他们看到了新的现象就称旧的概念的一无是处,实际上恰恰是陈柏峰自己的许多例子都在不止一次地提醒我们,这个“熟人社会”的概念并没有完全过时,“混混”从来都是一个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城市生活如此,乡村生活也不会有什么例外。而真正有所不同的恰恰是费孝通所提出来的“熟人社会”的这个概念,它使城市的生活与乡村的生活有了一种真正的分野。

在城市的生活里,混混作为一个边缘的群体实际上是有其独立存在的空间的,之前在 20世纪 40年代出版的美国社会学家怀特的成名之作《街角社会》为我们呈现了这样一类人的生存空间[7],而美国历史学家魏斐德对 1937~1941年这一特殊时期上海的城市犯罪的研究也从另外一个方面提供了中国城市“混混”的生存空间[8],但是这些都体现了一种在现代城市生活中此类群体作为一个边缘人群与这个社会中的其他群体之间的相对的分离。但是在乡村的社会生活中,“混混”一定无法构成一个内在于乡村社会的小的江湖,因为其构成的核心联系是在村落之中而不是村落之外,村落之外的混混之间的各种联系很多的时候都是被用来强化或者瓦解村内的既有的权力关系与秩序,在一定意义上是为着这个村落社会服务的。这一点如果能够注意到华北乡村研究中外来力量与乡村自身力量之间的互动模式,也许结论就不会下得这样草率了。[9]

实际上,称乡村社会为“熟人社会”是相对于城市的“陌生人社会”而言的,费孝通的观察所注意到的是在滕尼斯有关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之间的区分基础上乡村和城市之间的差异,借助“学”和“习”的比喻,费孝通显然是把城市的生活看成是通过“学”的办法来把握陌生人的世界,而“习”则是建立在一套礼俗之上的,其基础是社会的规则与个人的意识之间相互的熟悉之上,在这个意义上,人们之间所赖以维系的基础是私人之间的信任的道德。这是跟血缘以及亲属关系密切相关的一种社会秩序原则,并非是在看起来传统的社会中缺少了某种的公共事务,就紧跟着下断言认为一种传统的“熟人社会”不存在了,实际上这种社会不仅不会在村庄里很快地消失,即便是到了大的城市里,这种相互的熟悉关系还是会发挥作用,以此成为一种适应于城市生活的手段和资源,显然这一点是陈柏峰的研究中所没有特别去加以关注的,由此而引起的一种误解就是,猛然见到村落里的一些看起来相互之间出现了隔阂的状况,就认为是熟人社会的消失,但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就是,谁能够证明即便是在费孝通所描述的江村,在他最初去做调查的时候,这个村子就一定是相互之间熟悉到没有一些陌生人的存在吗?实际肯定不是这样的,费孝通在韦伯所谓的理想型的意义上所使用的这个概念被不太注重历史脉络的村治研究者实体化了,以为实实在在地存在一个人人相互熟悉到无陌生感的社会,这可能纯粹是一种对于过去乡村生活的自我想象,陌生人从来都是乡村整体性的社会生活的一部分。

实际上,在贺雪峰深思熟虑写下的总序言中,我们似乎感受到了一种以中国为边界的乡村研究的主体性意识,这在贺雪峰及其研究团队看来是通过有着强烈本土关怀的自我表述而能够实现的,但是在这个具体的有关乡村混混的研究中,我们却看到他们最后的对话者还是在西方,在这里就是指陈柏峰提出的“乡村治理内卷化”的概念。

不论是黄宗智还是国内的其他许多学者似乎都对这个概念怜爱有加,这基本上是从格尔茨、黄宗智到杜赞奇的一条内卷化概念传入中国的线路。格尔茨最初巧妙地将一个描述艺术创作枯竭的概念转用在了印度尼西亚乡村的农业生产上,而黄宗智在对华北以及长江三角洲的农业研究中更进一步将这一概念挪用在了对中国社会农业发展模式的讨论上,紧接其后的是杜赞奇,他将这一概念搬用在了近代以来的中国国家政权的内卷化上。而陈柏峰的研究似乎很受这些西方的学者或者受西方观念启蒙的华裔学者的影响,并试图去步他们的后尘,抛出“乡村治理内卷化”的概念来与他们对话。但是他至少没有注意到,黄宗智曾经在《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一书中专门指出过,“内卷化”这个词的中文表达更准确地应该是“过密化”,即以“单位劳动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换取单位面积劳动力投入的增加”。[10]而对于黄宗智所使用的这一“内卷化”的概念的争论也已经证明了这一概念从格尔茨那里借用来套在中国的场景上的误读性[11],而随之轻易地再将这一概念不加反思地运用到中国文化遮掩下的政治生活中去,特别是运用到更为复杂和缺少资料的中国乡村政治生活的解释上去,那就使得这种误读性更加深度地表现出来,这应该是本不以与西方对话见长的村治研究者自己为自己设定下的一处败笔。

而回过头来我们去重新阅读格尔茨在《农业内卷化:印度尼西亚的生态变迁过程》中所最初引述的美国人类学家戈登威泽 (Alexander Goldenweiser)在谈论艺术形式时的一个概念,这个概念最初是用来解释某种艺术的模式,其在发展到一定比较完善的程度上之后,一般都会停滞不前,或者是转换成为另外一种新的模式,但是实际上,这只是一种内部在变得更加复杂的延续而不是真正的发展。[12]陈柏峰的研究显然没有从这源头上去触及西方概念的适用性与否的问题,而是想当然地在其书的“序言”中把乡村治理的内卷化界定为:

因基层政府依赖乡村混混进行乡村治理,从而不得不对他们保持“战略性容忍”,乡村混混因此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汲取资源。国家资源下乡的好处,很大部分被乡村混混非法占有,农民由此生发不公平感,对基层政府的认同不断降低。这样,资源下乡反而降低了基层政府的合法性,这就是乡村治理内卷化。[13]

这是一段并非容易理解的结论,先不说“战略性容忍”是否真的存在,单就整体的意义而言,这样一种描述实际上把混混从村落的生活中抽离出来再将其看成是“有问题的存在”才是陈柏峰整个研究的实际套路,这种做法实际并没有注意到乡村政治自身的特异性,似乎认为换了一个不是“混混”的村干部,这种基层的汲取就不存在了,情况也许真的没有其所表述得那么简单。真正的意义可能离“内卷化”这个概念的本意很遥远,却离内卷化说要真正表述的所谓“内部的复杂性”更为接近。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乡村从来不是铁板一块的,它是存在有各种差异的一个真实的社会,它不会因为某种人的突然增多而发生结构性的扭曲,比如混混或痞子,因为这些人从来在乡村就不缺少,缺少了也就不是真正的乡村而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了。

或者,反过来说,如果真的像陈柏峰所描述的那样,到处都是“混混”在乡村参与治理,那么还有什么不是“混混”的所为呢?也许他的细致描述只是多种乡村治理模式中的一种而已,其无法涵盖其他的看起来像“混混”在治理,实际却完全不是那个样子的基层社会的类型。应该说,治理需要一种权威和权力的运用,“混混”如何不是在运用其权力,只是这种权力的合法性总是不被人们承认而已,因为正像陈柏峰说言,它们都是内卷的,也就是真正是在内部发挥作用的,而对这一点如何去发挥作用也许才是不去与西方对话反倒是能够说出来一些道理的地方。缺少了这种自信,中国乡村研究在理解上的贫困的局面是无法得到真正摆脱的。

[1] 贺雪峰.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2] 赵旭东.“乡村成为问题与成为问题的中国乡村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8(3):110-117

[3] 王学泰.采菊东篱下.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13

[4] 陈柏峰.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8

[5] 陈柏峰.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6] 陈柏峰.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7] 怀特.街角社会——一个意大利人贫民区的社会结构.黄育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8] 魏斐德.上海歹土——战时恐怖活动与城市犯罪,1937~1941.芮传明 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9] 赵旭东.权力与公正——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与权威多元.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213-225

[10] 黄宗智.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16

[11] 刘世定,邱泽奇.“‘内卷化’概念辨析”.社会学研究,2004

[12] Clifford Geertz,1963,Agricultural Involution:The Processes of Ecological Change in Indonesia.Berkeley,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80-81

[13] 陈柏峰.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①本文撰写受到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资助,批准编号:10BSH001(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邮编: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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